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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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汨罗市2016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判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汨罗市林业局
预算编码302001
评判方式:
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判机构:
部门(单位)评判组
报告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汨罗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鲁北南
联络电话
人员编制
189
实有人数
177
职能职责概述
组织指导造林绿化、种苗生产、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与开发利用、林业生态建设,森林防火等工作,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破坏林业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大力植树造林,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实施科技兴林,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以夯实生态基础为重点,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以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认真做好资源保护工作;以发展林业经济为重点,全面做好争资争项工作。
2016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活立木总蓄积达万立方米,林业生产总产值达亿元。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5
-340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56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
森林覆盖率达到%
目标2:
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964680立方米
目标3:
林地保有量公顷
目标4: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以内
目标5:
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以内
目标6:
造林绿化任务万亩
目标7:
湿地保护率%
目标1:
森林覆盖率达到%
目标2:
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964680立方米
目标3:
林地保有量公顷
目标4: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以内
目标5:
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以内
目标6:
完成造林绿化万亩
目标7:
湿地保护率%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数量指标
森林覆盖率
%
%
活立木蓄积量
2964680立方米
2964680立方米
林地保有量
公顷
公顷
森林火灾受害率
‰以内
‰以内
有害生物成灾率
‰以内
‰以内
造林绿化任务
万亩
万亩
湿地保护率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长江防护林工程
保持水土、
涵养水源
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
生态公益林保护
建设工程
增加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湿地保护工程
保护湿地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率
满意度95%以上
满意度96%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8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
签字
郑立泉
副局长
汨罗市林业局
鲁北南
计财股长、会计师
汨罗市林业局
宋远征
会计师
汨罗市林业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填报人(签名):
宋远征联系:
五、汨罗市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综述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汨罗市林业局隶属于汨罗市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下设行政股室和事业单位26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营林生产股(加挂退耕还林办公室、科技推广股、绿化办牌子)、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林政资源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林业改革发展股,森林公安局(副科)、湖南省汨罗江湿地公园管理局(副科)、森林资源管理站、林业科技推广站、城关中心林业工作站、白水中心林业工作站、桃林中心林业工作站、长乐中心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信息中心、种苗站、林业基金管理站、八景木材检查站、林业科学研究所、木材运输巡查大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试验林场、玉池林场(副科)、桃林林场(副科)。
另外还有1个副科级二级机构白水苗圃,因其未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本报告中的收入、支出、人员等数据均不包括该单位数据。
(2)人员情况
2016年末,我局人员编制为189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和工勤编制158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177人。
年末退休人员65人。
2、主要工作职能。
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的职能主要有12项,主要内容包括: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审核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协助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栽培、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陆生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进出口的审核工作。
(6)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016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6年,我市林业工作紧紧围绕“123”工作思路:
即围绕一个主题“生态文明建设”;突出两个重点“林农增收、资源增长”;狠抓三项工作,在加快林业发展上有新突破、在改善生态建设上有新进展、在林农增收致富上有新成效。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保护生态,即经营健康森林,打造绿色通道,保护森林资源;二是统筹抓好改革,即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深入推进林业依法行政,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三是全面提质产业,即积极争资立项,突出发展重点,实施分类经营。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6年我局实际完成支出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是森林资源调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防火等方面的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万元,年中追加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万元,本年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支差额-340万元。
2016年决算基本支出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6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15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5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5万元。
2016年决算项目支出15万元,全部为专项商品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初预算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万元。
2016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为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万元。
较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万元,下降%;较年初预算增加万元,上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市局的悉心指导下,我局上下团结一心,求真务实,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据资源统计,我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公顷,公益林保护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湿地保护率达%,各项指标均达到“湘林杯”森林资源目标考核值。
(一)造林绿化有成绩。
2016年上级下达我市营造林生产总计划为万亩。
计划下达后,我市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作业设计和组织施工,共计投入用工38万个,投入各类苗木500多万株,全市共完成营造林面积万亩,其中人工造林竣工面积万亩(重点工程项目造林万亩,油茶造林万亩,面上造林万亩);无林地和疏林地封山育林万亩;森林抚育经营万亩(油茶低改面积万亩,楠竹低改万亩,中幼林抚育计划万亩)。
万亩人工造林,经检查验收,质量合格率%,万亩林业血防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良种壮苗使用率100%。
特别是十古公路、S201南线沿线的绿化,我市2015年11月份开始精心组织规划,按乔灌相结合的绿化模式设计,市财政投入资金300多万元,高标准完成了72公里的绿化任务,主要栽植了桂花、樟树、水杉、红叶石楠等大苗和茶花、杜鹃等灌木花卉,折合造林绿化面积650余亩。
(二)资源保护有作为。
一是禁伐减伐顺利实施。
严格落实“三年禁伐减伐行动”,汨罗市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将实施方案下发到了各镇(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全市基本做到了宜禁则禁,宜减则减。
二是森林防火稳步推进。
通过大力开展防火宣传、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严格管控火源、全方位做好防、扑火准备、依法严厉打击火灾肇事人员等举措,今年我市火灾发生率同期下降%。
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内。
三是病虫危害有所下降。
重点抓好了杨小舟蛾、黄脊竹蝗、桑天牛、马尾松毛虫、竹织叶野螟、松梢螟、油茶软腐病、马尾松赤枯病、杉木赤枯病等9种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测报工作,测报准确率达到100%,防治率达到95%以上,各类主要森林病虫害处于稳中有降的趋势。
四是林业执法不断加强。
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年依法查处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5起;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1起,非法运输鸟类一批,收缴鸟网8张和套具20幅;对全市木竹经营加工企业(户)进行清查核实、换证登记,取缔无证经营加工单位3家;森林公安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林案件36起;汨罗市人民政府出台颁布了《湖南省汨罗江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和《汨罗市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管理办法》。
五是湿地建设强势推进。
湖南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六年试点建设,今年8月份正式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
验收后,汨罗市委、市政府进一步重视,先后召开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汨罗江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发布《汨罗江湿地保护及河道砂石禁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汨办发[2016]40号),将湿地保护、生态建设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三)产业发展有突破。
一是争取国家投资。
积极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联系、汇报,一些老项目如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林木良种补贴等得到了巩固;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湖南油茶发展项目正顺利实施;一些新项目如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项目资金678万)、农业综合开发油茶项目(项目资金280万)、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湖南油茶发展项目(项目资金200万欧元)、国家木材战略储备项目(项目资金2亿元)正在积极申报。
二是吸纳社会投资。
成功引进湖南西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100万元,做“森林生态、林下种养、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引进湖南省玉桂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投资203万元,建“玉池林下经济示范园”;引进湖南中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发展油茶种植,今年已种植3000亩树苗,明年计划种植30000亩。
三是倡导科技兴林。
按照“分区布局、分步实施、经济务实、场圃共建”的原则,加强桃林林场国家林木良种基地、白水苗圃全省保障性苗圃、玉池林场珍稀阔叶树种培育和林业科技示范园的建设,为引进并扎实实施一批林业科技试验示范项目打基础。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严重不足。
目前,我局(森林公安局除外)人均公用经费只有5000元/人/年,公用经费严重不足。
建议财政增加预算,解决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
(二)项目配套资金严重短缺。
大部分林业项目,市、县财政几乎没有配套资金。
建议市、县财政在年初预算时拿出相应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