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创新与发展公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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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创新与发展公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创新与发展公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创新与发展公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武器。

《孙膑兵法》有云:

“间于天地之间,莫贵于人。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归根结底是做人的工作。

随着当前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和创新公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更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巩固党执政基础、提高党执政能力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着力解决制约当前公安队伍发展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以更好地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

  一、当前公安基层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现状

  投入与产出不匹配。

近年来,为凝聚警心,密切警民关系,公安机关制订推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如颁布人民警察奖励条例、便民措施三十条、公安民警五条禁令、省厅8号令等,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来抓,可以讲是不计成本、不计代价。

单就中山而言,在警力投入上,我们有纪检、政工、督察、审计等管理部门,有教导员、指导员等政工干部近几百人;在精力投入上,每周、每月、每季度有政治学习日、队伍建设分析会,按照中央、省、市部署每年都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制度建设上,出台了警务规范、绩效考核办法、党风警纪责任追究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在经费投入上,每年在教育培训、从优待警、表彰奖励上投入至少上百万。

然而,我们却不得不承认,尽管制度规定越来越细、纪律要求越来越严,而队伍中的“松、散、软、懒”的现象依然存在。

  方法与形势跟不上。

随着社会的价值观念、管理结构、组织体系的剧烈变化,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也在不断改进和创新,但始终没有完全摆脱“自上而下”、“我说你做”的单向模式和灌输教育、被动接受、空洞说教等作法,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呆板,内容单一,与民警的思想实际是“贴影不贴身、贴身不贴心”,甚至导致民警疏远、反感思想政治工作。

  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不合拍。

现在不少民警甚至部门领导经常反映,思想政治工作形式主义严重,牵扯太多工作精力,没有什么成效。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

关键就是因为思想政治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思想政治工作还没有真正起到服务、保障、促进公安工作的效果。

主要表现在:

方式上脱节,往往停留在读书看报、讨论交流、排查整改上,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找不到与公安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内容上脱节,居高临下对民警进行思想教育、考核管理,而没有站在民警的角度,如何帮助民警发展、提高自我,民警自然对这样的内容不感兴趣,形随心离;效果上脱节,由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难以衡量,我们考核时往往注重学了多少内容、记了多少笔记、定了多少制度等,对有没有促进实际工作则不闻不问,使政治工作成了民警业务工作以外的额外负担。

  二、当前制约公安基层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主要问题

  基层组织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难以进一步提升团队的核心战斗力。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克敌制胜的法宝,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意识形态领域的多样化、价值评判尺度的多元化以及思想观念转变的渐进性和隐蔽性导致某些领域逐渐忽略了思想政治工作,有些单位生硬嫁接企业化的运作模式,片面追求短时高效,这虽然可能取得短期效果,但长此以往却降低了团队的可持续发展动力。

对于任何警察个体来说,其能力都是有限的或不稳定的,为弥补个人能力的局限性,必然要求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团队,并在团队内打造一个符合本地公安实际、团队成员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观,用这个核心价值观凝聚警心,用同向的整体智慧去面对外部复杂的社会环境的各种变化,以实现公安工作目标。

团队能力的提升要依赖民警成长内需,而调动民警成长内需的有效途径就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完善激励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

  基层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科学的整体性、系统性规划,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效性机制尚不健全。

  据调查了解,目前,不少基层政工干部不清楚自己的职能,工作缺少目标指引,以为思想政治工作完全务虚,没有实在意义,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很被动,总体上呈现出上级怎么安排下级就怎么做,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则不动。

缺乏在岗、在行、在状态的“三在”意识,不能立足本岗、着眼全局、因势利导、统筹安排和系统规划。

思想政治工作往往表现出应急性,不能根据不同时期公安保卫业务工作的特点,结合单位工作和民警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平时不做春风化雨般的渗透与防微杜渐式的教育。

对民警产生的问题只作空洞说教,不深入了解民警的内心世界,不去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且常以行政指令来代替思想教育,治标不治本,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理论学习往往走过场,对上级文件囫囵吞枣、生搬硬套、机械落实,没有创新,使民警产生腻烦心理,很难入脑入心。

思想政治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基层组织政工队伍的现行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导致工作中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

