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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习题

合同法

选择题

1.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

乙公司看到这则广告后于第3天自带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

无货可供。

依照法律规定,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A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

C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本题中,甲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而乙的行为也构成承诺,因此购车合同成立有效。

甲公司无货供应,构成违约。

(标的、数量、价款都有,还有明确的履行期限)

2.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

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

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前到达乙公司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答案】AC

【解析】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

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

(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答案】ABCD

【解析】《合同法》第19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合同法》第18条规定:

“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根据以上两条的规定,A、B、C、D项都是正确答案。

但很多人对B、C项产生疑问。

疑问之一:

在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情况下,不可撤销的要约要同时具备主客观两个要件,而B项只有“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一个客观要件(原题是排除B项的)。

这是立法技术出了问题,有了客观要件,受要约人就可以说自己是“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自己是依信赖行事”。

所以,关键是客观要件。

疑问之二:

对“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是不是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从合同法维护交易安全的指导思想出发,应当解释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第125条真意解释)。

4.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

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

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

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要约已被撤回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答案】B(答案有出入,有的选A)

【解析】《合同法》第17条规定:

“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根据题意,“要约作废”的函件先于邀约或同时到达甲公司的可能性不大。

因为后发“要约作废”的函件,依常理“要约作废”的函件不会先于要约到达,同时题中说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记交给董事长,而没有说忘记将要约的函件交给董事长,所以可以推断出“邀约作废”的函件没有和要约的函件同时到达。

通过这样的分析可以判断更可能的情形是: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至于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等等过程,都发生在乙公司撤销其要约之后,不是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

5.受要约人变更下列哪项的内容,被视为对要约的实质性的变更,该受要约人的承诺通知为新要约?

A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B合同价款或者报酬

C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D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

【答案】ABCD

6.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邮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

A5月1日B5月8日

C5月9日D5月10日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26条规定: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时为成立的时间。

B项正确。

7.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

“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

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大学回函:

“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幅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

”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幅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

在这一过程中,()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

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双方均未履行已生效的合同

D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违约,因为合同没有成立。

乙大学附条件地接受甲厂的要约,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答案】D

8.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

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

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

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42条第

(一)项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该当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可知,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行为导致另一方的损失的,该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题中乙和丙不是与甲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即属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丁应当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10辆汽车的合同。

就在乙公司将汽车交付甲公司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出该批汽车是走私物品而予以查封。

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该买卖汽车合同属于( )。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题的情况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合同无效。

10.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

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答案】ACD

【解析】《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题中,甲乙公司在签订买卖牛肉合同之前,乙公司将国产牛肉伪称为进口牛肉,对甲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因此,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1)甲公司是受骗方即《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受损害方,有权主张撤销权。

乙公司是合同欺诈方无权行使撤销。

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2)甲公司有权决定撤销合同,也有权决定不行使撤销权,而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甲公司决定履行该合同的话,乙公无权拒绝履行。

因此,选项C正确。

(3)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甲公司在决定撤销该合同之前,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

因此,选项D正确。

11.王某交付胡某人民币1万元,约定当甲股票价格低于10元时,则委托胡某买进该股票。

该约定属于()。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附失效条件的合同

C.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生效。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

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12.某建筑公司为承揽一工程项目与某设备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塔吊租赁合同,其中约定租赁期限至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则该合同是( )(09真)

  A、附条件合同,条件成就合同解除

  B、附条件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

  C、附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解除

  D、附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生效

【答案】C

13.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

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

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

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本题网上有两种答案)

A.甲公司B.丙

C.刘某D.汽车运输公司

第一种答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运输合同责任的承担。

《合同法》第311条规定: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损失由刘某过失引起,即不存在法条所列免责事由;而刘某乃运输公司工作人员,非合同当事人,运输公司应为其行为对外负责。

第二种答案

【答案】A

【解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以存在有效合同为前提,合同未成立或成立后无效、被撤销的,即使当事人有过失,也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还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合同一经生效,当事人负有全面履行的义务。

违约行为分为履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当、履行拒绝四种类型,具体到本题,属于履行迟延。

所谓履行迟延,是指对履行期已满而能履行的债务,因可归于债务人的事由未为给付所发生的迟延。

履行迟延使债权不能及时满足,造成对债权人的消极侵害,这是时间上的不完全履行。

构成履行迟延的合同,需已届履行期,而且履行须可能,如果履行不可能,属于履行不能。

合同的履行期,应按约定确定,债务人自期限届满之时起,负迟延责任;如果未约定期限的,经当事人请求并催告,于催告之时起,负迟延责任;如催告有约定或法定期限的,自期限届满起,负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这在甲、乙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甲公司是负有履行交付货物的债务人,债权人为乙公司。

