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对策问题研究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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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对策问题研究5

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对策问题研究

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是新时期组织工作的根本要求。

让党满意,归根结底是为了让人民满意。

作为组织部门,要让人民满意就必须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又要继续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不断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当前我区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主要做法

(一)创新“四公”选人,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近年来,区委通过公推直选、公推竞岗、公推提名、公选资格等方式,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一批“德才兼备、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不断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一是公推直选,变“官选”为“民选”。

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区委探索出了公推直选的干部选拔新途径,以镇、街道办事处为突破口,将竞争机制引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公推直选产生了产生了贵州省第一位“公推直选”的镇党委书记;2008年通过公推直选产生了舟水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并在全市范围公推直选产生了遵义市第二中学校长,实现从“官选”到“民选”的转变,真正实现了把选择权、评价权交给广大党员、群众,也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了平台。

二是公推竞岗,将民意引入竞争。

2009年2月,区委通过公推竞岗方式产生了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等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此次公推竞岗采取笔试、民主推荐、领导评分三结合的方式来产生考察对象,在单纯的竞争上岗中加入了民主推荐环节,并将民主推荐票量化为占较大权重的具体分值;同时,公推竞岗还把单纯的笔试、面试变为综合测试和群众以及领导的认可度,有效避免了提拔考试型干部的弊端。

三是公推提名,变“少数人提名”为“多数人提名”。

公推提名在初始提名环节增加提名主体、提名范围、加大差额比例,使常规选拔干部加入了竞争性成分。

2009年,区委采取公推提名、差额推荐考察、差额票决的方式先后产生了巷口镇人民政府镇长和3名党外正科级的区直单位主要领导。

区委全委会公推提名重点管理岗位或特定岗位的干部,将初始提名主体扩大至全体区委委员,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打破了干部选任提名神秘化,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干部选任公信度,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四是公选资格,从“选考试型干部”到“选综合型干部”。

区委积极创新公开选拔方式,先后面向不同岗位进行了公选任职资格。

2007年,通过公选资格产生了区卫生局副局长、区建设局总工程师和团区委书记、副书记4名领导干部;2009年,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了20名具有任职资格的副科级干部。

对公选资格产生的20名优秀人才,并没有设定具体的岗位,而是安排他们到镇街和区直部门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通过公选资格,既为干部成长搭建了平台,广辟途径实现在“多数人中选人”,又实现了在基层一线培养干部、复杂环境锻炼干部、实际工作中检验干部,有效避免了公开选拔中的“高分低能”现象。

(二)筑牢“三网”防线,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

一是筑牢思想防线。

按照“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要求,在全区深入学习中央四项监督制度以及中纪委、中组部关于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11条措施,准确把握制度内涵,吃透文件精神,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程序及各项规定、要求,真正做到对每一条规定、每一句话都牢记在心。

同时,充分依托各类干部培训机构,把干部选任政策法规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活动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结合起来,强化教育培训,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抵御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筑牢制度防线。

认真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办法、选人用人记实、选人用人满意度定期调查等制度措施,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任前谈话等制度。

三是筑牢监督防线。

整合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力量,认真受理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采取信件、电话、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通过《今日红花岗》等平台,加强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舆论宣传。

(三)拓展四大领域,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在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全区各级党组织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紧紧围绕“五个提升”构建“五大体系”的创建目标和主要内容,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服务载体、深化服务内涵、增强服务实效。

一是拓展服务网络。

全区建成镇(街)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15个,村(社区)党员群众综合服务站105个,便民服务点191个,三级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二是拓展服务机制。

健全完善了首问负责制、全程代办制、代办代理制、限时办结制等10余个服务机制;完善了领导值班、同岗替代和否定报备等10余项管理制度;完善了服务人员选拔任用、激励奖惩等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红花岗区镇(街)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有效的推进了服务网络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转和科学化管理。

三是拓展服务项目。

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因地制宜地创新工作载体,以创新项目带动服务项目建设,目前,各基层组织上报创新项目110个。

