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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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020年3月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2016年7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作为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项目《燃煤电站低成本超低排放控制技术及规模装备》课题一《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关键技术及评估》子课题承担单位,承担了《燃煤电站超低排放技术验证研究》任务。

子课题的研究目标为针对我国超低排放技术成果评估机制不健全,推广交流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结合国内外技术评价推广机制调研分析,研究建立燃煤电站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标准,开展验证评价试点,收集整理超低排放技术性能信息,向社会公开优秀技术性能信息,促进先进技术应用转化。

研究成果为课题建立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评估方法,形成针对超低排放的关键技术标准及验证评价标准,为技术示范应用及评估提供重要支撑。

(二)编制必要性

2015年12月,环境保护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全国有条件的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加快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步伐,将东部地区原计划2020年前完成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提前至2017年前总体完成;将对东部地区的要求逐步扩展至全国有条件地区,其中,中部地区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西部地区在2020年前完成。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17年中国电力发展情况综述》,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累计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7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比重超过70%,提前两年多完成2020年改造目标任务。

目前,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市场需求迫切,技术成果评估机制不健全,推广交流机制不完善,开展技术验证评价与以往的燃煤电站污染控制技术评价有较大差别,对燃煤电站超低排放技术的验证评价工作带来较大挑战。

环境技术验证评价是受技术开发、使用者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委托,由第三方验证测试评价机构依据国家的测试规范、标准、法规等,在技术最具有代表性的运行条件下,对环保技术的环境保护效果、环境影响、经济性、可靠性以及其他技术持有方自我声明的技术性能等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验证和测试,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数理统计以及专家辅助评价等方法,对该技术性能进行评价和分析的方法。

为了推动环境技术验证评价制度(ETV)在中国的应用推广,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25家单位发起成立了环境技术验证评价联盟,并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社团标准的形式发布了《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通用规范》、《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测试通用规范》等通用技术规范。

环境技术验证评价技术通用规范等标准文件为各行业制定本行业的技术验证评价规范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依据。

因此,以环境技术验证评价技术体系为支撑,编制《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规范》,是规范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联盟成员单位实施的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工作,确保验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客观性的紧迫工作。

(三)主要工作过程

(1)2016年7月~2017年6月

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对燃煤电厂行业大气污染特征、燃煤锅炉烟气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标准及管理要求、燃煤锅炉烟气污染防治设备与技术现状、燃煤锅炉烟气评价技术现状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分析了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评价现状及发展趋势。

(2)2017年7月~2017年12月

依据当前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评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讨论开展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评价的所需资料清单,包括总体要求、基本信息、技术参数等。

(3)2018年1月~2018年6月

经课题组内部组织,与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的《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测试规范》一起研讨,针对燃煤电站烟气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净化设备的净化效率等指标,完成验证评价评价的环境效果指标、工艺运行指标、维护管理指标等研究内容。

(4)2018年7月~2018年12月

综合分析上述收集到的资料,编制组对技术规范的框架及内容进行多次讨论研讨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议、检查会,完成了初稿的编写。

并于2018年11月2日立项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针对编制过程中的关键点、难点、有争议的地方,向相关专家咨询或组织了专题研讨会,妥善有效解决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依据专家意见对相关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5)2019年1月~2019年7月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专家咨询和讨论,依据讨论研讨结果对评价规范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编写形成《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规范》文本及其编制说明。

(6)2019年8月~2020年3月

对宿迁电厂超低排放技术应用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在专家咨询和讨论的基础上,依据讨论研讨结果对评价规范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规范》文本及其编制说明的征求意见讨论稿。

(四)国内外相关发展概况及趋势

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评价方面基本上已经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形成了包括美国EPA的最佳可行控制技术(BACT)、环境技术验证评价(ETV),欧盟的最佳可行技术(BAT)等比较成熟、完善的评价体系。

ETV制度最早是由美国提出,其旨在解决环保企业仅凭自身测试数据和报告难以让用户消除可靠性方面质疑、实现环境技术的商业化推广;并作为一种专门针对环保创新型技术的评价方法,由第三方机构开展实验设计、测试和性能评价,为潜在的用户提供客观的数据和技术评价参考。

ETV制度主要分为美国模式和加拿大模式,其不同点主要体现在验证机构和测试机构的一体性方面。

目前,全球ETV验证项目数量逐年递增,以韩国为例,过去十年间环境技术验证已累计为韩国环保企业增加直接经济收入约30亿元,对环保产业的创新引领作用明显。

近30年来,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评价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以及《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HJ2300-2018),形成了包括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技术目录、成果鉴定三个方面的技术评价体系。

