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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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1.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

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二)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

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

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

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五)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六)对从事高毒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高毒职业病危害作业是指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其危害性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死率、致残率很高,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

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自动报警装置、安全联锁反应防护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管理手段。

如从事高毒等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

从事高毒等特殊职业的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管理人员也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

全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

全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

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

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戴情况等;

有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单位由专人负责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制度完善(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八)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

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九)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1.1企业及其(接诊)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2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企业及其(接诊)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2.1企业及其(接诊)医院(所)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2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

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3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

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十)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发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若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

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十一)向用人单位提供使用生产设备时的危害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十二)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十三)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十四)职业卫生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

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

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

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

然后,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

最后,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201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

1.按时缴纳职工保险(含工伤保险);

2.按时进行职工查体;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4.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和监测记录;

5.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6.承诺职业卫生投入,从资金上保证职业危害防治;

7.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的培训,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8.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实施。

(二)职业病防治经费预算

为保障职业病防治计划的落实,实施方案应该包括对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

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2011年职业病防治经费预算如下:

序号

预算项目

预算费用(元)

备注

1

职工劳动保护

8000.00

2

防毒、防噪声设施改造

5000.00

3

职工培训及资料费用

3000.00

4

职工查体及现场监测费用

12000.00

5

其它

合计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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