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性研究摘要 吕小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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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研究摘要吕小飞
姓名:
吕小飞
学号:
1053002
第十章行动研究法
在這一章中,筆者要為大家介紹一種具有理論批判,又具有行動實踐的研究方法_行動研究法。
首先,將介紹什麼是行動研究法及其意含;再從行動研究法的意含中,進一步說明行動研究法具有哪些特性;接著,闡釋行動研究的理論觀點及實施程序;最後,援以實例說明行動研究的價值。
壹、行動研究法的意義與特性
行動研究是一種具有行動實踐的研究方法。
—、行動研究之意義
何謂卩行動研究」呢?
就字面意義而言,行動研究一詞同時隱
含著「行動」與「研究」雙重的意義,也就是說實務行動與研究兩者必須是整合一起的。
行動研究的目標,不只是在對研究的現象與行為進行詮釋而已,同時也要達到對研究現象進行改變或改革的目標,所以它同時結合了理論與實踐行動。
行動研究最重要的價值,在於研究者就是實務工作者,研究動機是出於實務工作者在實務工作過程所遭遇到的問題與困難;實務工作者為了找出適當的解決策略與方法,才會透過研究過程對工作內涵進行反省,並期望透過研究發現找出問題解決的有效策略。
研究者主要是扮演「觸媒」的角色,透過各種策略與方法來幫助所有參與成員,不僅能對問題形成明確界定,同時也能對問題進行反省式的思考。
對實務工作者而言,行動研究法一詞隱含著「意識覺醒」(consciousness-raising)與「充權」(empowerment)兩種作用。
行動研究重視「民主參與」與「理論發展」兩個理念並行的發展。
總而言之,行動研究法迥異於前面所介紹的幾種研究方法,更重視被研究者共同參與整個研究過程,且強調研究結果必須是能被運用在實踐過程的價值;同時*行動研究法也要求參與研究行動者必須對實務工作進行批判式的思考,讓行動者能從意識覺醒中*達到充權與變遷社會的目標。
二、行動研究之特性
我們可以從許多學者對行動研究法的定義中,進一步歸納出行動研究法具有下列九項特質:
(一)以實務問題爲導向。
(二)重視實務工作者的參與
(三)從事硏究與運用硏究爲同一人
(四)硏究場域是實務工作的場域
(五)强調民主參與的精神
(六)强調立即解決問題的功能
(七)硏究過程具有彈性
既然行動研究法是一種務實的策略,研究計畫的發展就必須根據研究者的反省與思考,隨時修正研究計畫的內容、步驟或方法,才能確保研究結果的品質是合乎實務的需要。
(八)硏究結果的適用性受到相當限制
(九)批判與建構雙重功能
貳、行動研究法的理論基礎
一般而言,行動研究經常會以三種形式來呈現。
㈠科學技術形式的行動硏究、㈡實務道德形式的行動硏究、㈢批判解放形式的行動硏究。
Argyris與Sch6n的行動研究理論,可歸納出兩個特質:
㈠視行動硏究爲描述與轉化既存人類行爲世界的作用。
㈡協同探究方法創造了公開反映、批判及重建的行動法則與規範。
蔡清田(2000a)在《教育行動研究》一書中,將行動研究的理論基礎歸納為二:
㈠實務反省的理論基礎
實務反省的理論基礎主張,行動研究是對實務工作進行反省’所以是一種「反省理性」,而非「工具理性」。
在行動研究過程,實務工作者往往會對分析診斷、選擇方案、尋求合作、執行與實施,以及評鑑等五個不同實務行動,進行不同層次的反省思考。
㈡批判解放的理論基礎
批判解放的理論基礎除了對實務工作進行反省思考之外,同時也強調將實務工作者的實務行動,轉化為改進品質、制度或解決問題的有效策略行動。
參、行動研究法之類型
Hart與Bond(1995)將行動研究歸納為四類型:
—、實驗形态(experimenttype)
二、組織形态(organizationtype)
強調將行動研究應用在組織的問題解決方面,希望透過研究,克服、改變或創造具有生產力的工作關係,在整個行動研究過程,重視研究者與參與者共同確定問題,並透過找出可能的原因,進而找出可行的改變措施,所以是一種相互合作的方式。
三、專業形态(professionaltype)
四、充權形題(empoweringtype)
