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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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

湖南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

湖南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8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特制定我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

一、背景与基础

我省高职以对接地方产业、服务区域经济为原则,按照每个市州和每个重要行业至少办好一所高职院校的思路,科学规划高职院校学校布局。

目前,全省有高职高专院校68所,基本完成了主要行业和每个市州举办1所以上高职学院的布局,基本形成了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为龙头,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为骨干,其它高职院校为基础的高职教育体系。

近年来,我省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等一系列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整合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不断创新高职教育发展模式,加强高职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了高职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了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高职院校与专业布局有效对接湖南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提出了实施“一化三基”和“富民强省”发展战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由农业大省向经济强省转变,并提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教育强省的目标。

在这一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湖南省重点发展了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广播影视、轻纺服装、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等20余个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同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搞好新农村建设,形成了一批集中度大、关联性强、集约化水平高的产业集群,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出了新的需求,需要我省建设更高水平的高职院校为这些重要产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和提供智力支撑。

近年来,我省重点建设了22所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学校及主体专业基本对接了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我省已经重点建设的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重点服务于社区服务、轨道交通、工程机械、交通运输、现代养殖等重要产业。

目前,我省正以建设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以“3+5”城市群(长株潭+岳阳、益阳、常德、娄底、衡阳)经济一体化发展为抓手,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科学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在未来5—10年,作为我省重要产业的装备制造业、文化传媒业、现代农业、轻工业、传统特色产业、石化产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等战略

性新兴产业亟需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申报院校的主体专业不仅紧密对接了这些产业,而且建设水平在省内高职院校同类专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行业或区域具有较好的声誉,但是,目前的培养规模和质量还不能有效适应产业发展的需求,把这6所院校建设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将会进一步提升这6所院校的服务能力,使我省高职教育更好地服务和促进重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基本形成了高职教育骨干体系。

我省从2019年开始实施了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启动了以高职教育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建设工作,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支持高职立项项目建设。

目前,全省已立项建设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22所(含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5个),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21个,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21个,高职省级精品专业112个,高职省级精品课程105门,高职专业带头人203名,省级教学团队100个,省级教学名师40名,在此基础上培育了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教学名师3名,国家级精品课程61门。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申报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学校均为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6所学校共有省级精品专业21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专业带头人40人,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3个,教师认证培训基地6个,省级教学团队18个,省级教学名师8人。

6所学校各项目所占全省的比例处于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三)加强了高职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发展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一是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参与的高职院校多元办学体制。

6所学校均由省直政府部门、行业和地方政府主办,同时学校所在部门、行业及地方的企业参与了共管共建。

如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广电局和省广播影视集团共建,湖南卫视、湖南教育电视台、青海卫视等传媒企业与学校共同建立了“前台后院”这种适应文化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的办学模式。

二是以集团化办学为重要途径探索了校企合作办学长效机制。

我们坚持以优势产业为依托,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具备条件的高职学院为龙头,以产业领域内的规模企业、高中职院校为主体、以项目合作和专业群建设为纽带,以自愿和互利共赢为原则,努力构建产、学、研共生发展的深度协作机制,取得了明显进展。

目前,全省已成立18家职教集团,加盟企业740家。

6所申报院校分别牵头组建了文化产业、现代农业、轻工、工艺美术等行业职教集团以及岳阳、娄底等区域职教集团,通过集团化运作,两年内校企合作共开展订单培养19304人,提供学生顶岗实习岗位16929个,接受教师顶岗实践1124人,企业提供兼职教师923人,学校为企业培训员工47000人次,合作开发项目和产品307个,有效推进了校企合作办学。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高职教育投入机制。

省委、省政府2019年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了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几个渠道,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

职业教育的决定》规定的几个经费口子外,还提出了各级政府按照不少于人均1元的标准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高职院校财政性拨款生均经费标准,确保高职院校正常办学经费。

此外,相关部门、行业和地方还出台了行业企业支持高职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政策,如岳阳市出台按成品油消费税1%征收职业教育基金制度,娄底市规定每生产1吨煤提成0.3元给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用于煤矿生产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等。

