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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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修订

制度所属单位

力诺集团

制度编码:

力诺/审计.003

制度页数:

共20页

制度名称

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修订)

编制:

李华

审核:

陈建佑

批准:

高元坤

制度所属部门

审计管理本部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23日

生效日期:

2011年12月23日

修订日期:

2015年08月04日

1.目的

为规范集团及所属各二级集团、公司的招标采购管理,实现增收节支的目标,加强采购、招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工程建设支出

包括集团总部、二级集团、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信息化工程、零星工程、维修工程所涉及的:

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用材料采购、物资(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所需物资)、设计、监理、服务咨询等支出。

2.2设备采购支出

包括集团总部、二级集团、公司购置生产用设备、非生产用设备(含运输设备、办公用设备)采购支出。

2.3生产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支出

包括二级集团、公司生产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备品配件等采购支出。

2.4各类服务、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支出

包括集团总部、二级集团、公司各类服务、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采购支出。

2.5固定资产、物资处置

包括集团总部、二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物资处置(如建筑物拆除、设备、物资出让等)。

3.招标采购方式

3.1招标采购方式

3.1.1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按照组织形式分为:

①委托公开招标:

指招标采购人委托专业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的,必须严格依照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受托专业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

②自行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自行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采用自行招标方式的,必须严格依照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及程序进行招标。

3.1.2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有效投标人不少于3个。

3.1.3竞争性谈判:

是指采购人邀请特定的谈判对象,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有效投标人不少于3个。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投标人,或重新招标未能成功的。

②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详细确定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紧急需要的。

④不能预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3.1.4询价采购:

是指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有效被询价人不少于3个。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采取询价采购:

①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

②采购的货物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3.1.5单一来源采购:

是指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实质性内容。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①只能从唯一来源方式采购的。

②涉及本公司重要秘密的。

③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④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⑤涉及政府或国家特许行业指定厂商的采购项目。

3.1.6其他:

经集团总裁特批事项,或特殊事项另订有专项规定的,按其批准及规定执行。

3.2招标采购方式的确定

3.2.1工程建设支出

①凡工程支出额(预算)(含土建、安装、装饰装修、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程物资采购等)大于等于500万元的(国家法律强制招标的依照法律执行),由基建项目管理单位(基建项目的管理单位为城安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公开招标。

②凡工程支出额(预算)(含土建、安装、装饰装修、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大于等于50万元小于500万元的,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

③凡采购及工程支出额(预算)小于50万元的,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竞争性谈判。

④凡同类施工工程如光伏电站、太阳能工程、零星工程、维修工程等需要常年使用施工队伍,一律实行年度招标(首先确定入围施工单位,再根据工程需求进行商务谈判确定合同施工方及价格),由项目所在二级集团、公司组织实施邀请招标。

3.2.2设备采购支出

①设备采购支出(含生产用、非生产用所有设备)总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由各二级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②备采购支出(含生产用、非生产用所有设备)总额小于50万元的,由各二级集团、公司制定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3生产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采购支出

①凡个性需求生产需要常年使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采购支出(前一年度采购额或本年度预算)大于等于50万元的,实行年度招标(首先确定入围供应单位,再根据生产需求进行商务谈判确定合同供应商及价格),由各二级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公开招标。

②凡共性需求生产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采购支出(前一年度采购额或本年度预算),各单位年度需求汇总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由集团指定单位组织年度招标。

集团未组织招标采购的项目,由各二级集团、公司自行组织招标采购。

③生产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采购支出(前一年度采购额或本年度预算),小于50万元的,由各二级集团、公司制定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4各类服务、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支出

①凡个性需求各类服务、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年度采购支出总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由集团、各二级集团、公司自行组织实施邀请招标,小于50万元者,由各二级集团、公司制定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②凡共性需求各类服务、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年度采购支出汇总总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由集团指定部门组织实施邀请招标,集团未组织招标采购的项目,由各二级集团、公司自行组织招标采购,小于50万元的,由各二级集团、公司制定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5固定资产、物资处置

包括集团总部、二级集团、公司的固定资产、物资处置(如建筑物拆除、设备、物资出让等)必须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完成报废审批程序,需要对集团所属公司外单位处置的按照以下方式招标。