此種行動研究的形式與社區發展的方式緊密結合,主要以反壓迫為訴求,為社會弱勢群體爭取權益,其目標除了結合理論與實務解決問題之外,同時也在協助參與者透過問題確認、共識形成,達到合作階段。
雖然,這四種類型是相互獨立,但卻不一定都是獨立存在。
研究者往往隨著行動研究發展階段不同,可以從某一種類型轉移到另一種類型,所以類型與類型之間,就彷彿螺旋般不斷循環(請參考圖10-3)。
肆、行動研究法運用之條件與原則
—、行動研究運用應注意事項
實務工作者在進行行動研究之前,必須具備三項要件:
(一)行動策略必須與社會科學計畫有關。
(二)行動研究必須配合研究過程的規畫、行動、觀察與反省等,不斷循環重複進行,且彼此之間必須是有關聯的。
(三)行動研究必須包括與行動有關的實務工作者,並且隨著研究進展而不斷擴充。
二、行動研究者需具備之條件
㈠專業知識之成長
實務工作者可以透過不同方式與途徑,獲得專業知識的擴展:
1.不斷從社會情境脈絡中,反省思考自己的專業工作,而不只是單向式的提供專業服務而已。
2.把握機會參與各種專業活動,如研討會、研習會、座談會、在職訓練活動等》
3.不斷將所學的理論知識,轉化為實務工作之策略與方法。
4.關心專業的發展和理論的運用。
㈡硏究態度和技能
因此,行動研究者必須要有良好的研究態度。
所謂「良好的研究態度」是指:
1.要具有改善實務問題的研究熱誠。
2.要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可以敏感察覺實務工作的難題與困境。
3.要具有自我批判的觀點,可以對實務工作進行反省式的思考。
三、行動研究運用之原則
Hart與Bond(1995)將行動研究之實施原則歸納為七點:
(一)以教育爲基礎
隨著時間的轉變,行動研究已經逐漸由喚起自覺及意識,取代了過去教育的功能。
(二)重視團體的成員
行動研究者應注重研究過程,而不是過度強調工作導向,或僅是為了達到學術目的而已。
(三)以問題爲焦點
對行動研究而言,有問題代表有改變的需要。
行動研究對問題的敏感主要是以問題為焦點。
(四)改變的介入
對行動研究而言,藉由行動研究的介入有幾種形式,包括建立同盟、開放溝通、重組議題等,這些介入可以改變所關注的問題,並有啟發其他改變的效果。
(五)追求改進與參與的目的
(六)硏究、行動與評估相互連結,且是一種循環過程
基本上,行動研究不是一種線性研究的過程,它是由研究、行動與評估三者所構成一連串且不斷循環的研究過程。
(七)建立融入參與者的硏究關係
基本上,在行動研究過程研究者必須盡可能讓實務工作者參與研究過程,我們可以依參與者參與程度不同,區分為三種模式:
合作模式、支持模式、分離模式
Stringer提及社區行動研究的價值主要是建立在三個價值假設之基礎:
改變社會文化生活形態、重視人類福祉、硏究者的角色
基於這三項行動研究之價值假設,發展出行動研究之工作原則,Stringer認為社區行動研究之工作原則有三:
(一)建立關係的原則
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往往會影響個人的生活經驗與生活品質,所以行動研究必須以維持正向的、良性的工作關係為主。
在行動研究中,所謂良性的關係包括
1.促進所有參與成員有平等的感覺。
2.維持參與成員的和諧。
3.當參與成員之間有衝突時,應妥善、開放的解決。
4.接受參與成員不同的看法與意見。
5.鼓勵建立彼此合作的關係。
6.敏感察覺參與成員的感受。
(二)建立溝通的原則
有效的溝通是建立在了解、信任、誠實和適當等基礎。
有效的溝通,包括:
1.傾聽。
2.接納與回應。
3.了解說話之意義。
4.真誠與值得信賴。
5.以符合社會文化的行為方式表現。
6.適度提供建議與忠告。
(三)民主參與的原則
有效的行動研究之參與原則,包括:
1.盡可能讓成員積極參與重要的工作。
2.盡可能讓成員執行重要的任務。
3.當成員參與行動過程應給與支持。
4.鼓勵成員發展可以運用自身力量來完成的計畫與行動。
5.盡可能與所有參與成員討論,而不是與成員代表或機構代表讨论
伍、行動研究法之實施程序
行動研究是一種提供實務工作問題解決的行動方案,在進行整個研究過程時,研究者必須依循一定之程序反覆進行;而每個循環可能同時包括
階段一:
問題陳述與界定
在釐清研究問題的過程,應不斷反問自己:
(-)所遭遇之問題情境是什麼?
