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200696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X 页数:57 大小:57.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57页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57页
亲,该文档总共5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docx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参考

 

新建铁路**至**线

 

监理工作制度

(修订)

 

编写:

审核:

审批:

*****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铁路第*标监理站

2017年08月

 

修订说明

一、修订依据

1、《**铁路建设管理制度》;

2、《**铁路监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3、《**铁路变更设计管理暂行办法》;

4、《**铁路质量管理办法》;

5、《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6、《**铁路有限公司**铁路隐蔽工程验收影像留存管理细则》。

二、修订内容

依据**公司下发的管理制度、办法,对监理工作制度中技术交底制度、违规监理人员黑名单制度、请销假制度、监理单位主要职责、监理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守则、监理工作报表要求、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监理日记、日志填写制度、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制度、影像资料留存管理制度等章节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三、修订负责人:

熊培骥

复核:

***

审批:

***

四、执行时间

修订后的监理工作制度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

一、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1、当施工准备工作或工程暂停后整改工作已完成,承包人可向监理工程师报请开工或复工,并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2、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涉及多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

3、合同标段工程开工条件及办理程序:

开工条件:

(1)承发包合同已签订;施工单位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

(2)监理单位管理机构已设立,总监理工程师按投标承诺已到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满足现场实际工作需要。

(3)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并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批。

环境保护规划和措施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施工作业指导书已编制完成。

施工人员培训已完成,参建人员熟悉**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并承诺不得违反。

(4)主要施工图纸已到位,并已完成现场核对优化,进行了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形成了交底纪要。

(5)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已健全,消防、安全设施符合规定要求,能满足施工需求。

(6)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需要。

铁路用地范围内排雷(爆)工作已完成。

(7)设计交桩及施工复测已完成,控制网复测报告已通过监理单位审批。

(8)主要施工便道已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通讯、临时房屋、施工便道满足开工需要。

(9)工地试验室和拌合站已经建立,并通过验收合格,满足施工要求。

(10)主要物资材料已进场,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有效齐全,进场后的堆放、存储符合要求,标识明显、正确,满足连续施工需要。

(11)施工用的主要机具、设备已报验进场。

办理程序:

由施工单位对照开工条件编制合同标段工程开工报告,并填报开工申请,于开工前10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5天内完成审核,报公司审批,公司5天内核实完开工条件后批复。

4、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及办理程序

一般单位工程开工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3)开工前的地质复核工作已完成。

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工作已完成。

(4)机械设备、物资材料和劳力等生产要素已到位,满足开工需要。

(5)工点放样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6)“三通一平”已完成。

先期施工的试验工作已完成。

(7)铁路用地范围内排雷(爆)工作已完成。

一般单位工程办理程序:

(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施工单位于开工前4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2天内完成审批工作并报公司指挥部核备。

(2)单位工程必须办理开工报告,施工单位不得以标段开工报告作为单位工程开工依据。

(3)栈桥、便道、梁场、拌合站、铺轨基地、轨枕等重要的临时工程开工申请必须由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其开工报告手续按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办理。

重点单位工程开工条件:

重点单位工程除满足上述一般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现场调查已完成;施工技术交底已完成。

(2)首件评估(试验段)已审核完成。

(3)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作业指导书已编制,并完成批复。

重点单位工程确定原则:

(1)特殊地段路基地基加固工程;

(2)特大桥、跨等级航道及省道以上公路的桥梁;

(3)重难点隧道工程;

(4)铺轨架梁工程;

(5)通信、信号、电力工程;

(6)控制工期工程。

重点工程单位办理程序:

重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施工单位于开工前7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3天内完成审核,报公司指挥部,公司指挥部3天内核完开工条件后批复开工报告,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5、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施工暂停原因消除且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项目部应及时督促承包人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上报建设单位,下达复工令。

6、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复工条件后,承包人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并提交有关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相关监理人员检查核实,上报建设单位,签署复工令。

7、监理项目部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前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则应在发布上述命令后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定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承包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监理项目部,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经总监审核签认后报业主。

需要修改时,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重新审定。

2、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应满足合同要求;