  从目前的管理体制来看,通过履行政工职责来抓队伍建设,促进各级政工逐级负责制来落实政治工作的运行机制不健全,不灵活。

一是由于实行行政主官负责制,所长既是行政一把手也是支部书记,而教导员为副书记,这样的安排,对专职政工干部落实职责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政工干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自然会束手束脚,有些工作不容易及时得到落实,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工作积极性;再者各项事务的责任主要由行政一把手承担,政工干部容易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状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易加强。

二是由于行政领导抓全面工作,虽兼书记之职,但解决当前行政事务占据了其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难以深入兼顾短期收效甚微的政治思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这样,基层的党员干部、党小组长也就很难发挥主观能动性了。

  基层组织终生学习的理念还未牢固树立,政工干部专业素养较低,直接影响开展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基层警察长期超负荷、无规律工作的特殊性难免使部分干警滋生工作的倦怠感,“珠三角”特殊的经济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部分民警的心理失衡感,在这样的状态下,打造“学习型”团队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曾在警察培训学校做过调研并到基层的一线所队做过相应调查,发现多数基层教导员、指导员根本就不知道政工干部是做什么的,有的知道也不知道此项工作究竟该如何去做,加之不爱学习、不善思考,故对于日常事务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不管的就不管,得过且过;不得不管的,只懂批评,不知疏导,结果事与愿违,矛盾加深,裂痕增宽,反倒影响团结;更有甚者,以难管难办为借口,将问题上交,把压力上提,失去了本级职能,在其位不谋其政,仅仅充当了传声筒和留声机的作用,缺乏对政策的领悟力和执行力,没有对事件发生或发展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对上不负责任、对下不做表率,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团队的健康发展。

  思想政治工作的监督评估体系不够完善,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导致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从目前情况来看,对基层所队工作的评估只停留在显性的业绩上,思想政治工作具体的考核尚不够明细,缺少深入考察和深入调研,仅停留在基层汇报上,而思想政治工作的汇报容易假、大、空,所以上级很难掌握真实的第一手材料,不利于构筑优质高效的战斗堡垒。

另外没有完善的评估体系和健全的激励机制,难以有效激发基层所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政工干部动力不足,工作呈现无序状态,找不到工作的兴奋点,没有成就感和幸福感,甚至怀疑自己的生存价值。

  三、以人为本,创新方法,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找准思想政治工作与公安工作的结合点,把无声的要求转变成有形的行动。

一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为公安中心工作服务,必须贯穿于打击、防范、管理、控制、服务的实战全过程,这是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力所在。

一项中心工作,要做到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工作大局的有机结合,开展之初,要主动与广大民警沟通协商,形成思想共识;开展之时,要实时对广大民警的心理状况、工作动态进行跟踪,帮助解决问题;工作结束,要及时收集广大民警的情况反馈,总结经验得失,做到部署工作围绕大局,检查工作策应大局,表彰奖励突出大局,协调工作服务大局,在融入大局、服务实战中体现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

事实证明,无论是组织专项行动,还是开展主题教育,如果事先能够与广大民警反复磋商,事中能跟踪民警的心理状况,做到随警作战,随警渗透,就能真正把广大民警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公安工作大局中来,工作的开展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要坚持创新方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

面对人们思想活动中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和多变性日益增强的趋势,如果不能用发展的眼光来创新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由过去的强制性、指令性变为参与性和指导性,由过去的说教式、注解式变为诱导式和解惑式,就很难适应新形势赋予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

要创新工作载体,把体现党委的主张和反映民警的心声结合起来,多用民警的语言,多联系基层的事例,多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切实做到政治工作以情动人,可亲可信。

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拓展政治工作的渠道和空间,充分利用公安互联网,加强教育引导,掌握政治工作主动权。

要创新工作内容,坚持从大事着眼,小事着手,从每一件具体事情去教育引导民警,使民警从工作实践中逐步接受教育,使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民警的生活中,融入到民警的工作中,寓教于乐,循序渐进。

  找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与队伍体制的结合点,进一步提升政工干部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一是权责统一,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政工干部的政治地位。

