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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习题集答案

《中国税制》习题集答案

第一章税制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C2.C3.D4.A5.B6.C

7.A8.C9.A10.C11.A12.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E2.ACD3.ABD4.BE5.BC

6.DE7.ABCDE8.ABCD9.ABCDE10.ACE

三、判断并说明理由

1.错。

税收只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之一,而非全部。

2.错。

国家课税权力通过税务行政执法机关行使。

四、名词解释

1.税收:

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2.税收三性:

指税收的三个特征,即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

这三个形式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是一切社会形态下税收的共性。

3.税收职能:

指税收固有的职责和功能,具体说,就是税收所具有的满足国家需要的能力。

4.税收制度:

简称“税制”,是国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

5.税法:

是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五、简答题

1.税收是一种特殊的分配形式,其所以特殊,就是在于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而不是凭借财产权力实现的分配。

国家征税不受所有权的限制,对不同所有者普遍适用。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最普遍的形式。

具体来说,国家是通过制定法律征税的,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一切税收都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按照国家的意志行事的。

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征税,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不依法纳税就实行法律制裁。

国家机器如警察、法庭、监狱等,都是为了保证法律的实施。

总之,税收就是国家在国家机器的保证下,通过法律体现国家意志,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强制地取得财政收入,从而参与社会的分配。

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㈠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其收入就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㈡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依据法律征税,而并非一种自愿缴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㈢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围和征收比例,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3.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固有的职责和功能,具体说,税收的职能就是税收所具有的满足国家需要的能力,它所回答的是税收能够干什么的问题。

一般讲税收具有两大职能,即财政职能和经济职能,这是相互联系的两个职能。

㈠财政职能。

税收的财政职能是指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即税收作为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能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社会成员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能力。

税收的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

税收的财政职能有如下几个特点:

1.适用围的广泛性;2.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3.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㈡经济职能。

税收的经济职能是指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

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对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的调节;2.税收对资源配置的调节;3.税收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节。

4.

(1)社会主义税收的“取之于民”反映社会主义税收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者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正确结合,是满足全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必要扣除的一种形式。

(2)社会主义税收的“用之于民”反映了税收所代表的这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归全社会共同占有,为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服务。

5.税则收的“三性”,如同税收本身一样,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由税收这种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征收的特殊分配形式所决定,它作为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性,是客观存在、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无偿性是税收这种特殊分配手段的本质体现,国家财政支出采取无偿拨付的特点,要求税收必须采取无偿征收的原则。

征税的无偿性,必然要求征税方式的强制性。

强制性是无偿性和固定性得以实现的保证。

国家财政的固定需要,决定了税收必须具有固定性特征,税收的固定性也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税收的三个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6.纳税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指纳税人,即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者。

此外,还包括纳税担保人,即以自已的信誉和财产保证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者。

纳税担保人与纳税人一样负有法律上的纳税义务,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

首先,纳税人在税法中普遍存在,没有纳税人,税收法律关系就无法最终实现;而纳税担保人只有在纳税人有逃避纳税嫌疑等特殊情况时被要求设置;其次,纳税人承担的纳税义务是税法中直接规定的,无法选择,而其他人只有在承诺作为纳税担保人,并且纳税人不能履行纳税义务时才代为承担法律上的纳税义务;最后,从法律责任上讲,纳税人缴纳的税金最终只能由自已承担,而纳税担保人缴纳税金后,可以依法向被担保的纳税人追偿损失。

7.税务机关的权利即依法行使征收国家税款的权利,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⑴征税权;⑵税法解释权;⑶估税权;⑷委托代征权;⑸税收保全权;⑹强制执行权;⑺行政处罚权;⑻税收检查权;⑼税款追征权。

我国税务机关的义务包括:

⑴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开具完税凭证的义务;⑵为纳税人保守秘密的义务;⑶多征税款立即返还的义务;⑷在税收保全中的义务;⑸解决税务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

8.我国现行税法中赋予纳税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⑴延期纳税权;⑵申请减免税权;⑶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⑷委托税务代理权;⑸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⑹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

《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主体的义务包括:

⑴依法办理纳税登记、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⑵依法设置账簿,合法使用有关凭证;⑶按规定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⑷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⑸主动接受和配合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⑹违反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滞纳金、罚款,并接受其他法定处罚。

六、论述题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

(1)征税主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征税权利的一方当事人。

(2)纳税主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3)法律责任,是指税收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双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上的责任,也就是由于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

第二章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A2.C3.A4.B5.B6.C7.D8.C

9.B10.B11.C12.B13.A14.D15.A16.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E2.ABCD3.ACD4.BCE5.CDE6.ACDE