(2)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

(3)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

(4)控制工程及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主要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的可行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5)主要工程材料、投入机械设备、劳动力应与进度计划目标相适应;

(6)总体施工组织安排是否满足指导性施组要求;

(7)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8)安全、消防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大临设施及施工过渡方案应满足要求;

(10)签认手续完善、合法。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项目部审定后,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须经总监重新审定同意。

三、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两国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和

监理委托合同约定,设置监理站、监理组、监理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等现场管理机构,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监理员及试验员等监理人员,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2、监理单位所配备监理人员的数量、年龄、业务素质和专业构成必须满足施工监理招标文件“附表2《投标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的规定。

3、建立满足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机构,配足测量人员、试验人员;建立生活设施独立的监理站、监理组、监理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

按合同要求对公司提供的测量、检测仪器、信息化系统设备及交通工具的日常使用维护。

4、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组建监理中心试验室,并经过计量检定认可及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监理试验检测工作。

5、依照公司有关要求,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和指挥部审批。

6、监理单位应组织开展监理专业培训,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7、按照批复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

8、审查施工单位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和配置数量,对不合格人员有权提出撤换意见。

9、组织对施工单位的试验室、混凝土拌合站等大临工程建设进行预验收,监督施工单位按标准化组织施工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0、组织做好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检查、验收,并按规定频次平行检验。

11、复核施工图纸;参与设计交底、交桩;监督、审核施工复测;参与施工图现场核对,提出变更设计建议。

12、审核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签署审核意见;审批单位工程(重要临时工程)的开工报告。

13、审查标段、重点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一般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按照施组实施,提出施组优化的建议。

14、审核关键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组织或参与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

15、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16、参加安全质量会议,监督各项安全质量措施落实,并监督整改。

17、检查安全防护用品配备、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18、审批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并实施施工进度控制方案;建立进度台帐,对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和分析;向指挥部定期报告施工进度情况。

19、复核审查已完工程数量;按照确认的工程数量和合同约定的计价

原则审核验工计价表;建立已完工程量和支付台帐,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

提出建议;清理验工计价数量,初审竣工结算资料并予签认。

20、签发工程暂停及复工令,组织处理相关事宜;办理变更设计、费

用索赔及工期延误处理。

21、参与、配合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22、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环水保措施和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土地复垦;监督施工单位制定防洪预案、落实防洪措施。

23、参与工程质量、安全及环水保工程竣工验收。

24、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定期向公司汇报所监理标段的施工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等。

四、监理工作依据

1、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本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

4、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

5、建设项目的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

6、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季度和年度建设计划、变更设计、环水保等全部技术管理文件;

7、**公司有关建设项目的文件、规定,公司、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各方参加的联席会议纪要等。

五、监理工作程序

(一)监理机构设置、人员及设备进场审查规定

1、督促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时间提供交通工具、

检验检测设备、试验室、办公场所及驻地。

2、进场后按公司要求将拟进场监理人员名单报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

(二)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按照**公司时间要求,监理站应完成《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监理规划报**公司审批;监理实施细则报指挥部审批。

(三)监理及施工用表管理规定

1、TA、TB、TC类监理用表和监理日志,以及施工过程用表均参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编制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工程用表填报办法》规定格式执行。

2、当需要修改或补充监理、施工用表时,由监理单位将修改后表样,报指挥部审查,并送公司批准后,统一发布执行。

(四)监理人员变更规定

1、监理合同中确定的任一个主要岗位成员(包括监理站、监理组及各部门、各专业负责人)在合同履行期内,经**公司同意最多可调换5人次,且不得超过投标监理人员总数的2%。

2、监理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岗位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在合同期内最多可调换的人次不超过上述岗位总人数的20%。

(五)监理人员的日常行为规定

1、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理活动时,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明显

的标志,安全帽、胸卡等式样和内容应符合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的有关规定。

2、监理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做到严格自律,秉公办事。

(六)监理工作时效性规定

1、工序质量检查验收时效规定。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报验或检查申请后,应及时到现场验收,一般工序验收应在2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不得超过4小时。