①需处置固定资产、物资评估价大于等于50万元的,由各二级集团、公司自行组织公开招标。

②需处置固定资产、物资评估价大于等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的,由各二级集团、公司自行组织邀请招标。

③需处置固定资产、物资评估价小于10万元的,由各二级集团、公司自行组织竞争性谈判。

3.3招标采购事项涉及上市公司独立治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4二级集团、公司存在经常性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或与供应商长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应另外制定管理规定,提报集团采购管理部门审批,集团审计管理本部备案。

3.5其他

实际采购作业无法适用前项规定的,采购单位可以说明事由,以个案提出申请或形成采购管理规定,报集团总裁批准。

4.招标采购组织、管理部门及职责

4.1招标采购单位(或部门)职责

4.1.1招标采购单位(或部门)负责对整个招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招标采购标的物的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可靠性以及品质承担第一责任。

4.1.2招标采购单位负责招标组织(招标领导小组、评标委员会、招标工作小组)的建立,对招标组织各自职责的履行承担领导、组织、督促责任。

4.1.3招标采购单位(或部门)负责招标资料、投标资料、评标、定标资料的存档管理。

4.2招标采购组织及职责

4.2.1招标领导小组

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招标采购单位总经理(或第一负责人)审批,重大招标(标的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的招标)提报集团总裁审批。

①招标领导小组人员构成(3人以上奇数组成),一般包括:

招标采购单位决策层总经理(第一负责人)、运营、法务、战略规划、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土建安装项目还应包括城安公司领导。

集团重点项目、集团总部项目应包括集团领导、集团法律事务本部、项目、科技管理本部、财务管理本部等部门人员,招标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经集团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后,由集团董事长批准。

②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审批招标方案,根据评标委会评标报告及考察报告确定中标单位、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委会评标报告确定中标意见,报请招标采购单位总经理审批,下达中标通知书。

③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评标、定标过程重大问题根据评标委员会报告及监督部门意见作出决策。

④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批准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4.2.2评标委员会

①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成员由各招标采购单位总经理从专家库抽取,(相关办法另行制定,执行《招标采购评委专家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成员由各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重大招标(标的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的招标)提报集团总裁审批。

②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5人以上奇数组成)包括:

技术、法务、财务、采购、运营、管理等人员,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评标委员会人员中招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50%,特殊情况不能满足规定比例时,须报集团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③评标委员会职责

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对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合规负责。

b.对评标过程相关问题形成评委会意见。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进行评审,坚持“独立评审、各自打分”的原则,并认真填写评分表格,完成组长分配的各项任务。

4.2.3招标工作小组

招标工作小组人员由各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①招标工作小组成员构成

a.招标文件编制、组织、服务人员---以各招标采购单位负责招标管理部门人员为主或根据需要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部门抽调。

b.招标文件审核人员---招标采购单位总经理(或第一负责人)自专家库中选取。

c.资格审查人员---以各招标采购单位法务部门人员为主或根据需要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部门抽调。

d.清标人员---由专业造价咨询公司或集团造价专业清标人员组成

②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编写招标方案(详见附件1-1),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③招标文件编制人员以审批通过的招标方案为基础组织设计、技术部门提报相关技术标资料、组织采购、施工、质量管理、财务等部门提报相关商务标资料、合同主要内容、评标办法和细则,编纂形成招标文件。

④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发布招标邀请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装订、盖章;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文件答疑;组织踏勘项目现场、负责寻找、邀请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负责开标、评标过程;接收投标资料、唱标、记录、资格审查、清标、评分汇总、撰写评标报告、收集整理招投标资料并负责归档、联络投标人等服务工作、按照招标领导小组确定的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协助办理合同的签订等。

⑤招标工作小组按规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考察活动(考察指南内容参考见附件1-6)。

⑥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推荐招标文件审核人员名单,招标文件审核人员负责审核招标文件,修改定稿后报招标采购单位总经理审批。

⑦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招标采购单位总经理(或第一负责人)指派,负责组织对投标人的考察、负责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考察结果。

4.3招标采购管理及监督部门职责

4.3.1招标采购管理部门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为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部门,依照集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各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对集团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管理。

4.3.2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职责

①参加相关立项会议对可研报告、立项报告进行审核。

②审核招标方案、参加招标方案讨论会议。

③审核招标资料:

审核招标资料是否按照要求提报齐全;需立项的项目是否通过立项审批;招标方式的确定;受邀投标人的确定;评标办法的制定;标段划分和分值分布的确定。

提出审核意见,直至修改、审核符合要求,招标人才可对外发放(售)。

④评估标前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合理。

招标采购单位或部门应在开标前12个工作日,向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提报附件1中的材料(特殊情况下,至少在开标前6个工作日提供)。

附件1中:

招标文件、清单、设计资料图纸未经审核通过不得对外发放或发售,其他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开标。

⑤参加标前会检查落实开标前各项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工作小组人员到位,工作分工,参与投标人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答疑等其他需在开标前解决、落实事项。

⑥参加评标过程管理:

对投标单位入围资格的审查进行监督、对开标程序是否合规进行检查、对评标办法正确执行检查,对评分结果及评标报告检查。

⑦对评标过程出现问题要求评标委员会出具意见,重大问题要求评标委员会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⑧参加对投标人的考察、审核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的考察方案、考察报告。

⑨参加定标过程管理:

列席定标会议、检查招标领导小组形成的定标报告是否按照招标规定程序确定中标人、形成定标报告或中标通知书。

4.3.3招标采购监督部门

审计管理本部作为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部门,依照集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对集团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4.3.4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①招标采购前期监督

参加相关立项会议,对可研报告、立项报告进行审核,缺少立项报告不得招标。

②开标监督

a.开标的时间、地点是否按规定举行。

b.投标人是否按时到场。

c.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函件)是否按时送达,密封情况是否完好。

d.开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e.开标结果报价单是否签字,是否留存备案。

f.是否公布监督电话和投诉渠道。

③评标监督

a.评标的地点是否符合封闭要求。

b.评标纪律是否公开宣布,有无违反评标纪律情况。

c.评标办法是否得到正确执行,评委的评分是否合规。

对评分及评分结果进行d.审核对异常打分问题是否及时处理,否则不计入总分。

e.监督评标纪律,对泄密行为进行制止或提出处罚建议。

f.对评标报告签字确认,留存备案。

g.对评标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纠正,严重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④考察、谈判监督

a.审核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的考察、谈判方案。

b.参与重点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考察、谈判监督。

c.审查考察、谈判报告。

⑤定标监督

a.验证中标通知书或定标报告与评标委员会评标意见、招标领导小组意见是否一致。

b.监督招标领导小组是否按照招标采购规定确定中标人。

5.招标采购程序

5.1招标采购准备

5.1.1需立项项目立项审批通过。

5.1.2招标工作小组召集招标工作会议,研究拟定招标方案,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5.1.3审核通过的招标文件资料提报集团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及审计管理本部备案。

5.1.4招标文件审核通过后,由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在适宜的网站或报纸上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公告时间按国家规定时间执行。

5.1.5投标单位购买标书。

5.1.6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如需要)、技术答疑。

5.1.7资格预审

招标工作小组按照招标公告公布的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人未达到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资格。

5.1.8招标采购单位总经理自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名单由招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形成评标委员会。

5.2开标

5.2.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单位招标工作小组主持,必须邀请所有投标人以及监督人员参加,必要时可有法律顾问或公证人员见证。

5.2.2开标时,应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唱标单中的所有内容。

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已开封的,公司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暂停开标,与投标人共同确定是否继续开标,并负责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备查。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唱标。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函的,在开标前应审查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未随投标文件递交的,应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

开标过程应当完整记录,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5.3资格审查(后审)

5.3.1招标工作小组按照招标公告公布的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人未达到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招标工作小组将审查情况提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5.3.2根据需要由招标工作小组组织相关经济、技术人员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落实投标人的资质、证照等资格并编写考察报告。

5.4评标

5.4.1评标应在封闭环境进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好评标保密工作,做好对外通信联络的控制工作。

5.4.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等内容进行评审,出具评标报告并实名签字。

5.4.3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结果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4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

5.4.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5.4.6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评分制,按得分高低推荐不少于三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5.4.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投标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基本情况和数据表(投标人名单、资质、资信情况及主要业绩);

②开标记录表;

③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④废标情况说明;

⑤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⑥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⑦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⑨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5.5定标

5.5.1招标领导小组听取招标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及考察情况汇报,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定标前退席(若非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监督小组成员参加会议,监督定标。