7.ABCDE8.ACD9.CDE10.CE11.CDE12.CD

三、判断并说明理由

1.错。

不同税种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不一致。

2.错。

税源与征税对象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则并不一致。

3.错。

纳税人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有时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一致的,有时则不一致。

4.错。

税法中有减、免税规定,所以实纳税额与应纳税额不一定一致。

5.错。

直接税由纳税人直接负担,不易转嫁,而不是不会发生税款转嫁现象。

四、名词解释

1.税制要素:

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是税法构成要素的组成部分。

2.税率:

是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即税额∕征税对象数量。

3.直接税与间接税:

直接税是由纳税人直接负担,不易转嫁的税种。

间接税是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种。

4.税负转嫁:

指纳税人将其缴纳的税款,通过各种途径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经济过程和经济现象。

5.纳税人:

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6.负税人:

是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的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7.征税对象:

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

8.计税依据:

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9.起征点:

是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

10.免征额:

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五、简答题

1.

(1)自然人和法人。

国家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自然人在法律上形成为一个权力与义务的主体的普通人,他们以个人身份来承担法律所规定的纳税义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对象作为税法的最基本的要素,首先是因为它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凡是列入某一税的征税对象的,就是这种税的征收围,就要征税;而没有列入征税对象的,就不是该税的征收,不征这种税。

其次,征税对象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在性质上的差别,并且决定着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如消费税、增值税和所得税,它们的征税对象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名也不同。

3.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依法成立。

法人必须在政府管理部门注册备案,取得政府和法律的正式承认。

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③有自已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⑴单一的比例税率:

即一个税种只规定一个税率。

⑵差别比例税率:

即一个税种规定不同比率的比例税率。

⑶幅度比例税率:

国家只规定最低税率和最高税率,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在此幅度自由确定一个比例税率。

5.累进税率的形式:

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⑴全额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是累进税率的一种,即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其相应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⑵超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

6.累进税率有两种形式,即全累和超累,现对比如下:

⑴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实际税率不同,全累负担重,超累负担轻。

⑵全累的最大缺点是在累进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累负担不合理。

⑶在各个级距上,全累税负变化急剧,而超累变化缓和,也就是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长,税款的增加,全累较快,超累较缓和。

⑷在计算上,全累计算简单,超累计算复杂。

7.纳税环节的确定,根据纯收入在各个流转环节的分布状况而定;要符合不同经济部门和不同产品的经营特点,有利于经济发展;要有利于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要便于征收、管理和监督。

8.在确定纳税期限时就考虑:

①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的征税对象决定。

②根据纳税人缴纳税款数额的多少来决定。

缴纳税款多的纳税人,纳税期限核定短些;反之,纳税期限核定长些。

③根据纳税行为发生的情况,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为纳税期限。

④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在纳税行为发生前预先缴纳税款。

9.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将其缴纳的税款,通过各种途径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经济过程和经济现象。

税负转嫁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⑴前转。

是指税负通过市场买卖,由卖方向买方转嫁,也就是指纳税人将其应纳税款通过提高商品价格的方式于商品交易之时,顺利向前转嫁级消费者,前转是税负转嫁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

⑵后转。

是指无法通过市场买卖前转给买方,而改为向后转嫁给上一环节的生产者或经营者。

⑶消转。

是指纳税人在无法将税负前转、后转的情况下,依靠自已的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使由于承担税负而造成的损失在新增利润中得到抵补,由于这种形式是纳税人自已把税负“消化”掉了,故被称为消转。

10.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以分为五大类:

⑴对流转额的征税类;⑵对所得额的征税类;⑶对资源的征税类;⑷对财产的征税类;⑸对行为的征税类。

(2)按计税依据分类:

从价税和从量税。

(3)按税收收入的归属权分类:

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4)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

直接税和间接税。

(5)其他分类方法:

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可分为实物税和货币税;按税收用途分类,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

六、论述题

税收要素是税法构成要素的组成部分。

这些要素包括:

1、征税对象,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

2、纳税人,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即税额/征税对象数量。

4、纳税环节,是对处于运动之中的征税对象,选定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

5、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6、减税、免税,是税法中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少或免除税负的一种规定。

七、计算题

1.⑴

①400元适用税率5%

税额=400×5%=20元

②400~1000元部分适用税率10%

税额=﹙1000-400﹚×10%=60元

③1000~2000元部分适用税率15%

税额=﹙2000-1000﹚×15%=150元

④2000~2500元部分适用税率20%

税额=﹙2500-2000﹚×20%=100元

应纳税额=20+60+150+100=330元

⑵应纳税额=7500×25%-420=1455元

2.⑴第一级,销售利润率不超过5%的部分,税率为0,速算扣除率为0;

