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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一、预防露天采场及排土场滑坡的技术安全措施和设施

露天矿技术改造工程完成后,随着采矿工程的发展和延深,露天采坑深度增加,由于地质、水文条件、采矿、气候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滑坡的危险逐渐增加,根据矿田的大小、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对露天采场定期进行观测,在分析观测资料的基础上,对边坡的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对人身、设备的安全。

(一)加强地面防水和坑下排水工作,防止地面洪水流入坑下影响边坡的稳定。

(二)加强边坡的监测和分析,在出现滑坡征兆时,根据具体条件,从打抗滑柱、锚杆加固、挡土墙方法中选择合理的治理措施。

(三)在非工作帮和端帮,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采掘,不能过界,不得超挖坡底线。

(四)非工作帮、端帮和到界台阶,有露头煤和煤层存在,应加以封盖和采取其它防止风化、自燃的措施。

(五)在排土前应弄清基底岩层的赋存状态,清除基底上不利于边坡稳定的松软岩土。

(六)排土场形成后随着其发展,亦应定期进行观察和分析,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

(七)正常生产时期,排土工作面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平盘宽度,其间距不得小于50m。

(八)采场最终边坡的管理:

1、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进行,坡底线不得超挖

2、临近到界台阶时,应采用控制爆破,不得超钻并采取减震措施,严禁采用硐室爆破。

3、含有露头煤的到界台阶,应采取防止露头煤风化、自燃及沿煤层底板滑坡的措施。

露天矿边坡稳定研究工作是一个过程,应贯穿于该露天矿全部服务年限。

因此,生产中应根据实际及时测定排弃物料的物理力学指标,计算合理的边坡角和稳定系数,必要时可通过调整工作面宽度来调整边坡角,保证露天矿安全生产。

边坡稳定的监测是防止滑坡和预报滑坡的重要手段,有助于露天矿的安全生产。

监测方法可根据不同边坡条件及不同时期分阶段监测。

如初期监测主要是地表位移监测,主要是在采场及排土场的帮坡上建立观测线、监测点,定期观测监测点、观测线有无位移。

第二阶段监测,除了继续初期监测工作以外,还应加强监测工作的深度、广度,还需进行地下位移监测。

到了后期,边坡的破坏机理及破坏边界基本确定,破坏岩体可能产生较大位移,前阶段的监测系统不能满足要求,此时,应配备遥控设备并与计算机联网,以便准确及时地得到监测数据,迅速处理。

本矿在采掘场和排土场要布置边坡监测线和监测点,本设计规定,边坡线间距不得大于200m,监测点间距不得大于50m,必要时,对采掘场监测线和监测点再行加密。

露天矿为小型露天,地面建筑及设施较为简单,地面建筑均在采空区及排土场境界以外,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分别为100m和200m,不受露天开采的影响发生降沉。

生产中,在监测边坡稳定的同时,要对重要设施采取定时监测。

监测设备在生产初期采用矿山测量仪器如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等,在滑坡的迹象日益明显时,可采用地表位移应变仪。

二、火烧区、采空区的技术安全措施和设施

在露天矿生产临近原有采空区时,要严格确定采空区的平面范围,认真分析研究以往井上下对照图,在采剥工作面到达端帮部位时,,容易造成人员和大型设备的沉陷,给矿山造成损失。

矿山自己的开发资料已经掌握,各井巷和采空区容易图上标定和现场放线,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对矿山今后生产威胁最大的是采空区,开采的深度和范围没有任何资料可循,只有在生产前先对预采范围进行详细的采前探查,所用方法为打提前探孔,所用设备为矿山自有的回转钻机。

具体方法为:

沿煤层倾向布置钻孔线路,参数为孔距4m,孔深15m,间隔10m后,再布置一条探查线。

对探查出的采空区先进行图纸标定,视范围大小采取相应措施。

采空区据台阶上盘不超过10m,必须进行爆破处理,促使采空区塌陷。

如超过10m,则对所有探查孔进行保护,待正式生产时与生产布孔一同安排爆破参数,临近的炮孔装药量要比正常炮孔增加20%药量,促使彻底塌陷。

火烧区、采空区行走、作业安全措施:

(1)由工程技术人员先对可能的采空区进行图纸标定和现场放线,在现场标出采空区边界,设立警戒标志,任何人员和设备不经允许不得进入。

(2)钻机进入采空区探查,技术和安全人员要先行到位,选择钻机行走路线,确定钻孔位置,交代钻孔参数。

(3)采空区爆破后,采装设备进入时,矿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指挥,做好应变准备。

采空区禁止夜间作业。

(4)制定具体的生产作业规程:

为了确认采空区具体位置,必须用钻机先进行穿孔前探,对危险地段提前爆破处理,促使采空区彻底塌陷,然后采装设备再进入现场作业。

在已爆破的旧巷及采空区上部10m内进行剥离作业时,采、运及辅助设备不得横垮旧巷及采空区,必须先由挖掘机站立在旧巷及采空区暴露端头的一帮进行挖掘,确认旧巷及采空区顶板冒落充实后,挖掘机及其它设备才可横垮旧巷和采空区进行作业,此条作业规程不得随意改变。

在钻孔前探确认旧巷及采空区上部覆盖层厚度超过10m进行剥离作业时,由于挖掘机及其它设备均属小型设备,自重不大,可以横跨旧巷和采空区作业。

采空区作业必须实行特殊作业专项负责制,确定专项作业负责人。

三、露天矿各生产环节不安全因素分析及相应措施

1、穿孔作业:

(1)钻机进入工作面穿孔时,钻机纵轴线与下部台阶坡顶线之间的夹角不得小于45°;

(2)钻机沿台阶坡顶线行走时,外侧履带距坡顶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大于台阶稳定坡面角纵向连线;

(3)钻机起落大架子时,10m以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

(4)钻孔质量:

一般孔距和行距偏差不得大于0.2m,孔深偏差不得大于0.5m.钻孔角度误差不得大于10°。

2、采装作业:

(1)工作面伞檐必须及时清理,以免塌砸电铲;

(2)工作面超过一m的大块不能直接装车,应先堆放在工作面后方,待二次爆破后再装车;

(3)液压铲装第一勺斗不能有大块,勺斗必须落底装车,不准高吊装车;

(4)勺斗不准车帮开门,不准装偏车;

(5)勺杆前后保险杠必须齐全,大牙缺失及时补充;不能啃硬帮;

(6)勺斗不得经过汽车司机室顶部;

(7)汽车进出工作面,车、铲要做到互相鸣笛呼唤应答;

(8)工作面质量要求:

帮齐:

里出外进不大于正负1m;底平:

20m内不大于正负0.5m;

(9)电铲运转时,铲斗回转半径内,任何人员不得停留;

(10)同一水平有两台以上电铲作业时,两铲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5Rwmax,(Rwmax——电铲最大挖掘半径)。

3、汽车运行作业安全措施

(1)采场运输车辆由矿生产调度室统一管理,统一派发任务,采、剥运输车辆之间不能自行交换任务;

(2)原煤外运车辆出车前,必须对车况进行检查登记,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3)采场内车辆运行速度最大不得超过20km/h,外运车辆在矿区最大速度不得超过40km/h;

(4)车辆冬季要配备防滑装置。

 4、排土工作

(1)排土场卸载区,应有连续的挡土坡,其高度不得低于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特殊情况下,必须有专人监护;

(2)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以上的反坡;

(3)应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卸车时,汽车应垂直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挡土坡;

(5)排土时,严禁推土机沿坡顶线方向平行作业。

(6)排土场昼夜工作,需要设置照明设备。

5、汽车运行作业安全措施

(1)采场运输车辆由矿生产调度室统一管理,统一派发任务,采、剥运输车辆之间不能自行交换任务;

