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1181483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 页数:40 大小:2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6页
第6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7页
第7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8页
第8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9页
第9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10页
第10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11页
第11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12页
第12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13页
第13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14页
第14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15页
第15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16页
第16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17页
第17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18页
第18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19页
第19页 / 共40页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_第20页
第20页 / 共40页
亲,该文档总共4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4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机电管理考核规定汇编0.doc

华泰矿业公司机电考核管理规定

汇编

(2008年度)

机电科

2008年机电考核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机电管理,强化业务保安,全面推进机电质量标准化持续快速发展,保证机电系统实现安全生产,确保实现本质型安全矿井。

经研究决定,制定机电管理“星级”考核管理办法、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井下低压供电管理规定、电缆管理考核规定、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考核规定、阻燃皮带管理规定、井下电缆区域治理管理办法、机电事故率为零考核办法、油脂管理规定、采掘油脂管理竞赛考核办法、装岩机专项竞赛考核办法等管理规定,望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机电科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目录

1、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竞赛考核办法····················4

2、防爆设备入井制度 ································7

3、综采综掘设备使用管理规定························7

4、井下低压供电管理规定···························8

5、电缆管理考核规定·······························9

6、小电缆管理考核规定·····························11

7、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考核规定·······················12

8、阻燃皮带管理规定·······························13

9、关于“机电事故向零进军”竞赛考核办法···········15

10、设备点检制实施办法······························22

11、油脂管理规定····································26

12、采掘油脂管理竞赛考核办法························28

13、装岩机专项竞赛考核办法························29

14、皮带、刮板机专项竞赛考核办法···················30

15、电瓶车管理竞赛考核办法························32

16、设备管理制度·································33

17、采区设备管理制度································37

18、采区设备检查管理规定···························38

机电质量标准化竞赛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定单位:

各采煤、掘进工区。

二、考核评定条件:

1、当月实现安全生产。

2、无重大机电责任事故及轻、重伤人身事故。

3、当月各采煤、掘进工区无1小时及以上的设备损坏事故或供电事故。

4、完成当月机电专业安排的各项质量标准化创建规划。

5、现场环境达到文明生产标准,无电器失爆现象。

三、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

质量标准化考核采用按级评定。

1、一级:

月度考核评分在95分及以上。

2、二级:

月度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

3、三级:

月度考核评分在85分及以上。

4、四级:

月度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下。

四、考核评定办法:

1、考核评定每月一次,具体评定标准依据“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细则”逐项考核。

有关检查细则依据有关《企业标准》或相关《机电安全技术等管理规定》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按照评定得分进行考核评定。

3、考核分采煤、掘进两个专业进行对口竞赛,实行差额奖罚。

五、考核评定奖罚:

月度考核评定达到:

一级,对单位奖励2000元,联责奖励区长10%,机电副区长、电工班长各5%。

二级,对单位奖励1000元,联责奖励区长10%,机电副区长、电工班长各5%。

三级,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区长联责罚款10%,机电副区长、电工班长各5%。

四级,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区长联责罚款10%,机电副区长、电工班长各5%。

六、几项规定要求:

1、机电科现场检查采取不定期检查与解剖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时提前通知。

检查上井后,根据检查情况当天进行考核评定,并依据罚款标准落实罚款。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整改通知单到期反馈制度,各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必须按其规定的整改日期及时处理,并按期反馈。

否则,按考核细则落实扣分与罚款。

3、各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现场管理,规范资料管理,干标准活,上标准岗。

4、对获得星级单位的奖励额从机电科当月各项罚款额中提取。

5、机电科每月底将各单位的考核评定情况报企管部兑现考核。

附:

各单位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检查内容与标准

评分标准

罚款标准

检查方式

(10分)

1、建立健全工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指定设备管理责任人。

缺一项扣1分,一处不合格扣1分

每缺一项罚20元,一处不合格罚10元

查阅资料

2、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作业标准及操作规程。

3、建立设备、电缆、油脂等领用台帐或记录,其中对设备、电缆台帐实行微机化管理,并达到帐、物一致。

4、设备点检制及“手指口述”的有关资料齐全、规范。

5、有关《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的记录,

现场管理

(50分)

1、按新版《企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检查。

2、符合机电技术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一处不合格扣1分,一处失爆扣5分,一处保护不用扣3分。

一处不合格罚10元,一处失爆罚50元,一处保护不用罚50元。

现场检查

业务

(10分)

