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安全及爆破作业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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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安全及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一、安全管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安全监察员(安全检查工)

一、上岗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对检查现场和专业熟悉了解,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坚决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4.掌握矿井应急避灾知识。

二、安全规定

1.检查要认真负责,不能讲情面、走过场、走形式。

2.每次检查要有准备、有重点、有针对性。

3.要下决心解决问题。

首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坚决停产处理,不消除重大隐患不生产。

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要批评教育,要坚持按制度规定办事,不徇私情,要严格依章办事严肃处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时间、措施和责任者,即“三定”处理。

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填写有关隐患检查表格,送交被查单位和安全管理部门。

按隐患排查制度认真整改和复查。

4.检查时要做好记录,安全大检查结果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和整改安排表,交有关单位研究整改并作为安全大检查后效果复查的依据。

三、操作准备

1.确定检查对象,明确检查目的、任务。

2.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特别是现场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

3.了解检查对象工艺流程、生产和安全设施等情况。

4.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步骤和方法。

5.编写安全检查表格或检查提纲,或准备好上级制定的日常检查表格。

6.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

7.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等。

四、操作顺序

安全检查准备→实施检查活动→检查处理→行政制裁。

五、正常操作

1.严查“三违”: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直接对“三违者”开罚款单或送交安全部门对其帮教。

2.细查隐患:

及时发现井下所有设备、设施和所有有人活动(包括行走路线)范围内的环境中(采掘、支护、爆破、机电、提升运输、排水、安全监测监控等方面)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3.查“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一通三防”,是指加强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粉尘、防火灾事故。

“一通三防”工作是安全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4.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重点查各种司机、爆破工、瓦斯检查工、电工等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要处理和追究允许、安排无证上岗的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查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考试情况:

查《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防止重大事故的措施》(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上级制定的规章和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考试情况。

现场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无章作业、无规程措施开工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对审批手续不全、学习考试不认真的提出检查整改意见。

6.查工程质量、操作质量、设备完好:

应随时随地对工程质量、操作质量、设备完好和电气防爆进行检查,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

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7.查采掘等施工单位的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教育和规程学习:

一查活动开展形式,是否有主要领导主持;二查是否有专题和内容;三查是否有签到和记录。

8.查管理人员跟班上岗情况:

查管理人员是否到采掘工作面,多工种、多单位交叉作业现场,危险性和工作难度较大的作业现场加强指挥和组织工作。

9.入井安全检查:

凡是入井的人,无论工种和职业,也无论是管理干部还是普通生产工人,都必须遵守入井须知和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安全检查,并且要互相监督,共同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0.检查职业卫生与文明生产情况:

(1)所有巷道和作业点都应干净卫生,无积水、无浮煤浮矸、无杂物,材料应在指定的材料场码放整齐并且不影响行人通风和行车。

(2)各种管线电缆都不准拖地,应按规定吊挂敷设并且整齐规范。

(3)大巷按规定冲洗清扫,照明安全。

各种巷道都要支护良好不得失修。

(4)职业危害管理和监测,健康监护。

六、收尾工作

1.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填写有关隐患检查表格记录,送交被查单位和安全管理部门。

2.安全大检查结果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和整改安排表,交有关单位研究整改并作为安全大检查后效果复查的依据。

(二)检身工(井口值班员)

一、上岗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掌握每班的入井、出井人员数量。

(3)了解火工品的运送常识。

(4)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

3.掌握矿井应急避灾知识。

二、安全规定

1.上岗时要带齐并使用矿井规定佩带的仪器(条件成熟时配饮酒检测器、金属探测器等)。

2.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入、出井人员。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入井人员携带的物品、工具、配备满足要求。

4.无证(未经过入井培训)人员不得入井。

5.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用明火装置。

三、正常操作

1.操作期间要严格按检身要求操作。

2.要求对入、出井人员依次进行检身,不得拥挤。

3.检身应首先对入井人员所必须佩带的仪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改正。

4.对可能携带的违禁品(搞静电能力弱的高分子化合物品,如尼龙编织袋等)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除了要求其立即改正外,还要汇报矿上。

5.随时检查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用明火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劝其离开或责令立即改正。

6.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入井,并向安全部门汇报,作出处理(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穿戴好劳保服,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穿着化纤衣服,严禁携带喷灯、焊机入井,饮酒者不得入井和其他规定)。

7.发现出井人员盗窃煤矿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煤矿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8.外单位入井检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