调整政工干部职责,特别是基层单位责、权分配是提高政工地位的基础。

当前基层公安队伍的行政体制是行政领导负责制,基层的领导既是行政领导也是支部书记,集中行政权、党务权利于一身,这样的体制造成状况是个人权利相对集中,不便于实行党内民主,容易形成决策一言堂的状况,在这点上笔者认为可以仿效部队的领导体制,将行政权与党务权相对分开,职责清楚,条块明确,两条平行红线相得益彰,既让行政领导有更多的精力处理重要业务,又使政工干部增强了开展党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行政领导抓业务,党务领导抓政务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是要培养高素质的政工干部,政工干部只有具备与公安政治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才能促进公安队伍的建设。

一方面要在公安机关的培训机构中设立政治理论、政治交流等相关的课程,定期举办政工干部轮训班,通过短期轮训班和选送出去培训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

尤其对新任职的基层政工干部,要坚持培训上岗制度,实行定人挂钩帮扶责任制,通过让他们与政治机关干部一起参加思想调查、研究制定教育方案等,帮助他们锻炼和提高分析问题,掌握民警现实思想的能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另一方面,要在实践中跟踪指导和帮助,通过教育准备会、经验交流会、观摩讲评、传帮带等形式,举办“成功一课”、“难题会诊”和“假如我来处理这些问题”等活动,引导大家交流经验,公开问题,集体解难,使基层政工干部在学习中进步,交流中提高,在提高中成才,掌握基本的政治工作方法,切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艺术,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优化升级知识和专业结构,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找准思想政治工作与监督体系的结合点,打造民主的、和谐的阳光团队。

一是要坚持典型引导,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力。

先进典型不仅具有陶冶情操、凝聚警心的作用,而且具有引航指路、催人奋进的功效。

要大力发现培养典型,在选树培养典型时,不能求全责备,吹毛求疵,要看本质、看主流、看大节、看潜力,千万不能刻意追求典型的全面性,忽视典型的多样性,否则就会失去典型的真实性,也就失去了教育引导的功效。

发现典型的苗子和雏形,不能听之任之,而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修枝剪叶、培土浇水,使他们在实践中茁壮成长,逐渐成为大家普遍认同的先进典型。

要大力总结宣传典型,要及时总结挖掘能够启发激励广大民警的精神和经验,使先进典型的事迹和精神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但是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人为拔高,更不能脱离实际,无中生有,不能为了选树而选树,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二是要完善激励和惩戒制度。

警察绩效考核制度是重要的激励手段,是激发民警的行为动机、调动其主观能动性的必需措施。

现行的考核制度与方法虽然基本起到了相对量化式的奖优罚劣后的激励或惩戒作用,但由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和公安工作的复杂性,使得绩效考评一些问题始终没能很好解决,而且在具体实行中也有偏颇。

因此,应当对当前的绩效考核系统,从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结果等多个方面予以完善。

在对考核结果进行激励时,要充分考虑民警的心理需求和价值追求,将物质奖励、精神奖励与个人的发展等激励手段有机结合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在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并举的同时,要慎精神奖励,因为精神的奖励影响大,一定要严肃认真,公开公正,避免造成帽子满天飞的局面;在制定惩戒的制度上要当面提示、当众警告、督促帮教、公正处理,要实行违法违纪连带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对于因群众举报等所谓的“违纪人员”要注重调查,认真研究,尊重事实,按照先基层后上级的顺序来处理,可先侧面了解,后当面询问,对于出现问题的民警,要本着对民警和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

凡属污告的一定要做事后交待,切不可不了了之,要以积极的态度消除范围内的不良影响,特别是让民警写过“情况报告”的,要将原件退回,以免给民警的心理留下阴影,造成心理负担,影响工作积极性,乃至影响到家庭和谐。

三是要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

当前部分民警滥用权力、执法不公等问题存在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监督乏力,权力行使失控,致使违法违纪者心存侥幸。

要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统一起来,宏观部署,合理安排。

外部监督工作中实行警民联系制度,如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等,内部监督实行警风警纪监督员与警察家属定期联谊座谈制度。

基层派出所实行民警入村联户制度,经常与村组干部、老党员、治安积极分子、一般群众了解公安工作的不足与缺陷。

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畅通联系和监督渠道,使公安工作始终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精神的落实,从而有效防止工作中的随意性。

在监督的同时要及时对后进的民警,思想上有问题的民警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帮助和教育,及时解开民警的心结,打开民警认识上的误区,打造一个民主的、和谐的阳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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