1、每周至少有不少于3小时的机电业务技术培训,必须有规范的备课内容、培训时间、参加人员等详细记录

不足扣2分,一处不合格扣1分

每缺一次罚20元

查阅资料

2、工区内部有严格的业务学习考核奖罚制度并与当月工资考核挂钩。

未建立扣2分,未执行扣2分

未建立罚20元,未执行罚20元

查阅资料

3、按时参加矿、机电科组织的各类培训。

每缺一次扣2分

每缺一人罚20元

查阅记录

手指

口述

(10分)

1、健全“手指口述”相关检查考核体系,资料齐全规范。

每少一次扣1分

每少一次罚20元

查阅记录

2、“手指口述”执行认真,并与工资考核挂钩

每少一次扣2分

(10分)

1、按时完成机电专业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

一项完不成扣1分

每拖期一天罚20元

查阅记录

2、按时参加机电专业组织的各类专业会议,现场办公,现场检查,设备交接等工作

一次不参加扣1分

一次不参加罚20元

3、每月15日前现场提取油样并附有标签,按时交送机电科化验

一次不执行扣1分

一次不执行罚10元

4、每月28日前把油脂检查及注油记录报送机电科

5、每周二报送下一周的设备、电缆需用计划

6、每周四报送当周隐患排查情况、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规划

1、现场管理有不同于其他单位的创新或样板化示范点,经有关专业领导认可并推广应用。

每有一次加5分

查阅记录

2、在机电管理的方法上、制度上有所创新,并取得较好效果。

3、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小改小革有创新,并取得好效果。

(10分)

1、每次事故控制在1小时之内。

出现一次1小时以上扣1分,超过扣5分

缺一项记录扣2分

出现一次罚100元

查调度记录

2、月度累计事故时间不超“机电事故为零”规定时间。

每超一小时罚50元

查调度记录

3、每次事故有分析,有落实,有防范措施记录。

缺一项罚20元

查工区记录

4、设备点检制及走动式管理执行规范有效。

缺一项罚20元

查工区记录

防爆设备入井制度

1、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由具有资质的防爆检查员对设备进行检查合格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2、修理厂修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培训,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防爆标准及相关技术规定要求经机电科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并定期进行考核。

3、防爆设备出厂时,本厂验收员必须对其防爆性能进行严格检查,并进行规定要求试验,确认合格后再由机电科专职防爆检查员进行验收。

4、使用单位在现场要精心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状态完好,运行可靠。

不得擅自对设备的结构或性能进行任何改造。

综采综掘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综采综掘区队的设备管理由区队分管机电副区长负责。

要建立设备维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包机到人,分工明确,落实责任,抓好设备的入井验收、日常维护、检修及安装撤除、设备回交的全面管理,由于责任不落实,每次对机电副区长罚款20元。

2、区队要加强对采煤机及综掘机司机专业知识培训,杜绝野蛮使用设备,由于操作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联责区长30元。

3、综采综掘区队工作现场要有一定数量的配件,机电区长及电工班长要按时参加周二配件会,无故不参加每次分别罚款10元,凡因缺少配件影响生产的,对区长及分管机电区长各罚款20元。

4、综采综掘区队要明确设备一名油脂加油员,定期对各使用设备进行加油,定期向机电科送交油样化验。

凡因缺油或油脂不合格造成设备损坏的对油脂加油员罚款50元,联责机电副区长20元。

5、采煤机、综掘机出现故障及损坏,由机电科组织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配件存在质量问题,由供应站负责退货索赔。

6、综采综掘设备使用中要保持完好,检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对司机及维修人员各罚款10元,联责机电区长10元。

7、综采综掘区队要严格按照设备检修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好设备点检制及日常检修。

综采队检修每天不低于四小时,综掘区队每班不低于1小时。

凡不按规定时间检修或检修计划与检修项目不实的对电工班长罚款10元,联责机电区长10元。

8、综采综掘区队要分别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及配件更换记录,以便掌握设备损坏周期,合理确定备用量。

没有设备检修及配件更换记录对电工班长罚款20元,联责机电区长10元。

9、综采综掘设备下井前,由机电科组织修理厂及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由于机修厂维修质量造成设备损坏,扣除机修厂维修产值,并追究维修人员责任。

