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租赁合同.docx
《大厦租赁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厦租赁合同.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大厦租赁合同.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6/1/fd92c4d4-0de0-4c97-b33b-37ad9d0443b3/fd92c4d4-0de0-4c97-b33b-37ad9d0443b31.gif)
大厦租赁合同
大厦租赁合同
篇一:
大厦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大厦商业楼租赁事宜,经过友善洽商,本着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取得一致意见,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物业地址及面积:
甲方提供的商业楼位于南海区桂城路号层,编号:
,建筑面积(含物业实际面积+公用摊分面积):
平方米(按现状租赁,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上述场地由乙方租用,但并不包括所租用范围的外立面。
二、物业用途:
该物业作办公使用,乙方不得将该租赁场地作饮食、商场、工场、专用仓库及住宅等其它用途,不得作违法违律的场所,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而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违约方全部负责。
三、物业移交:
1.乙方正式接收租用物业时,请与甲方进行乙方所租用物业的验收及移交手续。
2.使用租用物业时,请遵守《物业使用说明书》的有关条款。
超出《物业使用说明书》的内容部分,需经甲方同意、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理。
四、所有租用单元均统一使用本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所需综合费用按有关“源用划分方案”由各租用户负责支付。
五、租赁期限:
物业使用说明书》的有关条款。
超出《物业使用说明书》的内容部分,需经甲方同意、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理。
四、所有租用单元均统一使用本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所需综合费用按有关“源用划分方案”由各租用户负责支付。
五、租赁期限》与甲方办理有关租用物业装修手续,为维护公众共用设备设施的安全,所有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租用物业内部的装修工程。
5、如需改动室内装修,必须将改动后的图纸送大厦管理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工,电路改动一律由大厦电工施工或双方认可的专业部门施工,工程费用属乙方承租范围内的由租户负责,其外不负责。
6、客户装修需交纳装修按金,并将装修图纸复一份经甲方存查方可动工,装修完毕,经管理处验收合符要求,且没有损坏公共设施,无息退回按金;如有违反或损坏,则照价赔偿。
八、物业管理:
1.由佛山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全面管理,并设置大厦管理处,租赁方必须配合及服从公司对本大厦实行统一管理,遵守大厦《管理公约》,并按时向管理处缴纳综合管理费和水电费。
2.乙方有责任保障写字楼室内的防火、防盗安全以及环境卫生。
如发生事故,证实是由乙方不遵守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规定而引起的。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该场地由甲方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各种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若设施受到损坏或出现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即乙方承担该场所的正常维修保养责任。
4.综合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元(含公用水电费、保安费及公用卫生费用),共元/月。
管理费从本合同签订起租之日起计。
5.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空调费按月结算,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必须于每月10日前缴付当月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空调费,物业管理费及水电支付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账号如下:
管理公约》,并按时向管理处缴纳综合管理费和水电费。
2.乙方有责任保障写字楼室内的防火、防盗安全以及环境卫生。
如发生事故,证实是由乙方不遵守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规定而引起的。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该场地由甲方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各种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若设施受到损坏或出现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即乙方承担该场所的正常维修保养责任。
4.综合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元(含公用水电费、保安费及公用卫生费用),共元/月。
管理费从本合同签订起租之日起计。
5.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空调费按月结算,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必须于每月10日前缴付当月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空调费,物业管理费及水电支付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账号如下》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补充,补充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乙方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日篇二:
新大楼租赁合同篇三:
商会大厦租赁合同合同商会大厦物业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
住所地:
授权代表人:
职务: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方):
住所地:
授权代表人:
职务: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甲方如将该房屋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而且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否则,甲方负责承担由此而带给乙方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
7.5甲方委托成都商会大厦物业管理相关部门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7.6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部门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的功能,使房屋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必要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解决乙方与物业管理部门间因本条所述事项产生的纠纷。
7.7按本合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7.8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空调等设备归乙方所有。
不可移动或移动会造成该房屋损坏或影响该房屋原有设施使用的装修物,均不能拆除移走,但其所有权属于乙方的,因添附改变其所有权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若乙方对租赁标的物造成损坏,乙方必须恢复原貌或者向甲方赔偿,且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貌的权利。
7.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8.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8.2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分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8.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8.4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8.5甲方或成都商会大厦物业管理相关部门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7乙方负责做好该房屋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8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甲方如将该房屋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而且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否则,甲方负责承担由此而带给乙方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
7.5甲方委托成都商会大厦物业管理相关部门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7.6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部门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的功能,使房屋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必要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解决乙方与物业管理部门间因本条所述事项产生的纠纷。
7.7按本合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7.8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空调等设备归乙方所有。
不可移动或移动会造成该房屋损坏或影响该房屋原有设施使用的装修物,均不能拆除移走,但其所有权属于乙方的,因添附改变其所有权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若乙方对租赁标的物造成损坏,乙方必须恢复原貌或者向甲方赔偿,且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貌的权利。
7.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8.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8.2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分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8.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8.4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8.5甲方或成都商会大厦物业管理相关部门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7乙方负责做好该房屋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8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东方海港国际大厦事宜,订立本合同。
双方一致同意如下条款: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东方海港大厦(以下称该大厦)座落在上海市区路。
楼层层,室号室。
(此楼层与室号供乙方在政府部门注册备案登记之用)。