(2)原煤外运车辆出车前,必须对车况进行检查登记,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3)采场内车辆运行速度最大不得超过20Km/h,外运车辆在矿区最大速度不得超过40Km/h;

(4)冬季要配备防滑装置。

(5)矿用汽车在作业时,其制动、转向系统必须完好,每班交接班时要检查其可靠性。

(6)严禁采矿汽车在矿内各种道路上超速行驶,同类汽车不得超车,矿内其它车辆必须为采矿汽车让行,正在作业的平路机除外。

(7)雾天或烟尘影响视线时,应开亮雾灯或大灯,并靠边减速行驶,前后车距规定50m,大于停车视距30m的要求;在能见度不足30m或较大雨雪天气危及行车安全时,停止作业。

(8)自卸汽车不得在矿山道路拖挂其它车辆,必须拖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监护。

(9)场外运输车辆必须由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方准上路行驶进入采区作业。

场内运输车辆应由调度人员在下达运输作业计划时,将货运路线、装卸场所和安全注意事项向驾驶员交待清楚,按公路等级限速行驶,露天矿要对司机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本矿司机需经特殊工种培训,持证上岗。

(10)露天矿在出入沟口较高处设立行车调度室一座,专门负责露天矿咽喉部位的行车组织管理。

6、道路安全防护设施

(1)原煤外运道路设置相关安全标志,其设置位置、形式、尺寸和颜色等必须符合交通部门现行规定。

(2)端帮回头曲线处要设置曲线标志。

(3)夜晚要有灯光照明。

(4)采掘场、排土场道路在坡顶线一侧设有挡土堆,挡土堆高度不得小于0.8m。

(5)公路交叉路口设两相信号灯。

交叉口的线路夹角应大于45度。

7、爆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销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爆破作业使用的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爆破作业按如下执行:

1)装药前在爆破区两端插好警戒旗,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爆破区。

2)雷管脚线、导爆索、导爆管的连线和装药布设必须由专人负责。

3)装药后、爆破前必须在炮区四周布置人员警戒,炮区插警戒小旗。

任何人员必须离开炮区,大型设备退出安全距离外,背对炮区。

4)起爆前,起爆人员和警戒人员要做到呼唤应答,起爆由爆破负责人操作,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接触起爆器材。

5)爆破装药属一次性装药,一次起爆,不得隔夜爆破,大炮未响,警戒人员不得离岗,警戒人员也要做好自身防护。

6)装药堵孔使用专用炮杆,不得用任何带金属的杆件。

7)装药时,炸药混装车前人员不得超过三人,包括负责人,混装车由专人操作,负责人负责炮头安设。

8)炮响后15分钟内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炮区,以免缓炮伤人。

9)起爆失败,30分钟内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炮区检查。

10)发现的哑炮,要插小旗发出警戒,等待后续处理,任何外来人员不得接近,哑炮要求当天处理。

穿副孔处理时,不得超过三天,期间必须由专人看护。

11)炮孔卡堵或雷管脚绊及导爆索损坏时应及时处理,无法处理时必须插上标志,按拒爆处理。

12)爆破时必须有安全警戒负责人,并向爆破区周围派出警戒人员,警戒哨与爆破工之间应实行“三联系制”,因爆破发生中断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后方可解除警戒。

13)瞎炮和盲炮的处理要严格按照《露天煤矿爆破安全规程》的处理程序进行,爆破人员要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爆破故障,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处理,夜间要对不能当日处理的瞎炮和盲炮采取保护措施,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故障炮区。

14)爆破作业人员不得使用外包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具有自治区专门机构核发的爆破资格征,上岗前矿方还得结合本矿实际进行岗前培训。

15)二次爆破安全警戒距离根据装药量应符合《爆破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m):

无充填预裂爆破,不得小于300m.

二次爆破:

炮眼法不得小于200m,裸露爆破药量不超过20kg时,不得小于200m;药量超过20kg时,不得小于400m.