在我国环境技术验证仍是一项发展中的新型环境技术评价制度,2011年我国开展了首个环境技术验证(ETV)项目,在环境保护部的牵头下,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清华大学及相关环保监测部门启动了对于浙江诸暨市菲达宏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水蚯蚓原位消解污泥技术的ETV验证。

至今,我国已经建立了由秘书处、验证机构、测试机构和技术申请者四部分组成的ETV组织机构,秘书处设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为了推动ETV制度在中国的推广,2015年6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25家单位发起成立了环境技术验证评价联盟,并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社团标准的形式发布了《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通用规范》《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测试通用规范》等通用技术规范及分技术领域规范《污水生物处理技术验证评价规范》,推动了我国环境技术验证评价的发展。

在燃煤电厂污染防治技术领域,满足烟气超低排放的颗粒物治理技术包括袋式除尘、电除尘、电袋复合除尘等技术,二氧化硫治理技术包括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氧化镁法和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技术;氮氧化物治理技术包括SCR、SNCR和SNCR-SCR联合法等技术。

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的技术组合有:

SNCR脱硝技术+袋式除尘技术+湿法脱硫技术;SCR脱硝技术+袋式除尘技术+湿法脱硫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袋式除尘技术+湿法脱硫技术;SNCR脱硝技术+干式电除尘+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袋式除尘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袋式除尘技术等。

目前各国开展的验证评价工作主要以除尘、脱硫等单独工艺段为主,未检索到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技术的验证案例。

二、标准编制原则

本研究在借鉴国外验证评价体系发展的经验教训基础上,以实现验证评价体系的可持续的发展,推动环保技术的创新发展为目标,确定了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规范的设计原则。

(1)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

我国现行的环境法规、环境政策,国家、地方、行业的排放标准、技术规范等是本指标体系设计的主要依据和立足点。

(2)为技术使用者提供系统、全面的技术运行信息,确保验证结果的科学性。

指标体系应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各指标具有明确的内涵,验证指标的设计应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技术的环境保护效果和技术特点、创新性,确保验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

(3)保护技术开发者的知识产权。

验证评价以推动环保技术的创新发展为目标,侧重技术的实际使用效果的测试和评价,避免涉及和泄露技术的核心内容。

在满足验证最低测试要求的基础上,企业具有特征指标的选择权,增加验证过程中的企的参与度,提高技术创新主体参加验证评价的积极性。

(4)结合中国国情,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支撑验证评价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验证成本等角度出发,评价指标的设计不宜过于复杂,要充分考虑测试数据的获得可能性,应便于操作和应用,增加对企业的吸引力,支撑验证评价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5)充分考虑今后与国际接轨的可能性。

验证评价制度的国际化趋势已经显现,我国的验证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与国际上其他国家接轨的可能性,为将来实现国际互认奠定基础,为中国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支撑。

根据上述原则开展了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规范的编制工作。

三、标准编制内容

(一)编制依据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及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322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836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T/CSES-1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通用规范(试行)

T/CSES-2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测试通用规范(试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燃煤电站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程序、验证测试指标、测试周期、测试方法、评价方法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单项技术或组合技术的验证评价。

燃煤电站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的主要对象是建立在一定科学原理基础上,已完成工业性试验并已有两个及以上工业应用,具有市场推广前景的新技术或改良现有技术的验证评价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三)主要内容

1.指标体系设计

本规范依据《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通用规范(试行)》(T/CSES-1)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燃煤电站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规范设计。

验证评价指标以定量为主,以定性指标为辅。

指标分为通用指标和可选指标两种类型。

通用指标是必选指标,是完成验证评价工作所需的基本要求;可选指标,可根据技术特征、污染物特征、委托方要求等进行确定。

验证评价指标一般分为环境效果指标、工艺运行指标和维护管理指标三类,测试指标体系见表3-1。

表3-1燃煤电站超低排放技术验证评价测试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环境效果指标

常规指标

SO2、NOx、颗粒物

非常规指标

PM10、PM2.5、SO3、Hg等重金属等

工艺运行指标

运行参数

除尘技术

过滤风速

……

脱硫技术

液气比

……

脱硝技术

氨氮比

……

维护管理指标

环境影响

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LAeq)