大厦内电梯显示楼层为层,名义室号为室(以下简称该房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结构为。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
(一)“大厦”是指座落于路号被称作“”或依甲方自主决定使用其他名称之建筑物的办公楼部分。
(二)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预售/租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
(三)“管理公司”是指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
1.2该房建筑面积与区出具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预测)》中描述一致,甲乙双方确认暂以此面积作为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计算依据。
双方同意,若该房屋的面积与政府部门其后由虹口区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实测)》不符,则以《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实测)》的数字为准。
1.3该房屋位于大厦内,该房屋的平面图与建筑面积计算书(含室号)列于本合同附件
(一),并盖章签字。
1.4乙方在此认可,该房屋所在大厦的楼层序号及单元序号并非完全按照数字序号排列,具体的排序方法由甲方自主决定。
1.5乙方在此确认,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大厦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无须就大厦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1.6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
1.7该房屋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在本合同附件
(二)中加以列明。
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1.8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条件和期限内,在该大厦任何公共部位举行或允许他人行为、组织任何仪式、展览或陈列商品。
二、租赁用途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公司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2.3乙方不得在该大厦堵塞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自动楼梯、电梯、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或堆放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
如有违反,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无需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并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
2.4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饲养任何动物或宠物。
2.5乙方不得在该房屋进行或准许任何销售行为、物品拍卖或任何类似的销售;也不得在该房屋外或该大厦内任何地方招徕生意、兜售、派发任何说明书或做广告。
三、预租房屋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3.1甲方应不迟于年月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3.2“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1条规定的甲方应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且在交房通知上载明的日期,但如果当事人按照本第三条之规定对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进行了调整,则“交付日”是指甲方按照本第三条之规定书面通知乙方的经调整后的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
3.3如甲方延迟交付该房屋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则交付日应相应顺延不可抗力影响持续的期间。
但是,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在__年月日之前仍未交付该房屋,乙方有权利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自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和预付租金(均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3.4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应提前
(5)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下称“交房通知”),交房通知应载明该房屋交付日。
3.5乙方应于交房通知载明的交付日(交付日见第3.1条)前往大厦管理公司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
在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之前,乙方应付清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于该房屋交付时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否则甲方无义务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甲方在全额收到该等支付后应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双方签署房屋交付凭证,乙方需负责对其单元的设备作检验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
即视为甲方已按照本合同规定条件履行了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3.6如果乙方未能在交付日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该房屋仍视为已由甲方于交付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给了乙方,并且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租金、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之各项费用。
如交付日后的期间是免租期,则免租期仍从交付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乙方在交付日起(30)天内仍未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经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扣收保证金而无须向乙方退还,作为对甲方篇五:
房屋租赁合同(名x大厦)房屋租赁协议书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房产
1、甲方将位于泉州市丰泽街名都大厦的房产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开办通讯器材设备店之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产用途。
2、租赁房产具体情况详见号房产证,其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甲方同意将租赁房产租赁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租赁房产现状租赁。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
自2017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价格
1、租赁房产自租赁期开始之日起头一个租赁年度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元/月)。
此后租金每个租赁年度递增一次,每次均在前个租赁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2、上述租金价格为不包含税费的价格。
在租赁期限内,根据规定应由甲方交纳的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并交纳。
如因乙方怠于交纳导致甲方垫付或发生损失的,乙方应按日千分之五标准支付资金占用费,并全额赔偿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3、物业管理费:
由乙方自行及时向物业公司交纳。
4、水电费:
水电费包括乙方每月实际使用量及公摊费用,以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规定的水价和电价收费,由乙方自行及时向相关单位交纳。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乙方每三个月支付甲方一次租金人民币元整(¥元)。
乙方第一期租金应于租赁期限开始前五天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其他各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所属租赁期届满之日前十天一次性交纳。
2、乙方应将租金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或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收条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的其他义务:
1、甲方应具有出租该房产的权利并确保上述租赁房产的产权清楚,如发生与产权有关的一切纠纷应由甲方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2、甲方应提供租赁房产的房产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的其他义务: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交接验收该租赁房产,逾期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已依合同交付租赁房产。
2、乙方负责租赁房产的管理、使用、日常维护,并承担费用。
如因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按照房产或者设施的重臵价赔偿给甲方,经营或者使用租赁房产过程中造成侵权的,应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添附、改造等行为,应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破坏房产的主体结构或承重墙。
但即使经甲方同意,装修、添附、改造行为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也概由乙方承担。
4、负责办理租赁房产及装修、添附、改造后的消防安全验收、质量验收、环保验收至合格。
5、自行负责申请营业执照及经营中所需各种证件,合法经营。
6、乙方在经营中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监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济独立核算,缴纳经营中税费,自负卫生,环保,消防,水电等经济活动中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七条:
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1、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如乙方需继续租赁本合同项下房产,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如乙方怠于通知甲方,视为其自行放弃同等条件下的承租优先权。
2、租赁合同到期时如无续租,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腾空房产,并将甲方提供的房产完好返还给甲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所装修、添附的设施,对于改造部分,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甲方没有要求乙方拆除或者恢复原状的,该部分财产无偿归属甲方所有。
其他财产乙方没有按期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