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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英德市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英德市东华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二月

前言

东华镇地处英德市东南部,由原大镇、鱼湾、黄陂、英华等四镇合并而成,是英德市第一大镇。

东与横石水、桥头、白沙等镇相连;南部毗邻佛岗县;西与望埠、沙口接壤;北与翁源、曲江县相接。

距英德市区近40公里,土地总面积达558.69平方公里。

现辖24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2个华侨茶场,634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10.2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7万人,农业人口8.87万人。

《英德市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2年经原英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规划体系,取得了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显著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规划主要指标偏紧和规划用地与实际需求不符的问题,土地资源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的调整,地区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东华镇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规划》难以适应东华镇的快速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英德市对本轮修编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本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对东华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优化布局,并将《英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分解给东华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为东华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附图1《东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

附图2《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

附图3《东华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2010-2020年)》

附图4《东华镇土地整治规划图(2010-2020年)》

第一章绪论

一、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东华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大力实施工业立镇、工业强镇、工业富镇的综合发展战略,以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科学保障重点区域的用地需求,为东华镇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规划原则

(一)切实保护耕地

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

按照落实东华镇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优化配置城乡各业各类用地,形成国土开发新格局。

落实约束性指标,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优先保障生态屏障功能,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三、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指导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统筹安排街道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对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上安排和时间上的落实,特编制本规划。

四、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8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2009年2月4日施行)

6、《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二)行政规章及政策文件

1、《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2008年8月4日)

2、《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401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号,2009年2月24日)

4、《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2009年5月5日)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2009年5月25日)

6、《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35号,2009年7月29日)

7、《关于印发〈限制建设区用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95号,2009年9月4日)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9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29号)

10、《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2009年12月2日)

1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2010年1月13日)

12、《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10〕30号,2010年1月29日)

13、《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开发区及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2010〕120号,2010年3月10日)

14、《关于有效保障用地支持重点项目和绿道网建设的通知》(国土资规划发〔2010〕206号,2010年4月16日)

15、《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121号)

16、《关于市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17、《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三)相关规划和参考依据

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广东省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英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7-2020年)》

4、《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5、《东华镇镇域总体规划(2006-2015年)》

6、《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7、其它相关规划和计划等。

五、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东华镇区域范围,总面积55869.23公顷。

六、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10-2015年,规划远期为2016-2020年。

七、规划任务

(一)落实上级规划分解下达的各项控制性指标,重点确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开发整理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落实市级规划划定的城乡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

(三)制定土地用途分区,制定土地用途分区规则。

(四)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保障城乡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提出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措施。

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09年东华镇土地总面积55869.23公顷,其中农用地50118.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71%;建设用地3604.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5%;其他土地2145.67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84%。

农用地中,耕地8283.56公顷,占农用地总量的16.53%;园地1628.44公顷,占农用地总量的3.25%;林地38162.53公顷,占农用地总量的76.14%;其他农用地2044.34公顷,占农用地总量的4.08%。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3198.9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88.74%,其中城镇建设用地674.63公顷,采矿用地327.3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196.9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51.0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9.74%,其中交通用地333.59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7.5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54.6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1.52%。

其他土地中,水域763.73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量的35.59%;自然保留地1381.94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量的64.41%。

(二)土地利用布局

2009年,东华镇以耕地、林地为主的农用地主要布局在镇域东部和北部,分布在茶山村、塘下村、九郎村和鱼湾居委会等;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镇域中部和东部,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多集中在重新村、东升村、九围村和下村,农村居民点在中、东部地区各村零散广泛分布,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镇域中东部、墟镇和工业园区周边,水利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多在翁江及其支流、空子水库、八角塘水库等沿岸分布;未利用地中水域主要零散布局在镇域中东部,自然保留地多分布在双寨村、金洞村和鱼湾村。

二、土地利用特征及问题

(一)土地利用特征

1、土地利用率高,土地利用结构为林农型

东华镇现状土地利用率为96.16%,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1.43个百分点。

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和耕地为主,2009年二者面积合计达到46446.0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3.13%。

土地利用结构属于林农型,发展林业和农业生产是本镇土地资源利用的重点之一。

2、耕地集中连片程度较高,后备资源丰富

东华镇作为英德市农业大镇,传统农业经济发达,耕地资源丰富。

镇域中东部地区分布有大量优质耕地,土地平整,土质肥沃。

就全市来看,耕地集中连片程度较高,有利于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此外,本镇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可供开发的荒草地、滩涂等资源占未利用地的70%左右,并且可改造补充耕地的低效园地山坡地资源较多,为东华镇未来的建设发展提供土地支撑。