2、文件资料处理时效规定。

接到施工单位递交的报告申请等资料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审查,并尽快完成批复或批转手续,相关工作应在下列规定时间内完成。

对于经审查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报的文件资料,应有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

(1)施工组织设计应在7天内完成审查程序。

(2)施工技术方案、安全专项方案等3天内完成审查程序。

(3)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应在2天内完成批复或批转手续。

(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应现场处理,经检查确认合格后,现场签认。

(5)其他资料审查时间应在3天内完成。

3、凡需要监理签字的记录,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签字,不得代为签字或补签字。

(七)监理试验室应按验收标准及其补充规定中要求的比例或数量,

对施工单位所使用的原材料及施工项目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经见证

合格的检验报告,监理试验工程师应签认,并加盖监理见证试验印章。

(八)信息化管理

监理站按合同规定,配齐信息化设备,接入**公司建设管理信息系统,配备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的监理人员,及时准确录入或更新相关工作信息,确保信息设备状态良好,并与**公司系统网络保持畅通。

六、监理工作要求

1、监理站必须依法合规的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转让或分包工程监理业务。

2、监理站必须按照监理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承诺、监理规范和公司有关要求,建立稳定的核心技术队伍,配足现场监理人员,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做到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较高。

3、监理站必须按照监理合同和投标承诺,配齐监理站的试验、检测仪器及办公、生活、交通设施设备,满足监理工作和公司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4、监理站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利害关系,也不得与其发生经营性业务关系。

5、监理站应工作独立、生活自理。

6、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有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和检测;应按照《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建设〔2007〕136号)要求,安排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以及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7、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承包单位报送该部位或工序的施工工艺方案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及隐患,监理工程师宜采用影像资料予以记录,并向承包单位发出整改指令。

8、监理人员应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工程计量设备及其技术状况。

9、严禁监理人员委托承包单位人员代行检查、检验。

10、未经批准,监理单位不得擅自更换监理人员。

11、总监离开现场时,应经公司领导批准;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时,应经公司指挥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现场时,监理站应及时安排其他监理人员接替监理工作。

12、路基基底、基床以下路堤、基床表层的验收工作,应由总监(或副总监)组织进行。

13、每座桥的第一根钻孔桩、第一个墩台以及每座涵洞基底应由总监(或副总监)组织验收。

14、工艺性试验应有总监(或副总监)参加。

15、监理站接到项目部要求派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时,应及时到达施

工现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

16、监理站接到项目部报送需要签字或批复资料时,应按下列时间完成:

质量验收记录的签字应在质量验收合格后当场完成,如验收不合格的,应当面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改正后重新验收;开工报告应在收到后2天内答复是否批准,不予批复的要写出书面意见,退回补充;施工组织设计应在7天内完成审查程序,需要修改的附审查意见退回补充;施工技术方案、安全专项方案等3天内完成审查程序,需要修改的附审查意见退回补充;

17、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施工单位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告及其他书面资料时,就审核过程必须提出正式的书面审核意见,并根据需要一并报公司安质部。

七、监理人员守则

1、遵守中老两国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建设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依法行使监理人员的权利,严格履行监理人员的义务,严格按照规范实行监理。

公司将对每个参加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背景进行调查。

2、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

3、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4、保护**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

泄露商业和技术秘密。

5、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项目担任监理工作。

6、不向承包单位介绍施工队伍和指定或推荐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的生产供应商。

7、不收受承包单位的任何礼品、礼金和报酬。

8、认真学习中老两国法律法规和铁路建设规章制度、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监理业务培训,熟悉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9、坚持原则,一丝不苟,秉公办事,平等待人,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处理问题有理、有利、有节。

10、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因吃、拿、卡、要及故意拖延检查时间被举报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将对监理人员进行2000元处罚,第二次清理出**铁路项目。

11、对违反监理职业道德的人员除了清出现场外,对总监理工程师给于不少于20000元的处罚,并报其上级单位。

八、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一)监理单位每周形成《监理周报》、每月的监理工作要形成《监理月报》(格式参见附件2),分别报送指挥部和公司。

