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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函Ⅱ

第1章投标人须知1

第2章评分标准和办法12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7

第四章供货需求及技术规格19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9

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

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范围: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至11:

00;下午13:

00至16:

00(北京时间)在(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人民币元。

售后不退。

3、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月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招标文件递交地址)

招标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项目概况

1.1《投标资料表》列明的项目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已经落实。

招标人已准备好充足的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签订的合同下的款项。

1.2项目基本情况见《投标资料表》。

1.3本项目招标将以《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招标方式进行。

2、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地点

2.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资料表》

2.2交货时间见《投标资料表》

2.3交货地点见《投标资料表》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应具有履约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投标人应是符合如下资质的设备(材料)制造厂商:

3.3.1投标人应是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能力和安装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厂家授权的具有供货能力和安装维修能力的生产厂商;

3.3.2设备生产企业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机械式停车设备)、设备安装企业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

3.3.3投标人应有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万元(含)以上。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况,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费用:

投标人承担所有编写和提交投标书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书

第1章投标人须知

第2章评分办法及标准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供货需求及技术规格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会议纪要、澄清、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依据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天以前按投标须知《投标资料表》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期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分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可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立即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7.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7.4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须有中文译文,在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8.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单独密封、供唱标时使用的投标文件:

9.1开标/投标一览表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商务标

9.2投标书

9.3法人授权委托书

9.4开标/投标一览表

9.5投标分项报价表

9.6货物说明一览表

9.7商务偏离表

9.8技术偏离表

9.10主要零部件配置表

9.11随机及供正常使用易损件分项价格表

9.12随机提供的安装及检修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9.13制造厂商资格声明

9.14公司简介

9.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9.16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生产许可明细表中需有本次招标所采用的机型;

9.17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9.18投标人需提供近二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1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9.20投标文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提供完整的中文技术文件。

并包括所投产品完整的产品样本,相关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认证书。

9.21货物说明一览表

9.22设备详细性能参数必须填入技术参数表

9.23与招标技术文件所要求的任何设备性能参数偏差都必须列入技术偏离表

9.24施工组织设计计划

9.25售后服务(格式和内容自制)

9.26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10、投标货币

投标价必须为人民币—“元”为单位。

11、投标报价

11.1根据《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规定的供货和责任范围,投标人应按《投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11.2投标人所报总价格包括范围见《投标资料表》。

11.3招标人要求投标货物原材料、配套件(部件)须是国内或国外知名企业的优质产品,其中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须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11.4所报价格需报出单价和总价,如总价与单价的核算不符,以按单价核算的总价为准。

11.5每项报价只允许报一个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可能导致报价不被接受。

11.6如果所报总价不完整,只是部分报价或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招标人有权拒绝对该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11.7在分项报价表中,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给出价格明细。

(1)设备出厂时的全部费用;

(2)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3)货物必须的包装费;

(4)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的现场的运杂费(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前);

(5)技术服务和培训费用。

11.8买方可以按本章11.7中的价格条件订立合同。

11.9投标报价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投标人提交的可变价格的投标文件;

(2)投标报价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3)投标报价明显偏于其成本价的;

(4)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

12、偏差

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应将任何不同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和商务条件列于《偏差表》中。

依照本章24.4条规定,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要求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保证金,未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3.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原额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13.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13.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应在本章19.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开始后按《投标资料表》所述天数内保持有效。

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5、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要求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每份按本章第9条规定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方为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6.1投标人应将本章第9条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正本”装入一密封袋中,“副本”装入另一密封袋中,两个密封袋都加以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

16.2外装信封应注明以下内容:

(1)招标人:

(2)招标项目名称:

(3)招标货物名称:

XXXXXXXXXXXXXX式立体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4)招标编号:

(5)投标企业名称:

16.3投标人未按本章16.1、16.2条规定标记并密封,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1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7.1投标人须将全部投标文件于《投标资料表》要求的时间递交到《投标资料表》所述递交地点。

17.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退回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可以对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有效。

19.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章15、16条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外装信封上明显标明“投标文件修改书”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9.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为止,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章13.7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招标人将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持身份证接受招标方的核实,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按照第19条规定,提交了“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0.3在开标时,招标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0.4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0.5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0.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1、投标书的澄清

开标以后,招标人将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等)提交。

22、投标书的初审

22.1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等。

22.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如果以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

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3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

22.4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将判定每个投标文件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响应是指无实质性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4)国家七部委所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列明的其它情况。