㈡這些問題主要的焦點為何?
㈢為什麼我要關心此一問題?
它對我的工作有何重要性?
㈣對於這些問題我又可以做什麼貢獻?
階段二:
尋找可能的合作夥伴
可以與有關人士,如案主、同仁、學者,或值得信賴的人等,共同討論或協商,並邀請他/她們從批判的觀點,對妳/你所提出的問題解決的行動研究之草案,提供不同之意見。
階段三:
硏擬可能的行動策略
對於實務工作所發生之問題與困境,進行規畫、並發展可能的行動策略。
對於行動研究之規畫必須有清楚的實施步驟,以便確保在規定時間前完成行動;但是,行動研究之規畫也必須要具有彈性,使得方案進行與問題解決,能夠不斷持續進行。
階段四:
採取行動
結合相關之資源與人力,開始實施問題解決的行動策略,並發展出具體、有效的評鑑方式,對行動策略的實施成效進行監控作用。
階段五:
評鑑與回饋
最後一個步驟是對行動研究進行批判式的反省與評鑑,研究者必須思考:
(一)妳/你如何確定行動結果符合研究目的?
(2)妳/你根據那些指標來判定行動策略是有效的?
(3)確定所關注的問題都已經解決了嗎?
如果尚未解決,那麼,失敗的原因是什麼呢?
陸、行動研究法之運用
近年來卻被廣泛運用於教育、組織研究、社區發展等三個領域
一、教育領域之行動研究
二、組織領域之行動研究
三、社區領域之行動研究
柒、結論
本章主要在探討批判理論研究典範中,以問題解決與實踐行動為主之行動研究法。
也就是說研究本身主要的目的是結合實務工作者透過參與研究過程,對實務工作進行反省思考與批判,並進而對實務工作的問題,達到解決的目的,所以行動研究法是一種結合理論知識生產過程於實際行動建構的研究策略。
行動研究的終極關懷,必須落實在對現況的不滿與尋求改變的可能。
研究者都必須謹記,在研究過程中,觀察(look)、思考(think)與行動(action)三者是環環相扣,研究者必須善用建立關係、重視溝通及參與行動等三個原則,來進行行動研究。
12章参与观察法
在社會科學研究中,觀察法、訪談法,與檔案資料分析法,經常被並列為質性研究資料收集的三大方法。
壹、參與觀察法之意義
一、何謂觀察法
「觀察」一詞其實是包含著「看」與「想」兩個動作;也就是說,觀察不只是人類透過感官,直接知覺事物的一種過程而已,同時也是大腦積極思維活動的過程。
社會科學研究的觀察法與一般觀察法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社會科學研究之觀察法,必須要有確定的研究目的,然後研究者再根據研究目的來進行資料收集與記錄;然而,曰常生活中之觀察,卻不需要如此嚴謹、清楚、有系統。
研究者可以根據研究的手段,進一步將觀察法區分為實驗室和實地觀察兩種形式。
所謂「實驗室觀察」是指研究者在備有單面鏡、攝影機與錄音機等設備的實驗室,或研究者在事先控制的自然情境中,對研究的現象、事件或行為,進行有系統的觀察與記錄。
「實地觀察」則是強調研究者在自然的情境中,對發生的現象、事件或行為,透過直接的感官知覺與觀察,有系統的歸納整理研究的現象與行為。
因為研究者既不操作研究現象,也不刺激(如問問題)研究對象,藉此觀察研究對象的反應,所以又被稱為「非干擾性的觀察」(Adler&Adler,1994)。