各服务中心(站、点)在创新项目带动下,设置了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发展和流动党员管理等10余类30余项,不断延伸党内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涉及政策咨询、权益维护、法律援助、安全防范、家政服务、就业培训、信息中介、邮政通信、居家养老、金融保险等30个大类,100余项,基本涵盖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90%的需求。

如北京路街道的“居家宝”、老城街道的“社区党员数字化管理”、中山路街道的“好管家”、舟水桥街道的“社区信息化管理系统”、深溪镇的“十户联心”等服务项目,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赢得了好评。

四是拓展远教服务。

首先,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络覆盖范围广、便捷快速等优势,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市场经济和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其次,通过发放3000余张光碟,利用52个远教站点和48个远教示范基地组织农村党员培训学习1200余次,21000余人次农村党员参加了蔬菜栽种技术、农作物病害虫防治、畜牧业养殖等60余种致富技术的培训。

同时,在社区利用远程教育网络下载舞蹈、小品、电影等娱乐节目组织辖区党员群众观看,切实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

再次,组织15000余人次返乡农民工、下岗工人、待业人员等进行了电脑操作、电焊接、装修、维权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就业再就业能力。

(四)注重三类建设,提升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水平。

一是注重能力建设。

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载体,按照打造“学习的团队、正气的机关、服务的部门”的目标,紧紧围绕拓展思想政治建设、拓展能力建设、拓展作风建设和拓展体制机制建设四个方面,着力提高组工干部的学习运用能力、科学谋划能力、辨德识才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宣传引导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等六大能力,引导广大组工干部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争做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公道正派、优质服务、勤奋敬业和勇于创新的模范。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了《组工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内部管理制度》等20余个效能建设制度。

同时,按照机关礼仪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组工干部服务规范,要求每位组工干部对办事的群众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茶相奉,一颗耐心倾听,一片诚意帮忙,一声‘走好’相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气难受、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让组织部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

三是注重服务建设。

以“组织部长下基层”、“干部下基层送温暖”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组工干部“一帮二带三联”活动,组织全区组工干部深入基层进村(社区)入户,真情实意的与贫困户交朋友,了解困难群众的思想、生产和生活状况,重点关注老弱病残人员、家庭,通过走访、慰问,进一步摸清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现状,主动与120余名贫困党员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出点子、定规划、找项目、寻资金,让他们早日脱贫致富,带头承诺为民办实事150余件。

近年来,共送去慰问金30000余元;在“四在农家”、“四民社区”、党员创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生、综治、禁毒等方面共投入帮扶资金近14万余元,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120余个,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当前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突出问题

组织工作涉及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方面面,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所以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

一是干部选任的群众参与度不高。

广大干部群众民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对选人用人民主公开程度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但干部选任民主公开程度、干部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具体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间不确定。

二是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方式单一。

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认识上有差距,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监督方式单一,监督手段滞后,大多数是事后的矫正性监督。

三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执行力偏低。

06年全区换届改革后,镇、街道一级的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的非领导职务被取消,对于调动干部干事的积极性减弱。

受用人编织影响,基层党政机关进人渠道较窄,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人擦较少,造成基层人员不足。

四是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创建成效不均。

一方面,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另一方面,各镇(街)、部门之间相比,城市优于农村,镇街优于部门,创建差距越发明显。

三、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对策

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确立了一个衡量组织工作的重要“标杆”,为组织工作提供了一把客观评价的“标尺”。

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组织工作全局,进一步研究分析影响满意度的主要原因,不断完善思路、强化措施、创新方法,使组织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发展,从而实现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目标。

(一)推进“三化”建设,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下功夫。

一是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化,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首先,进一步规范干部提名程序,扩大干部任用提名信息公开,增强提名环节透明度,进一步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合理界定提名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确、违规必究的干部提名责任追究制度;其次,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不断加强和改进考核评价工作,着力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是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化,提升干部群众参与率。

首先,继续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4个法规性文件,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违规用人立项督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

