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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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职工参加出国培训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出国(境)培训管理规定,不安排无实质需要的国外培训。
第三章业务支出
第九条新能源分GS业务招待工作由总经理工作部归口管理,并严格执行以下要求和标准。
(一)业务招待的分类
业务招待分为商务、外事以及公务招待。
在商业谈判或商业合作中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的活动属于商务招待,商务招待对象不包括党政军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中央企业工作人员。
因公接待外宾或其他外籍关系人员的活动属于外事招待。
接待其他因公来访人员的活动属于公务招待。
(二)业务招待活动标准如下:
1.新能源分GS商务、外事招待不得超过400元/人次(含酒水、饮料等)。
公务招待不得超过260元/人次(含酒水、饮料等)。
2.新能源分GS公务宴请应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招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招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招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3.集团系统内部招待不得上酒。
4.新能源分GS业务招待费实行年度总预算管理。
5.新能源分GS业务招待活动地点应首选GS本部食堂或签约的餐饮(酒店)GS,不得安排私人会所、高消费场所,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应按照务实节俭原则,从严控制招待费用支出。
6.新能源分GS业务招待费用报销时应提供业务招待费发票及内部审核流程、业务招待申请单(见附件1),不提供业务招待单的业务招待费用不予报销,不得将业务招待费用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
业务招待申请单一式两联,一联由承办部门在报销招待费用时作为报销附件提交财务审核;
一联由承办部门收集,并据此制作月度招待清单(见附表2),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提交上月招待清单到总经理工作部留存汇总。
7.新能源分GS业务招待活动应按照事前审批的原则,由业务招待承办部门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申请单及接待清单如实反映招待对象、业务招待活动内容、招待费用等情况,经新能源分GS分管领导审签,新能源分GS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
8.职工加班工作餐管理
确因工作需要,新能源分GS部门可申请加班工作餐,工作餐标准按每人每餐30元(含)以下标准执行。
工作餐不得安排高消费场所,不得消费高档菜肴,应按照务实节俭原则,从严控制费用支出。
职工加班工作餐应按照事前审批的原则,由用餐部门填写工作餐申请单(附表3),经总经理工作部(项目部)、用餐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工作餐申请单一式两联,一联由用餐部门在报销费用时作为报销附件提交财务审核;
一联由用餐部门收集,并据此制作月度工作餐清单(见附表4),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提交上月清单到总经理工作部留存汇总。
9.接待管理
(1)接待住宿及差旅费原则上由接待对象自行承担。
接待单位可以根据接待对象的住宿标准和要求协助预定酒店,优先安排在自营或协议酒店,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
(2)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为接待对象安排住宿及差旅,并承担费用,原则上住宿用房应以标准间或单间为主,差旅以机票经济舱或高铁动车二等座为主;
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或高铁动车一等座。
新能源分GS业务接待住宿应按照事前审批的原则,由业务接待承办部门填写新能源分GS接待安排审批表(附件5),审批表如实反映差旅行程、住宿人员、住宿人数、天数及预算费用等情况,经分管领导确认、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执行,费用在部门预算内列支。
第十条新能源分GS差旅费由财务管理部归口管理,并严格执行以下要求和标准。
(一)出差实行出差任务单管理。
1.职工接到出差任务后,先填写出差任务单(附表6),按审批权限审批。
2.一般职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
中层以上职工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总经理审批。
3.各部门应严格出差管理,加强差旅费控制,不得安排无明确目的出差活动,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
(二)职工差旅活动要合理选择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和等级,严格执行住宿等标准。
1.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2.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按照职级划分为两级。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具体详见下表:
交通工具
职级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专车等)
中层或享受中层待遇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1.(单程距离500公里以上)经济舱
2.(单程距离500公里以下)特殊原因经审批后可乘坐经济舱
凭据报销
各单位其他人员
(含劳务用工人员)
特殊原因经审批后可乘坐经济舱
确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总经理审批后选乘飞机经济舱。
3.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分管领导批准就近探亲办事的,其绕道的车、船费,应按直线距离计算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本人自理。
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出差补助。
4.职工探望配偶、父母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按照职工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国内探亲地点,报销火车硬卧票价、高铁或动车组二等座、汽车和轮船三等舱价位费用。
探亲地点离GS1000公里以上的,可报销飞机经济舱机票。
