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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与语文学习

逻辑与语文学习

1.知识与能力目标:

了解逻辑的一般知识。

培养学生思维的缜密性,培养学生准确、严密、清晰地表达自己思想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目标:

掌握辨析概念和运用推理的一般方法,提高语言运用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独立思考、深入探究的习惯,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

重点与难点

组织学生开展探究式学习,梳理感性材料,掌握概念、命题、推理和逻辑规律的一般知识是教学重点。

把自发形成的思维习惯转化为自觉的合乎逻辑的思维方式是教学难点。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有这样一个益智题目:

珠宝店一块钻石被窃,据侦察,作案的是甲、乙、丙、丁中的一人。

在审讯中,四人的口供如下:

甲:

钻石不是我偷的,我那天在外地。

乙:

钻石是丁偷的,那天,他去过珠宝店

丙:

乙偷的,我看见他到黑市去卖过钻石。

丁:

乙与我有私仇,他有意陷害我。

现在,我们假定这四人中只有一个人讲真话,那么罪犯是谁?

你知道吗?

我们来做一个分析:

在回答询问中,乙与丁的口供相矛盾,其中必有一个真,一个假。

如果这四人中只有一个人讲真话,那么,这个唯一讲真话的,必定是乙和丁之中的一个。

而甲、丙则属于讲假话之列。

即事实与甲和丙的口供相反。

因此,可知甲就是偷钻石的罪犯。

这种判断形式就是“逻辑”的判断形式。

“逻辑”一词原意指思想、理性、规律、言辞等。

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大致有四种词义:

第一,指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第二,泛指思维的规律;第三,在贬义上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和看问题的方法;第四,特指一门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和方法的科学。

我们所说的“逻辑”一般指逻辑规律,即关于思维形式结构最基本、最一般的规律。

二、课堂梳理探究阶段

(一)概念

1.理解概念的特点

明确:

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和分子范围的思维形式。

属性包括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

所谓本质属性,是决定该对象之所以成为该对象并区别于其他对象的属性;所谓非本质属性,是对该对象不具有决定意义的属性。

思维对象是纳入人的认识领域,并被思维者所反映的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的事物或现象。

思维对象的属性是指对象具有的性质或对象之间的关系。

属性包括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

所谓本质属性,是决定该对象之所以成为该对象并区别于其他对象的属性;所谓非本质属性,是对该对象不具有决定意义的属性。

概念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经过人的头脑的“加工”,舍去思维对象的非本质属性,从而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概念是思维对象的分子范围的反映。

思维对象都是一个类,一类对象中的个体称“分子”;个体与类之间的小类称“子类”。

例如:

“人”是一个类,“公务员”是一个“子类”,国家的某机关干部“张三”、“李四”就是其分子。

概念有内涵和外延。

内涵是概念对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外延是概念对思维对象分子范围的反映。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例如:

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一般具有一定文字形式,如(宪法、刑法、民法等)。

其中,第一个括号中的文字揭示了“法律”这个语词所反映的概念的本质含义、本质属性,是“法律”的内涵;第二个括号中的文字列举了“法律”这个语词所反映的概念的一些对象,即分子范围,是“法律”的外延。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概念的外延之间的关系有以下五种关系:

①全同关系。

设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全部重合,则二者间的关系即全同关系,亦称同一关系。

(具有全同关系的两个概念,外延重合而内涵不尽相同。

)全同关系的概念与不同语词表达的同一概念是有区别的。

全同关系的概念在说话、写文章时,使用较多的同一关系的概念,不仅可以达到对对象全面准确地反映的目的,而且还可以使表达更加生动灵活。

如对篮球比赛的实况转播内容:

在短短几分钟内,陈月芳三接高吊球侧身装筐,7号宋晓波斜线勾篮得手,10号修丽远程砸眼,8号邱晨瞅准空隙快速突破又添两分,中国队迅速把比分拉成22比16领先。

②真包含于关系。

设a,b两个概念,如果a概念的全部外延包含于b概念的外延之中,并且a概念的全部外延仅仅是b概念外延的一部分,则a概念就真包含于b概念。

a概念对于b概念的这种关系即真包含于关系,亦称种属关系。

如:

“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资金”与“流动资金”;“学生”与“大学生”;“历史”与“现代史”等等。

真包含关系。

设a,b两个概念,如果a概念的外延包含着b概念的全部外延,并且b概念的全部外延仅仅是a概念外延的一部分,则a概念就真包含b概念。

a概念对于b概念的这种关系即真包含关系,亦称属种关系。

真包含关系又称属种关系。

其中外延大的叫属概念,外延小的叫种概念。

例如“大学”与“北京大学”。

③交叉关系。

设a,b两个概念,如果a概念的外延与b概念的外延相互只部分相重合,则二者间的关系即交叉关系。

如“高中生”与“青年人”;“团员”与“学生”等。

④全异关系。

包括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设a,b两个概念,如果a概念的全部外延与b概念的全部外延没有任何部分相重合,则二者间的关系即全异关系。

如:

“中国人”与“美国人”、“男人”和“女人”等。

2.概念和词语呈现非常复杂的关系。

①一个概念可以由多个词语表示。

(讨论交流)

例如:

“父亲”是“子女的男子”,这是“父亲”的概念。

而“老子”“爹”“爸爸”“家严”“阿大”也可以表示这个概念,甚至“老爷子”“老头子”等在特定的场合也可以表示这个概念。

又如死是一种生理现象,中国人有上百种说法,一个字的有“亡”“故”“薨”;两个字的有“断气”“长眠”“物化”;三个字的“回老家”“上西天”“见阎王”;四个字的有“与世长辞”“百年之后”“骑鹤西去”;基督教有“上天堂”“下地狱”;共产主义者把它幽默地说成“去见马克思”。

这些是同义词、近义词,词不相同,表示的概念却是一样的。

 

②一个词语也可以表示多个概念。

如北京是个内陆城市,但不少地方被称为海,“中南海”“北海”“什刹海”等,在这里,“海”是蒙古语“海子”的简称,意思是花园,这是元代沿袭下来的名称。

语言当中的多义词常常表示了不止一个概念。

明确:

概念和词语之间既然呈现复杂的关系,那就要注意透过词语看词语背后的概念。

要正确使用概念,就必须弄清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例如:

李白《静夜诗》“床前明月光”中的“床”往往被理解为人们睡卧的床,其实这是一种误会,它的实际意义是围在井口的一圈栏杆。

类似的句子还有李白的《长干行》“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课本P87概念

第2题

阿Q——老舍(全异关系);文学作品——小说(包含关系);

鲁迅——《孔乙己》的作者(全同关系);教师——作家(交叉关系);

真理——谬误(矛盾关系);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反对关系)。

第4题

①图书馆里有外国小说、古典小说和侦探小说等。

析:

“外国小说、古典小说、侦探小说”分别从国别、朝代和内容方面说的,属交叉关系,不能并列。

②今天大扫除,女同学擦玻璃,团员扫地,班干部抹桌子。

析:

“女同学、团员、班干部”三者之间属交叉关系,不能并列。

③词可以分为单音词、复音词、单纯词、合成词、褒义词、贬义词。

析:

“单音词、复音词”是从音节上分的;

“单纯词、合成词”是从词的构成上分的;

“褒义词、贬义词、(中性词)”是从词的感情色彩上分的。

3.注意事项——列举事物时概念划分标准前后要统一,否则导致语病

例1.出席团代会的代表有干部和青年,还有不少女同志。

(“干部、青年、女同志”三个概念有交叉关系,不能并列使用。

例2.学校抓不抓青少年理想教育的问题,是关系到祖国建设事业后继有人的大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抓不抓”是“肯定否定”两面,而“是关系到……的大事”则是一面,可在“事业”后加上“是否”。

4.提升训练

①农贸市场的货物琳琅满目,除各种应时的新鲜蔬菜外,还有肉类、水产品、鱼、虾、甲鱼、牛蛙及各种调味品。

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们所缺乏的,一是勇气不足,二是谋略不当。

③他是个文学爱好者,阅读了大量的小说、诗歌、散文以及外国名著。

④这家乒乓球馆设施齐全,可为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不同档次的球台、球拍、球衣、球鞋等乒乓器材。