3、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尽合理,工矿用地比重偏低

东华镇现状建设用地内部用地结构不尽合理,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偏大,占全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11%;城镇、工矿用地比重偏低,尤其是工矿用地,不足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交通运输和水利设施用地水平不高,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63%。

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失衡,制约了本镇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4、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受地形、地貌、水文因素和交通条件所限,东华镇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镇区西部和西南部为低山地,北部为半丘陵地区,中部、东部为盆地、阶地,滃江及其支流广布镇域中部,京珠高速自北向南贯穿全镇。

在自然条件及交通条件的影响下,本镇的主要林产区集中在西部、北部和西南部地区;耕地分布在中东部地区平坦区,集中连片程度较高;城镇及工矿用地多沿交通线集中分布;农村居民点用地多零散分布于农田耕作区内。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矛盾突出

东华镇既是省中心镇,又是英东工业重镇,并且是广东省第一大镇。

随着东华镇区位优势的提升及经济的高速发展,华侨产业园工业集聚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工矿和交通运输用地投入将不断增加,非农业建设用地需求量急剧增长,而目前乡镇又缺乏内部挖潜、盘活存量的用地观念,造成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矛盾不断加深的局面。

若不加以限制和引导,耕地锐减趋势将继续发展并加剧。

2、建设用地布局零散,集约化程度低

本镇建设用地比重较高,但总体布局零散,功能分区紊乱。

城镇内部用地低效,交通、商服、商住用地缺乏统一规划,布局混乱;工业用地不集中,部分用地配套设施差;农村居民点多零散分布于耕作区内,土地利用不充分,现状人均用地达247.83平方米,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上限标准(150平方米/人),土地利用效率极低。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程度亟待提高。

3、土地质量退化,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长期形成的粗放式的传统经营耕作方式,加上农地种植效益低下等原因,造成了农户掠夺性经营和投资积极性不高的局面,重用轻养,使得农地质量和生产力下降。

此外,受珠三角经济辐射及产业转移的影响,东华镇工业企业得以迅速发展,其中多以传统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加上管理经营方式不善,对土地资源的污染、损坏范围不断扩大,造成土地质量退化,土地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就东华镇目前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供给的矛盾日益突出,统筹各行业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土地供应宏观调控难度加大。

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发展需要有充足的建设用地为支撑,但东华镇建设用地的存量和增量都面临不足的局面。

在国家严格保护耕地和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政策背景下,如果不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东华镇日益增长的建设用地需求与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在未来的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应从单一服务于耕地保护向综合宏观调控转变,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严格的土地管理利用计划中,以实现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协调发展。

第三章土地利用方向及规划目标

一、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方向

根据英德市在广东省和清远市的战略地位,结合东华镇的综合发展战略,东华镇未来区域发展的功能定位为:

立足“工业立镇、工业强镇、工业富镇”的综合发展战略,打造英德第二城、英东地区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英东地区的商贸、农贸、金融中心,塑造“蓝天、碧水、青山、东华社区”的中心城镇形象。

以镇区为中心,打造“两轴、双心、四片、六组团”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沿省道252、347为主要产业发展轴,东华镇管理服务中心和翁江大船顶生态核心为双核心,大镇、鱼湾、黄陂、英华四大生活片区,六组团分别是高新科技、轻加工、建材、环保、机械和机电六大工业组团。

优化城镇建设内部结构,规划“一带、三轴、五区”的结构形态。

在充分挖掘现有存量用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适度向四周扩展城镇规模,以东南和西南方向为重点,全力打造英德第二城。

重点保障工业发展用地,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集中规划布局好华侨产业园项目用地,发展壮大英东工业组团。

协调城乡统筹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挂钩。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在生态可行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低效园地山坡地改造补充耕地。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重视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林地等生态用地的保护与建设。

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规划基期年(2009年):

工业生产总值20.37亿元;总人口为10.24万人,农业人口8.87万人,城镇人口1.37万人,城镇化率为13.42%。

规划近期(2015年):

工业生产总值平均增速为23.42%,工业生产总值达到72亿元;总人口为12.54万人,农业人口9.60万人,城镇人口2.94万人,城镇化率为23.46%。

规划远期(2020年):

工业生产总值平均增速为11.66%,工业生产总值达到125亿元;总人口为16.35万人,农业人口9.02万人,城镇人口7.33万人,城镇化率为44.83%。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耕地保有量

规划基期年,耕地保有量8283.56公顷;

规划近期,耕地保有量目标为8571.16公顷;

规划远期,耕地保有量目标为8533.00公顷。

(二)基本农田面积

规划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规模为9633.47公顷;

规划期内,东华镇基本农田不低于7676.47公顷。

(三)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基期年,建设用地面积为3604.69公顷;