职工探望配偶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报销往返交通费(含在途中转一天住宿费),因工作安排未能连续休探亲假的,每年最多报销不超过两次往返费用;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含在途中转一天住宿费)。
因公需要无法休假探望配偶的,可报销一次配偶探亲费用往返交通费(含在途中转一天住宿费)。
报销时按考勤管理规定,在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并经人力资源部对探亲费用签字审核后到财务报销。
5.职工周末休假交通费:
(1)在新能源分GS未提供通勤车的情况下,职工每人每月最多报销2次周末休假交通费用,月末清零。
(2)项目部职工周末休假交通费用报销仅限返回在人资部门备案的固定休假地点的往返城际交通费用(包括长途汽车、火车硬卧、高铁或动车组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不包括市内交通费用)。
职工根据工作地点确定报销上限。
实际产生的费用低于报销上限的,据实报销;
超过报销上限的按上限标准执行。
(3)因工作原因调入成都本部工作的外地职工,周末休假交通费用报销仅限返回在人资部门备案的固定休假地点的往返城际交通费用(包括长途汽车、火车硬卧、高铁或动车组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不包括市内交通费用)。
按照该职工调入前原工作地点设定报销上限。
(4)报销上限:
地区为单程120元,B地区为单程220元,C地区为单程320元。
6.电站生产人员倒班休假:
(1)电站生产人员休假,每人每月最多报销2次休假交通费用,月末清零。
报销仅限返回在人资部门备案的固定休假地点的往返城际交通费用(包括长途汽车、火车硬卧、高铁或动车组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不包括市内交通费用)。
电站生产人员根据工作地点确定报销上限。
(2)报销上限:
(3)如遇塌方、大雪封山等不可抗力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后,C火古龙电站职工倒班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
乘坐飞机时应提前安排,按照例行节约原则,尽量预订打折机票。
(三)住宿费指GS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GS职工差旅住宿应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入住,优先选择定点酒店。
GS职工出差住宿限额标准为500元/人·
天。
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及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浮100元/人·
天,出差地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住宿标准还可再上浮20%。
未按规定限额标准住宿,超支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确因特殊情况未按住宿费限额标准发生的费用,应填写国内差旅超限额标准住宿审批备案表(附件7),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伙食补助费
1.按出差日历天数计算,按100元/人·
天包干使用(出差地为青海、西藏、新疆的,伙食补助按120元/人·
天计算)(劳务用工参照GS劳务用工实施细则执行)。
如无公务接待不得另行报销业务招待费。
2.到外地实(见)习、培训、派往其他单位(不含新能源分GS成都、B、C、等项目部所在地)挂职、借调等人员,出差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正常报销;
超过一个月的,不分节假日,不分段计算,按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其他情况按照新能源分GS相关差旅管理制度执行。
新进大学毕业生由集团GS、GS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如统一提供伙食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
(五)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日历天数计算,按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减半报销。
凡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往返机场或火车站当日,乘坐出租车的,可报销出租车票,但不再发放当天市内交通费。
到外地出差应乘用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使用单位公务车辆出差的,不再发放出差期间差旅交通补贴。
(六)职工差旅住宿应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入住,优先选择定点酒店。
出差使用公务车辆的,驾驶员住宿费用由用车人统一报销,写明驾驶员,住宿标准参照一般职工出差住宿限额标准据实报销。
(七)职工前往新能源分GS各办公地点、项目部、场站及基建项目所在地公干的,仅报销往返在途当日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并根据职工工作地点按人力资源有关规定发放各类补贴和津贴。
在途以外时间因公无法在所在地食堂用餐的,按加班工作餐方式解决伙食。
(八)参加会议,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及会务费按照会议通知执行。
到外埠参加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交通的,往返当天可以享受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
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交通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出差补助按照出差规定报销。
(九)参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及培训费等费用按照通知执行。
经批准到外埠参加培训学习的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食宿、交通的,往返当天可以享受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
不统一安排食宿、交通的,培训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出差补助按照出差规定报销。
第十一条新能源分GS因公临时出国(境)由总经理工作部归口管理,并严格执行以下要求和标准。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应严格按照集团GS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不得安排与出国(境)任务无关的人员随行。
(二)职工应当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制度和任务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者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无故延长因公临时出国(境)时间。