四、特殊操作

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应急措施。

五、收尾工作

1.交接班要交代清楚出入井人员的数量和有关事项。

2.不得脱岗,必须现场交接班。

(三)自救器工

一、上岗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必须掌握自救器的性能及操作要领。

(3)了解“一通三防”基本常识。

3.掌握矿井应急避灾知识。

二、安全规定

1.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2.凡封条破坏或已开启过的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

地面仓库存放超过5年或井下携带超过3年的,应予以报废。

3.必须对下井人员进行培训,要会使用自救器。

4.检查、维修自救器的工作场所应清洁,以避免粉尘、油脂等进入自救器。

三、操作准备

1.检查自救器气密性时应首先准备好ZJ型气密仪。

2.发放自救器前,要保证自救器整洁完好。

四、操作顺序

自救器的收发管理:

发放→收回→整理。

自救器的检查与验收:

验货→检查(外观、称重、气密性)→入库。

使用ZJ型气密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

检查气密仪→放入自救器→加压观察→填写自救器检查记录表。

五、正常操作

(一)自救器的收发管理

1.自救器由矿集中管理,实行专人专用,对号发放。

2.按牌发自救器,发放前要进行封条的检查,保证符合要求。

发完后将自救器牌挂到相应位置。

不得借故不发。

3.收发自救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干净,并进行外观、封条检查,放回原处。

4.交回自救器时,发放人员应将其自救器牌还给使用人。

5.对收回的自救器,应检查、维护,使其符合规定的要求。

即:

仪器要擦干净,外观完好、结构完整。

6.对当班使用、交回的自救器进行登记。

7.对当班使用未交回的自救器,要及时汇报,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对在用的自救器应逐台建账、登卡,即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使用者的姓名、开启原因等。

9.对失效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并补充。

10.自救器不得和易燃易爆品放置在同一库房内。

自救器库房必须通风良好,整洁干燥,不得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

库房中的自救器应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的地方。

11.交接班时,把自救器使用情况、损坏程度交接清楚。

自救器账、卡、物必须相符。

(二)自救器的检查与验收

1.收到厂家发来的自救器后,必须在1个月内由自救器管理工配合供应部门对外观(包括铭牌、出厂日期和标重)、气密性和称重(仅指过滤式自救器)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时,严禁投入使用。

2.过滤式自救器的称重检查,应使用经过校正误差不超过±1克的天平,增重超过10克的自救器应予报废。

3.使用ZJ型气密检查仪检查自救器气密性,按照“使用ZJ型气密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规定进行,经过检查合格的方可投人使用。

(三)使用ZJ型气密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

1.使用的气密仪必须经过调试、检查,要求仪器系统本身是气密的。

2.使用气密仪时,环境温度应为10~35℃,相对湿度小于80%。

3.气密仪的工作压力范围为(480~520)×9.81帕,检查自救器时,可将压力计水柱提高到540mm。

封压后10秒,水柱保持不动时,则认为气密仪调试合格。

4.将被试自救器放入气密仪的工作室中。

如果检查过滤式自救器,须预先在工作室里放置随机附带的L形填块。

5.盖上气密仪封盖,扣上封压钩,同时按秒表计时,第10秒时,记下压力计水柱高度;第25秒时,再次记下压力计水柱高度。

对于过滤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秒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超过8mm,则认为气密合格;超过8mm或压力计水柱高度未达到470mm的,则认为气密不合格。

对于隔离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秒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超过30mm,则认为气密合格;超过30mm或压力计水柱高度未达450mm,则认为气密不合格。

为提高检查速度,封压10秒后,若压力计水柱停留在480mm以上某一高度不动,则认为自救器气密合格,不必再观察后15秒钟。

6.气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继续使用;气密不合格的自救器不能继续使用。

7.被检查的自救器应处于气密仪检查场所2小时后,才能开始检查,检查时环境温度的波动不应超过2℃。

8.被检查的自救器及气密仪应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气等热源,检查场所应尽可能避免有过堂风或受抽、排气设备影响。

9.被检自救器上的煤粉和脏物应擦掉,不允许煤粉和脏物等落到密封环和托盘上,以保证气密仪系统的可靠密封。

10.使用气密仪时,加压(扣封压钩)、卸压(松开封压钩)均应缓慢地进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溅到工作室里,使机件受损。