废水

脱硫废水

……

固废

脱硫副产物

……

资源、能源消耗指标

耗电量

资源消耗量

耗水量

……

操作及维护管理指标

故障及异常发生频率

……

环境效果指标应根据技术自我声明、测试对象和被评价技术处理的目标污染物等来选取。

环境效果指标见表3-2。

表3-2环境效果指标

处理技术

环境效果指标

常规指标

非常规指标

除尘技术

颗粒物

PM10、PM2.5、Hg等重金属等

脱硫技术

SO2、颗粒物

PM10、PM2.5、可溶盐、Hg等重金属等

脱硝技术

NOx

NH3、SO3等

工艺运行指标根据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的具体情况确定,参照表3-3。

表3-3工艺运行指标

烟气污染物治理技术

指标

单位

除尘技术

烟气量

m3/h

氧含量

%

烟气温度

烟气流速

m/s

其他

-

脱硫技术

烟气量

m3/h

氧含量

%

烟气温度

烟气流速

m/s

钙(镁、钠等)硫比

-

液气比

-

循环水pH值

-

入口二氧化硫浓度

mg/m3

其他

-

脱硝技术

烟气量

m3/h

烟气流速

m/s

工作温度窗口

氨氮摩尔比

-

氨逃逸质量浓度

mg/m3

其他

-

维护管理指标包括工艺运行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原材料消耗和能耗、运行及维护管理性能,应根据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的具体情况参照表3-4进行选择。

表3-4烟气治理技术维护管理指标

项目分类

运行及维护管理项目

单位

原料及资源消耗

原料耗(煤)

t/h

药剂种类及用量

t/h

电耗

Kw·h/h

水耗

t/h

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dB(A)

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药剂添加量

t/h

固体废物

脱硫副产物产生量

t/h

废滤袋产生量

t/单位时间

废脱硝催化剂产生量

t/单位时间

污泥产生量

t/h

其他

-

运行及维护管理

故障和异常的发生频率

-

故障排除的难易程度

-

其他

-

2.验证评价程序

现场验证应保证在75%以上设计负荷条件下开展测试,保持稳定负荷运行时间不少于3天,原则上保持燃煤煤质稳定时间不少于3天,保证脱硫剂、脱硝剂、水处理药剂等辅料用量及质量保持稳定时间不少于3天。

3.验证评价方法

验证评价是在对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数据结果给出科学、合理的评价。

本规范确定了以定量测试分析为主,定性描述未辅的原则,一般采用均值、中位数、数据范围、方差等对环境效果指标、工艺运行指标及维护管理指标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围绕着技术自我声明的内容,对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的污染物去除率、处理效果稳定性、运行可靠性、经济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1)验证评价测试周期和样本数

验证测试周期的设定,应能充分反映烟气治理技术的处理效果、技术运行可靠性、稳定性、技术经济性、环境友好性等。

确定燃煤电站废气超低排放技术的现场验证测试周期前,需掌握企业的生产周期、煤种、设备检修周期等详细信息,作为确定验证评价测试周期的重要依据。

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现场验证周期不宜少于30天。

验证测试样本数的确定应符合T/CSES-2中4.3的相关规定。

在考虑科学合理采样频率的条件下,验证测试周期的设定应满足数据评价最低样本数要求。

(2)验证评价指标的采样方法

根据所收集的技术资料,充分研究验证技术工艺流程、技术特点、创新点、已有数据等信息,合理设置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采样点宜选择在烟气处理系统进气烟道和排气烟道两处,采样点位应符合GB/T16157的要求。

采样频率应能满足可真实反映验证工艺绩效的最低样本数的要求。

常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1天至少分早、中、晚采3个样品,样品采样间隔需大于2小时;非常规污染物PM2.5、PM10、Hg等重金属等需1天至少分上下午采2个样品,样品采样间隔需大于1小时。

对于污染物治理工艺产生废水需1天分早、中、晚共采3个样品,样品采样间隔需大于2小时。

样品的采集应参照标准方法执行。

气态样品采集应按照GB/T16157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废水样品,样品的采集应按照HJ494和HJ495的相关规定执行。

样品采集时,需对每个样品贴上标签,注明样品编号、样品类型、采样时间等信息,样品标识应具有唯一性,避免混淆和出错,并保证样品量足够用于检测分析。

采样人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表。

所有样品信息都需要在采样记录表中体现,采样记录表作为评价过程记录文件,需妥善保存。

样品的保存参照标准方法执行,如无标准方法参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废水样品的保存应按照HJ493的相关规定执行。

