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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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2总则
2.1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有油罐、润滑油库、气体库、液氧罐、气源间、油漆库、高速动平衡间等。
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安技部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3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
3职责
3.1安技环保部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会同保卫部对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
3.2保卫部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3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
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
序号
作业场所
危险性
安全管理要求
1
备料车间油罐
柴油闪点50-90℃,沸点200-360℃遇明火、雷击、静电燃烧。
防止罐体腐蚀油品渗漏,限量储存油料,经常消除地面油污、库内保持良好通风、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禁烟禁火标志。
2
备料车间霞普气站
霞普气(液化丙稀)闪点:
-108℃,沸点:
-47.7℃,自燃点:
460℃,爆炸极限2—11.1%。
遇明火、磨擦、撞击、静电易发生爆炸事故。
库内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电器防爆、静电接地安全可靠、定期对管路、阀门进行检测、保持站外消防通道畅通。
3
液氧罐
液态氧泄露遇明火、油脂、雷击、以及管路流量过快磨擦、静电易发生爆炸事故。
设专人操作,每日至少检查三次以上,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罐体和输送罐路的阀门。
4
总装车间油漆库、调漆间、喷漆室
油漆、溶剂是易燃易爆物品,作业中产生大量爆炸性混合物,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作业区严禁烟火,所有设备电气必须是防爆型,加强排风减少爆炸气体,定期清理地面栅栏上的油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时防止金属碰撞产生火花。
5
总装车间试车台
车间内有透平油站、试车时油泄漏,地面有油污等易燃品,有易燃危险。
作业区严禁烟火,严格控制透平油存放量,试车时控制油泄漏,及时清除试车台下各类可燃、易燃物。
6
总装车间包装箱作业场地
存放着木板、塑料薄膜、泡沫塑料等易燃品、易造成火灾事故。
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每日下班前及时清除现场木屑等可燃物,并保持作业现场消防通道畅通。
7
油罐
300立方米柴油罐储量大,油品在输送过程中易泄露,遇明火、雷击、静电易燃烧。
罐区严禁烟火,阻火器应紧凑地装在呼吸阀下面,并定期检查,以确保阀芯呼吸正常。
安全阀、油位计定期检测,周围25米严禁明火作业;防雷设施保持完好;严禁存放其它可燃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本岗位人员进入实行登记制度;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配足消防器材.
8
润滑油库
桶装油库储量大;耐火等级低;遇明火易燃烧。
库房内及周围严禁烟火;采用防爆设备、电气;加强通风减少爆炸性混合气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周围12米严禁明火作业;禁忌物品严禁一起存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责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9
配变电站
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坏、漏油、油温升高等引起火灾事故。
严禁烟火,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
10
气体库房
气体库储存大量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遇明火、高温、高热易燃烧、爆炸。
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不能同库存放,助燃气体不能接触油脂,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气瓶要垂直存放,扭紧瓶帽并有防倒防撞措施,非本岗人员进入库房实行登记制度。
11
高速动平衡室
设备润滑油泄漏,地面油污染遇火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室内严禁烟火,不能存放其它可燃物,地面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无关人员严禁入室内。
12
辅机车间及铆焊车间涂漆场地
油漆原料、溶剂是易燃物,作业时存在爆炸性混合物,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作业区内严禁烟火,与其他作业保持适当防火间距,加强通风,适当控制喷速,禁止使用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护品和用具,油漆、溶剂用后封闭严密,地面无残留漆料。
13
转子车间焊接间
天然气管道泄漏有燃烧爆炸危险,有中毒危险
定期对管路、阀门进行检漏;保持作业现场通风良好;下班前设专人检查阀门。
14
热处理车间液态氨
氨气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空气中氨蒸汽浓达15.7-27.4%时遇火星会引起燃烧爆炸,有油类存在时更增加燃烧危险,其沸点―33.5℃,自然点651℃爆炸极限15.7—27.4%。
液态氨在使用过程中应远离明火、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氟、氯、溴、碘及酸类物品分开存放;使用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
5喷漆室及油漆作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5.1管理要求
5.1.1喷漆室及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
5.1.2喷漆工作场地、调漆间应挂上明显防火标志,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充足。
5.1.3作业区内,通风装置保持完好,喷漆室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电器。
5.1.4调漆房(库房)、喷漆房现场储放各类漆料、溶剂用量须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如当班用量较大超过现场储量规定应采取多次领用的原则。
5.1.5车间应有紧急疏散通道示意图和应急照明灯具,各类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门应方便有效,防火隔离门下方不得堆积杂物。
车间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习。
5.1.6涂装作业场所不准动用明火,确须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工厂动火审批要求进行。
5.1.7车间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每天检查车间内的消防工作情况。
5.2操作要求
5.2.1喷漆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区,确保通风装置完好,电气设备无故障,开启通风装置10分钟后,再进行喷漆作业。
通风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得进行作业。
5.2.2调漆房(库房)、喷漆房现场作业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
不得携带火种和手机,禁止使用手机,其它人员严禁入内。
严格按劳保用品配备着装,不得穿着化纤制品以防产生静电。
5.2.3调漆房(库房)、喷漆作业场所严禁堆放其它杂物,作业完后及时清除地面油漆、排风管道上的油膜,油漆、溶剂用完要加盖。
5.2.4作业人员应清楚现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2.5车间所有人员应清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掌握应急疏散通道路线图。
5.2.6遇节假日放假前将所有的油漆、溶剂等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5.2.7车间内现场装配使用过的纸皮、胶袋、包装材料等易燃易爆物要及时清理。
6油罐(油库)消防管理规定
6.1油库内除保管员和本部门主管领导准许进入外,其他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一律禁止入内。