11.自救器检查完后,应立即取出,不可长时间放在气密仪工作室里加压。

六、特殊操作

1.若扣上封压钩后,压力计水柱很快下降到400mm以下,说明自救器大漏气;如怀疑气密仪系统本身的气密性,可换用库存不漏气的自救器作对比试验,不可冒然调整气密仪。

2.检查自救器时,若发现压力计水柱有上升现象,说明橡胶密封环质量不好;如在后15秒内压力计水柱上升高度超过4mm,则橡胶密封环应予更换。

3.压力计刻度管里出现水泡时,表明压力计缺水,应注水后再用。

4.对气密处于不合格边缘的自救器,应进行复查。

5.对气密不合格的过滤式自救器,应在经校正误差不超过±1克的天平上称重,增重不超过10克的,密封后可继续使用。

6.为了寻找漏气部位,可用直观方法寻找,也可用毛笔沾浓度适当的肥皂水在自救器被加压30~60秒后涂抹于可能漏气的部位进行检查,冒泡处即是漏气处。

此法同样适用于隔离式自救器。

7.使用气密仪检查隔离式自救器时,如果在后15秒内压力计水柱高度下降15~30mm,属小漏气,仍属气密合格,但应将漏气处用锡焊封闭;如在最后15秒内压力计水柱下降30~50mm,属中等漏气,经试验还未失效的,补漏维修后可继续使用。

七、收尾工作

1.要详细记录修理过的自救器的损坏与修理情况。

2.检查、收回自救器后,必须把自救器擦拭干净。

(四)风表检修工

一、上岗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测风的规定。

(2)熟悉所用风表的性能、参数。

(3)了解测风方法、过程。

(4)熟练掌握所用风表的结构、工作原理、维修技巧。

二、岗位要求

风表检修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检修风表,确保风表的完好。

2.每半年对使用的各类风表,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正,重新绘制风表的校正曲线。

3.大修后的风表,需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正,重新绘制风表的校正曲线。

三、安全规定

1.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每半年对使用的各类风表(大修后的风表),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正,重新绘制风表的校正曲线。

(2)维修工作间应当清洁、干燥、无纤维飞扬、无杂物。

(3)有合适的工作台,表面应平整、光洁;有各类维修工具。

(4)操作间禁止吸烟。

2.检修后的风表,必须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正,并颁发合格证。

四、操作准备

1.根据需要维修的风表,备好所需各类工具。

2.在拆卸风表以前,必须将壳体的灰尘、污垢清洗干净。

五、操作顺序

拆卸→清洗→组装→绘制校正曲线→质量检查。

六、正常操作

1.按风表的类型、结构、性能及各组的敏锐部位依次拆卸(不同型号的风表的拆卸应按其说明书规定的顺序进行)。

2.清洗风表的操作方法:

(1)将表盘以外的各个零件(除摆轮和游丝组以外)及夹板放在汽油(100号以上)或酒精中浸泡5~10分钟,然后用小板刷仔细刷干净,再用白绸布擦干,用细毛刷刷掉附着物。

(2)检查各零件部位有无损坏,特别是轴承、齿轮、针脐等部位,精度不符合要求,要立即更换。

3.按要求进行组装,并在各齿轮眼中注入适量的钟表油。

4.检修后的风表必须零部件齐全、螺钉松紧适度,启动杆、离合闸板(回零杆)灵活,无摩擦、碰撞、卡滞、停转等现象,指针转动平稳,还原后指针要回零。

5.绘制好风表校正曲线。

6.拆装风杯或风叶时,要轻拿轻放,防止碰撞变形,并要妥善放置。

7.安装钢丝轴时要拉直、紧固,但不能用力过猛,防止拉断。

8.拆装表针时要垂直地轻轻放下或拉下,防止将齿轴折弯或折断,安装时起始位置要对准零位。

9.拆装风表时,镊子要夹紧刻度盘垂直用力,不要大力拨动开关弹簧和风叶轴尖;三叉架要垂直取下;安装轴眼要等到安装完轴后才能用力。

10.安装高速风表的风杯时,应在风杯轴的下轴眼对好后再对上轴眼,上下轴眼保持一定的间隙,防止断轴尖和蜗杆变形。

11.不准用螺丝刀等铁器工具拨动齿牙,轴承要注油。

12.自动计时的风表的游丝、摆轮拆装方法要得当,防止游丝变形;安装卡子时要看清上下轴眼后谨慎安装;安装好以后要认真观察,摆轮转动要灵活,增加外力后能连续走动;安装表针时要防止齿轮轴折断。

13.组装后的风表要进行质量检查:

(1)用嘴或小风扇吹动,使风杯、风叶转动,察看其转动是否灵活,有无碰撞、卡滞、忽然停转等现象,风杯、风叶、轴是否变形或失去动平衡,表针走动是否准确一致,不能有摩擦、打滑、抖动等现象。

(2)启动杆、离和闸板灵活,无失灵现象。

(3)零件完整无缺,螺钉松紧适当。

(4)自动计时装置计时准确,计时计速动作协调一致。

14.鞍山的DFA型风表的拆装顺序:

(1)拧下三叉架固定螺钉,取下三叉架。

(2)取下风叶。

(3)拧下护尘盖固定螺母,取下护尘盖。

(4)将表蒙子取下,拧下表盘固定螺钉,用镊子垂直取下刻度盘,带下表针。

(5)从机芯孔中插进螺钉,拧下固定机芯与护壳上的2个螺钉。

(6)拆下离合闸板(回零杆)护尘板。

(7)取下机芯,拧下机芯背后的3个固定夹板的螺钉,依次拆下千位轮、百位轮、个位轮。

(8)取下蜗轮杆。

(9)安装时逆向顺序操作。

15.风表的校正。

按规定送有资质的矿山仪器检定单位进行校正检定。

七、收尾工作

收拾好工具,对检修的仪器进行登记。

(五)瓦斯检测仪检修工

一、上岗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瓦斯检测仪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检测仪的有关规定。

(4)了解瓦斯检测仪完好标准。

(5)了解瓦斯检查的有关规定和操作方法。

二、安全规定

1.必须保持瓦斯检测仪的完好性,使仪器准确可靠。

2.维修后的瓦斯检测仪,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斯检测仪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三、操作准备

1.清理好工作间,准备好各种工具。

2.将瓦斯检测仪进行表面擦拭。

四、操作顺序

检查仪器→修理仪器→修理后检查。

五、正常操作

1.日常的检查应包括如下内容:

(1)检查瓦斯检测仪的皮套、吸收管和附加吸收管、吸气球、电池护盖、目镜罩组、调微手轮护盖等部件是否齐全完好,缺少部件应及时补齐。

(2)吸收管(短管)、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氯化钙或硅胶、钠石灰药品颗粒直径一般应为3~5mm,装填充足,两端用脱脂棉充实,螺纹盖有胶垫,并紧固好,发现三分之一的钠石灰药品变色,应立即更换。

(3)气密性检查:

分别检查吸气球组和仪器本身的气密性。

(4)检查干涉条纹的清晰度和精度:

干涉条纹应该黑、细、亮,视场足够。

(5)检查测微组部分:

将第一根黑纹对准分划板1%的刻度上,这时测微组刻度盘0位线与指示板标线相对,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转一周,第一根黑纹应从分划板1%刻度移到0刻度上,否则应该修理校正。

2.对需要修理的瓦斯检测仪,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维修操作:

(1)吸气球组的维修:

不吸气的一般原因是阀门芯子进入粉尘、脏物或老化、破裂、有砂眼等。

不气密一般是发生破裂等,需根据情况及时更换。

(2)气室的维修:

要求气室不漏气、不串气,内表面呈黑色。

清洗气室时要注意:

平面玻璃要加热后垂直取下,面向气室的表面要做标记;气室腔和弯管要清洗干净;包角螺钉、气室外表要擦拭干净;胶粘平面玻璃时,用胶适量,装好后要擦拭干净;装上胶管后要进行气密性检查。

(3)测微组的维修:

测微组要求清洁、转动灵活。

清理时可以采用毛刷扫除灰尘,再用药棉擦拭刻度盘、放大镜、螺杆、螺套、齿轮、轮轴等。

检查电源插头与插座是否接触良好。

(4)调微组的维修:

要检查螺杆与连接座配合是否紧密柔和,维修时要进行清洗,要检查固定连接座的螺钉是否松动。

(5)目镜组的维修:

目镜组的保护玻璃划伤严重或玻璃破碎时应更换新的。

在旋转保护玻璃座时,视场里如果有不动的圈、点,说明分划板太脏。

如果分划板上面脏,可用竹签包上脱脂棉往一个方向擦拭,如果分划板下面脏,可用竹签包上脱脂棉从中心向外擦拭。

(6)盘形管组的维修:

盘形管要求通气性和气密性良好将吸气球一端与盘形管连接上,压扁吸气球,当吸气球在10秒内鼓饱,则认为通气性良好;用水柱计校验,1分钟内水柱不下降,则认为气密性良好。