规划近期,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896.02公顷以内;

规划远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102.73公顷以内。

(四)城乡用地规模

规划基期年,城乡用地规模为3198.91公顷;

规划近期,城乡用地规模控制在3334.61公顷以内;

规划远期,城乡用地规模控制在3425.24公顷以内。

(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基期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001.93公顷;

规划近期,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36.93公顷以内;

规划远期,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27.13公顷以内。

(六)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和补充耕地规模

规划近期,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489.78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149.16公顷以内,需要补充的耕地量应不少于149.16公顷。

(七)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基期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729.37平方米/人;

规划近期,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393.75平方米/人以内;

规划远期,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70.00平方米/人以内。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根据英德市总体规划分解给东华镇的指标,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确定到2015年,东华镇农用地面积49906.3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3896.02公顷,未利用地面积2066.85公顷;2020年,农用地面积49764.6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4090.25公顷,未利用地面积2014.31公顷。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全镇农用地面积50118.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71%;2010—2015年净减212.51公顷,2015年农用地49906.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9.33%;2016—2020年净减141.68公顷,2020年农用地4976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9.07%。

(一)耕地

2009年耕地面积8283.5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4.83%;到2015年耕地调整为8213.8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4.70%;到2020年耕地调整为8167.3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4.62%。

(二)园地

2009年园地面积1628.4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91%;到2015年园地调整为1503.8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69%;到2020年园地调整为1420.7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54%。

(三)林地

2009年林地面积38162.5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8.31%;到2015年林地调整为38278.7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8.51%;到2020年林地调整为38356.3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8.65%。

(四)其他农用地

2009年其他农用地面积2044.3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66%;到2015年其他农用地调整为1909.8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42%;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调整为1820.2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26%。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3604.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5%;2010—2015年净增291.33公顷,2015年建设用地3896.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97%;2016—2020年净增194.22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4090.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32%。

(一)城乡建设用地

2009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198.91公顷,规划2010-2020年增加226.17公顷。

其中,2010-2015年增加135.70公顷,达到3334.6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97%;2016-2020年增加90.47公顷,达到3425.0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13%。

2009年城镇工矿用地1001.93公顷。

规划到2015年,净增城镇工矿用地135.00公顷,总规模为1136.9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03%;到2020年,净增城镇工矿用地225.00公顷,总规模为1226.9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20%。

2009年农村居民点2196.98公顷。

规划到2015年,净增农村居民点用地0.70公顷,总规模为2197.6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93%;到2020年,净增农村居民点用地1.17公顷,总规模为2198.1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93%。

(二)交通水利用地

2009年交通水利用地为351.09公顷,规划2010-2020年减少13.71公顷。

其中,2010-2015年减少8.23公顷,达到342.8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61%;2016-2020年减少5.48公顷,达到337.3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60%。

(三)其他建设用地

2009年其他建设用地为54.69公顷,规划2010-2020年增加273.09公顷。

其中,2010-2015年增加163.85公顷,达到218.5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9%;2016-2020年增加109.24公顷,达到327.7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59%。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09年全镇未利用地面积2145.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4%;2010—2015年净减78.82公顷,2015年未利用地2066.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70%;2016—2020年净减52.55公顷,2020年未利用地2014.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61%。

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耕地保护

东华镇农业历史悠久、耕地资源丰富,农业乃本镇的立镇之本,耕地对于本镇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国家对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要求,将进一步重视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与建设,控制耕地流失,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努力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

为满足东华镇未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规划期内本镇耕地保有量将适度减少。

规划期内,城镇及交通线路周边的受污染辐射严重且发展需求强烈的耕地将规划作为城镇、工业区未来的发展空间,因建设占用而减少耕地248.60公顷;为追求更高经济效益,大力推进畜牧养殖业,部分耕地调整为其它农用地,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38.25公顷。

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推进耕地集中布局,通过改造坡度较缓的低效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170.67公顷。

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和农业区域布局优化的引导,鼓励利用非耕地和在不改变耕地种植业用途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结构调整。

2009年耕地面积为8283.56公顷,可调整园地、林地和其它农用地为497.11公顷,耕地保有量总规模为8780.67公顷。

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8167.38公顷,可调整园地、林地和其它农用地为365.62公顷,耕地保有量为8533.00公顷,占东华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15.72%减少到15.27%。

二、基本农田调整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规划期内,稳定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集中连片程度较高、耕作条件较好、农业生产设施完善的基本农田6628.00公顷。

调入生产条件好、灌溉设施齐备的优质耕地1085.18公顷为基本农田,占规划目标的14.07%,主要分布在文策村和汶潭村。

调减本轮土地利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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