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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热工专业标准化工作手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批准:

许金莹

审定:

王春辉张涛

审核:

黄宏伟冯秀芳

编写:

张宏伟田建勇聂涛赵刚陈森逯茵刘宗奎

孟春阳段霞张建设李小煜高文松

 

绪论

为了规范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火力发电机组热工专业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运行设备的可靠性,及时发现设备运行或备用中的故障和隐患,通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设备做到可知、可控,有效防止设备隐患的积累而导致事故的发生,降低设备故障率,2012年河南公司推行了《热工标准化工作手册》,经过两年的应用,手册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目前生产需要,2014年河南公司组织各发电公司专业人员对手册进行修编。

本手册适用于热工专业标准化管理,包括热工标准化管理制度、专业岗位职责、定期工作、标准化表格等内容。

引用文件及标准: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

DL_T_659-2006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_T_657-2006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DL_T_656-2006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_T_655-2006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_T658-2006火力发电厂开关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774-2004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

DL/T1056-2007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

DL/T1091-2008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规程

DL/T1083-2008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技术条件

GB/T13399-2012汽轮机安全监视装置技术条件

DL/T589-2010火力发电厂燃煤锅炉的检测与控制技术条件

DL/T590-2010火力发电厂凝汽式汽轮机的检测与控制技术条件

DL/T591-2010火力发电厂汽轮发电机的检测与控制技术条件

DL/T367-2010火力发电厂大型风机的检测与控制技术条件

DL/T592-2010火力发电厂锅炉给水泵的检测与控制技术条件

DL/T631-1997模拟屏驱动器通用技术条件

DL/T677-2009火力发电厂在线工业化学仪表检验规程

GB/T4830-1984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DL/T838-2003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第一篇热工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热工检修工作票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及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电力生产的各项运行调整、检修、维护、试验等工作都必须使用工作票,为规范对“工作票”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所有发电设备系统上的作业,都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的许可,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任何作业人员(除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情况下)都无权无票操作、检修、维护设备;紧急事故处理也必须按照运行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

(三)本制度适用热控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凡热工专业从事电力生产的各项检修、维护、试验等工作都必须使用热控工作票。

(四)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标准化和程序化。

维护单位必须根据要求建立标准工作票票库。

实现标准化作业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克服工作过程中人员行为随意性的重要措施;使用标准工作票后,正确填写和使用工作票仍然要作为员工培训的基本内容。

第二条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第三条 工作票的种类及范围

(一)热控工作票

1.热控人员在汽轮发电机组的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

2.在热控电源、通讯、调节、保护以及联锁等系统及设备上的热控工作票,需要当班值长批准,运行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3.根据热控实际工作的需要及《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运行人员制定事故预案。

有可能引起机组跳闸的工作,运行人员制定的事故预案,应经过值长审查批准。

4.所有检修、施工以及运行操作项目都必须执行《明星自检法》STAR自检。

(二)一级动火工作票

1.一级动火区需动火时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2.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为48小时。

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每隔2~4小时(动火间隔超过4小时的,每次动火前),督促运行人员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首次测量结果填写在票面上,以后的测量结果应设副页填写,格式与票面一致。

3.一级动火区:

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主要有燃油库区、燃油泵房及燃油系统、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制氢站及氢气系统、氨区、汽轮机油系统、蓄电池室、控制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及各发电公司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4.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由消防、安监部门审核、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副总工程师在一级动火批准人不在厂时行使批准权利),必要时应报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并给予协助。

(三)二级动火工作票

1.二级动火区,需动火时必须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2.二级动火区:

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为二级动火区。

3.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签发,安监、消防专责人审核,值长批准。

第四条 热控工作票的使用的一般规定

(一)机组A、B、C修时,可按设备系统工作情况开具系统工作票。

热控人员在机组的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系统及主设备上的工作都要使用工作票。

(二)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

工作票上的票面及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符合河南公司关于工作票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三)任何一项缺陷处理、检修、试验、设备轮换、技术改造等工作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工作票。

所有工作在开工前都要进行危险源分析。

(四)凡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场所进行动火工作时,都必须按工作票管理规定和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办理动火工作票。

(五)如电气、热工都有工作,双方均应办理工作票,待双方工作票消除后,经值长下令方可送电。

(六)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工作票执行程序办理工作票,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双方在工作票上共同签名,由许可人在工作票上盖“已执行”印章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给相关部门。

(七)班组每天应检查当日已执行的工作票。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专业对执行工作票的全过程经常进行动态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章行为,并公布每个月工作票的执行情况,以便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八)工作票终结后加盖“已执行”章。

(九)工作票开工及终结时间以批准时间为限,延期需事先办理手续,不准自行顺延时间。

工作票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热工保护的检修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按《安规》和《热工保护运行管理制度》提前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十)所有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票负责人每年都要进行考试合格并经公司批准后才能担任。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