6.2所有人员进入油库内,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物。
6.3油库区内禁止吸烟,油库周围25m以内禁止使用明火。
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6.4油库如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告,并即刻使用现场消防设备进行灭火。
禁止使用水灭火。
6.5油库所有一切电器设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闭型设备。
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照明。
6.6启闭油罐(桶)的入孔、油盖、测量液面和取样等作业时,禁止使用黑色金属或石头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在进行上述作业时,应带口罩站在上风处,避开挥发气体。
6.7预警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6.8不同油料应分开存放
6.9油罐上的阻火器应紧凑地装在呼吸阀下面,并定期检查,以确保阀芯呼吸正常。
6.10油罐上的液位计、呼吸阀齐全可靠,动作灵敏。
6.11在油品发放时,取油或加油时,应小心操作,防止油品外泄,造成污染和引起火灾。
6.12罐体与其它建筑物、管网、干道应留有足够的间距,满足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6.13油库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时,应安装机械通风。
6.14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车能及时调头,无堵塞现象。
7液态氧罐消防管理规定
7.1在使用管路氧气时,操作者不能放气过快,应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否则易引起燃烧或爆炸。
7.2在冬天液氧罐氧气出口处如有冻结现象,严禁使用明火加热和用红铁烘烤,易使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发生。
7.3操作者工作完毕后,收拾好工作现场,应拧紧所有阀门,防止发生泄漏。
7.4液氧罐区10米内不得储存油类或易燃易爆气体,防止发生爆炸。
7.5在液氧罐区内禁止吸烟或动用明火,防止发生爆炸、火灾等意外事故。
7.6消防设施应齐全完备,并配有ABC干粉灭火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7.7设专职保管员负责液氧罐的日常管理。
7.8液氧罐要有防雷、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
7.9液氧储量要处于最佳状态,即液位计指针在800MMA---6000MMA之间。
7.10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液氧罐操作规程:
8霞普气站(液化丙稀)消防管理规定
8.1霞普气站要设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一律禁止入内;
8.2室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
8.3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
8.4配备浓度检测及报警装置,并定期维护;
9总装车间试车台消防管理规定
9.1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消防安全知识。
严格执行试车工艺,认真做好试车准备,正确安装试车设备和密封,防止试车过程润滑油的泄漏。
9.2试车用油管路、气管路、测试管线、接线盒应布置规整,进、回油管路应尽量避免布置在人行道上,进、出气管路前应设置防护栏。
9.3串油过程中,如有润滑油泄漏现象,应立即关闭油泵进行处理;试车过程中如突发润滑油泄漏,应用容器进行回收,停机后及时处理;回油软管拆卸时,要将管内存油倒入容器,倒净后再将回油管移走。
9.4用接油盘对油管接头、阀门等部位的油渗漏进行盛接,防止地面油污染。
9.5动火作业要有专人监护,地面溅起的火焰及时用干粉灭火器扑灭;除扑灭设备火焰外,一律不得使用1211灭火器。
9.6试车过程中应避免冷却用水的泄漏,减少资源的浪费。
9.7试车设备应存放在规定地点,摆放整齐,吊运过程中要避免润滑油的滴、漏。
9.8辅助材料的管理,辅助材料有挥发性液体、非挥发性液体、气体和固体物质。
应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质进行分类存放,存放点要有明显标识。
9.9油品存放点要有防渗漏措施,不准超量存放,不准敞口存放,油桶要摆放整齐。
9.10操作者应熟知材料的火灾、爆炸、污染等环境危害性质及溢漏处置方法,并做好预防,试车台严禁吸烟。
10氨(液态氨)消防管理规定
10.1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氨(液态氨)的化学、物理危险特性及对环境的影响;掌握火灾预防、溢漏处置的方法;
10.2存放区内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有效;
11焊接作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11.1气焊、气割工末经国家技术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11.2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明火及各种热源的距离不准小于10米。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准小于5米。
乙炔气软管与氧气软管不准绕在一起。
在室内作业,乙炔气瓶、氧气瓶和焊把应分别放置。
11.3氧气瓶要安装高、低压气压表,乙炔气瓶要安装控制回火装置,要经常检查管线以及各种连接部位是否漏气。
检查时应使用肥皂水,严禁明火试漏。
11.4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后,方能作业。
11.5进行焊、割作业前,要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在高空焊、割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并须保持一定水平距离,焊割件下方要有接火盘。
11.6盛装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不得进行焊割。
有压力的管道、高压瓶和带气锅炉不得进行焊割。
11.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作业,焊割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及导管接触。
11.8焊割结束或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气源,并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误后方能离开。
11.9夏季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搬运时严禁滚动、撞击。
11.10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12变配电所消防管理规定
12.1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12.2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12.3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12.4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灾隐患要及时排除。
12.5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2.6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12.7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12.8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13其他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13.1作业场所内消防器材配备要充足、完好,防火标志醒目。
动用明火需严格按工厂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进行。
13.2作业场所内须指定专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库房消防器材的保管和消防安全的检查。
13.3作业场所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临时线,灯具应符合要求,配电线路应穿管。
13.4发生初起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按应急响应流程执行。
13.5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场所内物品、设施,确定正常后,关闭电气、门窗。
14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
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5附件
附件一涂装调漆房安全防火点检表
附件二油罐安全防火点检表
附件三易燃易爆库安全防火点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