 

(二)理解命题的特点

1.命题,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的语言形式,是断定或陈述事物情况的思维单位。

如“在我们学校,严粒赏的书法是第一的”一句,对某件事作出了明确的判断,代表了命题。

对象总是具有某种属性,或者处于某种关系之中,孤立的一个或若干个词项只代表特定的某一个或某若干个对象,不能对对象的性质或关系做出说明。

例如,“人”、“动物”仅仅从这两个词项本身是无法说明什么。

正是就这个意义而言,孤立的词项还不能完整地表达我们的思想。

只有把词项按照一定的语法规则组合起来,例如把“人”和“动物”组合为“人是动物”,才能对人这个对象的情况做出说明。

这种关于某对象具有某性质或某几个对象之间有某种关系的描述通常被看作事件。

显然,事件不同于对象。

所谓命题就是用语句形式表达出来的关于事件的思想。

语句“人是动物”就表达了一个命题。

以下语句都表达命题:

①所有人是动物。

②李白和杜甫是同时代人。

③如果天在下雨,那么地是湿的。

语句①表达了人具有动物属性这样的简单事件,因而是一个简单命题。

描述某对象具有某性质的简单命题被称作性质命题。

语句②表达了李白和杜甫之间有“同时代人”这样一种关系的简单事件。

它也是简单命题。

描述某几个对象之具有某关系的简单命题被称作关系命题。

语句③则表达了“天在下雨”和“地是湿的”这两个事件之间具有条件联系的复杂情况。

它是由“天在下雨”和“地是湿是”这两个命题构成的,因此被称作复合命题。

复合命题根据联结词不同又区分为若干种类。

一个命题是真的,那么它的描述符合事实;一个命题是假,那么它的描述不符合事实。

我们经常说事实只有一个,即客观存在就是如此,它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因此,一个命题的描述不可能既符合又不符合事实。

这决定了一个命题是真的,它就不可能假;一个命题是假的,它就不可能真。

不存在那种既真又假的命题。

我们看下列语句:

①地球是行星。

②地球是行星吗?

③啊!

地球!

④要爱护保护地球!

这里的语句②是疑问句,它仅仅提出问题。

语句③是感叹句,它只是抒发情感。

语句④是祈使句,它表达一种要求、愿望。

这几类语句都没有直接描述事件,也这就无所谓真假,因此它们不表达命题。

语句①则不同,它作为陈述句,描述了地球是行星的客观情况。

这个描述是符合事实的,因此它是一个真的陈述句,语句①有所描述并且可区分真假,它表达了命题。

再如下列语句:

①红豆生南国,②春来发几枝?

③愿君多采撷,④此物最相思!

思考这些句子哪些是命题?

明确:

这里的语句②是疑问句,它仅仅提出问题。

语句③是祈使句,它表达一种要求、愿望。

语句④是感叹句,它只是抒发情感。

这几类语句都没有直接描述事件,也这就无所谓真假,因此它们不表达命题。

语句①则不同,它作为陈述句,描述了红豆生长的客观情况。

这个描述是符合事实的,因此它是一个真的陈述句,语句①有所描述并且可区分真假,它表达了命题。

一般来说,只有陈述句才直接表达命题,但即使是陈述句,它与命题之间也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

同一个命题可以有不同的语句表达形式。

这表现在不同的民族语言对同一个命题的表达是不同的,并且在同一民族语言中对同一命题的表达形式也是多样化的。

2.不仅同一命题可以用不同的语句表达,同一个语句还可以表达不同的命题。

例如“满山遍野都是杜鹃”

这个语句既可看作对花的描述,也可以看作对鸟的描述。

这是由语言的多义性导致的。

又如“一个学生画展开幕了”既可表达以某特定学生为作者的画展开幕这一事件,又可表达某个以学生(不止一位)为作者的画展开幕了这样的不同事件。

如:

“王小刚在飞机上写字”,可以表示王小刚在飞机里面的桌子上写字,也可以表示王小刚把字写在飞机的机身上。

“我们煤气厂今年夏天一定供好气”,在书面语里表示了两个命题,一个命题是供应好的煤气,一个命题是要把供气工作做好。

这样的句子表示了哪个命题,是由上下文决定的。

这是由语句结构的歧义性导致的。

正由于命题与陈述句的上述区别,我们有必要将二者区分开来。

知道了句子和命题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使用命题时就应当注意一个句子是不是同时表示了两个命题,上下文是不是能够清除其中的一个命题。

不是所有语句都表达命题,同一语句可以表达不同命题(多义,可能造成歧义)。

例1.县里的通知说,让赵乡长本月15日前去报到。

例2.对于这种做法,有人主张接受,有人反对,他同意这种主张。

3.潜台词就是深藏在话语中的真正含意。

这种含意没有直接写出来、直接说出来,而是通过语言流露、表达出来。

俗话说“说话听声,锣鼓听音”,指的就是话中有话,有潜台词。

潜台词表现出说话者的真正意图、真正动机。

往往一句话的潜台词与台词的表面字义是完全相反的,如:

“你真行啊”,这句话的直接意思是称赞、夸奖你能干、聪明、有办法、事情办的好等等,但是也可以赋予它含意完全相反的潜台词,说你愚蠢、无能、干出这样差劲的事情、把事全办糟了等等,其真正的动机是嘲讽、讥笑、责备、斥责。

说话的动机、意图不同,其潜台词也就不同。

表达潜台词,可以利用演员的全部表现手段,面部表情、手势、语调、语气等,手法是多种多样的。

如:

唐朝诗人韩翃与爱姬柳氏有一段悲欢离合的经历,其间曾有诗歌唱和。

韩翃写了一首题为《章台柳》的词给爱姬柳氏:

“章台柳,章台柳!

夕日青青今在否?

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

”而柳氏读过这首词后,失声痛哭,并写下一首题为《杨柳枝》的词作答:

“杨柳枝,芬芳节,所恨年年赠离别。

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

”从字面上看,两首词都是写对杨柳的怀念,大家想一想两首词的真实含义是什么?

据《太平广记》载,韩翃有友李生,每将妙妓携至韩所,柳羡其才,日久生情。

李生知其意,乃请韩翃饮酒,席间将柳氏赠予韩翃。

后安禄山之乱中两人离散,柳氏为番将沙叱利所劫。

长安收复后,韩遣人寻访柳氏,并赠有《章台柳》一词。

后有虞候许俊用计诈得柳氏,方得归韩。

《章台柳》一词以柳喻柳氏,起句重复两遍“章台柳”,如呼其名,见其情深意切。

下面两句既写对往日的怀念,又写对她现在遭遇的关切及对她安危的挂念。

其爱恋情深尽在不言中,可谓纸短情长。

《杨柳枝》乃柳氏答和韩词所作,叙写离情别恨。

亦以柳自喻。

“芳菲”的“柳枝”象征着青春年华,然而不能趁着青春年华美丽与丈夫厮守,却令人平添恨意,故云:

“所恨年年赠离别。

”古人有折柳赠别的习俗,这里以此切合自己与丈夫离别的不幸遭遇。

结尾两句写从春到秋,杨柳由盛而衰,人也经历了就别相思的苦痛,今已思念伤身、憔悴不堪了,故有:

“纵使君来岂堪折”之说,亦是诉说相思之苦、含情带怨的情语。

4.提升训练

①为了防止这类交通事故不再发生,我们加强了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②五一路乒乓球馆是体育局和民政局批准的专门推广乒乓球运动的团体。

③中国有世界上没有的万里长城。

④继续保持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作用,已成为无产阶级政党生死攸关的大问题。

(四)推理

1.理解推理的特点

推理是从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

推理由前提、结论、推理联项三个部分组成。

其中,前提是作为推理根据的已知判断;结论是根据已知判断所推出的新判断;推理的联项是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结项,是推理的逻辑常项。

例如:

所有的人都要守法;(前提)

所以,(推理联项)

你要守法。

(结论)

推理中常见的有三段论推理和二难推理等。

三段论推理是由两个包含着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作前提,推出另一个性质判断为结论的间接推理。

这个定义注意三点:

一是三段论全由性质判断组成;二是两个前提必须有一个共同项(相同的概念);三是三段论是间接推理,因为它的前提是两个判断组成。

比如:

凡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抢劫行为是犯罪行为,

所以,抢劫行为是违法行为。

三段论有大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

①大前提:

包含大项的前提。

②小前提:

包含小项的前提。

③结论:

推出的新判断。

一般地说,在关联词“所以”、“因此”,“由此可见”等等后面的是结论;在关联词“因为”前面的是结论。

大小前提和结论的区分一定要按上述规定进行,不能认为大前提一定是第一句,小前提一定是第二句,结论一定在最后。

比如:

①我是司法干部。

②司法干部是不能绚私舞弊的。

③所以,我是不能绚私舞弊的。

第①句是小前提,第②句是大前提,第③句是结论。

二难推理在前提中提出两种可能,然后由这种可能因伸出两种结论,对方无论选择其中的哪一种结论,都会陷入进退维谷、左右为难的境地。

在《西游记》中孙悟空在第三次打白骨精时,实际上就面临了二难,因为根据前面两次的经验,如果孙悟空第三次把白骨精打死,他就可能被师傅赶走,但如果不打死白骨精,师父就会被白骨精吃掉。

所以,打白骨精或者不打白骨精,所引起两种后果,或者孙悟空被师父赶走,或者师父被白骨精吃掉,都是孙悟空所不愿接受的。

在日常生活中,二难推理的运用时非常普遍的,善于巧妙地运用二难推理回答问题,还可以使自己摆脱困难,解决许多难题,甚至使自己免于一死。

一个岛国,国王对到岛国的外人有一个规定:

凡是说假话的人都被处死。

但真话和假话的判定是这个国王说了算,所以是否会被国王处死,要看的是国王的心情。

国王心情不好时,会认为所有的话都是假话,国王高兴时,可能认为所有的话都是真的。

但有一个聪明的人说了一句话,使得国王没有办法处死这个人。

这句话是:

“我肯定会被处死的。

我们分析一下这句话,如果认为是假的,那么这个人是不会被处死的,因为“我肯定会被处死的”是错误的;如果认为这句话是真的,那么根据国王的规定,说真话的人不会被处死的。

思考:

古时候,有两人同时生了孩子,其一人的死了,把另一人的偷走。

两个母亲为此告到官府。

大家想一想,能否用三段论智断孩子。

(讨论)

官府说把这个该子分成两半,一人一半,如果是孩子的真正母亲一定不会同意的。

大前提:

母亲都爱孩子

小前提:

一个女人爱孩子

结论:

这个女人是孩子的母亲

在实际的语言当中,演绎推理很少有像上面这样完整的语言形式,一般说来,总是省略了一段或者两段。

如: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2)二难推理在前提中提出两种可能,然后由这种可能推理出两种结论,对方无论选择其中的哪一种结论,都会陷入进退维谷、左右为难的境地。

在《西游记》中孙悟空在第三次打白骨精时,实际上就面临了二难,因为根据前面两次的经验,如果孙悟空第三次把白骨精打死,他就可能被师傅赶走,但如果不打死白骨精,师父就会被白骨精吃掉。

所以,打白骨精或者不打白骨精,所引起两种后果,或者孙悟空被师父赶走,或者师父被白骨精吃掉,都是孙悟空所不愿接受的。

推理是用复句或句群来表达的,表达中不要用虚假的前提进行推理,也不要滥用关联词

语,强加因果关系,更不能偷换概念。

例1.他普通话说得很好,看来一定是个北京人。

(大前提“普通话说得很好的都是北京人”,显然虚假。

例2.最近我这位朋友去了一趟南方回来,结果他的思想依然如故。

(“他的思想依然如故”并不是“我这们朋友去了一趟南方”而造成的,属于强加因果造成语病。

(五)逻辑规律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的规律。

包括: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对人的思维有强制性,违背了它,思维就会发生混乱,人们就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和准确地表达思想。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不是先验的,也不是约定俗成的。

它是人类在长期的实践中对思维活动的概括和总结,是客观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在人们主观意识中的反映。

(1)同一律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

“同一思维过程”,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关系、同一思维对象三个方面的“三同一”思维过程。