(十一)工作负责人变更需要签发人同意,并在两份工作票上变更后签字,工作票上成员变更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工作票上的人数应与参加工作的人数相符。

(十二)工作票的开工与终结均由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在工作现场进行,明确周围的运行方式和安全措施,安全措施需使全体工作人员都知道,并签字,注明准确时间。

(十三)在作业中工作负责人不准离开现场,如果确实需要离开,必须指定临时工作负责人,必要时需令全部工作人员暂时撤离工作现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但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确实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

(十四)同一部门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内(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应由部门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工作的正确配合,各班的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十五)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十六)使用热控工作票时,投、退主保护的工作还要执行《热工保护运行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有关人员安全责任

(一)工作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能够安全地进行工作;随时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二)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班组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注意事项;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经常检查工作班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正确执行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三)工作班组成员应负的安全责任:

认真执行《安规》、本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监督《安规》、本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正确执行控制措施。

第六条 工作票执行过程中的检查、考核

(一)安监部门每月对热工工作票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各阶段责任人进行考核;点检员应对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无票作业,不仅考核当事人,还要考核维护单位。

(二)每发生一次票面不合格,按照各发电公司处罚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每发生一次无票作业,按照各发电公司处罚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对因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有关规定,造成事故、障碍、异常、未遂、差错等后果者,根据各发电公司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章热工设备巡回检查清洁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热工设备日常维护和及时发现设备缺陷,确保设备完整、可靠地投入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热工维护人员每天要对自己所管的设备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的情况登记到定期检查登记本上,检查时必须依照规定的路线、项目逐一检查,防止遗漏。

专业专工要对设备定期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所辖设备巡回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维护部门要制定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制度要包括每个维护人员的定期检查的要求、内容、路线等,责任落实到人。

第四条巡回检查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及时汇报择时处理,事情严重的向专业管理人员汇报。

第五条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对重要设备进行巡视。

第六条定期巡回检查设备的具体内容及标准:

(一)就地表计:

设备是否正常指示,设备是否完整、是否有泄漏,设备标志牌、校验合格证是否齐全,是否有积灰。

(二)就地执行机构:

观察执行机构是否完好,动作是否灵活可靠,是否有漏气、漏油现象,是否有积灰,拐臂、拉杆连接是否牢固,连接销是否脱落等。

(三)就地仪表柜、控制箱、端子箱:

柜、箱门是否关好、门锁是否完好,是否有积灰,柜内变送器、压力开关接头是否有渗漏现象,冬季检查伴热是否运行正常,夏季检查是否有漏雨现象。

(四)保护、报警信号:

保护投入是否正常,有没有无故退出现象,报警是否正常。

(五)防冻设备:

是否投运、设备是否完整、是否有漏汽,电伴热电热丝是否发热。

(六)防雨设备:

室外设备防雨措施是否到位,设备有没有进水可能等。

(七)自动调节系统:

是否正常投入,投入的系统调节品质是否符合要求。

(八)DCS系统(包含主机及辅控):

DCS系统电源是否正常,各控制器运行状态、电源、风扇是否正常,机柜门是否关闭,各工作站状态、通讯网络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各个运行画面、实时趋势、历史趋势是否正常,各个计算机及外设包括打印机、显示器是否正常。

(九)电子间、工程师站:

房间环境温度、湿度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完好、关好,在雨季检查房间是否有漏雨现象。

(十)ETS系统、TSI系统等:

检查系统机柜的电源、PLC(或主机)、指示灯、风扇等是否正常运行,机柜柜门是否关好。

(十一)其他现场设备:

是否存在泄漏、渗漏现象,现场设备标志牌是否齐全、悬挂正确,现场设备(包括机柜、架子、电缆、标志牌等)是否存在卫生脏的问题,现场设备是否存在检修工艺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现场有不能立即消除的漏、渗油处,在检查时应将油擦拭干净。

(十二)巡回检查过程中应对现场设备的卫生进行清理,保证设备的清洁。

 

第三章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定期校验和抽查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热工仪表、自动装置工作可靠,准确,确保主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热控所属仪表实行定期校验和抽查制度。

第二条维护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安排仪表校验工作计划。

主要仪表校验周期不超过一年,现场就地显示仪表校验周期不超过一个大修周期,有特殊要求的如重要的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按有关要求校验,周期为半年。

第三条机组C修期间对主要检测参数仪表进行校验,生技部根据要求制定机组C修仪表校验项目,维护部门在机组C修期间完成校验工作。

第四条机组A修期间对所有显示仪表、变送器、各种开关等热控仪表进行校验。

生技部根据要求制定机组A修仪表校验项目,维护部门在机组A大修期间完成校验工作。

第五条仪表抽检:

机组主要热工参数仪表,每月抽检一次,其数量每台机组不少于5块(点),压力、差压、温度、氧量仪表要求进行仪表系统校验。

生技部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出全年的仪表抽检计划,维护部门根据要求每月进行抽检。

第六条仪表校验必须由有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校验,同时填写校验报告单。

第七条仪表校验报告单填写内容为项目、校验日期、人员姓名、标准表名称及表号、被校表设备名称、表号和编号、校验结果以及其他需记录的情况,人员签字确认。

第八条现场仪表校验应办理工作票后进行校验工作。

第九条因设备或运行不正常等原因暂时无法进行定期校验的,需经生技部同意后才能中止。

第十条定期校验时应按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校验、调整,校验不合格或调整后精度仍达不到要求的应提出更换。

 

第四章热工技术考核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不断提高维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生产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设备部热控专业工程师是本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本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计划,负责管辖热工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编写培训工作总结、组织班组人员进行考试等工作。

第三条培训工作应多样化,可开展技术讲课、专题讲座、现场考问、技术问答等形式,提高职工学习兴趣,提高培训效果。

对于出现的事故、障碍、异常及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组织讨论分析,记录在案。

第四条为提高班组职工素质,培训工作要有系统性、计划性,讲究实际效果。

计划分年度计划和月计划。

并在年计划完成后存总结记录,以便考评。

第五条每月组织一次以上技术讲课和技术讨论,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笔记。

因故不能参加者应提前请假。

第六条每班每月五道技术问答题,做好答题记录,确有特殊原因没有答题者,要及时补上。

第七条班组技术讲课要有针对性,以专业设备为主,包括设备工作原理、系统逻辑图、设备消缺过程等。

 

第五章热工仪器及控制装置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做到技术资料全面、准确、规范管理,满足生产现场需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热控装置技术资料、图纸管理范围:

(一)由设计单位、制造单位、安装单位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加工制造图纸、安装竣工图纸。

(二)安装单位提供的热控装置资料,厂家随货供给的产品合格证、检定证书、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三)安装、调试单位提供的安装、调试、校验记录、试验方案及测试报告。

(四)热控装置、检修更改方案、图纸及试验报告。

(五)热控装置主要设备(含主要仪表、主要保护、主要自动),大小修前后的试验检验报告。

(六)热控装置的校验用设备(标准仪器)及精密测试仪器的合格证和历次鉴定证书。

(七)机组大、小修资料存档。

历次机组大小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四年。

大修资料底稿在大修一个月内整理送发电公司资料室归档。

(八)热控装置技术改进、革新和发明研制,从可行性研究到投入使用的整套技术资料和图纸。

(九)机组大、小修前后重要自动调节装置的扰动试验曲线,生技部、班组分别妥善保存一个检修周期。

第三条热控装置技术资料、图纸的分级管理:

(一)公司级:

主要由公司资料室负责管理所有主要热控设备技术资料、图纸。

(二)热工人员根据竣工图纸认真查对符合实际的现场图纸及技术资料,凡不符合现场实际的图纸一律不准使用。

(三)热工各班根据需要复制与现场相符的本班常用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建立本班的设备台帐及热控装置的试验校验记录。

第四条热控装置更改的技术资料管理

(一)20万以上的技改项目,经河南公司生技部批准后三级单位进行实施。

各发电公司对已批准的项目,须有生技部组织,指定专人提出实施方案,经生技部、总工批准后,方能施工。

竣工后图纸资料及时整理,除班组、部门保存外,向公司资料室提供整套资料图纸。

(二)20万以下技改项目,由三级单位自行确定项目,维护部先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生技部与有关部门共同拟定方案,专人制作施工图纸,经总工批准后方能施工。

竣工图纸及资料除部门保存外,向生技部和有关部门提供整套技术资料、图纸。

(三)热工班的一般性更改(不涉及其他部门)可由班内提出可行性研究、报部门批准到生技部备案。

竣工后向部门提供整套技术资料图纸。

(四)设备台帐、计量台帐在设备检修、校验后,及时填充,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五)图纸变更。

机组系统改造或设备变更后,有关图纸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变更,并严格履行图纸变更审批手续。

当变更范围较小时,可在原图上进行更改,并加盖图纸修改变更章。

当变更范围较大时,需要重新出图,在新、旧图纸上注明所替代、被替代的图号,原图做标记存档。

第五条热控装置机加工图纸及特殊机加工图纸,由具体施工负责人出图,部门专工审核,生技部主任或总工批准后外出加工。

第六条热控装置技术资料、图纸的借用和复制

(一)热控装置的技术资料、图纸,可以反映公司生产、技术的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保密性,未经总工批准,不许外单位或个人成套借用和复制。