测试机构现场工作人员采集好样品,并用专门的样品箱保存样品,根据要求保存要求及时送至实验室。

样品运输前应将容器的外(内)盖盖紧,装箱时应用泡沫塑料等分隔,以防破损;运输过程中,做好防震处理,避免日光照射,并要防止新的污染物进入容器或玷污瓶口。

(3)验证评价指标的测试方法

1)环境效果指标测试方法

对于环境效果指标的检测应优先选择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作为检测方法。

当指标没有相应的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时,可采用国际或国外标准,以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第四版增补版)。

当指标无现行的方法进行测试时,可由测试机构进行开发,并进行必要的方法学验证,形成可操作的文件,并作为测试报告的附件。

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测试指标及方法见表3-5,但并不仅局限于该表中项目可自定义,检测标准按规定执行。

表3-5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测试指标

测试指标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颗粒物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5468-9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836-2017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T56-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57-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29-2011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2-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43-1999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2-2014

固定污染源排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693-2014

汞及其化合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543-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汞的测定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917-2017

OHM法

M29法

三氧化硫

EPA8异丙醇吸收法

EPA8A冷凝法

火电厂烟气中SO3测试方法控制冷凝法

DL/T1990-2019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

DL/T998-2016

可溶盐

EPA202冷凝法

烟气参数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1996

备注:

测试指标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几项,可自定义,检测标准按规定执行。

2)工艺运行指标测试方法

工艺运行指标应优先选择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作为测试方法。

在企业已有数据真实可信的条件下,可直接采用企业自测数据;在企业数据缺失或可疑情况下,应开展现场测试。

烟气参数烟气量、温度、氧含量等按照GB/T16157的相关规定执行;污染物浓度测定按照其对应的标准方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技术治理设施的工艺参数参照其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无技术规范的选择适当的方法。

3)维护管理指标测试方法

对于操作及维护管理过程,应当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排除方法,并对测试期间的故障次数、故障频率等进行统计,考察故障和异常的发生频率。

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是否可以简单的排除故障及排除故障所需时间,考察故障排除的难易程度。

检查并记录设备的连续稳定运转时间,考察设备稳定运转性能。

检查并记录自动控制的可靠性,手动系统的可靠性,有无自动报警系统等,考察控制系统的可靠性。

对于环境影响、原料及资源消耗指标可以通过设备运行参数获得,具体获取方式可参考表3-6所示方法。

表3-6维护管理指标测试方法

项目分类

运行及维护管理项目

具体指标的获取方式

原料及资源消耗

原料耗(煤)

计量泵测定

药剂种类及用量

计量泵或加药设备消耗测定

电耗

全部测试对象的电力消耗,实际测量或计算

水耗

计量泵或计量表

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按照GB1234进行现场检测

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药剂添加量

计量泵或加药设备消耗测定

固体废物

脱硫副产物产生量

计量泵测定

废滤袋产生量

计量泵测定

废脱硝催化剂产生量

计量泵测定

污泥产生量

计量泵测定

(4)验证评价指标的数据处理

验证评价是在对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数据结果给出科学、合理的评价。

一般采用均值、中位数、数据范围、方差等对环境效果指标、工艺运行指标及维护管理指标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围绕着技术自我声明的内容,对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的污染物去除率、处理效果稳定性、运行可靠性、经济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1)污染物去除率

污染物去除率是验证评价环境效果的重要参数,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污染物的去除率。

同时,对净化装置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波动、抗负荷冲击能力、连续稳定运行状况等进行分析评价。

去除率(%)=(Ci进-Ci出)/Ci进×100%(式3-1)

式中:

Ci进——技术依托装置第i种污染物的进口浓度,mg/m3;

Ci出——技术依托装置第i种污染物的出口浓度,mg/m3。

2)处理效果稳定性

对净化装置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波动、抗负荷冲击能力、连续稳定运行状况等进行分析评价。

3)运转可靠性

运行可靠性指标主要根据维护管理难易程度、故障发生频率、排除故障的难易程度、维护管理所需要的技能水平等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运行稳定、基本没有发生故障情况可认为运行可靠;发生过故障,但没有影响整体运行,故障很容易被排除的情况可认为运行基本可靠;故障频繁或故障发生后不易排除等情况可认为运行可靠性差。

4)经济性

经济性指标主要通过水耗量、电耗量、污染物脱除用药剂量、污染物脱除副产物利用量、维护管理所需人数、装置占地面积等来评价。

5)维护管理方便性

根据维护管理工作量、维护管理难易程度、维护管理所需要的技能水平等来评价燃煤电站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的维护管理性能。

能够在无人干扰状态下,实现较长时间的稳定运行时可认为维护管理方便性好,维护管理工作量大或操作复杂,对维护管理人员技术水平要求高,可认为维护管理方便性差。

4.资料收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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