第二级,全部利润按10%计算纳税,多征了一定比率,即第一级销售利润率5%以下,适用税率为0,多征的比率即速算扣除率=5%×﹙10%-0﹚=0.5%;

第三级,全部利润按第三级20%税率计算,前两级都多征,则第三级速算扣除率=5%×﹙20%-0﹚+﹙10%-5%﹚×﹙20%-10%﹚=1.5%;

第四级,速算扣除率=5%×﹙30%-0﹚+﹙10%-5%﹚×﹙30%-10%﹚+﹙15%-10%﹚×﹙30%-20%﹚=3%;

第五级,速算扣除率=5%×﹙50%-0﹚+﹙10%-5%﹚×﹙50%-10%﹚+﹙15%-10%﹚×﹙50%-20%﹚+﹙20%-15%﹚×﹙50%-30%﹚=7%;

第六级,速算扣除率=5%×﹙70%-0﹚+﹙10%-5%﹚×﹙70%-10%﹚+﹙15%-10%﹚×﹙70%-20%﹚+﹙20%-15%﹚×﹙70%-30%﹚+﹙30%-20%﹚×﹙70%-50%﹚=13%;

⑵用定义法计算

第一级税额10000×5%×0=0

第二级税额10000×﹙10%-5%﹚×10%=50元

第三级税额10000×﹙15%-10%﹚×20%=100元

第四级税额10000×﹙16%-15%﹚×30%=30元

应纳税额=0+50+100+30=180元

⑶用速算扣除率法

应纳税额=10000×﹙16%×30%-3%﹚=180元

第三章流转税制

一、单项选择题

1.B2.A3.D4.D5.C6.A7.C8.B9.A

10.D11.B12.B13.B14.B15.A16.C17.D18.A

19.B20.D21.B22.C23.C24.D25.C26.C27.B

28.D29.D30.B31.C32.C33.A34.B

二、多项选择题

1.ACDE2.ABCE3.ACDE4.ABC5.BC

6.ABCD7.ABCDE8.CD9.ABCDE10.CDE

11.BCD12.ABCE13.BCDE14.ACD15.ABE

16.BD17.ACD18.ABD

三、判断并说明理由

1.错。

对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仍要征增值税。

2.错。

现行流转税在工业和商业环节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对销售劳务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3.错。

有些税要从量定额征收,如部分消费税。

4.错。

出口货物出口退税适用的税种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5.错。

有些货物销售免征增值税,而非工业性的加工、修理修配征收营业税。

6.正确。

7.错。

纳税人报缴消费税的办法,由税务机关视不同情况核定。

8.错。

应为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差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

9.错。

营业税的减免决定权在国务院。

10.错。

对进口商品要根据国家不同适用不同关税税率。

四、名词解释

1.流转税制:

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2.价外税:

就是把应征的流转税附加在商品价格之外。

3.增值税:

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4.消费型增值税:

即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购置的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

5.收入型增值税:

即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部分。

6.生产型增值税:

即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价值。

7.价税:

就是计税价格中包含了税金在,税金成为价格的组成部分。

8.消费税:

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9.营业税:

是对在我国境销售应税劳务或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0.关税: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五、简答题

1.我国现行流转税制主要设置四个税种,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规增值税是流转税制改革的核心,现行增值税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进行了规。

消费税的职能是进行特殊调节,通过征收消费税来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增加财政收入。

营业税征税围可以概括为销售劳务和销售不动产两种经营行为。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税种。

2.

(1)征税围的选择:

流转税按照征收围的大小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类型是一般营业税,它是对商品功劳务营业行为所发生的一般营业额的课征,即把全部商品额都列入征税围。

另一种类型是一般产品税,它是对特定商品的交易额课征,征收围是生产和进口环节的工业品以及收购和销售环节的农产品。

国际上通行的消费税都属于这种类型。

(2)纳税环节的选择:

在纳税环节的选择上,各个国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以及不同历史时期的情况,可以选择特定的纳税环节征收。

(3)计税依据的选择:

是依据商品的销售价格,从价定率计算征税,还是依据商品的销售数量,从量定额计算征税,流转税也可以作不同的选择。

流转税要素的设计,对于贯彻税收政策,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对于控制税源,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对于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都有密切的关系。

因此,必须根据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和客观经济情况慎重选定,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3.价税的优点在于:

流转税包含在价格之,税大则利小,税小则利大,国家可以通过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直接影响产品以及企业的利润,从而发挥调节生产的特殊作用,使流转税成为国家实现宏观控制的重要经济杠杆。

价税的缺点在于:

在实行自由价格的条件下,由于价格要灵活,而税收则在一定时期应保持稳定,把相对固定的流转税含在价,会使价格和税收产生相互牵制的作用;有时需要变动价格时,会受到含在价的税收的制约,而在需要调整税收时,又会受到价格的制约,双方都难以灵活调节。

4.价外税就是把应征的流转税附加在商品价格之外。

价外税不像价税那样可以用税来直接“挤利”或“让利”,从而调节生产,但可以用税影响消费,间接地配合价格发挥调节作用,价外税也有利于全面推行增值税,简化计征手续,计税时只要依据购货发票上注明的已纳税额,按照规定的扣除项目扣除已征税额就行了。

价外税还可以克服价税造成的产品销售利润率的扭曲,使企业核算成本工作大为简化,企业只管计算成本和应得利润,税收另在价外考虑。

5.说到增值税的产生,必须涉及增值税的前身----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商品流转额征收的税种,具有道道按全值征税的特点。

营业税重复征税的缺点,其后果无疑对于专业化、协作化生产的发展十分不利。

法国1954年改革了生产税,采用增值税的名字,在国际上最早实行了增值税。

60年代到70年代,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普遍推行了增值税。

除发达国家外,发展中国家也积极推行增值税。

6.

(1)增值税具有适应性强的优点,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合理化。

(2)增值税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

(3)增值税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7.相同点:

①计税依据相同,都是不含税的销售额;②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相一致,都是按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计税。

不同点:

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无此限制;②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税款抵扣权,一般纳税人则享有税款抵扣权;③一般纳税人按规定税率计算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方法按征收率计算税额。

8.⑴基本保持原税负;⑵税率尽量简便化;⑶税率差距小;⑷税率适用围按货物品种划定;⑸适用低税率货物少;⑹零税率的运用。

9.㈠调节消费:

⑴调节消费结构;⑵限制消费规模;⑶诱导消费行为。

㈡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10.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应是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品的税基与增值税的税基是一样的,即:

含消费税而未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

六、论述题

1.㈠实施的围不同。

增值税的实施围,从世界各国情况来看,可以归纳为局部实行和全面实行两种类型。

㈡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不同。

⑴消费型增值税;⑵收入型增值税;⑶生产型的增值税。

㈢税率运用的多少不同。

㈣征税方法不同。

⑴直接计算法;⑵间接计算法﹙扣税法﹚。

七、计算题

1.销项税额=﹙50+100﹚×13%+﹙80+200﹚×17%=67.1﹙万元﹚

进项税额=42+0.85=42.85﹙万元﹚

3月份应纳增值税=67.1-42.85=24.25﹙万元﹚

2.9月份应纳消费税=5×30%+

×8%=1.91﹙万元﹚

3.应纳营业税=﹙65-15﹚×5%=2.5﹙万元﹚

4.因出版业务和广告业务无法分别计算,合并缴纳增值税

﹙250+

﹚×13%-21=17.25﹙万元﹚

5.本月应纳营业税=﹙12+8+0.6+0.2﹚×5%+﹙0.3+0.5+0.2﹚×15%

=1.19﹙万元﹚

6.应纳营业税额=600×3%+﹙240+150﹚×5%=37.5﹙万元﹚

7.销项税额=﹙100+200﹚×13%+160×17%=66.2﹙万元﹚

进项税额=42+0.85=42.85﹙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66.2-42.85=23.35﹙万元﹚

8.委托加工已付消费税=

=3428.57﹙元﹚

外购已税烟丝所含消费税=

=4800﹙元﹚

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40%-3428.57-4800

=13576.56﹙元﹚

9.5月份应纳增值税=

=0.51﹙万元﹚

10.销项税额=

+30×17%=1312.79﹙万元﹚

进项税额=800+4=804﹙万元﹚

8月份应纳增值税=1312.79-804=508.79﹙万元﹚

第四章所得税制

一、单项选择题

1.D2.C3.B4.D5.A6.C7.A8.B9.D

10.C11.B12.D13.B14.B15.C16.C17.D18.D

19.D20.D21.B22.A23.B24.B25.B26.B

二、多项选择题

1.AB2.BC3.AD4.ACD5.ABCD6.ABDE

7.BCD8.ACE9.BDE10.BC11.ABD12.BD13.AE

1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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