四是完善了教师队伍建设机制。

省编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于2019年颁布了《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允许高职院校的教师编制“采用固定教师编制和流动教师编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流动教师编制用于聘用校外有技术专长的兼职教师,这一政策有利于高职院校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

对于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允许在基本编制标准的基础上分别上浮5%、3%,用于教师引进。

同时,逐步改革完善了高职院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近几年来,我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充分考虑了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岗位的特殊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不仅尽量做到分组评审,还在评审标准上根据高职院校教师的特点,突出了对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在人才培养、专业实践及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服务等方面的能力要求,制定了不同于本科院校教师评审要求的替代条件,对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师自身发展和努力方向起到了较好的导向作用。

目前,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学校专任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占76%,从企业一线聘请的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了45%。

(四)推进了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首先,完善了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

近年来,我省明确要求高职院校必须努力做到办学定位与产业、行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对接,专业设置与产业链的岗位群对接,教学模式与企业的岗位要求对接。

目前,校企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开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共同配置教学资源、共同实施教学过程已成为我省高职院校和相关企业的普遍选择。

据统计,我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比例达到80%,“订单式”培养规模不断扩大。

其次,全面构建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

2019年以来,我们按照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成长规律,积极探索模块式教学,明确要求以学生职业生涯的实际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以工作任务和工作项目为线索确定课程结构,以职业能力的形成为依据制定课程标准,以典型产品(服务)为载体设计教学内容,与行业企业用人标准、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充分衔接,体现“教、学、做”合一的原则。

近三年,全省高职院校特别是6所学校的“模块式”课程、任务驱动课程、项目导向课程等开发和推广,都取得了可喜进展。

第三,建立了专业建设水平分级评价制度。

在对新设专业进行备案评审的基础上,我省于2019年建立了高职院校专业建设水平分级评价制度,首批对全省高职院校制造大类、财经大类办学五年以上的专业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这一制度将在高职院校所

有专业全面推开。

与此同时,建立了学生技能抽查制度。

拟从今年秋季开始,开展对全省高职院校学生技能抽查,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评价学校教学质量和学校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0年)》以及国家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湖南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教育强省的总体要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国家示范院校和骨干院校为引领,充分发挥优质高职教育资源的示范与引领作用,提升区域高职教育的整体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

(二)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总体要求,以推动校企深度合作为重点,全面构建充满活力的机制体制;以特色专业为引领,形成适应产业优化升级的专业布局;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构建校企共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核心,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满足产业振兴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需求。

通过5年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水平较高、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高等职业院校,完成6所院校的国家骨干学校建设任务,将其有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1、全面构建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构建校企深度合作共生发展的合作机制。

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共建高职院校,完善“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和机制。

推动高职院校建立董事会与理事会,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

——构建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经费政策,确保办学经费按时足额到位,探索多元投入机制,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多方投入的经费筹措机制,完善经费政策,重点支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发展。

2、构建湖南高等职业教育的骨干体系

到2019年,面向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现代农业、社会服务等优势产业,继续加强5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面向文化传媒、现代农业、轻工、工艺美术、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重点建设6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建设10所左右省级骨干高职院校,形成以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为引领、省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为支撑的高职教育骨干体系。

充分发挥优质高职教育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

构建省、市(州)、院校三级重点项目建设体系。

3、构建校企共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进一步明确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进一步深化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方法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完善和发展“前台后院”、“专业+项目”、“专业+公司+员工”、“项目+工作室+工厂+市场”等特色化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并在相关高职院校和同类专业中进行推广应用,提高湖南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整体水平。

4、显著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

促进高职院校加快从“被动适应产业”向“主动服务产业”和引领地方支柱产业发展的转变,为区域行业、企业和社区提供高质量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至2019年,形成全省高职院校年培养14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

其中6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依托已成立的6个职业教育集团,通过校企合作,促进合作企业产值规模扩大一倍以上,利润提升10%以上;面向企业培训200000人次以上,技术应用开发项目经费3亿元以上,服务社区6000人次以上,面向中职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6000人次,对口支援10所以上中西部高职学院。

三、建设内容

(一)校企合作机制体制建设

省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意见》,引导6所骨干院校所在地的长沙、益阳、岳阳、娄底等市制定关于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

