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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

归属大项

食品(不含保健食品)

办理对象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5年10月1日实施)第三十五条

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产品执行标准文本(产品执行标准为企标的需提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

联系方式

0317-*******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决定

对行政许可

申请作出决定

(4个工作日)

 

 

附件2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归属大项

食品(不含保健食品)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实施)第三十五条

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延续);

2、申请人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声明;

3、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明细表)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变更的还需提交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的食品品种明细应当符合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5、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交)

6、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个体工商户申请者需提交)

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

8、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9、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10、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11、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12、工艺设备布局图;

13、产品执行标准文本(产品执行标准为企标的需提供);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办理地址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

联系方式

0317-*******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决定

对行政许可

申请作出决定

(4个工作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归属大项

食品(不含保健食品)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实施)第三十五条

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变更);

2、申请人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声明;

3、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明细表)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变更的还需提交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的食品品种明细应当符合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5、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交)

6、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个体工商户申请者需提交)

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涉及变化时需提交)

8、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涉及变化时需提交)

9、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涉及变化时需提交)

10、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涉及变化时需提交)

11、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涉及变化时需提交)

12、工艺设备布局图;(涉及变化时需提交)

13、产品执行标准文本;(产品执行标准为企标的需提供)(涉及变化时需提交)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

联系方式

0317-*******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决定

对行政许可

申请作出决定

(4个工作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

归属大项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食品:

销售类、保健食品、餐饮服务)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实施)第三十五条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

联系方式

0317-*******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决定

对行政许可

申请作出决定

(3个工作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归属大项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食品:

销售类、保健食品、餐饮服务)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实施)第三十五条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5、食品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

联系方式

0317-*******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决定

对行政许可

申请作出决定

(3个工作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归属大项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食品:

销售类、保健食品、餐饮服务)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实施)第三十五条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的有关材料;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

联系方式

0317-*******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决定

对行政许可

申请作出决定

(3个工作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归属大项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第十四条;

申请材料

1、企业承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书面证明;

2、拟办企业总部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3、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拟办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以及营业场所、配送中心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布局图,平面布局图中应标明营业室、常温库、阴凉库、冷库、验收养护室的面积;

5、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6、拟设营业场所、仓库设施设备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7、拟配置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情况;

8、零售(连锁)门店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名单,以及各门店原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9、各门店质量管理人员名单和技术职称、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10、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11、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

联系方式

0317-*******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决定

对行政许可

申请作出决定

(2个工作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验收

归属大项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第十四条;

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7、企业法定代表人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并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试合格的证明。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

联系方式

0317-*******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验收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决定

对行政许可

申请作出决定

(3个工作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

归属大项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第十六条

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无未结案件证明;

4、变更的原因和理由及有关证明;

5、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6、《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申请表。

在提交以上材料的同时,还要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A.变更企业名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文件或企业名称变更前后工商注册号相同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B.变更法定代表人:

(1)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2)拟变更法定代表人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出具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书面证明;

(3)企业任免决定书或董事会决议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原法定代表人和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场确认;

(4)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上级法人企业的任免决定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C.变更企业负责人:

(1)拟变更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2)拟变更企业负责人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出具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书面证明。

D.变更质量负责人:

(1)拟变更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2)拟变更质量负责人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出具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书面证明;

(3)拟变更质量负责人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经验证明及无业证明,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盖章,核查人员签字;

(4)企业地理位置图,标明县城内外,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盖章。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

联系方式

0317-*******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决定

对行政许可

申请作出决定

(2个工作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验收

归属大项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第十六条

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事项变更申请表;

2、验收申请及自查报告;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7、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在提交以上材料的同时,还要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注册地址:

①拟变更注册地址的平面图和地理位置图;

②质量管理机构、人员、设施设备情况。

(2)变更仓库地址:

①拟变更仓库地址的平面图和地理位置图;

②质量管理机构、人员、设施设备情况。

(3)变更经营范围:

①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人员、设施设备情况;

②增加经营范围相关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简历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

联系方式

0317-*******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验收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决定

对行政许可

申请作出决定

(2个工作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

归属大项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第十七条

申请材料

1、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审查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人员花名册;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他从业人员学历证明、职称证、上岗证、体检表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6、质量管理制度目录、设施设备目录;

7、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内部分区图及房屋产权(使用权)相关证明;

8、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

联系方式

0317-*******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特别程序10个工作日)

决定

对行政许可

申请作出决定

(2个工作日)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决定

对行政许可

申请作出决定

(2个工作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归属大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设立依据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年11月1日施行)第五十四条;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05〕498号,2005年11月1日施行)第五条。

申请材料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申请表;

2、寄件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3、《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4、收件单位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资质证明;

5、寄件、收件单位意向、合同或有关邮寄的证明;

6、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凡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时,经办人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

联系方式

0317-*******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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