二、何謂參與觀察法
根據研究者本身對研究情境的涉入程度與角色,進一步將實地觀察法區分為「參與觀察」及「非參與觀察」兩種形式。
根據Lofland與Lofland的定義,所謂「參與觀察」是指研究者進入研究場域,對研究現象或行為透過觀察的方式,來進行相關資料收集與對現象的了解。
Morris則將「參與觀察法」定義為:
「研究者為了了解一特定之現象,運用科學的步驟,並輔以特定之工具,對所觀察的現象或行為,進行有系統的觀察與記錄」Jorgensen進一步指出參與觀察法具有下列七項特質:
(一)內部者的觀點。
(二)開放式求知的過程。
(三)、深度個案研究的方法。
(四)研究者直接參與訊息者的生活。
(五)直接觀察為收集資料的方法。
(六)内此時此地。
(七)證釋理論的發展。
那麼,什麼是「非參與觀察法」?
所謂「非參與觀察法」主要強調研究者不需要直接進入被研究者的日常活動場域,研究者置身於被觀察的生活世界之外,從旁觀者或局外人(outsider)的角度與立場,來了解現象或行為的意義。
非參與觀察法的優點是研究者或觀察者與被觀察現象保持一定距離,假設這種空間的絕緣關係,不僅
可以讓研究者對研究對象,進行比較客觀的觀察,同時在實際操作過程也比較容易。
當然,非參與觀察也有它的缺點,非參與觀察法最主要的缺點是:
(1)研究者所觀察的情境,通常都是人為製造出來的,而非自然情境,所以,往往被研究對象知道自己被觀察,於是更容易受到研究效應或社會讚許的影響。
(二)由於觀察是透過非參與式的方式,所以研究者很難對研究現象,進行比較深入的了解。
(三)由於研究者採取非參與式的觀察,所以在觀察過程可能受到一些情境或條件的限制,導致無法真正觀察到發生的現象或事件。
綜合上述所言,我們可以理解所謂質性研究的觀察法,就是參與觀察法。
貳、參與觀察法之特質與類型
—、參與觀察法之特質
參與觀察法具有下列七項特質:
(一)以圈內(或局內)人的角色自居,且在特定情境和環境中,對互動關係表現關心。
(二)研究者主要是以日常生活的情境脈絡作為研究的基礎。
(三)非常重視對觀察現象或行為背後所隱含的意義作解釋和理解。
(四)研究者以開放及彈性的態度,對觀察現象或行為給與重新定義。
(五)研究者運用深入研究方法,對研究現象進行相關資料收集的工作。
(六)研究者是以參與者的角色,進入研究情境,並與研究情境中的研究對象,維繫良好關係。
(七)研究者是透過直接的觀察方式,對研究現象與行動進行有系統的資料收集。
除此之外,黃瑞琴(1999:
73-75)也指出參與觀察法具有下列五項特質:
㈠强調此時此地。
㈡著重了解與解釋。
㈢綜合運用觀察和其他資料收集方法。
(四)關係建立。
(五)强調發現邏輯
總而言之,參與觀察法就是實地觀察法,所謂實地觀察強調以研究者為觀察中心,來進行相關資料的收集,並輔以攝影機、記錄表格或筆記,將所觀察到的現象、事件或行為逐一記錄。
二、參與觀察法之類型
(一)完全參與者(completeobserver)