虽然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但由于汽车运输公司司机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最终导致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这其中甲公司与运输公司之间存在另一个法律关系即运输合同关系,而与乙公司无关,乙公司作为债权人只能向其债务人甲公司要求承担损失。

甲公司应在赔偿乙公司损失之后,以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另行向运输公司要求赔偿。

故可排除选项B、C、D。

14、1.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不定项)(ABC)

A.某电脑公司甲销售1000台电视机给乙公司,后乙公司发现甲的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电视机的业务,因此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B.某公司董事长甲在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越权以公司的名义向不知情的某钟表厂购买了一批名贵手表,总计货款12万元,公司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C.甲将其手表放在乙处保存,乙擅将手表卖与丙,甲并不知此情况,并在10天后表示将手表赠与乙,后甲知晓乙在此之前擅自卖出手表,因此甲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D.甲邪教组织与雕塑师乙订立合同,约定由乙为其制作一组邪教宣传雕像,市民丙知晓后,有权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

【解析】

依《合同法解释

(一)》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A中甲乙之间买卖电视机的合同虽超越了甲的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故合法有效。

因此,A正确。

依《合同法》第50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因此,B正确。

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C项中乙无权处分甲的手表后,甲表示将手表赠与乙,虽甲此时不知乙无权处分行为的存在,但不影响乙取得手表的处分权,依法买卖合同有效,因此,C正确。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D中甲乙之间达成的在市中心制作某邪教的宣传雕像的合同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无效合同。

因此,D错误。

(上述题目可以改为解析题,具体分析参考上题答案)

以下案例分别属于哪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A.某电脑公司甲销售1000台电视机给乙公司,后乙公司发现甲已经不是该公司的员工

B.某公司董事长甲在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越权以公司的名义向不知情的某钟表厂购买了一批名贵手表,总计货款12万元

C.甲将其手表放在乙处保存,乙擅将手表卖与丙,甲并不知此情况,并在10天后表示将手表赠与乙,后甲知晓乙在此之前擅自卖出手表

15、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供给乙狐皮围脖200条,总价6万元,但合同未规定狐皮围脖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

甲如期发货,乙验收后支付了货款.后乙因有20条围脖未能销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合同无效。

本案中,下列哪一些表述是正确的?

(A)

A.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不成立

B.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但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16.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了一份购销某产品的合同。

该产品规定须执行国家定价。

在乙公司逾期交货的情况下,该产品的价格应如何执行?

(AC)

A.遇有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B.遇有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

C.遇有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D.遇有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17.A市甲厂与B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厂钢材10吨,乙厂支付货款3万元。

但合同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未约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

(AB)

A.付款地点为A市

B.交货地点为A市

C.付款地点为B市

D.交货地点在B市

18.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某些条款约定不明确。

甲乙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

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有(BD)。

A.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B.价款不明确的,按照卖方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19.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约定不明确。

在这种情况下,可供甲乙双方选择的履行规则有(ABC)

A、双方协议补充

B、按交易习惯确定

C、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D、由法院决定

20.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

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C)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

21.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

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BCD)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行使留置权

D.是行使抵销权

22.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

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

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D)。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解析】首先要清楚不同的抗辩权的特征,不安抗辩权又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所以通过比较,可以判断出本题应该是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

23.甲与乙订立买卖茶叶的合同,合同约定,甲于2002年10月7日发货,乙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

乙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与封存的样品差异巨大,乙方拒绝支付款项,根据已知的条件,乙方的行为是(C)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不安抗辩权

  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违约行为

24.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

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中止合同履行,要求乙提供担保,但乙未允。

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

依据合同法,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A)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25.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

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

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

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D )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26.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

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且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

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采取的下列措施中,正确的是(B)

A.行使代位权,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偿还20万元

B.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方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年内行使权利

D.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27.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

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

甲便对好友丙说:

“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

”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CD)

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B.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

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

D.丙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28.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

后乙告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

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BCD)

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B.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

D.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

29.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

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D)

A.由B公司承担债务

  B.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C.由A公司承担债务

  D.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

30.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3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6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月10日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

甲在3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

丙公司称:

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

(一)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CD)

 C.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D.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法》118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本题中,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这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而且甲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了乙公司,因此甲可以根据不可抗力免责,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合同法》第94条本题中,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活鸡买卖合同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D项正确。

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是CD.

(二)关于甲与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BD)

A.由于甲所养殖的鸡只于3月25日已经大部灭失,合同自动解除

B.甲取消交易构成违约,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

C.甲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应赔偿丙公司的损失

D.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解析】关于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不存在自动解除的情况,所以A的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

(一)项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题中,虽然由于不可抗力导致鸡只死亡,但是并不妨碍饲料买卖合同的目的的实现,[华慧法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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