5.5.2招标领导小组应依据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由第一名、第二名依次定标。

确定非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中标的,应当在定标报告中载明理由并提供相应依据资料。

5.5.3定标会议应形成书面的定标报告,并经参加会议的招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定标报告上签字。

6罚则

6.1招标采购工作纪律

6.1.1招标主办单位或部门,独立行使招标采购权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或干涉招投标活动。

6.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按照本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拆分为多个小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招标。

因采购性质确实存在差异,必须拆分项目时,须提报集团审计管理本部确认后执行。

6.1.3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操纵招投标活动,进行串标、抬标。

6.1.4所有参加招标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有亲属、关系密切的朋友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代理等活动的招标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6.1.5严格保密招标信息,不得向投标方泄露中标信息、标底等内容。

6.1.6严禁私自拆看投标文件。

6.1.7严禁利用职权影响和干扰招标工作。

6.1.8严禁向投标方索取经济利益。

6.1.9严禁提前向投标方私自许诺。

6.1.10进入会场的所有人员须上交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6.1.11严禁招标采购单位将未经集团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招标文件对外发放、发售。

6.2违规处罚

6.2.1不严格遵守集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1000-3000元罚款)。

6.2.2违反招标纪律的,视情况给予1000—10000元经济处罚,严重者按集团规定追究责任。

6.2.3违反集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擅自决定不进行招标的,给予项目所在单位总经理3000—10000元罚款,在集团内部通报批评,严重者提请集团给予免职或辞退处理。

7附则

7.1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审计管理本部。

7.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招标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8.附件

8.1开标前需提报的材料

附件1:

开标前需提报的材料参考模板

①立项审批文件(按照集团《项目管理规定》要求格式执行)

②设计文件(需进行优化设计的项目需提供优化后设计文件,不需要优化设计的提供证明材料)

③招标方案(内容参考见附件1-1)

④招标文件(参考模板见附件1-2)

⑤工程量清单(基建项目由专业造价机构或具备相应能力的部门严格按照清单规范编制。

主材由项目主体单位或部门指定三个以上同档次品牌,无法指定品牌的可指定暂定价格,参考模板见附件1-3)

⑥询价表(含材料、物资名称、单位、数量、品牌、市场价格、厂商联系方式,参考模板见附件1-4)。

⑦招标控制价(密封)(以市场询价为基础结合预算制定)

⑧招标文件审核表(参考模板见附件1-5)

⑨入围投标单位考察报告(考察指南内容参考见附件1-6)

⑩邀请投标、谈判单位名单(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参考模板见附件1-7)

注: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经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发标,未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标底经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开标。

8.2招标采购管理流程

附件2招标采购管理流程图

 

附件2-1委托公开招标采购流程图

附件2-2邀请招标采购流程图

附件2-3竞争性谈判流程图

附件2-4询价采购流程

附件2-5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8.3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对照表

附件3:

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对照表

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对照表

招标采购支出项目

支出规模

招标采购方式

备注

工程建设支出

(预算)

支出额≥500万元

公开招标

含土建、安装、装饰装修、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

50≤支出额<500万元

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

支出额<50万元

竞争性谈判

常年使用施工队伍

年度招标

同类施工工程如光伏电站、太阳能工程、零星工程、维修工程等

设备采购支出

(总额)

支出额≥50万元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含生产用、非生产用所有设备

支出额<50万元

各二级集团、公司制定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生产用原材料、

辅助材料、

包装材料采购支出

(前一年度采购额或本年度预算)

个性支出额≥50万元

年度招标

共性支出额≥50万元

集团统一年度招标

支出额<50万元

各二级集团、公司制定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各类服务、

低值易耗品、

办公用品支出

(总额)

个性支出额≥50万元

邀请招标

共性支出额≥50万元

集团统一邀请招标

支出额<50万元

各二级集团、公司制定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固定资产、

物资处置

评估价≥50万元

公开招标

10≤支出额<50万元

邀请招标

支出额<10万元

竞争性谈判

其他

1.招标采购事项涉及上市公司独立治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二级集团、公司存在经常性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或与供应商长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应另外制定管理规定,提报集团采购管理部门审批,集团审计管理本部备案。

3.实际采购作业无法适用前项规定的,采购单位可以说明事由,以个案提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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