(7)瓦斯检测仪内部的清洁:

未安装目镜组、气室组前,必须对瓦斯检测仪内部进行清洁,在目镜的观察孔洞中观察,应看不到圈、点、道、尘、絮、擦痕等。

(8)干涉条纹故障排除:

干涉条纹模糊的主要原因是照明组接触不良、灯泡位置不正、电池接触不良、电开关不灵敏、聚光镜焦距或角度不合适、反射棱镜后面或折光棱镜表面脏、物镜焦距不合适等。

干涉条纹弯曲的主要原因是反射棱镜位移、灯泡变位、分划板不在干涉场中央,可以调节反射棱镜的位置来消除。

干涉条纹完全消失的主要原因是气室太脏,平面镜、反射棱镜、折光棱镜位移,聚光镜光栅变位等。

(9)仪器拆装顺序:

皮套、测微组、吸收管组、目镜罩组、调微护盖组、侧盖、盘形管组、气室组、聚光镜组、反射棱镜组、物镜组、测微玻璃组、折光棱镜组、目镜组、调微螺杆组、开关座、照明装置组、瓦斯进出气嘴组。

(10)拆卸中平面镜一般要保持不动。

(11)安装顺序应逆向进行。

(12)干涉条纹调整好以后,再拆下平面镜进行擦拭,擦拭干净安装完成以后,再通过平面镜对干涉条纹进行进一步调整。

(13)电路的修理应注意灯泡的选择、电路各连接点和触电点的导电性、电源插头和插座接触、连接片焊接的状况。

(14)各镜片组在修理时要注意:

擦拭镜片要在桌面上进行,防止坠落损坏;拿镜片时应持毛面,手指不准接触抛光面,不允许两镜片相互碰击、重叠;擦拭镜片的溶剂应有很好的溶解力而又不产生附着物;镜片组安装要紧密牢固,方位、角度端正,光线从正确部位通过;镜片组底座禁止锉磨,干涉条纹宽窄不合适,可以通过对镜片组底座垫锡铂纸来解决。

(15)装配气室应注意检查光路是否正确,装上后要视场宽敞、条纹清晰,无挡光、干涉条纹弯曲、变虚现象,排除杂光。

(16)调节测微玻璃组的位置,使刻度盘转一周与分划板1%的刻度相一致,不一致时要反复调整测微组,使其一致。

(17)松紧螺钉时应注意:

选择合适的螺丝刀;松紧适宜,不可一松一紧;对角螺钉要逐个松紧;弹簧垫圈不得遗漏;防止螺丝刀碰伤光学镜片。

3.维修后要进行检查,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操作:

(1)仪器内外有无灰尘、棉毛等,各镜片有无霉蚀、划痕、擦痕、指印、灰尘,分划板是否透光、脱漆,目镜观测不到灰尘、点、圈。

(2)干涉条纹视场要足够;干涉条纹明亮清晰,无虚光、弯曲和倾斜;视场内不应有明显的副像;干涉条纹在调整位置时不得有急跳现象;调节目镜时分划板的像不得晃动。

(3)其他方面应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六、特殊操作

使用年限较长、状况较差的瓦斯检测仪应该及时报废。

由瓦斯检测仪检修工提出建议。

七、收尾工作

1.对检修过的瓦斯检测仪要登记入册。

2.整理工作间,不得遗漏工具、零配件。

(六)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

一、上岗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工作原理及主要参数。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配备及使用的有关规定。

(4)会正确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5)掌握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计量标准。

二、安全规定

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2.严禁在井下拆机修理。

3.严禁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4.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充、放电3次以上再使用。

5.维修后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使用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7.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三、操作准备

1.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准备好常用工具、仪表、材料及工作台。

2.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表面清洁,除去粘有的煤尘等杂物。

四、操作顺序

维修:

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发放:

仪器检查→按规定发放→回收→检查→存放登记。

五、正常操作

(一)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发放

1.发放前,先打开开关预热15分钟后,显示器为零,若有偏差,可以调整电位器给予校正,使其指示为零。

2.发放前必须进行电压检查。

如显示欠压或电池电压不足,要重新充电。

电池电压不足时,不准投入使用。

3.对维修的仪器各部分的检查,应按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查维修”部分进行操作。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人员,发放仪器,不得借故不发。

按牌发仪器,进行登记,发完后将仪器牌挂到相应位置。

5.交回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时,发放人员应将其仪器牌还给使用人。

6.对收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应检查、维护,使其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所规定的要求。

还要使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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