22.5如果投标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的;

(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4)投标人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22.6招标代理机构只对在初审中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技术和商务评审。

23、投标的评审

23.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2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

23.2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为依据。

国内产品为货物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它税费)及国内运输、保险费和其它服务费用之和。

2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以本章11.7规定的价格为基础,还要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2)与合同条款规定的商务条件的偏离;

(3)售后服务的及时性;

(4)投标设备零部件、备品备件和服务的费用

(5)投标设备的性能;

(6)技术规格所列的其它具体标准。

23.4评标方法与标准

招标方将按综合评分办法确定中标人

23.5评标标准

(1)供货齐全,配置合理,所提供的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性能优良;

(2)加工工艺科学合理;

(3)综合报价合理且性能/价格比较好;

(4)企业资质证书齐全有效;

(5)23.3提出的其它因素;

(6)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合理的交货进度,切实的保证措施。

24、与招标人的接触

24.1除本章21规定的澄清外,从开标到确定中标人期间,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招标有关内容进行联系。

24.2投标人试图对评标、确定中标人或签署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废标。

25、资格后审

25.1在没有资格预审的情况下,评标过程中,招标方将根据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25.2在审核投标人的资质时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以及投标人的现有合同、未履行的义务和法律诉讼等重要事项。

该审查基于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理的资料。

六中标人的确定

26、中标标准

26.1招标方将按《投标资料表》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26.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6.3存在22.4条规定实质性偏离的投标不予评价;

26.4评标委员会将最佳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6.5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研究确定中标人。

七授予合同

27、签约

28、中标通知书

28.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方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2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合同的签署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0、腐败和欺诈行为

30.1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

30.2“腐败行为”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并导致损害招标人及他人的行为。

30.3“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其目的是使投标价成为人为的、无竞争的价格,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30.4如果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

30.5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撤消已签署的合同。

30.6投标人应注意《合同通用条款》关于腐败和欺诈行为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评标标准和办法

1、评标原则与标准

1.1为保证本次项目评标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文,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项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评标办法。

1.2评标原则是指参与评标的所有成员在评标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即“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和评标保密的原则。

1.3评标标准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的响应进行综合评标。

2、评标委员会

2.1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货物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文,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5人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名,其余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标,并出具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出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

3、评标方法

3.1本次评标分为初审和终审两阶段审查。

初审内容详见符合性、完整性审查表(表一),初审任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导致废标。

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入终审评审。

3.2终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商务评审(权重25%);技术评审(权重45%);价格评审(权重30%)。

3.3评委应对所有有效投标人按上述评分方法逐项进行评分,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

3.4投标报价的修正

3.4.1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和投标报价中的各项价格和费率进行校核,以便发现其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错漏项等。

3.4.2招标人及其评标委员会修正算术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2)当标出的单价或费率同数量的乘积计算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或费率为准,并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3)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

3.4.3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算术错误的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中的各项单价和投标报价中的各项费率。

在投标人确认后,经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和投标报价中的各项费率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后的有关单价或费率,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4评标委员会在修正错误时有权要求有关投标人对其投标中出现的算术问题做出解释和澄清;但无论如何均以开标/投标一览表的总价进行评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授标建议

5.1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5.2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中标时,招标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资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中标时,招标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分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资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中标时,招标人将对本工程重新组织招标。

6、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完成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7、确定中标人

评标结果经上网公示期满、无质疑、评标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评分方法和说明

8.1评标基准价

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投标人不足五家则不去最高和最低)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8.2投标报价得分最高为3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每上浮1%扣1分,扣完为止;每下浮1%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1%计算。

9、评标工作保密条例

9.1评标工作开始后,有关申请资料的审查、评定、澄清问题及询标情况均属于经济保

密。

为防止泄密及保证评标工作顺利完成,任何人都不得将评标工作的任何情况传给

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更不得向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人员泄露。

在评标阶段,所

有对外活动及问题的澄清都必须在评标委员会组长的领导下进行。

严禁未经许可自作主

张对外活动。

9.2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问题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所有参加评

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标专家声明书》,在评标期间必须认真执行。

表一、符合性、完整性审查表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且按顺序排列,字迹清晰,装订成册

报价的有效性

是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60日历天

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制造商注册资金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法人代表授权书

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生产许可明细表中体现本次招标机型

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需提供近二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质量保证期

设备安装验收调试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其他

是否有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表二综合打分表

序号

分值

评分标准

1、商务

评审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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