10、损坏的设备、主要配件由使用单位及时升井交机修厂,由机电科组织安排维修及分析损坏原因,不及时上交每拖一天对区长罚款20元。

11、综采综掘设备撤除升井时区队丢失的配件,由原使用单位配齐,否则按原值的2倍进行罚款。

12、-400巷修工具房备用的采煤机配件,使用单位领用后,再由使用单位提计划进货补充。

不及时报计划,因为配件影响生产,对领用单位区长罚款50元。

13、采煤机、综掘机及重要控制设备实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程序,不执行对每次对司机罚款10元,联责区长10元。

以上对单位考核月底兑现奖惩,并分别联责区长、电工班长奖惩比例为10%。

井下低压供电管理规定

1、各单位使用范围的馈电开关整定,由本单位指定负责人专人进行整定,整定值由使用单位提供负荷变动情况,机电科分管人员进行验算,该项工作应在负荷变动后三十六小时内进行,对私自调整过流整定值,事后不通知机电科分管人员的,对机电副区长及维护班长罚款50元。

2、严格执行供电接火解火申请、审批制度。

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其它地点需要增加或解除负荷、更换开关、电缆时,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员或机电班长提前三天向机电科报送接火解火审批单。

审批单必须附有供电简图、电缆截面长度、用电负荷、整定值。

机电科提前一天批复,审批后的回执单详细注明接火开关的规格型号、整定值、敷设电缆截面长度、短路电流灵敏度校验以及接火解火意见等内容。

对不经审批私自接火、改火、增加负荷和延长、缩短电缆的单位,一次罚使用单位500元,联责工区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各30元,责任人50元,并限期整改。

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按严重“三违”论处。

3、各单位必须有与现场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并随着负荷的变化相应变动,各单位必须在每月25号前,向机电科提供一份本单位的实际供电系统图(标明各类开关型号、编号、整定值;电缆编号、长度;接线盒容量、编号),若负荷变动应随时提供系统图。

否则,对本单位机电班长罚款20元,一次不准确的罚款20元,联责机电副区长20元。

4、对井下新安装或运行中的供电系统,绝缘电阻不得必须符合企业标准。

否则,应采取措施,提高网路绝缘,避免自动跳闸。

对因跳闸频繁影响其他单位正常生产的分路电源开关,配电工在汇报调度室后可拉闸停电,待使用单位查清漏电原因并整改后方可恢复供电。

对发现网络绝缘低造成频繁跳闸,拒不整改强行送电的责任者,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严重“三违”论处。

对采区供电设备连续三次送电不能正常供电的,必须立即停止送电并汇报机电科,不得继续强行送电,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造成变压器或移动变电站因强行送电受损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按“严违”论处。

5、检漏继电器的远点试验,每月由使用单位做一次人工远方漏电试验,每季度对井下接地电阻摇测一次,对新增加的局部和辅助接地极安装完后进行摇测,合格后方可对设备送电运行。

每月对运行低压电缆绝缘进行一次遥测绝缘电阻,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防爆检查。

各种遥测、检查、试验数据及时报送机电科。

不按时报送的罚责任人20元。

6、风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切换、照明信号综保、电钻综保每天早班交接班期间跟班电工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上记录使用单位要妥善保管(记录每月月底报送机电科),机电科每旬集中检查一次,填写不认真、不按时试验者,罚机电班长50元,联责区长、机电副区长各20元。

造成严重后果者,责任人按“严违”处理。

电缆管理考核规定

1、供应站新进电缆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阻燃电缆检验合格证、煤安标志准用证、煤安标志和阻燃电缆检测合格证,否则拒绝使用,违反规定私自发放、使用的每次对供应站罚款200元。

造成后果的另行追究责任。

对违反规定私自领取、使用的单位每次罚款200元,联责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2、6mm2及以下的小电缆纳入机电科管理,新电缆出库前必须由机电副总签字,由分管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准下井。

机电科应严把小电缆阻燃关。

未经机电科批准而下井使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每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单位每周向机电科上报一次电缆需用计划,计划准确率在80%以上,否则,每次联责区长罚款20元、机电副区长罚款20元,电工班长罚款20元,责任人50元。

4、各单位领取电缆时必须持接火、改火审批单,经机电副总或供电科长批准签字,持批准签字及电缆领用单到电缆组办理领用手续,持机电科电管组发放单到机修厂电缆组领取电缆。

禁止无计划、无申请、无审批领取电缆。

负责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联责区长罚款20元、机电副区长罚款20元,电工班长罚款20元。

