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结余资金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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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结余资金项

杞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结余资金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开财预指【2015】547号

招标人:

杞县农业局

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零一八年三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农业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杞县农业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

杞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结余资金项目

2.2、项目编号:

开财预指【2015】547号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4、投资额:

129万元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工期:

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8、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显示的全部工程。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

(3)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6年10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至少壹份,提供网页版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提供查询方式)

(4)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份之后连续一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4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3:

30-16:

30;(节假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四楼6411室;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报名所需资料:

投标人需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不查看原件)、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资料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需先在网上注册会员并进行网上报名,再持网上报名打印回执单进行窗口提交报名资料事宜。

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将拒绝投标人窗口报名事宜。

未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评委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4.5、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

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4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届时拟定的项目经理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注册建造师原件亲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由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共同验证,签字确认后拟派项目经理可自行离场。

拟定的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号:

00012

   地址:

杞县建设路中原银行一楼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杞县农业局

联 系 人:

汤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

杞县农业局

联 系 人:

汤先生

联系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1.1.4

项目名称

杞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结余资金项目

1.1.6

建设地点

杞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显示的全部工程

1.3.2

工期

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

(3)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6年10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至少壹份,提供网页版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提供查询方式)

(4)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份之后连续一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投标人需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投标书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预算书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造价师(或造价员)证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且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在当地有形建筑市场申请变更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1.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4.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4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发出起1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修改发出起1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

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

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00012

地 址:

杞县建设路中原银行一楼

(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转账凭证、收据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并签字。

3.7.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电子优盘一份)

3.7.5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活页式投标文件。

(投标函附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不装订,密封在正本封套内)。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皮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加贴封条。

凡骑缝处均应加盖公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

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

开标顺序:

递交投标文件先后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招标人代表一般应为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具备评标专家相应或类似的资格条件或经招标人合法授权具备评标专家相应资格条件的代表,但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招标人代表应持专家相应证件参加评标,否则不得参与评标。

招标人在职人员中,需具备“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具有高级职称,满十年具有中级职称”的代表。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3名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3

中标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有关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0.4

招标控制价:

开标七日前公布

10.5

1、投标文件必须有项目经理亲自持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递交.

2、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报名至开标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放弃投标。

3、开标前招标人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如发现有在建工程或者,评标时招标人有权将查询结果通报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应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人一致,且授权委托人须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份之后连续一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第五章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说明;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预算书;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接受)

(9)资格审查资料;

(10)服务承诺书;

(11)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函附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主要有:

(1)现有的设计施工图纸;

(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

(3)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工程所在地最新公布的基准价,基准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前三个月公布的基准价执行;

(4)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规、文件以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所提供社保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在无在建承诺空白处签字。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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