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某河岸防洪整治工程及景观工程监理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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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某河岸防洪整治工程及景观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洋湖垸片区靳江河南岸防洪整治工程及景观工程、

靳江河路(窑咀路-潇湘南大道)道路工程

监理

 

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洋湖垸片区靳江河南岸防洪整治工程及景观工程、靳江河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投(2010)108号、长先发改函[2011]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洋湖垸片区靳江河南岸防洪整治工程及景观工程、靳江河路(窑咀路-潇湘南大道)道路工程监理

1.2建设地点:

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

1.3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包含有三个项目,分别为:

(1)洋湖垸片区靳江河南岸防洪整治工程,堤线长4.1KM,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主要进行堤防加固、堤坡护砌、基础防渗等工程建设;

(2)靳江河路(窑咀路-潇湘南大道)道路工程;

(3)洋湖垸片区靳江河南岸堤防景观工程,全长约6.5KM。

1.4招标范围:

洋湖垸片区靳江河南岸防洪整治工程及景观工程、靳江河路(窑咀路-潇湘南大道)道路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1.5监理服务期:

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本项目分阶段施工,先行启动潇湘大道—滨河路段的施工,后续工程的安排及启动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1.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两项资质;

(3)企业近五年(2006年9月至2011年9月)必须分别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堤防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总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高级职称;近五年(2006年9月至2011年9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堤防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

拟任总监的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上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两个注册专业且无在监项目的,可以不配备总监代表;

拟任总监的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上只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两个注册专业之一的,须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不得与总监重复),业绩不做要求;

拟任总监的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上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两个注册专业且已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有在监项目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业绩不做要求;

拟任总监的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上只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两个注册专业之一的且已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有在监项目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不得与总监重复),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6)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7)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8)拟任监理员取得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9)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0)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11)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1年4月至2011年9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4)市政道路的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日期为准。

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手册>;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政府查询网站网址。

堤防工程的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堤防工程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注:

堤防类似业绩为公开招标项目时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政府查询网站网址,堤防类似业绩为非公开招标项目时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项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拾万元整(¥10万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

43001792061059778899

3.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洋湖垸靳江河南岸防洪整治等工程监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洋湖垸靳江河南岸防洪整治等工程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1年10月13日起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

5.2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1年11月2日上午9:

00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1年10月15日(含)17:

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

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7.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后面内容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3

项目名称

洋湖垸片区靳江河南岸防洪整治工程及景观工程、靳江河路(窑咀路-潇湘南大道)道路工程监理

1.1.4

建设地点

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洋湖垸片区靳江河南岸防洪整治工程及景观工程、靳江河路(窑咀路-潇湘南大道)道路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1.3.2

监理服务期

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本项目分阶段施工,先行启动潇湘大道—滨河路段的施工,后续工程的安排及启动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1.3.3

拟达到的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两项资质;

(3)企业近五年(2006年9月至2011年9月)必须分别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堤防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总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高级职称;近五年(2006年9月至2011年9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堤防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

拟任总监的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上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两个注册专业且无在监项目的,可以不配备总监代表;

拟任总监的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上只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两个注册专业之一的,须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不得与总监重复),业绩不做要求;

拟任总监的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上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两个注册专业且已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有在监项目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业绩不做要求;

拟任总监的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上只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两个注册专业之一的且已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有在监项目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不得与总监重复),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6)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7)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8)拟任监理员取得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9)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0)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11)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1年4月至2011年9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4)市政道路的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日期为准。

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手册>;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政府查询网站网址。

堤防工程的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堤防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注:

堤防类似业绩为公开招标项目时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政府查询网站网址,堤防类似业绩为非公开招标项目时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项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l.9.1

踏勘现场

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

1.10.1

招标答疑会

①招标方不组织答疑会。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1年10月15日(含)17:

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

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②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招标控制价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5日(含)17:

00时(北京时间)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5日(含)17:

00时(北京时间)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1月2日9:

00时整(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自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标公告)上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自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标公告)上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拾万元整(¥10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

43001792061059778899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洋湖垸靳江河南岸防洪整治等工程监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洋湖垸靳江河南岸防洪整治等工程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未按第1、2、3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3.5.2

近二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09年、2010年

3.5.3

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06年9月至2011年9月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的正本每一页均须盖单位公章,副本不作上述盖章要求。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均要求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至少写明

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代表检查确认

(5)开标顺序:

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5人为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及经济类专家。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有关约定计取。

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

人民币。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前将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0.2

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作废标处理。

10.3

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参加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未按以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将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2)以上人员身份查验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接受查验:

①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②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3)以上人员在唱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进行查验。

10.4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承诺;

(4)关键岗位人员不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

(6)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7)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8)拟任监理员取得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10)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1年4月至2011年9月社保证明;

(11)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市政道路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手册>。

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政府查询网站网址。

(12)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堤防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注:

堤防类似业绩为公开招标项目时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政府查询网站网址,堤防类似业绩为非公开招标项目时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项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13)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及企业开户许可证;

(14)须配备总监代表的投标人要求提供总监代表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10.5

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

(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已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或超过规定招标控制价的。

(7)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规定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

(8)投标人资质要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满足“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的。

(9)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资格后审现场提交《投标承诺书》。

(10)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条规定参加资格审查。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2)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废标规定的。

10.6

专业监理工程师

本文件中规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根据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仅指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10.7

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4)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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