16)矿区域狭小,二次爆破禁止裸露明炮,必须穿孔爆破。

17)各种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距离,以及其他安全事项,严格按《煤矿爆破规程》执行。

安全警戒距离应符合如下要求:

松动爆破不得小于200m。

二次爆破炮眼法不得小于200m,因工业场地距离采场为200m,本矿不允许采用裸露爆破法。

18)高温孔爆破安全措施

本矿在露天开采境界内有采空区,如果出现高温钻孔,要采取如下措施:

验孔时对温度异常的钻孔做出特殊标记,并用雷管测试自爆时间,对爆燃时间少于15分钟的钻孔采用降温措施。

降温措施主要是灌水降温。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药,装药人数不多于2人,装药作业时操作人员不许将头部伸到炮孔上方。

为节省时间,装药完毕立即起爆,可以不做充填。

为保证起爆可靠,可采用双起爆药包

单孔起爆,严禁将高温孔连到正常爆破网络中。

露天矿上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19)火工品运输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冬季严寒,火工品运输车辆要加装防滑链,以保证行车安全。

运输火工品的车辆要设置明显标志,以和其它车辆有所区别。

专车专用,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炸材料,车辆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车箱底部铺设胶皮,顶部备有篷布,车辆上装设防静电装置和灭火器。

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车辆的排气管应符合安全规定。

行驶路线必须按指定线路行驶,除火工品押运人员,不准搭载任何无关人员。

行驶中不得和其它车辆抢道、不得随意停车、严禁进入加油站加油。

严禁中途逗留。

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装运。

运输火工品的车辆必须专人押运,,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严禁装卸、押运人员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物品,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子。

运输火工品的车辆到达爆破地点后,爆破人员应对爆炸材料进行检验查收,无误后双方签字盖章。

20)火工品保存

爆破材料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帐、卡、物连锁管理的制度。

当天未用完的火工品及时交回库房,严禁在工地存放和销毁。

失效、变质的火工品要交回材料库,由总工程师监督销毁。

炮区放置和正在使用火工品时,20m以内严禁明火,10m以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火药库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要单独设计,单独报批。

保存爆炸材料的地点必须围有栅栏或铁刺网,并有警卫昼夜看守。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240mm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

四、采场排水的安全措施

1、集水坑周边上部台阶要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2、采场排水系统设置双回路电源,以保证排水不间断。

3、雨季要制定暴雨预防预案,雨季来临前要对备用水泵和备用管路提前检修,做好雨量记录,积累大气降水资料。

4、水泵安装移设及运行时安全措施

水泵采用泵撬安装,移设时用推土机拖拉泵撬。

矿坑排水泵是露天矿重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建立维修保养制度。

在正常检修时可启动备用泵。

在暴雨季节要提前检查维护,使备用泵也处于能够正常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安全隐患。

五、加油站安全防护

1、油罐防雷设计

油罐必须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为25m,接地电阻小于10Ω。

2、防静电设计

油罐有防雷接地装置的可兼作防静电装置。

加油站的汽车油罐车卸油场地,沿汽车油罐车卸油时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小于10Ω。

六、变电亭等供电设施的安全措施

1、防止触电措施

(1)在变电亭等电气设备设置隔离网,使人体不能接触或接近带电体。

(2)所有电气设备设置保护性接地,并保证其运行的可靠性。

(3)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供电系统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4)维修电气装置时要使用安保工具确保生产安全。

2、电网漏电预防措施

(1)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受挤压、碰撞、过度弯曲、划伤、刺伤等机械损伤。

(2)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防松脱。

(3)维修电气设备时要按规程操作。

(4)不在电气设备中增加额外部件,若必须设置时要符合有关规定。

(5)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在低压配电室屋顶设避雷带,防止雷电侵入,避雷带通过接地引下线与接地极连接,在配电室室外距建筑物3m处设接地极,接地极之间通过扁钢连接,形成接地网。

变压器外壳,中性点、高低压、配电柜通过接地扁钢与接地极连接。

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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