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载低频水下定位装置音响型自备电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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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载低频水下定位装置音响型自备电源

机载低频水下定位装置(音响型)(自备电源)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机载低频水下定位装置(ULD)(音响型)(自备电源)申请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

本CTSO规定了机载低频水下定位装置(音响型)(自备电源)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

按本CTSO批准的设备,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R4第21.353条要求重新申请CTSOA。

3.要求

在本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行标识的机载低频水下定位装置(音响型)(自备电源)应满足SAEAS6254A《低频水下定位装置(音响型)(自备电源)最低性能标准》(2015.12.6)中第3节和第4节的最低性能标准和文件要求。

按本CTSO批准的ULD使用的电池,应满足相应电池CTSO的最低性能要求,如CTSO-C142a《不可充电锂电池和电池组》。

使用锂电池的ULD除了需要满足CTSO-C142a的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本CTSO附录1的要求。

a.功能

本CTSO的标准适用于运行在低频8.8kHz,用于扩大搜索范围,并且便于标识沉没航空器的大致位置的ULD设备。

机载低频ULD将直接安装在飞机机身上,作为对直接安装在抗坠毁记录器ULD(CTSO-C121b)的补充。

b.失效状态类别

(1)本CTSO第3.a节定义的功能失效属轻微的(Minor)失效状态。

(2)本CTSO第3.a节定义的功能丧失属轻微的(Minor)失效状态。

(3)设备的设计应至少等同于这种失效状态类别对应的设计保证等级。

c.功能鉴定

按照SAEAS6254A的第5、6和7节中试验条件,证明设备功能性能满足要求。

按照本CTSO附录1中的试验条件,证明电池包容性能满足要求。

d.环境鉴定

(1)应按SAEAS6254A的第5节试验条件,使用与该机载设备相适应的标准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证明设备性能满足要求。

申请人可采用除RTCA/DO-160G以外其它适用的标准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

按照本CTSO的附录1的标准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证明电池包容性能满足要求。

注:

通常情况下,RTCA/DO-160D(包括Change1和Change2)或早期版本不再适用,如果使用该版本则需按照本CTSO第3.g节中的偏离要求进行证明。

(2)使用符合ASTMD1141-98《替代海水预备标准实施方法》(2008)要求的海水溶液,进行SAEAS6254A第5.13节的盐水浸泡试验。

e.软件鉴定

如果设备包含软件,则其软件应按照RTCA/DO-178C《机载系统和设备合格审定中的软件考虑》(2011.12.13)进行研制,包括引用的补充文件。

软件的设计保证等级应与本CTSO第3.b节规定的失效状态类别一致。

也可按照RTCA/DO-178B《机载系统和设备合格审定中的软件考虑》(1992.12.1)的要求进行研制。

f.偏离

如果采用替代或等效的符合性方法来满足本CTSO规定的最低性能标准要求,则申请人必须表明设备保持了等效的安全水平。

申请人应按照CCAR-21R4第21.368条

(一)要求申请偏离。

4.标记

a.至少应为一个主要部件设置永久清晰的标记,标记应包括CCAR-21R4第21.423条

(二)规定的所有信息。

b.应为以下部件设置永久清晰的标记,标记至少包括制造人名称、组件件号和CTSO标准号:

(1)所有容易拆卸(无需手持工具)的部件;

(2)制造人确定的设备中可互换的所有组件。

c.如果设备中包含软件和/或机载电子硬件,则件号必须能够表明软件和硬件的构型。

件号编排时,在件号中可为硬件、软件和机载电子硬件各划分一个单独区域。

d.可以使用电子标记标识软件和机载电子硬件,此标记可通过软件写入硬件部件内部,而不用将其标识在设备铭牌中。

如果使用电子标记,则其必须容易读取,无需使用特殊工具或设备。

5.申请资料要求

申请人必须向负责该项目审查的人员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支持设计和生产批准。

提交资料包括CCAR-21R4第21.353条

(一)1中规定的符合性声明和以下资料副本。

a.手册。

包含以下内容:

(1)运行说明和设备限制,该内容应对设备运行能力进行充分描述。

(2)对所有偏离的详细描述。

(3)安装程序和限制。

必须确保按照此安装程序安装机载低频ULD设备后,设备仍符合本CTSO的要求。

限制必须确定任何特殊的安装要求,还必须以注释的方式包含以下声明:

“本设备满足技术标准规定中要求的最低性能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

如欲安装此设备,必须获得单独的安装批准。

(4)对于所有软件和机载电子硬件的构型,包括如下内容:

(i)软件件号,包括版本和设计保证等级;

(ii)机载电子硬件件号,包括版本和设计保证等级;

(iii)功能描述。

(5)设备中每个部件进行环境鉴定的试验条件总结。

例如,可采用RTCA/DO-160G《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附录A的表格方式描述。

(6)原理图、布线图,以及设备安装所必需的其他文件。

(7)设备的可更换部件清单(注明件号)。

如适用,包括对供应商件号的交叉索引。

b.持续适航文件,包含设备周期性维护、校准及修理要求,以保证设备的持续适航性。

如适用,应包括建议的检查间隔和使用寿命。

c.如果设备包含软件,则还应提供:

软件合格审定计划(PSAC)、软件构型索引和软件完结综述。

d.铭牌图纸,规定设备如何标识本CTSO中第4节所要求的标记信息。

e.确定设备中所包含而未按照本CTSO第3节进行评估的功能或性能(即:

非CTSO功能)。

在获得CTSOA的同时非CTSO功能也一同被接受。

接受这些非CTSO功能,申请人必须声明这些功能,并在CTSO申请时提供以下信息:

(1)非CTSO功能的描述,如性能规范、失效状态类别、软件、硬件以及环境鉴定类别。

还应包括一份确认非CTSO功能不会影响设备对本CTSO第3节要求符合性的声明。

(2)安装程序和限制,能够确保非CTSO功能满足第5.e.

(1)节所声明的功能和性能规范。

(3)第5.e.

(1)节所描述非CTSO功能的持续适航要求。

(4)接口要求和相关安装试验程序,以确保对第5.e.

(1)节性能资料要求的符合性。

(5)(如适用)试验大纲、试验分析和试验结果,以验证CTSO设备的性能不会受到非CTSO功能的影响。

(6)(如适用)试验大纲、试验分析和试验结果,以验证第5.e.

(1)节描述的非CTSO功能的功能和性能。

f.按CCAR-21R4第21.358条要求提供质量系统方面的说明资料,包括功能试验规范。

质量系统应确保检测到可能会对CTSO最低性能标准符合性有不利影响的任何更改,并相应地拒收该产品。

g.材料和工艺规范清单。

h.定义设备设计的图纸和工艺清单(包括修订版次)。

i.制造人的CTSO鉴定报告,表明按本CTSO第3.c节完成的试验结果。

6.制造人资料要求

除直接提交给局方的资料外,还应准备如下技术资料供局方评审:

a.用来鉴定每件设备是否符合本CTSO要求的功能鉴定规范;

b.设备校准程序;

c.原理图;

d.布线图;

e.材料和工艺规范;

f.按本CTSO第3.d节要求进行的环境鉴定试验结果;

g.如果设备包含软件,按本CTSO第3.e节要求提供RTCA/DO-178B或RTCA/DO-178C中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所有支持RTCA/DO-178B附件A“软件等级的过程目标和输出”中适用目标的资料;

h.如果设备包含非CTSO功能,必须提供第6.a节至第6.g节与非CTSO功能相关的资料。

7.随设备提交给用户的资料要求

a.如欲向一个机构(例如运营人或修理站)提交一件或多件按本CTSO制造的设备,则应随设备提供本CTSO第5.a节和第5.b节的资料副本,以及设备正确安装、审定、使用和持续适航所必需的资料。

b.如果设备包含已声明的非CTSO功能,则还应包括第5.e.

(1)节至第5.e.(4)节所规定资料的副本。

8.引用文件

a.SAE文件可从以下地址订购:

SocietyofAutomotiveEngineers,Inc.

400CommonwealthDrive,WARRENDALE,PA15096-001,USA

也可通过网站www.sae.org订购副本。

b.RTCA文件可从以下地址订购:

RadioTechnicalCommissionforAeronautics,Inc.

115018thStreetNW,Suite910,WashingtonD.C.20036

也可通过网站www.rtca.org订购副本。

c.ASTM文件可从以下地址订购:

100BarrHarborDrive,P.O.BoxC700,WestConshohocken,

PA19428-2959,USA

也可通过网站www.astm.org订购副本。

附录1锂电池包容要求

机载低频ULD必须包容其内部锂电池故障产生的任何危险物质,除安装支架外无需附加外部包容装置。

在本CTSO第5.a(3)规定的安装说明中,应当包括以下注释。

注:

本ULD预计安装在飞机结构上,在水上坠撞后能提供定位信号。

将ULD放置在包容壳内部,会防止其执行发射低频超声脉冲的预定功能。

此功能帮助定位事故飞机的位置。

RTCA/DO-347《中小型可充电锂电池和电池系统审定试验指南》(2013.12.18)的1.5节、1.6节、1.7节和第2章,针对满足CCAR-23、CCAR-25、CCAR-27和CCAR-29部的要求以及其他局方要求,提供了安全性、设计和鉴定要求以及指南。

在设计电池和电池组时,应考虑这些要求和指南。

下面要求包括RTCA/DO-347的试验。

虽然这些文件是针对可充电锂电池制定的,但是局方认为:

这些试验同样可适用于不可充电锂电池,用以证明其满足以下专用条件要求。

当进行这些试验并且试验方法为“按制造商建议对电池充电”时,请使用具有100%电量的电池。

1、机载低频ULD使用的一次锂电池必须是独立的:

a.符合CTSO-C142a《不可充电锂电池和电池组》的第3段和

b.通过CTSO-142a的附录1表2的试验,和;

c.通过RTCA/DO-347《中小型可充电锂电池和电池系统审定试验指南》(2013.12.18)的以下试验:

(1)第2.3.7节“电池短路试验”。

(2)第2.3.9节“带缺陷保护功能的短路试验(仅适用于多芯电池)”。

(3)第2.3.10节“绝缘电阻试验”。

注:

局方要求,电池内每个电池芯的设计都能保持安全的温度和压力。

局方还要求:

在电池级别也要保持安全的稳定和压力,具体为电池的设计要防止一个电池芯热事件(如自我维持、温度或压力不受控制的增加)蔓延到相邻的电池芯。

2、装有一次锂电池(自带或安装在其安装支架上)的机载低频ULD,必须通过RTCA/DO-347的2.3.15“热击穿包容试验”。

不要损害ULD的完整性去测量或者触发内部电池。

按照下面a或b步骤诱导热击穿,然后完成c步骤。

a.执行RTCA/DO-3472.3.15.1的e步骤的试验方法,代替执行RTCA/DO-3472.3.15.1的步骤c和d。

完成e步骤,不需要执行步骤b。

试验时,在机载低频ULD的外部放置加热元件,或在试验舱中加热ULD,以保持被测试物品的完整性。

使用试验舱加热到触发温度时,可以更精确地测量击穿时ULD壳体温度

b.诱导热击穿的其他方法

对最靠近电池中心的电池芯:

(1)电源连接到一个单一隔离的电池接头,此电源设置为恒压,电压值为1.5倍单电池的额定电压,充电电流限制为单芯的I1(+/-50mA)(或IMAX,若IMAX小于I1)。

(2)在充电期间监视电池电压,并在达到峰值电压时终止充电。

(3)对电池进行小于5m欧姆的直流短路。

(4)在热击穿发生之前,将电池安装到ULD(必要时安装支架)。

(5)监测和记录电池电压和电流、ULD外壳温度、ULD支架温度,并继续执行RTCA/DO-3472.3.15.2的步骤g。

c.对于RTCA/DO-3472.3.15.1步骤g和h,监测和记录试验舱的温度和ULD的外部温度。

观察试验后ULD包容的分解物(类似对裸电池进行此试验时的情况),验证之前的实验确实经历了热击穿。

3、ULD或安装在支架上的ULD必须包含上述2中产生的非气态产物。

残留物类似O型环的形状是可接受的。

如果发散出气体,它们必须通过一个固定的位置(例如外置的螺纹或通过排气口)进行排放。

注1:

局方允许爆炸性和有毒气体的非包容性,并且如果它们不累积到危险的数量,则不必排放到外部。

注2:

局方可能对安装增加额外的专用条件要求。

安装者可以使用CTSO的试验数据,包括电池包容性的试验数据,作为审定数据包的一部分,表明符合局方对安装的专用条件要求。

4、在本CTSO的5.a(3)要求的手册中,试验结果文档包括热击穿时的所排放气体的性质和体积、箱体最高温度,以及是否需要安装支架来实现包容性要求。

如果发生排气,在CTSO的5.a(6)要求的手册中,记录位置,以便安装者可以设计和制造合适的排气系统,且不会影响ULD的预期功能(在本附录开头的注释中说明)。

如果申请人选择在ULD或ULD的安装支架上安装排气口,则按本CTSO的5.a(6)的要求记录其位置。

5、制定方法,防止故障电池在有内部压力的情况下,意外打开ULD。

建议在打开设备之前,检查电压和外部温度。

按CTSO的5.b的要求,在手册中包括警告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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