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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调研报告4篇

  本文目录XXXX年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状况调研报告水务局行政执法调研报告国税局规范税收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斌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于3月31日至4月1日,##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市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青##市场、富强##市场、鞍##市场、##市场的清理整顿情况以及东宝明胶西侧、和平三队、昌福村、三道沙河村、##市场等地违法建设的拆除情况,##市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

市人##市长牛俊雁、副秘书长刘程民,##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执法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活动。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市管理需要,我市于XX年3月##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市规划、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以及部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

三年来,市人##市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市环境,##市管理水平做出了积极努力。

特别是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创建国##市这个目标,强化落实创卫任务,##市区两级城管执法职能,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主要体现在:

  

(一)建章立制,理顺体制,城管执法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市执法局成立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市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市店招设置和迎街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市##市面商店展示、促销、文化、体育、庆典仪式和宣传活动管理办法》、《##**区道路公共场地分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对规范和完善城管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确立了“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确定了城管执法职能和两级执法主体,##市##市规划、建设、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的执法职能衔接问题。

推行并逐##市管理“网格化”制度,##市管理的重心落实到基层,形成“包片划段、明晰权责,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疏堵结合,##市貌长效管理

  三年来,积极配##市再评选、创卫等重大任务安排,##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开展了数十次##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和各类标识专项整治行动,共治理“六乱”现象5万余处;取缔乱设灯箱、立地广告XXXX年余处;取缔烧烤摊点800余处,规范100余处;规范工地围挡289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万多份,有效##市市容环境。

##市貌执法管理的特点,采取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

如在整治占道经营零散摊点的执法中,不再简单地取缔封杀或罚款处罚,而是从便民利民出发,管理与服务并举,积极联系场地,##市场空闲资##市场,引导占道商贩“进店面、**区、进市场”规范经营。

通过服务,把“强行取缔”变“合理安置”,既达##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商贩的经营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严格执法,日常巡查,抓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拆除工作

  三年来,重点对g6高速公路两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

共组织大型拆除行动1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XXXX年0人次,执法车辆XXXX年台次,动用大型工程机械400台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XXXX年多处、100多万平米,拆除违法圈地XXXX年余亩,砌墙2万余延长米,拔除违法栽种苗木近60万株。

通过有力控制和拆除非法建设,**区两级政府直接减少征拆费用约20亿元。

每天均保证400余名执法人员(占全系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一线巡查,对违法建设基本做到了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力求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

##市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增量为零、存量递减”的目标。

  (四)内练素质,强化监督,##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市执法局组建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效率高、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

先后制订完善了《##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规定》、《行政处罚案卷规范》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系统、科学、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抓岗位培训、组织技能竞赛、开展理论研讨,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案件处理能力明显提高;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严格落实城管执法人员的“五条禁令”,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设立XXXX年9群众投诉举报热线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市民和社会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投诉。

XX年,全系统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11件,除名和处分违规违纪人员21名。

##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得分和排名较以往都有所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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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主要职权等仍需进一步明确

  目前,国家还没##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市##市管理从体制、机制上都不统一。

我市在成立执法局时,按照三定方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集中行使“7+1”项职能,##市规划、绿化、市容卫生、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行政处罚职权统一由执法局行使。

这些职权都是从其他部门划转过来,划转的职能也不很完整,其主体资格、主要职能、管理权限、强制措施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都没有完全理顺。

另外,城市管理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这些法规都是一些专项法规,互相之间没有呼应,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漏洞和矛盾。

执法队伍对一些违法行为的查处,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二)行政执法的机制还不顺畅,科学、规范、##市管理体系仍未形成

  ##市区两级执法部门之间的管理体制不畅,没##市城管工作统一领导的格局。

我市现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管体制,市区两级执法局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指导关系,**区局形成有效的管理,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

同时,城管执法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执法职责存在交叉,科学、规范、##市管理体系仍有待建立和完善。

  (三)##市场布局不合理,城市管理难度加大

  违章占道经营##市一**区和街道依然较为突出。

流动摆卖、乱设摊点,##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市场周边环境脏乱差,给城管执法带来很大的工作难度。

虽经多次整治,但效果不理想,主##市场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相对规模较小,难以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和个体商贩的经营需求。

如果只是一味取缔整治(即堵),而不能科学合理##市场(即疏),违章占道经营的问题将会不断反弹,屡禁不止。

  (四)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市管理需要现代的科学技术手段。

##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数化已经势在必行。

积极推##市管理工程建设,##市管理信息平台,将有##市管理水平。

我##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的监管仍是传统的人力为主的管理模式,管理效能较低。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市执法局仍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一直租用着个体企业的用房,几个直属大队都分别借住在临时场所,办公设施陈旧、环境拥挤。

各区执法局办公经费仍显不足,执法车辆等必要的执法装备也相对缺乏,这些都一定程度地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城管执法人员临时工及合同制聘用人员占现有人员近一半,这些人待遇较低,素质参差不齐,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引起了群众的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习惯于“以罚代管”;还有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的行为,损害了队伍形象。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城管执法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机制