违反同一律要求的基本错误是: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判断的内容不确定。

具体表现为:

偷换概念或混淆概念、偷换论题或混淆论题(或转移论题)。

普罗培哥拉是古希腊著名的诡辩学派的哲学家。

他招收了一个名叫爱瓦特尔的学生,传授诉讼和辩护的方法。

当时,师生俩订了一份合同规定学费的缴交方法:

爱瓦特尔的学费得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学费在入学时支付,第二期学费在爱瓦特尔当上律师,并在第一次出庭胜诉后支付。

爱瓦特尔在学完全部课程之后,并不把合同放在心上,一直不肯出庭替人家打官司,更绝口不提学费的事。

普罗培哥拉于是决定向法庭起诉,他对爱瓦特尔说:

“如果你在我们的案件中胜诉,你就应该按照合同规定交付学费,因为这是你第一次出庭,并取得胜诉;如果你败诉,那么你就必须依照法院的判决付给我学费。

总之,不管你胜诉还是败诉,你都得付给我学费。

爱瓦特尔听后回答说:

“老师,你错了,如果你要同我打官司,我无论是胜诉,还是败诉,都用不着付给你学费。

因为如果我胜诉了,那么根据法庭的判决,我当然不用付学费;如果我败诉了,那么我也用不着付学费,因为我们的合同订明要等我第一次出庭胜诉后才付学费的啊!

其实,师生两人都在诡辩,因为他们依据了不同的标准。

老师企图在胜诉时以法庭的判决为据,在败诉时则抬出合同;学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败诉时抬出合同,胜诉时则要以法庭判决为据。

由于没有确定的标准,自然也就谈不出结果。

从逻辑学来说,这叫做违反同一律。

根据同一律的要求,普罗培哥拉应坚持以合同的内容为依据先打一场失败的官司(因为根据合同他的学生在打胜第一场官司之前是不必付学费的),然后才要求学生付款。

这时候,他的学生必须依据合同的规定付款,因为他已经打胜了第一场官司。

如果他的学生再不肯付款,第二场官司就准要败诉了。

因为根据合同,爱瓦特尔在打胜了第一场官司之后时必须附第二期学费的。

同一律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

“同一思维过程”,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关系、同一思维对象三个方面的“三同一”思维过程。

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我的同一性和确定性。

违反同一律要求的基本错误是: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判断的内容不确定。

具体表现为:

偷换概念或混淆概念、偷换论题或混淆论题(或转移论题)。

所谓偷换概念和混淆概念,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没有保持概念的内涵、外延的同一。

所谓偷换论题和混淆论题(或转移论题),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人们在运用判断进行推理的时候,或者在论证某一问题的时候,没有保持判断的同一,中途以其它的判断(论题)取代了原来的判断(论题)。

如《韩非子》中有这样一则故事,说的是郑县有一位姓卜的,他常常在外胡混。

有一天,他的裤子破了一个洞,就买了新布,回家让妻子为他作一条新的裤子。

妻子问他如何做,他回答说“照原样”。

于是他妻子把裤子照原来的样式做好后,照样在裤子原来的地方剪了一个同样的洞。

这当然是一个笑话,但从逻辑的角度来说,无论他的妻子是有意还是无意,她都违反了同一律。

“原样”在其丈夫的含义是指原来样式的、尺寸的裤子而绝不是带有那个破洞的原样。

同一律要求概念、判断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保持自身同一,但并不认为事物和思维是一成不变的。

同一律所要求的只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确定性,并不否认思维对象的发展变化。

(2)矛盾律

矛盾律的要求是: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及其否定不能同时都是真的。

就是说,一个思想与其否定,互相排斥,不能都真,至少有一假。

如果违反这一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一个对象既予以肯定,又予以否定,就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

通常人们说“出尔反尔”、“自己打自己嘴巴”等就是对这种错误的形象说明。

例如:

价值连城的无价之宝。

我国有世界上没有的万里长城。

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是“自相矛盾”,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思想都肯定为真。

具体表现为:

对关于同一思维对象的两个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概念、判断同时予以肯定,造成概念自毁或判断逻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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