联责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5、各单位按计划所领取的电缆,必须在二日内下井使用。

并且在审批单所示的系统中使用,不得挪做他用。

否则每次,对单位罚款200元,联责区长罚款20元、机电副区长罚款20元,电工班长罚款20元,责任人50元。

造成后果的另行追究责任。

井下严禁倒装使用电缆。

否则每次,对单位罚款200元,联责区长罚款20元、机电副区长罚款20元,电工班长罚款20元,责任人50元。

造成后果的另行追究责任。

6、机修厂电缆组凭机电科电缆组发放单发放电缆,不得私自发放电缆,否则每次对机修厂罚款10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各区队区长是电缆管理第一责任者,区队要建立电缆使用台帐。

电工班长每月一次到机电科校对本单位电缆的使用台帐,否则对区长、机电区长和电工班长各罚20元。

8、电缆在现场使用时,严禁存在无编号及一头号现象。

否则,每一次对单位罚款500元、联责区长罚款20元、机电副区长罚款20元,电工班长罚款20元,责任人20元。

当接火做头临近电缆编号时,应在负荷变动时及时将电缆更换上井。

9、在使用和安装、撤除电缆时,不得截割。

每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500元、联责区长罚款20元、机电副区长罚款20元,电工班长罚款20元,责任人20元。

严禁野蛮使用、装卸电缆,否则每发现一次,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联责区长罚款20元、机电副区长罚款20元,电工班长罚款20元,责任人20元。

损坏部分按电缆原值的2-5倍进行处罚,联责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10%。

10、井下严禁私转电缆。

否则每次,对单位罚款500元,联责相关责任人20元。

电缆的交接须交接单位及机电科三方签字,并到机电科办理消帐、转帐手续,有一方拒绝签字或不办理转帐手续的,电缆仍属于原单位所有。

一切责任由原单位承担。

11、电缆上井后交机修厂电缆修补组,由修补组验收、测量后,填写电缆回收单。

使用单位当天将回收单交机电科电缆管理组消帐,每延期一天对责任人罚款20元。

因不及时递交回收单,而造成电缆下落不明者,按电缆丢失罚款,联责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10%。

造成后果的另行责任追究。

12、负荷电力电缆升井后,由机修厂电缆组及使用单位测量实际长度,除做头必须截取的长度外,缺少长度按电缆原值2-5倍罚款。

联责单位负责人10%。

13、机修厂电缆修补组,要按机电科提供的统一编号,为电缆硫化热补编号,一条电缆只能有同一个号,旧电缆改号时,必须将原编号清除干净并销号。

电缆的实际长度(做头需用长度不计在内)应与编号中的长度相符,发现一次不准确及重号,对机修厂电缆组罚款100元,因此而影响生产及造成后果的,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进行联责处罚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

14、所有经过维修的电缆必须做浸水耐压、大电流试验,符合要求后入库待用。

发放时机修厂、使用单位验收签字。

坚决杜绝不合格的电缆入井,每发现一次对机修厂及使用单位各罚款200元。

因此而影响生产的,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15、机修厂建立健全电缆升井及发放台帐,分类别进行建帐管理,台帐准确,内容齐全。

建立完善电缆维修、试验、验收记录,记录应达到准确,祥实。

发现一次不准确,对机修厂电缆组罚款50元。

16、各单位井下备用电缆必须对电缆两头进行封堵,码放整齐,挂牌管理,并符合完好要求。

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联责责任人50元,联责区长罚款20元、机电副区长罚款20元,电工班长罚款20元。

闲置的电缆应及时上井,在接到机电科升井通知后,要按时升井。

每延期一天罚单位100元,联责区长20元。

17、所有升井的电缆必须进机修厂电缆组进行维修试验,严谨私存、无理由占用电缆,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10%。

18、采煤工作面在回撤、搬家时信号及控制电缆(4mm2以下)的回收率不低于80%,否则按丢失部分的10倍对单位进行处罚,联责单位负责人10%。

19、各单位电缆使用,服从机电科调配。

否则每次对使用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21、电缆外借使用,必须经矿长及机电副总签字。

由借方与机电科电管组共同签定归还日期,并盖章后生效。

22、电缆维修及使用单位在电缆损坏及丢失时,不及时汇报机电科并采取措施的,丢失及损坏部分按电缆原值的2-5倍罚款,联责单位负责人10%。

造成后果的另行责任追究。

12

小电缆(1.5mm2、2.5mm2)管理考核规定

1、供应站新进1.5mm2、2.5mm2电缆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阻燃电缆检验合格证、煤安标志准用证、煤安标志和阻燃电缆检测合格证,否则拒绝使用,违反规定私自发放使用的承担一切责任。