(二)检修用图纸仅供查阅,不外借。

(三)蓝图不准在现场使用,并确保整洁。

不乱涂乱改。

现场使用的图纸,须复制或重新绘制。

经常使用的图纸,应达到人手一册。

 

第六章热工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述计算机软件是指用于现场仪表监测、程序控制、信号联锁与保护、自动调节用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实际组态程序。

第二条热工专业应建立软件管理专用档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一)DCS、CCS、DAS、SCS、FSSS、MCS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组态软件。

(二)旁路、DEH、MEH系统软件、组态软件。

(三)各类程控、保护等控制系统组态软件。

第三条以上软件及资料应一式两份,一份保存于光盘,一份保存硬盘。

第四条工作中使用上述存储装置进行工作时,必须先备份,用备份盘进行工作。

第五条每次机组等级检修、程序修改前后,均应备份;历史数据应进行定期备份,备份间隔不超过三个月;备份的软件一式三份交生技部、班组、资料室各保管一份。

第六条备份的计算机软件不允许外借。

第七条做为档案的存储装置,禁止随意转借使用,不允许在一般PC机上使用,以防病毒感染。

第八条分散控制系统的操作系统(包括相关的硬件升级)升级前应写出专题报告,在论证操作系统升级的安全性及技术经济性的基础上,提出升级类型和范围,并取得制造厂技术支持,方可进行操作系统升级。

第九条未征得各发电公司技术部门及公司领导批准,未取得制造厂同意,严禁修改分散控制系统的操作系统或进行软件升级。

第十条禁止在控制系统中使用非分散控制系统的软件。

第十一条严禁非授权人员使用工程师站和操作员站组态功能。

第十二条在分散控制系统中修改或组态逻辑尽量安排在机组停运状态下或低负荷下进行,机组运行中在分散控制系统中修改逻辑或组态软件,应充分进行危险点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预控措施,如确有需要必须经总工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分散控制系统中逻辑修改时,应谁提出修改,谁写申请报告的原则进行,具体修改方案应由提出修改要求部门技术人员和热控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制定,并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分散控制系统进行逻辑修改时,应有被授权的DCS系统管理人员持逻辑修改申请单和修改具体方案进行操作,并有专人监护,按批准的修改方案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修改后的逻辑,必须进行试验,由生技部、运行部、维护部门技术人员参加并在试验记录上签字,试验合格后交给运行。

第十六条建立DCS软件档案,停机前和软件修改前后必须要进行备份,整个修改逻辑过程要作好记录,每次备份均应注明备份日期、原因及说明。

 

第七章热工设备检修质量监督检查签字验收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三级验收是班组、专业、生技部三个管理层次根据检修的性质和要求对不同检修项目进行分级验收的制度。

每一个检修人员和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贯彻检修人员自检与验收人员检验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不好不交,不好不收”。

三级验收必须按规定的项目进行,验收人员应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热情指导,对自己验收的项目作出评价,并签字负责。

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验收项目,应有监督专职人员参加。

非标、技改等工程项目的验收,参照本制度原则执行。

第二条三级验收的分类

(一)主设备大修的验收工作分为班组零星验收,专业分段验收和公司总体验收三种。

(二)主设备小修和主要辅助设备大修的验收工作,分为班组零星验收和专业总体验收两种。

(三)辅助设备小修的验收工作,只进行班组总体验收。

(四)临检、事故抢修中属三级验收项目的检修工作同样需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第三条三级验收人员的组成

(一)单项验收由检修班长或班组技术员负责组织。

(二)分段验收由专业主管负责组织,检修班长、工作负责人、班组技术员参加。

部门主任参加重点项目的分段验收,对其它分段验收项目进行必要的抽查。

有关监督项目的分段验收工作必须有监督专职人员参加。

(三)主设备大修后的总体验收由生技部组织,热工专业主管等有关人员参加。

(四)主设备小修和主要辅助设备大修的总体验收由专业主管担任负责组织,检修班长和班组技术员参加。

第四条各级验收人员的职责

(一)检修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工艺的正确性、技术记录的准确性、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负责,并提出单项验收和分段验收申请,参加单项验收和分段验收。

(二)班长和班组技术员对单项验收的项目、复测数据的准确性、技术记录的齐全、施工工艺的质量负责并组织进行单项验收,参加分段验收。

(三)专业主管负责分段验收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向公司级验收委员会汇报分段验收情况。

(四)分段验收成员对单项验收项目的齐全、技术记录的完整、所测数据的准确性、转动设备试运行的状况、分段验收评价的准确性负责。

(五)热工监督负责人对监督项目的正确性负责。

第五条三级验收的方法

(一)单项验收方法

1.在某一设备检修工作结束或设备检修的某一工序完成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认真进行自检,认为检修质量符合要求,各种技术记录齐全,试验报告完备,即可向检修班长申请进行单项验收。

2.验收时,验收人必须仔细听取检修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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