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1891564 上传时间:2023-06-0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8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

《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docx

高速公路封闭施工安全方案

胶州湾高速公路大修工程

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再生事业部

二○一三年四月

道路交通封闭方案

(一)封闭方案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保障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我部采用半幅封闭施工,另半幅双向通行的封闭方案,并预留应急车道作为紧急情况下分流车辆通道(见附图)。

1、在业主的协助下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有关申请报批手续,取得必须的许可,并参加高速公路安全作业培训,认真学习高速公路有关公路法规、安全作业规章制度,通过学习考试合格者,准予进入施工现场。

2、建立健全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本工程的直接责任人。

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建立安全作业、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制度,并在施工现场立牌提示,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3、工程作业的交通控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的规定和要求,搞好白天施工及夜间设备停靠的交通封闭,设置各种警告、过渡、缓冲、停靠和下游过渡终止区标志,现场工作人员均穿着反光背心等安全作业服装,严禁越过安全作业区,确保交通车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封闭区域及工期安排

1、封闭区域为:

双向K16+000-K35+000;青岛方向K46+000-K51+000,K51+278洋河桥;K57+215龙泉河桥;K60+750小桥;K6+405管家洼中桥;K41+212营海公铁立交;K41+984营海立交。

封闭长度为2km;

2、施工工期为2013年4月10日—2013年12月封闭施工。

(三)交通布控区的参数指标

交通管制方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标准执行。

施工作业控制区应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六部分组成。

1.警告区:

警告区长度大于1000m。

警告区内每一段距离设置有关警告标志,第一个警告标志到下一个警告标志的间距大于300m最后一个标志离上游过渡区的第一个渠道装置间距大于150m,其余个标志间距在100m至300m之间。

警告区内设置限速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车辆通行标志。

2.过渡区:

过渡区分上游过渡区和下游过渡区。

当车辆行驶至上游过渡区时,车速应小于40km/h。

该区长度为65—100m。

在上游过渡区前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作业标致车,车尾朝着车流方向,车尾挂有寻向性标志和限速牌;车身安全黄色频闪灯和防撞装置。

下游过渡区的长度应大于30m。

3.缓冲区:

缓冲区的长度为80m。

其上有过渡区之间设置路障。

4.作业区:

作业区时作业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其长度为2km。

5.终止区:

终止区的长度大于30m。

在终止区的末端,接触所设置的限速标志。

(四)各种交通安全管制设施的规定

1、锥标。

布设间距为5米,其标身贴反光膜,同时同时具备夜间反光功能,保证夜间行车时的安全。

2、移动式标志车。

要求颜色应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号,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

3、夜间照明设施。

当夜间进行养护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

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

4、养护安全设施的设置与撤除。

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

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五)、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

为确保环胶州湾高速公路的畅通我项目部门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及下属各施工队的管理负责人手机24小时开机,时刻保持通讯畅通,若现场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汇报,接受路政、交警的领导安排,全力配合。

当高速公路在施工现场出现堵车等事故,我方将立即增加交通管理人员力量,协助有关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若在施工区域出现故障车辆将会在施工安全范围内设立临时紧急停靠区,并通知路障清理车在20分钟内将事故车辆拖走确保高速公路畅通。

在出现较严重交通事故时,安全领导小组长现场指挥,拨打120救助电话同时立即向交警等有关部门汇报并配合交警工作,副组长组织施救,组员协助疏导交通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亡人数和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工作。

为保证环胶州湾高速公路的行驶安全,我项目经理部将加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在相关部门领导下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同时保质保量德完成此项工程。

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保证措施如下:

1.应急预案

如遇堵车,视堵车长度予以采取不同措施:

1当堵车距离小于1KM时,由现场安全人员疏导交通;

2当施工方向车道堵车距离大于1KM且小于2KM时,打开应急车道分流;并派专人引导小型车辆驶入应急车道(见附图);

2.保障措施

1在施工点附近高速路出入口重点部位设置告示牌对过往的车辆进行多次提示,以免驾驶人员错过提示标志,并因其驾驶人员的足够重视;

2在开工前发布现场道路封闭状况报告,让广大驾驶员朋友提前掌握道路封闭状况;

3按照路政交警等部门的指示统一部署到了封闭。

(六)交通安全保障措施

为确保环胶州湾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特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如下:

1.要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对专职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培训指导,严禁标志摆放的任意性。

要有安全领导小组长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万无一失;为确保被导流车辆顺利通过作业区,要专职人员组织协调;一旦发生车辆损坏、交通事故,可是情况大小,如能极易排除的,施工人员可以帮助解决;较大的事故,应及时通知当地交警、路政人员,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种类、数量及人员伤亡情况,并帮助路政人员清理现场及时疏通交通。

     

2.人身安全:

上岗前全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对每个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签订安全协议,穿戴必备的防护用具,分清事故作业区间,进行赔偿。

3.人工机械的保证措施:

驾驶员要持上岗证,严禁无证驾驶,对上路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施工车辆上路时悬挂“施工车辆,注意避让”的醒目标志牌;应特别注意车辆在调头时,要看清相向与对向的车辆,在均无车辆时在进行调头;要礼貌行车,严谨超速行驶、横冲直撞。

(七)其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施工时间的安排,应在同时条件好的天气施工,严谨在夜间、雨天、雾天、大风天施工。

2、在一个作业区间内、应尽量缩短施工周期,打突击战、歼灭战、尽早开放交通,合理划分调整作业区间。

3、应积极与当地交警、路政人员配合,加强通讯录联络;施工人员随时都听从交警、路政人员的管理。

要提高警惕,防止外来人员与内部人员的破坏活动;要有专职人员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章人员进行强令性制止,对违法人员要移交司法机关,以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

胶州湾高速公路大修工程

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再生事业部

二○一三年四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以下简称险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险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使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发生的险情是个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四)分级负责,亲密配合;

(五)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                  

第四条为防止险情世故的发生,项目成立险情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综合办),日常工作由综合部监管。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

1、组长:

项目经理;

2、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3、项目管理人员及现场指定有关人员。

第五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路落实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对险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批示,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4、完成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协助小组可视情选调工作人员,成立现场施救组、善后处理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运行稳定组、原因调查组等险情世故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

第七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在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险情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 应急处理程序

第八条肇事呼救。

险情事故发生后,肇事单位应立即向项目部和有关部门紧急施救,并展开自救。

第九条启动预案。

当得知发生险情世故或受到肇事呼救后,启动实施本预案。

第十条通讯联络。

通讯联络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昼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调度安排应急处理工作。

1.贯彻落实应急处理小组的决定及交办任务;

2.迅速收集、汇总险情世故应急处理的统计和动态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3.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各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联系。

4.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第十一条紧急报告。

紧急报告需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批准后定向上报给当地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局及其他部门。

第十二条现场施救。

现场施救组工作人员应当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伤人数和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工作。

必要时将伤亡者分送数家医院救治、存放。

第十四条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组工作人员应当从快处理善后事项。

必要时应当采取统一管理、分层接待的方法,做好死伤家属的食宿安排等接待工作,并做好思想工作。

应当及时制定事故处理赔付标准和规定,经济做好事故处理赔付工作。

第十五条原因调查。

原因调查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查勘事故现场,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对其他目击证人做好等级核定工作。

第十六条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有关物资设备,保证应急处理急需,为应急处理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第十七条运行稳定。

运行稳定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证日常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新闻报道。

险情事故发生后,应当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新闻采访程序,客观公正地做好宣传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工作报告。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逐级书面报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具体详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