  ##市实际,总结工作经验,适时制定统一的操作##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明确城管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职权责任、管理依据、工作规则,##市管理行政执法纳入法制化轨道。

要修##市管理相关办法,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研究制定加强城管执法的考核办法,建立有效的奖惩考核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目的,合理调整政府有关部门##市区两级城管部门之间的职责与权限,进一步明确划分和理顺各相关##市管理中的职能分工,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城管执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

大##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市民的自身素养和城管意识,##市民能够自觉自愿地理解、支持、参与、配合城管执法工作,##市民对违法行为履行举报义务,从而为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进一##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合理##市场

  ##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中要##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居民生活需求**区功能配套等问题,科学合理地规划##市场、便民商业网点等。

要加大投入,##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从源头上##市场、##市貌杂乱等问题。

同时可以考虑在尚未配套**区、**区、背街小巷划出一些空地,##市场。

特别是在低收入群体**区,投资建设一些低租金或者免##市场,在解决居民生活需求的同时,兼顾解决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生存问题。

  (四)##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市管理效率

  要抓##市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市道路、园林绿化、市政##市管理的数化监控##市民投诉平台。

尽快实现数城管,有效优化管理资源,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部门联动机制,##市管理事件的及时发现、统一调度和快速响应,##市管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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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要牢##市管理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既要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职责,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推行文明执法,着力改进执法方式。

要从实际出发,关注民生。

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

要通过提高管理与执法的服务意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

要大力推行阳光执法,通过建立内部监督制度,提高管理与执法的透明度,##市管理执法工##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六)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树立城管新形象

  要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实行执法人员业绩考评、资格管理和轮岗制度,切实提高聘用人员待遇,增强执法队伍活力。

要逐步改善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确保城管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安排。

要深入研究执法安全保障问题,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建立城管执法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状况调研报告XXXX年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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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国家整##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查处,健##市场经济秩序正得以逐步建立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因此而得到了有效保障。

但整规工作的形势仍不容乐观,究其原因,都与法制不健全和执法不严有直接关系,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比较突出,需要着力加以解决。

为此,近期xx总理对全国整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关键在建立健全法制,严格执法。

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笔者结合长期从事基层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就整规工作中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现状及对策作以初浅的分析,以期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能有所借鉴和帮助。

  衔接的主要工作

  在整##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质量技监部门主要承担依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具体来讲,主要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棉花、计量执法和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的执法打假工作。

在这些执法打假工作中,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主要案件,也就是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犯罪案件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诈骗案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该案件实际主要由工商部门予以移交,但有时会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相竟合)及非法经营案件等。

从近几年笔者所在质量技监部门的执法打假工作实践来看,符合上述移送标准,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基本没有,主要原因是案件不符合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和条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笔者近年来的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来看,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需明确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和条件(即何种行政执法案件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还不够完善和明确。

  当前,涉及质监行政执法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主要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诈骗案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及非法经营案件等。

根据现行《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基本上还比较清楚,或者说质监部门对此还有所了解。

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则极为复杂,目前质监部门对此的了解和掌握还远有差距。

而长期以来由于打假的呼声持续高涨、打假的力度不断加强,涉及犯罪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诈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假冒注册商标等行为因易于辨别、判断且公愤极大而被违法犯罪分子所摒弃或转入更为隐蔽的状态,所以此类行为在当前质监行政执法实践中的查处比例渐趋下降。

而由于国家“从源头抓质量”指导思想的确立和相应措施的实施,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等产品的经营活动必须首先获得相关资质认可(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方能从事,所以对这些领域的质监行政执法重点就是审验生产、销售者的相关资质或其经营的产品的相关资质,即审验其是否获取了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证照,而并不需要对相关产品的内在质量情况作进一步的判定,实际上大多产品的内在质量并非存在问题,关键是未获得国家的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相关手续。

正是上述原因的存在,质监行政执法所查处的无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案件在确定是否属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范围时就产生了标准和条件较为复杂而无法明确的问题。

因为,与之相连的可能是非法经营罪,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极为复杂,就目前质监部门的判断能力来讲对此还无法予以明确。

所以,亟需对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和条件予以完善和明确。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还不能适应及时准确判断所办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形势要求。

  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是否给予某种行为以刑事处罚是极为严肃、极为专业的法律工作,需要包含法律素质在内的较高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

而目前,质监行政执法人员大多非法律专业出身,且素质参差不齐,加之长期从事质监某一类型的单一的执法工作致使知识面窄、思维模式定型,要求其及时准确地判断所办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显然是力不能及的。