其次,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范围。

积极适应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问题进行研究,实现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试行干部任用提名信息、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和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探索公示任职经历、拟任职务、工作实绩等,不断丰富公示内容和形式,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透明度,进一步落实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是推进干部竞争性选拔常态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首先,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程序办法,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竞争性选拔工作。

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度。

其次,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

认真总结经验,规范公推直选工作。

其三,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

放宽编制要求,广泛开展镇(街道)与区直机关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加强科级后备干部离岗到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挂职锻炼工作。

探索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办法。

其四,恢复镇(街道)一级非领导职务的实职,增加镇(街道)非领导职务的配备比例。

同时,在经济待遇方面向镇(街道)一级倾斜,放宽县级、镇(街道)一级享受非领导职务的范围,积极探索完善鼓励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干事热情的政策。

如对工作满10年的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助或者享受上级非领导职务,最大限度的激发他们的热情。

(二)抓住三大环节,在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上下功夫。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

深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争性选拔干部、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任程序、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公开提名、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等4个配套办法以及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方案,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开始,科学规范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

二是强化全程监督。

在动议环节,对用人动议加以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在初始提名环节,规范提名行为和意向性人选的提名程序、应把握的原则;在酝酿讨论决定环节,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简化程序的行为发生,在用人的关键环节上有所突破。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

严格执行违规用人立项督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

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力度,畅通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渠道。

坚持和完善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离任检查制度。

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社会评价制度,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坚持三条主线,在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

进一步完善《遵义市红花岗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遵义市红花岗区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因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工作漂浮、阳奉阴违,工作严重失误、失责,工作能力低的干部坚决予以组织调整和惩戒,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责任感、工作积极性和自律意识。

二是完善实绩考核体系。

进一步完善《红花岗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坚持把干部的年度考核和换届考核、届中考核结合起来,强化经常性考核,完善定期考核,实行延伸考察,综合运用巡视、经济责任审计、行风评议等工作成果,使定期考核、平时考核与任前考察相互补充印证,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

科学运用民意调查、岗位目标考核、重大项目跟踪考核、实绩分析等有效办法,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强化群众参与和监督。

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干部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升降奖惩挂起钩来,建立干部考核考察与干部选拔使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相对接的良性机制。

三是健全监督网络。

把干部的谈心谈话、警示告诫、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等做法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上级决策和中心工作,实行重点事项全程督查、紧急事项及时督查、日常事项定期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

同时,由区督查室等部门牵头,对机关各职能部门、镇(街道)等进行督查,督查对象要定期向督查室汇报督查事项的办理进度、完成情况等。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不在状态的领导领导干部的查处力度,执行有责必究的制度。

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批评“不落实的人”,对已经办完的报结果,正在办理的报进度,没有完成的找原因,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问责追究,确保政令畅通,确保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深化三大举措,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服务功能。

结合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深化拓展,进一步精细化设置各级服务中心(站、点),推进四级服务网络由“标准化”建设向“精品化”建设转变,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

将创建工作服务网络向部分面向群众业务较多的基层条件较好的职能部门和垂直系统延伸,新增一批机关、学校、医院等不同行业的创建工作示范点,扩大服务网络覆盖面。

探索出台城市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与运行的地方性标准,进一步规范四级服务网络服务流程、服务方式、信息公开和窗口设置等,促进基层党组织服务网络科学化管理。

二是激发服务活力。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党员“公开承诺”,组织全区基层党组织将本级工作计划、年度目标任务等内容,公开向群众作出承诺,接受监督;抓好“分析评议”环节,定期开展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活动情况进行评议,收集和整理群众意见建议;抓好“追踪落实”环节,对经常性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帮助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整改突出问题;抓好“评选表彰”环节,注重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树立一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

三是理顺服务网络。

进一步理顺服务网络与机关部门的横纵联动关系,探索审批权限下放的有效形式,促进基层党组织服务网络的规范化运转。

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引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项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梳理整顿,切实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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