所謂完全參與者是指在實地參與觀察時,研究者或觀察者的身分與其他人是一樣的,被觀察的人並不知道觀察者真實的身分,所以觀察者可以自然地和被觀察者互動。
(二)參與者一如觀察者(participantasobserver)
研究者可以完全參與整個研究場域或活動過程,不過需要對被研究對象表明研究者的身分;當然,身分的表明可能影響互動過程,使原貌失真。
(三)觀察者一如參與者(observerasparticipant)
研究者不但表明研究者的身分,同時可以和被研究對象在互動過程不斷互動,而不需要有任何藉口。
(四)完全觀察者(completeobserver)
Spradley(1980)依據研究者在研究過程參與研究情境的深淺程度,進一步將之區分為「描述性的觀察」、「焦點的觀察」、及「選擇的觀察」三種形式。
㈠描述觀察
主張研究者在進入研究場域或情境的初期,可以依循下列九個一般性問題,來觀察與描述情境和場域:
1.空間:
物理環境的位置與場所。
2.行動者:
在情境與空間中的人物。
3.活動:
這些人物在這個情境中所進行的系列行動為何。
4.物體:
在這個研究場域或情境中,有哪些布置與裝置。
5.行動:
在這個情境或場域中,每個成員所做的單一行動為何。
6.事件:
在這個情境或場域中,哪些活動是有系列相關的。
7.時間:
隨著時間的進展,陸續發生或完成的事情為何。
8.感情:
在事件發生過程,情境中的人物知覺與情緒的表達為
何。
㈡焦點觀察
參考標準包括:
1.研究者個人的興趣。
2.報導人的建議。
3.理論的興趣。
4.符合人類的需要
㈢選擇觀察
參、參與觀察法之適用情形
Bodgewic認為將參與觀察法運用在探究社會文化現象之優點,有下
列五項:
(一)被研究現象之行為變遷較為緩慢,且不會因研究者的出現而改變行為表現。
(二)真實生活情境往往與語言表達之間有明顯差距,所以訪談法與問卷調查法不容易了解現象之真實面。
(三)研究者探究的問題可以透過當地居民語言表達,而不是透過預設問題演繹發展。
(四)發生之事件間的關聯,可以透過線索清楚被辨識或被理解。
(五)、無法透過其他方式或工具來了解的研究現象。
Jorgensen及Bernard就進一步建議,下列幾種情形較適合運用參與觀察
法:
(一)當研究者進入研究場域或情境時,被觀察對象不會因研究者的出現而改變行為,也就是說,研究者是被包容,而不會成為好奇或感興趣的對象。
(二)研究者對於研究的現象所知有限,研究者可以透過參與觀察法對研究現象產生初步的了解。
(三)當真實行為與語言之間有明顯差異時,如果研究者運用訪談或問卷調查方式,無法了解真實的行為,那麼,就比較適合運用參與觀察法。
(四)當研究的現象、事件或行為具有連續性時,參與觀察法的運用有助於研究者從整體脈絡觀點來了解現象之意義。
(五)當研究的現象並不是日常生活中尋常現象,或者被視為違反社會規範的行為時,參與觀察法可說是頗為適合的研究方式。
整體而言,參與觀察法特別適用於探索性或敘述性研究,當研究者想要從脈絡的觀點,來了解事件或行為的動態過程時,可以考慮選擇運用參與觀察法來收集相關資料。
哪些社會現象或問題,比較不適合運用參與觀察法來進行相關資料之收集呢?