具体办案的执法人员如此,作为是否移送的审批人,有关负责人也存在这方面的不足和缺陷。

当然,由于缺乏对刑事司法工作的了解和相应的实践经历,具体办案的质监行政执法人员也无法全面、准确落实符合刑事司法要求的有关调查取证工作,从而可能使在真正面临移送案件时因能力问题而丧失追诉最佳时机的顾虑无法消除。

所以,移送诸多环节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显然制约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而这当中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是最为关键的制约因素。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还缺乏明确有效的的工作机制。

  从先前的质监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实践看,大多情况下,质监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遇到极大阻力时应请求公安部门予以协助配合,或遇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时,双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而检察机关则往往是以查办贪污贿赂案为目标主动突击检察,指导帮助行政执法机关提高移送案件的判断鉴别能力和水平的服务性工作则极为薄弱,甚至缺失。

至于法院,在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时才可能与行政执法机关发生联系,平时基本上没有太多的业务往来。

总之,可以说,目前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在有关业务工作的往来上是少量的、即时性的,相互间的工作联系机制是松散的、不稳定的、模糊的。

就具体细节而言,行政执法机关在发现有涉嫌移送案件时,向刑事司法机关的哪一具体部门予以移送,移送案件最终审核结果又如何予以反馈等问题不一定行政执法机关就十分清楚明白,刑事司法机关也未必就此类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予以告之。

所以,工作联系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制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

  几点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行政执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刑事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

在这方面,主要是加强《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教育,使其强化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会发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和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执法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必然要求的认识。

同时,也进一步明确移送的基本标准和基本程序等涉及具体操作的有关知识,从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的移送工作。

  

(二)刑事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关移送业务工作的培训指导。

在这方面,主要是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和条件以及移送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等有关内容予以培训指导。

因为,不论是从业务工作范围、业务知识和技能,还是从实践经验等诸多方面来讲,对犯罪案件的侦查、审核、认定等工作,行政执法机关都远远无法与刑事司法机关相媲美。

所以,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应尽快完善和明确。

在这方面,主要是由有关机构作为牵头或负责单位,商行政执法机关、刑事司法机关讨论、论证,制定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和形成长期、稳定、明确的衔接工作模式,克服先前即时、松散、模糊的衔接工作缺陷,以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关键,也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所要解决问题中的当务之急。

  总之,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于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司法,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促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

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调研和探讨理应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重视和关注。

  水务局行政执法调研报告XXXX年行政执法调研报告(3)|返回目录

  一、基本情况

  xx运河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开始于*运河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第一支水政监察总队。

  目前,我局水政监察总队下设9个水政监察支队,1个采砂管理支队,35个水政监察大队,2个采砂管理大队,现有水政监察人员218人(含采砂管理执法人员)。

  自从开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以来。

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边建设,边执法”的原则,狠抓了队伍建设。

  我局各级水政机构通过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人员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

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在法律、法规、水利政策的宣传,水事案件的查处,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水资源调查评价水量调度、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基本举措

  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水利部的规章,按照建管并举的治水方针,积极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造就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一是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水利部、海委组织的培训班;二是规定各级水政队伍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水政水资源等专业大专函授学习。

平时还注重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个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

目前,我局大部分专(兼职)职人员,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同时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监察证。

全部水政监察员达到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调动了水政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迈进文明、规范、高效的新阶段。

同时执法工作也得到广大群众、地方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3、执法装备逐步改善

  配备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勘查等工具对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几年来,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专项资金900多万元为基层执法单位配备了部分水政执法专用车,电脑、数码照相机、录像机、望远镜等一大批执法、听证工具和设备,使我局基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日常巡查和执法交通装备不足的问题得到改善,水政执法反应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得到加强

  近几年,我局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坚持集中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周密的部署,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大联动活动,具体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各单位上下、左右,以及与其他部门内外联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查处破坏河道、堤防违章建筑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违章建筑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防洪法》赋予职权,查处了一大批水事违法案件,据统计,*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XXXX年起,有效地维护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水行政执法依据欠缺,影响执法力

  在现行的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存在着缺陷,给执法工作带来严重阻碍,降低了水行政执法的威慑力。

以漳河采砂为例,新《水法》对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区**区均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仅提出“由国务院规定”,至今国务院没有出相应配套的规定,可谓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条例》由于出台较早,处罚规定相对较弱,主要是“警告”、“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没收不当收入”等,可操作性较差。

比较管用的“罚款”,对有的违章采砂户来说也只是“罚我一千,我一天能赚回来,罚我一万,我一星期也能赚回来”。

过小的罚款额度对暴利的采砂行业已威慑不大。

导致不少业主宁可受罚,不惜铤而走险。

因此,对于一些违法采砂,更是难以采取强硬措施。

在实际执法管理过程中,只好打“擦边球”,应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诉讼,没有胜算的把握。

  2、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局各级水政队伍通过素质教育,执法水平虽然有了大幅提高,但离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要求还有差距。

目前队伍结构中,大专生、本科153人,占我局全体水政监察人员的70%,这些人员大部分工作在总队、支队,基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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