构建利益相关方合作办学、共同育人的长效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

依托职教集团,鼓励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在建设期内建立由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组成的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共同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发挥各自在经费筹措、兼职教师聘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优势。

1、建立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由省财政厅、省税务部门牵头制订《湖南省企业投资职业教育税费减免办法》,鼓励企业投资职业教育。

省设立2000万元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特别是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型产业等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以及对校企合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和职校的奖励,长沙、益阳、岳阳、娄底等市专项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校企合作发展基金,用于顶岗实习工伤保险补贴和优秀实习实训基地奖励,以及实习材料损耗补贴。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部门要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优先安排支持校企合作项目。

2、建立促进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

省政府专项设立面向高职院校和中小企业的应用技术

研究项目,资助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开展研究;引导长沙、益阳、岳阳、娄底等市建立校企合作的约束机制,从政策层面规定企业支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义务,并将其支持程度列为获取相关政策优惠待遇的前提条件,规定大中型国有企业校企合作的定额任务;健全知识产权转让制度,明确项目单位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完善校企合作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校企合作政策、成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激发校企合作动力。

3、落实校企合作的社会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促成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全省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资源进行统筹与协调。

省级政府牵头组建校企合作的信息网络,并通过信息网络的建设,为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中介组织搭建面向市场的信息交流平台。

推进中介服务机构的产业化,拓展成果转化咨询服务市场,并通过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服务、资金支持和市场运作,促进校企双方的紧密合作。

鼓励高职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导向机制和责任制,落实教师密切联系企业的责任,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开展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互利共赢。

进一步落实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的湖南轻工产品信息平台、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开发的湖南工艺美术产业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娄底市校企合作平台、产学研结合创新联盟平台等校企战略合作平台建设。

4、建立校企深度融合的开放育人机制。

鼓励校企共同开发专业和课程。

校企合作培养学生和双师素质教师,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计划、双师素质教师培养计划、培养标准、考核评价方案。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互聘兼职人员,完善校企合作保障体系。

校企共建职业文化,实现校企文化渗透与交融,培育学生健康向上的职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规范。

省职教专项经费支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以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为领衔,与企业合作组建工作室、项目部,创办融教学、研发为一体的专业教学团队,形成校企共育人才的纽带。

5、建立校企互惠多赢的利益共享机制。

省政府出台政策,鼓励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或就业协议,保证合作企业对毕业生的优先选择权;依法确认教师下企业实践期间接受企业委托完成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合作企业有优先获得转让的权利或免费使用的权利;探索政府引导,学校、企业参与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机制;落实合作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或全额返回合作企业因与学院合作办学产生的各项规费,对企业支付的顶岗实习学生补助允许税前成本列支。

帮助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整合资源、引企入校,形成对接产业、服务社会的集成平台;鼓励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股份合作、业务分包、借船出海”等“校中厂”实践基地建设试点,支持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与醴陵市政府、醴陵陶瓷产业园、泰鑫瓷业等主要企业共建董事会领导下的“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陶瓷学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

技术学院与湖南湘绣城集团共建“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湘绣学院”等项目。

特别是支持岳阳市人民政府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将各自举办的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合并重组,共同举办,合作办学。

(二)政策支持与投入环境建设

1、优化高职教育发展环境。

将高职院校发展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将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作为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倾斜;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提升企业员工素质,推动骨干高职院校毕业生到规模企业对口就业;省财政厅、省税务部门牵头制订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税收优惠、企业办学成本列支等政策,提高企业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省人事与劳动社会保障厅牵头建立学生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保险政府统一支付制度。

2、落实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经费。

制定并颁布《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并确保足额拨付到位,其中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在全省基础上增加10%;按中央财政投入1:

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其中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由省财政和学院主办方配套,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由市州财政配套;确保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举办方投入比例超过60%;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的各项规费属于地方财政部分全部免收。

3、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依托职教集团,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立由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组成的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由教育厅牵头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完善校企合作的管理运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统筹职能,对本行业的校企合作进行合理规划,使校企合作对象的选择、校企合作项目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