(三)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应合理选择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和等级,严格执行住宿、就餐等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时,可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
(四)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分国家(地区)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规定执行。
(五)新能源分GS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使用,严禁用公款或者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第十二条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之规定,通信补贴纳入工资总额,不再另行报销通信费。
第四章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职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按年度、项目、人员编制预算,履行管理程序审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职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应综合考虑上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与本年度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相匹配。
第十五条职工应建立预算动态监控机制,监测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预算的全面性、准确性,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除本办法规定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外,严禁发生以下用公款为职工支付个人支出的行为:
(一)为个人设置定额消费。
(二)办理理疗保健卡、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
(三)购买百科全书、中外名著、古籍文献等与工作无关的装饰性图书。
(四)支付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赠送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
(五)支付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支出。
第十七条职工退休或调离后,不再提供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在办理退休或调离手续后1个月内,腾退配置使用的办公室。
第十八条职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和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等,作为司务公开的内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每年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部对职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对职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进行定期审查,督促整改违规问题。
新能源分GS党委对违反或未正确执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职工追究责任,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职工违反本办法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予以收缴或者纠正;
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应当责令退赔;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由集团GS、GS及有关部门统一安排到新能源分GS的挂职干部、借调人员,其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参照GS相应职级待遇执行。
第二十二条经批准到集团GS、地方政府挂职锻炼职工,其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按照集团GS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工作部、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表1
业务招待申请单(财务联)
申请时间:
年月日
接待任务
接待人数
人
陪同人数
预算费用
元
经办部门
经办人
实际费用
经办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工作部:
分管领导:
总经理:
此表一式两联:
财务联作为财务报销附件,存根联由经办部门会同业务招待台账交总经理工作部留存。
报销时须填写上业务招待实际费用。
业务招待申请单(存根联)
财务联作为财务报销附件,存根联由经办部门会同业务招待清单交总经理工作部留存。
附表2
业务招待清单
部门(盖章):
年月
序号
日期
预算金额
(元)
实际支出金额
月度预算/实际支出金额总计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月日
此清单由经办部门填写后,会同业务招待申请单于统计月份次月5号前移交总经理工作部留存。
附表3
工作餐申请单(财务联)
经办部门:
年月日
用餐事由
用餐人数
用餐人
名单
此表一式两联;
报销时须填写上工作餐实际费用。
工作餐申请单(存根联)
年月日
附表4
工作餐清单
年月
此清单由经办部门填写后,会同工作餐申请单于统计月份次月5号前移交总经理工作部留存。
附表5
接待安排审批表
接待人员
差旅行程情况
住宿人数/天数
经办人
附表6
出差任务审批单
姓名
所在部门
人资部保存
出差事由
出差地点
随行人员
□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席、高铁或动车组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火车硬卧□汽车
□轮船三等舱□单位派车
出差时间
返回时间
部门审核
GS分管
领导审核
GS主要
领导审批
备注
财务部部保存
附表7
国内差旅超限额标准住宿审批备案表
申请日期:
部门
住宿人
职务
住宿日期
规定住宿限额
实际住宿费用
事由
超限额标准住宿的原因:
住宿人:
(签字)
部门负责人
意见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财务领导意见
总经理
注:
超限额标准住宿的原因应具体说明出差事由、行程安排,以及确需超限额住宿的实际原因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