2、1.5mm2、2.5mm2的电缆纳入机电科管理,新电缆出库前必须由机电副总签字,由分管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准出库。

未经机电科批准、验收合格而出库使用的,对违反规定私自领取、使用的单位每次罚款200元,联责单位区长、机电副区长、电工班长、材料员各罚款2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追究责任。

3、各单位每月向机电科上报一次电缆1.5mm2、2.5mm2使用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使用地点、长度、数量、使用状况,否则每次对单位负责人、机电副区长、电工班长罚款20元。

4、1.5mm2、2.5mm2领取使用原则,使用单位提交使用计划,由机电科进行调剂,在无法调剂时,使用单位方可提交电缆领用计划。

经机电副总批准签字,持批准签字及电缆领用单到电缆组办理领用手续。

5、各单位按计划所领取的电缆,必须在二日内下井使用。

并且在审批单所示的系统中使用,不得挪做他用。

否则每次,对单位罚款200元,联责相关责任人20元。

造成后果的另行追究责任。

井下严禁倒装使用电缆。

否则每次,对单位罚款500元,联责相关责任人20元。

造成后果的另行追究责任。

6、机修厂电缆组凭机电科电缆组发放单发放电缆,不得私自发放电缆,否则每次对机修厂罚款5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各区队区长是电缆管理第一责任者,区队要建立1.5mm2、2.5mm2电缆使用台帐。

电工班长每月一次到机电科校对本单位电缆的使用台帐,否则对区长、机电区长和电工班长各罚50元。

8、在使用和安装、撤除电缆时,不得截割。

每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500元、区长20元、责任人20元。

严禁野蛮使用、装卸电缆,否则每发现一次,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联责责任人20元,联责区长20元。

损坏部分按电缆原值的2-5倍进行处罚,联责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10%。

9、井下严禁私转电缆。

否则每次,对单位罚款500元,联责相关责任人20元。

电缆的交接须交接单位及机电科三方签字,并到机电科办理消帐、转帐手续,交接时必须填写地点、数量、长度,有一方拒绝签字或不办理转帐手续的,电缆仍属于原单位所有。

一切责任由原单位承担。

10、电缆上井后交机修厂电缆修补组,由修补组验收、测量后,填写电缆回收单。

使用单位当天将回收单交机电科电缆管理组消帐,每延期一天对责任人罚款20元。

因不及时交回收单,而造成电缆下落不明者,按电缆丢失罚款,联责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10%。

造成后果的另行责任追究。

11、严格执行电缆报废制度,严禁私自报废,否则每发现一次,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联责责任人50元,联责区长20元。

损坏部分按电缆原值的2-5倍进行处罚,联责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10%。

12、机修厂建立健全电缆升井及发放台帐,分类别进行建帐管理,台帐准确,内容齐全。

建立完善电缆维修、试验、验收记录,记录应达到准确,祥实。

发现一次不准确,对机修厂电缆组罚款50元。

13、所有升井的电缆必须进机修厂电缆组进行维修试验,严谨私存、无理由占用电缆,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10%。

14、采煤工作面在回撤、搬家时1.5mm2、2.5mm2电缆,回交电缆数量与交接时吻合,数量超过交接时的15%,长度低于交接时的85%,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联责责任人50元,联责区长50元。

损坏部分按电缆原值的2-5倍进行处罚,联责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10%。

15、各单位电缆使用,服从机电科调配。

否则每次对使用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6、电缆外借使用,必须经矿长及机电副总签字。

由借方与机电科电管组共同签定归还日期,并盖章后生效。

17、电缆维修及使用单位在电缆损坏及丢失时,不及时汇报机电科并采取措施的,丢失及损坏部分按电缆原值的2-5倍罚款,联责单位负责人10%。

造成后果的另行责任追究。

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考核规定

1、机电工区负责检漏继电器的安装调试。

必须做到完好、灵敏可靠,安装调试完毕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机电科建立设备交接使用台帐。

2、使用单位负责检漏继电器日常试验、维修及更换工作,检漏继电器必须每天早班8:

00前进行一次检漏跳闸试验,试验不合格必须停电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