Jorgensen和Bernard(1998)歸納為下列幾種:
(一)如果一個場域有一完全陌生者出現,目睹和記錄利益的情形會被視為是入侵者。
(二)研究的場域是完全秘密的,參與觀察對被觀察者而言是一種禁忌時。
(三)團體成員和外來者的觀點顯著不同時。
肆、參與觀察法實際運用步驟
首先,研究者在運用參與觀察法之前,應先具備下列幾項技巧
技巧一:
進入現場。
技巧二:
維持關係。
技巧三:
主要報導人。
技巧四:
化熟悉為新奇。
在現場收集資料時,研究者必須保有質疑探索的心。
通常一個理所當然的現象,經過仔細的觀察探究,可能會轉變成最有意義的解釋。
技巧五:
觀察指引。
技巧六:
問問題
技巧七:
學習傾聽語言。
參與觀察法的一個重要工作是學習現場人們如何使用語言,研究者必須知道在他們自己的世界和報導人的世界中,所使用的語言和符號可能有不同的意義,研究者必須探索他們不熟悉語言的意义
技巧八:
在現場的情感
技巧九:
在現場的時間
技巧十:
離開現場
質性研究對於參與觀察法的運用,往往會依據研究者研究的歷程,區分為幾個階段(陳向明’2002:
319-347):
階段一:
觀察前的準備工作
㈠確定觀察的問題
㈡制訂觀察計畫
觀察計畫應包括:
1.觀察的內容、對象與範圍
2.地點
3.觀察的時刻、時間長度與次數
4.方法、手段
5.效度
6.倫理道德問題
㈢設計觀察題綱
初步計畫擬定後,我們可以開始編製具體的觀察題綱,以便將觀察的內容進一步具體化。
參與觀察之題綱至少應回答六個問題:
1.誰(who)
有誰在場?
他們是什麼人?
他們的角色、地位和身分是什麼?
有多少人在場?
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群體?
在場的這些人在群體中各自扮演的是什麼角色?
誰是群體的負責人?
誰是追隨者?
2.什麼(what)
發生了什麼事情?
在場的人有什麼行為表現?
他們說/做了什麼?
他們說話/做事時使用了什麼樣的語調和形體動作?
他們相互之間的互動是怎麼開始的?
哪些行為是日常生活的常規?
哪些是特殊表現?
不同參與者在行為上有什麼差異?
他們行動的類型、性質和細節產生與發展的過程是什麼?
在觀察的期間,他們的行為是否有所變化?
3.何時(when)
有關的行為或事件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這些行為或事件持續了多久?
事件或行為出現的頻率是多少?
4.何地(where)
這個行為或事件是在哪裡發生的?
這個地點有什麼特色?
其他地方是否也發生類似的行為或事件?
這個行為或事件與其他地方發生的行為或事件有什麼不同?
5.如何(how)
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
事件的各個方面相互之間存在什麼樣的關係?
有什麼明顯的規範或規則?
這個事件是否與其他事件有所不同?
6.爲什麼(why)
為什麼這些事件會發生?
促使這些事件發生的原因是什麼?
對於發生的事情,人們有什麼不同的看法?
人們行為的目的、動機和態度是什麼?
階段二:
進行觀察
在觀察的過程中,研究者都需要思考如何與被觀察者產生互動關係,及如何選擇觀察內容。
㈠開放式觀察
㈡逐步聚焦觀察
(三)回應式互動的觀察
(四)選擇觀察內容
階段三:
觀察記錄
在進行觀察時,研究者除了可以使用自己的眼睛、耳朵、鼻子等知覺器官以及其他儀器設備(如錄影機、錄音機)之外,還可以使用比對觀察的內容進行記錄。
記錄在觀察中佔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觀察法中不可少的一個步驟。
㈠觀察記錄的重要性
㈡記錄的程序
㈢記錄的格式
L.Schatzman和Straus(1973)將現場觀察筆記,分成四個部
分:
實地筆記、個人筆記、方法筆記、理論筆記
記錄的語言
1.具體、清楚與實在
2.命名準確
階段四:
觀察結果的推論
伍、結論
基本上,質性研究著重於參與式的觀察法,參與觀察法強調研究者必須融入研究場域或情境中,藉由密切的互動關係,深入了解被研究者的生活經驗與生活情境,進而了解被研究現象、行動或事件之意義,並透過厚實的描述過程,將研究現象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