推广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经验,允许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探索“知识+技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倾向测试”等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采矿、冶金、农林等艰苦行业相关专业高职学生学费补贴。

5、继续落实高职院校办学定位。

由省教育厅出台专项政策,明确规定所有高职院校在2020年以前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三)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建立湖南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布点调控机制。

2019年前,建立全省人才需求预测和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全省技能型人才培养信息发布平台,引导湖南高职院校特别是骨干高职院校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布点专业、依据区域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调整和优化专业布局、依托行业发展优势设置和调整专业。

2、启动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十二五”期间,在对接湖南和地方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新

兴产业、特色产业和基础产业的基础上,按照优化布局、扶持特色的原则,遴选一批行业背景突出、建设基础好的专业立项为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加大对特色专业建设的支持力度,省教育厅专项引导支持,院校、行业、企业共同投入,每个专业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

争取经过三年的努力,打造出30个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特色专业,树立湖南专业品牌,在全国起引领和辐射作用。

3、建立基础能力提升机制。

实施“十二五”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

全省建设20个左右校企合作示范基地,150个生产实训基地。

支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至少建设一个省级以上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和3个以上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

支持国家骨干院校申报省级以上特色专业、精品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等其他建设项目。

结合湖南省已经启动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仿真实训软件建设工作,进行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每所国家骨干院校至少牵头一个省级以上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4、实施“双主体育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程。

依托职教集团,遴选一批富有社会责任感,支持教育事业的行业、知名企业挂牌,作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示范基地。

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与职业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

继续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改革;同时适应经济全球化,将国际通用的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标准融入教学内容;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就业岗位的要求,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职业素质、职业精神的培养。

专业课程主要由企业兼职教师承担。

与劳动部门合作,在部分工种中试行毕业证书与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直通车”制度。

5、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

创新高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制度,由省教育厅组织,院校与行业、企业一起开发专业技能抽查试标准和题库,四年完成主要专业的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和题库建设,以后定期进行更新。

从2019年起,每年对高职院校学生进行专业技能抽查,抽查结果面向社会公布,促进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水平提升,提高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

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技能竞赛制度,促进高职院校自觉加强实习实训教学,切实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

(四)师资队伍与领导能力建设

1、建立师资队伍双师素质培养制度。

由省教育厅出台政策,从2019年开始,高职院校新增专业教师必须具有2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高职院校建立与企业联合培养专业教师的制度,要求专业教师三年内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的时间累计要达到三个月,不断提高专业教师的双师素质。

到2019年,国家骨干院校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比例增加到90%。

2、建立和完善行业企业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师的长效机制。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开展兼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制定《兼职教师课时费补贴办法》,建立兼职教师政府津贴制度,

为高职院校聘任或聘用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提供资金支持。

省教育厅牵头制定建立高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双师素质专业教师队伍水平。

建立兼职教师库,实行动态更新。

依托国家、省级教学名师、行业知名专家建立24个左右的名师(名专家)工作室,发挥名师和行业专家在新教师培养、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中的作用。

每个学校至少聘任三分之一以上来自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3、建立双师结构专业教师队伍成长机制。

由省教育厅牵头,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修订高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实施细则办法,将教师参与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指标,并要求国家骨干院校将此指标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

建立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项经费投入制度,原则上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外出培训、校企项目开发都必须有专门的经费支持。

4、实施国家骨干院校高水平管理团队建设计划。

2019-2019年期间,省教育厅每年组织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脱产培训一次,建立副院长和中层领导定期轮训制度,每年由省厅安排培训50人,学校自主培训100人,5年共培训750人,提高管理团队科学决策、战略规划和资源整合能力。

5、实施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计划。

加大高职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力度,鼓励高职院校尤其是国家骨干院校与国外同类院校建立友好关系,鼓励高职院校从职业教育发达地区和国家引进高水平教师,选送优秀教师到国外进行培训,选择教师进行国内外交流。

根据全省高职高技能型人才引进计划和高素质教师培训计划,6所高职院今后3年将总共引进100名以上海外高技能型人才,将送培100人以上到海外进行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的国际化水平,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1、拓展高等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

继续扩大高职院校在优势产业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引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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