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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物业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JB物业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应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JB物业集团各中心、直属各物业公司(客服中心)的全体员工。

各地区物业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基本定义

1、迟到:

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

3、脱岗: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

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

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迟到、早退或脱岗时间在1小时以上(不含1小时)、3小时以内(含3小时)的,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时间在3小时以上,7小时以内(含7小时)的,按旷工全天论处。

5、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考勤是人事部门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五条一般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

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8:

30-12:

00,14:

00-17:

30。

操作层员工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特殊岗位工作因公需要轮班的,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执行,由各所属部门根据工种及岗位特点自行排班,经单位(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的排班表报人事部门备案。

排班表一经批核后,不得轻易更改,如确因工作需要或突发情况需要重新调班的,各部门需在每月底将重新调班过的排班表经审批后上报人事部门予以再次备案。

第六条员工需每天考勤一次,即上午上班前考勤一次。

因工作需要,各单位(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的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人事部门,无报备的视作每天考勤一次。

如公司班车晚点,需在专线车司机处做好登记,统一由班车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但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打卡,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七条全体员工原则上在各自办公所在地规定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如因工作需要到其他考勤机进行打卡的,须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审批同意,否则视为无效打卡。

原则上不允许密码考勤。

1、所有新入职员工须在入职后三个工作日内录入指纹,采用指纹考勤,不得继续使用签到考勤。

2、新员工录入指纹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或指定监督人与考勤员一同进行,且一同在现场确认指纹号资料,同时对录入资料进行签名确认和保存。

第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打卡的,须提前一天在考勤员处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按照以下审批权限经领导审批,并及时报备。

1、物业集团本部员工、直属物业公司(客户中心)负责人须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2、物业公司本部员工、客服中心负责人报物业公司负责人审批;

3、其他员工须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审批表审批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临时外出办事或突发事件等工作原因无法打卡的,须第一时间电话请示领导,并在24小时内填写情况说明报领导审批后报备人事部门。

第九条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须到其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必须填写由考勤员、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签到表作为考勤依据),签到作为出勤的唯一凭证,不签到者视为旷工,原则上不允许密码考勤。

部分特殊工种及岗位的员工出现此类情况的,可根据其工作时间及特点由物业公司(客服中心)负责人指定签到地点。

对连续5个工作日以上不能采用指纹考勤(如:

10个手指都无法采用指纹考勤),员工所在物业公司(客服中心)需提供证明材料上报物业集团行政人事中心备案。

第十条违反考勤纪律者,按以下标准和原则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脱岗的处罚标准:

 

序号

月累计迟到、早退、脱岗次数

扣罚标准

备注

1

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

每次扣罚100元

2

超过六次(含六次)者

扣罚本人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天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

3、员工忘记打卡的,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同时予以扣罚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视为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请假、出差规定

第十一条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物业集团领导请假及出差审批权限:

物业集团总经理请假及出差须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及出差3个工作日内(含3工作日)由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须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均须提前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报备。

2、集团本部、直属物业公司(客服中心)员工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

审批人

请假人

物业集团总经理

物业公司

负责人

客服中心

负责人

中心(部门)

负责人

物业集团本部各中心、直属物业公司及各客服中心负责人

1个工作日及以上

/

物业集团本部其他员工

10个工作日以上

/

/

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

直属客服中心其他员工

10个工作日以上

/

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

直属物业公司其他中层(副经理及以上人员)

10个工作日以上

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

/

直属物业公司本部其他员工

10个工作日以上

/

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

直属物业公司下属客服中心其他员工

10个工作日以上

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请假包括:

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第十三条请假规定

1、事假:

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

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年休假:

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含法定节假日,具体天数按集团公司发文为准),员工的探亲假及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4、婚假: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5、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6、丧假:

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假。

7、工伤假:

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8、旅游假:

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

第十四条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到人事部门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的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相应层级领导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并报备人事部门,否则视为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的,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相应层级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

假期结束后须在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出差手续的,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相应层级领导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出差,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出差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四章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六条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国际劳动节一天

4、国庆节三天

5、清明节一天

6、端午节一天

7、中秋节一天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七条加班规定

1、公司因组织大型活动需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集团公司、物业集团下发文件为准,并按政府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值班表须提前二天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并报备。

3、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完成。

调休申请经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并报备人事部门。

完成调休的不计发加班工资。

4、加班及调休审批权限如下:

(1)物业集团本部员工、直属物业公司及各客服中心负责人的加班及调休须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2)其他人员的加班及调休须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十八条不按规定及排班表参加公司节日值班的,视为当日旷工,并加倍处罚。

如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按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并及时报备。

第十九条外派学习培训

因公需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的按规定办理外出手续(参见第八条)。

第五章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参见第十四条)。

无故不参加培训者按旷工论处。

迟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取消其培训资格,人事部门不计发培训期间的工资。

2、培训期间全勤、考试合格且上岗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考试不合格的,只计发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

3、新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培训,特殊情况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参加下一轮新员工培训,无故不参加者亦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职培训

物业系统的所有在职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按以下权限履行请假手续。

无故不参加培训者,每次扣罚当事人当月薪资总额的10%。

(1)物业集团本部员工、直属物业公司及各客服中心负责人的请假须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2)其他人员的请假须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六章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物业集团本部内调整工作岗位的,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统计考勤。

直属物业公司(客服中心)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的,由各单位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统计考勤。

2、物业集团各单位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3、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不予以统计考勤。

4、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原则上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特殊情况,经审批调动的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最长可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由各单位培训部门负责统计其考勤并报人事部门。

6、所有人事变动的情况需在每月上报的花名册中准确反映,特别是离职人员的离职日期等。

第七章特殊情况处理

第二十三条借调人员(不在原录入考勤指纹点进行考勤的)的出勤情况由借调部门(或单位)出具考勤的原始记录,送借调人员的原单位人事部门作为出勤依据。

第二十四条考勤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因没能按时上交考勤资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办理相关手续并报经相关负责人签署后补发,同时扣罚部门责任人50元/人次。

第二十五条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十个工作日者,不计发工资并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章职责分工

第二十六条物业集团本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和考勤员职责如下:

1、行政人事中心负责人为集团本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所辖区域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考勤员具体负责日常考勤异常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每周新入职员工的指纹号编制及指纹的录入工作,离职员工的指纹删除及OA删除报审工作,并督促及指导所辖区域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其中:

(1)集团本部考勤员负责对本部员工及直属物业公司(客服中心)负责人的日常考勤异常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向行政人事中心负责人汇报。

(2)其他人员的日常考勤异常情况由各单位行政人事部门负责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考勤员应及时向单位(中心)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人事部门。

应报未报,给予该单位(中心)负责人降一级工资处分。

4、考勤员须于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0:

00前将直属物业公司(客服中心)负责人本月的出勤异常情况、经审核批准的外出登记表、请假单、出差单及签到表等考勤资料报送行政人事中心。

5、考勤员负责当月考勤统计表报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月2日上午9:

0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财务部。

6、考勤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并做好保密工作,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调用外传,原始考勤资料须按月分类归档保存且最少保存期限为两年。

7、考勤员应选择诚实稳重、稳定性较强的员工,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因实际情况确实需要更换的,需向人事部门报备。

第二十七条人事部门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各单位的考勤员是否严格履行本制度及相关规定。

2、检查各单位相关原始登记资料,如经审核批准的外出登记表、请假单、出差单及签到表等考勤资料。

如有伪造考勤记录的,一经查实,给予开除处理。

3、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作开除处理。

4、检查员工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玩游戏、看小说、看报纸、聚众闲聊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

5、员工如有违反上述情况,除对违纪员工处罚外,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负连带责任,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

第二十八条考勤机的管理

1、指纹考勤机的购买由各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规划。

2、考勤软件的安装及维护:

安装指纹考勤机软件及软件数据的初始化,由各人事部门负责,考勤机厂家技术员协助完成。

3、考勤备份:

人事部门必须做好考勤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数据丢失。

如因人为因素造成考勤数据丢失的,扣罚部门负责人50元/次。

4、考勤机的维修:

人事部门是考勤机的直接负责部门,考勤机任何故障导致不能正常考勤的,人事部门必须及时安排维修或更换考勤机,对连续5日以上仍存在故障没有维修好或更换的,人事部门必须给出情况说明和对应的跟进措施上报物业公司(客服中心)负责人及集团人事行政中心。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员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错误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奖金的评定。

第三十条员工每次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人事部门和财务部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在员工假期结束后,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部办理手续,由财务部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物业集团行政人事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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