《监理月报》要做到格式、字体、排版要整齐美观,内容全面但文字要言简意赅,用图表或数据表述。

(二)报告时间及份数。

1、统计报表时间规定:

(1)周报:

每周五下午16:

00前。

(2)月报:

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下月5日前上报。

(3)年总结:

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元月10日前上报。

2、周、月报由总监组织编写,分别报送指挥部及公司安全质量部、工程部、计财部;年度总结由总监组织编写,分别报送指挥部及公司安全质量部。

3、各类报表的数据应真实可靠,文字阐述准确,签字盖章齐全。

4、工程竣工后,向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总结、监理竣工文件。

九、工程质量和原材料检测试验制度

1、检测试验由监理项目部试验监理工程师负责。

2、监理试验室按规范要求承包人定期对试验室的试验仪器进行检测,对其试验室人员的组成和人员的试验资质进行检查,对试验室试验设备的计量标定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3、对拟进场的工程材料,试验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对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报送的报验单进行审核,检验符合规定后予以签认,同时监理试验室按验标规定的比例进行见证试验或进行平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者,应立即清退出场。

4、对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

及设备,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严禁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并要求承包人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撤出现场。

5、当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或使用的工程材料产生疑问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应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检频率。

6、拟用的砂、石料、水,承包人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材料供应源。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工程师应到砂、石料厂和取水点考查,并进行见证取样试验。

7、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承包人必须按产成品要求提供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许可证、原材料检测报告、施工配合比、配合比设计及试验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承包人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并对配合比的可靠性进行检测。

8、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产品,要求承包人提供技术鉴定资料,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方可用于工程。

9、对特殊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要求承包人按规定事先提交样品或质量证明文件,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能进行批量采购定货。

10、对桥梁桩基、路基CFG桩、原材料等委外进行检测试验的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对委外检测机构资质进行审查,必要时会同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实地考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把委外检测机构资质及考察报告上报建设单位进行审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实施。

监理工程师对委外的检测项目按照验标的规定进行见证。

11、对于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监理委托合同中已明确规定需要见证检测的部位和工序,现场监理必须严格执行,并及时如实地填写见证检测记录。

12、见证检测的主要检查要点包括用于检测的部位和工序与批准的检测方案是否相符;检测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测方法、检测过程及记录是否与规范要求相符等。

13、见证检测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上一级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十、监理检查制度

(一)总监、副总监、监理组长巡视检查制度

开工后总监、副总监或监理组长应安排监理人员经常性巡视和检查施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管段施工现场至少一遍,监理组长应每周对管段内施工现场巡视一遍;监理项目部安全、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管段内全部开工工点每周巡视检查不少于一次,副总监每两周对全管段施工现场巡视至少一遍,总监每月对全管段施工现场巡视至少一遍。

巡检内容包括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水保等,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在下一次巡检时做好复查工作。

巡检及复检过程均应做好记录。

(二)现场监理日常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的内容包括承包人是否按照设计文件、相关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等。

2、现场监理工程师要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原则上每天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现场拍摄记录。

对违反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活动及时加以制止。

3、按照规定的项目、频率和方法进行试验和检测,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

(三)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工程隐蔽前,承包人应根据各专业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专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申请表》,并按规定报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隐检计划并通知承包人。

合同约定的重点部位或特殊设计或与原设计变动较大的隐蔽工程,应会同业主、设计人共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如检查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不符,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

处理后经重新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签证。

2、对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监理员

进行旁站监理。

3、隐蔽工程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后应按上述程序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四)工序质量检查制度

1、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及检验批记录和附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现场监理工程师报验。

2、在规定的时限内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承包人的质检人员应同时在现场配合。

3、对检查合格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现场签认,并准许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或检验批记录及附件与实际不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待承包人改正后重新报验、检查签认;或在工程报验申请表上签署检查不合格及整改意见,必要时签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指令承包人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

(五)旁站监理制度

1、对于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监理委托合同中已明确需要旁

站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并及时填写旁站记录。

2、旁站监理的主要检查要点包括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

人员及施工条件与批准的施工方案是否相符;施工方法、操作工艺与设计、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范、验标是否相符;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工程作业的施工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