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含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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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含附表
一、目的
为锻造一支高效的、有较强执行力和战斗力的员工队伍,促使员工在工作中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发奋努力;同时,为了能够提供一个相对有利于员工工作和成长的环境,提高公司整体的运作效率,特制订本奖惩制度。
二、适用范围
深圳市***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及权限
(一)各职能部门:
对下属员工或关联员工行为表现做出初步评判,并填写相关表单,进行奖惩提案建议。
(二)人力资源部: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对员工奖惩行为事实进行调查,核准,审核或审批员工奖惩提议。
(三)总经办:
对员工奖惩提议进行审核或最终审批。
四、内容
(一)奖惩原则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3.下属员工的奖励荣誉归员工,下属的违规相应主管领导需承担连带责任,严重的,部门主管须引咎辞职。
(一)员工奖励分类及程序
1.员工奖励根据事件情节分为以下四等(以下奖励等级顺序为由低到高):
(1)通报表扬。
(2)记功。
(3)记大功。
(4)特别嘉奖。
2.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奖励,其奖励种类视事迹突出程度而定:
(1)以下表彰事迹给予通报表扬:
1)技术超群,在阶段性、项目性工作中有突出工作成果。
2)团结协作意识强,积极主动服务相关部门及人员,得到认可赞扬。
3)工作改进意识强,在降低成本方面为公司节约5000元及以下或贡献相当于5000元及以下价值。
4)对公司或部门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取得重大效果,为公司带来价值达到或相当于上述规定数额。
5)检举违规违纪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为挽回公司形象或财产损失,使公司免受于5000元以下损失,被证是事实。
6)领导有方,使本部门业务拓展或促进相关部门业务发展成效显著。
7)好人好事如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爱心奉献等,有典型事例。
8)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自费获得各种与工作相关的专业证书或专业职称。
9)有其他值得奖励事件且程度与上述行为相当的,其他制度规定中适用本等级奖励的。
(2)以下表彰事迹给予记功奖励:
1)对主办的业务进行重大拓展或改进且具实效的,增效价值在5000元至30000元(含30000元)或相当于5000元至30000元(含30000元)价值。
2)在执行紧急任务或特殊任务时表现突出。
3)有效预防了紧急事故的发生或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表现突出,使公司免遭损失达到或相当于上述的规定数额。
4)对公司或部门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给公司带来价值达到或相当于上述的规定数额。
5)检举违规违纪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挽回财产损失,达到或相当于上述的规定数额,被证实是事实。
6)有其他值得奖励事件且程度与上述行为相当的,其他制度规定中适用本等级奖励的。
7)员工连续2年年度全勤的(全勤:
出勤率为100%,调休及年休假视为正常出勤。
)
8)员工参加公司内外部影响力的比赛/评比,并获得优异成绩,对提升公司形象起到一定积极的作用。
(3)以下表彰事迹给予记大功奖励:
1)对主办的业务有重大革新,并提出切实可行方案,经实施收效显著。
2)在公司重要业务活动中有特殊贡献。
3)有效消除了重大事故或变故,使公司免遭30000元以上或相当于30000元以上损失。
4)工作改进意识强,在降低成本方面为公司节约价值达到或相当于上述的规定数额。
5)对公司或部门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取得重大效果,为公司带来价值达到或相当于上述的规定数额。
6)检举违规违纪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为公司挽回财产损失价值达到或相当于上述的规定数额,被证实是事实。
7)遇意外事件或灾害,见义勇为或奋不顾身,阻止或减轻事态发展有功。
8)有其他值得奖励事件且程度与上述行为相当的,其他制度规定中适用本等级奖励的。
(4)以下表彰事迹给予特别嘉奖:
1)对公司发展起到显著推动作用或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2)合理化建议和方案被采纳实施,年效益净增长500万效益以上。
3)个人在社会中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3.奖励提案及审批程序:
(1)所有奖励由其直属上级或关联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填写《表彰提报表》,按流程审批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执行奖励。
(附件一《员工表彰/投诉/处罚提报表》)
(2)根据奖励种类,分别由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1)通报表扬类:
由人力资源部批准。
2)记功、记大功类:
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3)特别嘉奖:
报总经理批准。
4.奖励结果的应用
(1)获“通报表扬”一次:
根据事迹突出程度颁发100元至500元的现金奖励,由人力资源部及时奖励并张榜公告。
(2)获“记功”一次:
根据事迹突出程度颁发500至2000元的现金奖励,由人力资源部及时奖励并张榜公告。
(3)获“记大功”一次:
据事迹突出程度颁发2000至5000元的现金奖励,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奖励并张榜公告。
(4)获“特别嘉奖”的,据事迹突出程度颁发总经理特别奖金,由人力资源部及时奖励并张榜公告。
(一)员工处罚分类及程序
1.员工处罚根据事件情节分为以下四等(以下四等处罚等级顺序为由轻到重):
(1)警告。
(2)通报批评。
(3)记过。
(4)记大过,立即辞退或开除。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处罚,其处罚种类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1)以下行为给予警告处罚:
1)仪表不整洁,上班不按规定着装,不按要求佩戴员工卡。
2)不爱护卫生,如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3)办公台等直接工作场所脏、乱、差,不符合规范。
4)在公司禁烟区吸烟。
5)带酒气上班(公司业务应酬除外)。
6)上班时间串岗聊天或擅离职守。
7)上班打瞌睡或睡觉的。
8)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
9)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10)工作时间偷闲怠慢,影响工作进度。
11)不团结、不合作,给别人工作制造障碍。
12)对上司、下属、其他同事或访客不礼貌。
13)发表不利于工作、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14)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
15)擅自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培训或无故旷考。
16)有浪费公司物料资源行为。
17)使用公司电话及电脑网络作私人用途。
18)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
19)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
20)遗失公司正式编号发文之各类文件或凭证等重要工作资料。
21)因个人原因造成发票过期或丢失不能抵扣的,发票金额在5000元及以内。
22)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出错误或妨碍工作秩序,情节轻微或的给公司造成损失达到或相当于上述的规定数额。
23)对部门负责人,一月内本部门员工有3人次及以上受警告及以上处罚。
24)犯有其他违规行为,程度与上述行为相当的,其他制度规定中适用本等级处罚的。
(2)以下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处罚:
1)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擅自离岗达10分钟(含)以上。
2)迟到、早退当月累计3次(含)以上5次以下。
3)连续旷工8小时(含)以下。
4)工作时间或在公司内酗酒。
5)违反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及工作规程、规范、要求,被指出后仍不能遵守。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守则或规定的工作程序而造成后果。
7)XX,超越职权范围擅自行动,造成公司损失10000元及以内或相当于10000元及以内。
8)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
9)不服从主管上司合理的工作监督、安排、指导,屡劝不听的。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司参观(含办公区和生产区)。
10)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价值达到或相当于10000元以内金额。
11)早退、上班期间不请假私自外出、提前下班等候打卡。
12)打探、传播、议论本人或他人薪酬。
13)卸载公司防病毒软件或的停止其服务。
14)在办公电脑上私自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可移动存储设备,或私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15)将办公电脑密码、登录账户告知他人。
16)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
17)挑拨他人制造事端、导致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1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予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失达到或相当于上述的规定数额。
19)遗失公司保密资料、经营类各种证件、各类印章或其他重要物品、工具的。
20)因个人原因将销售发票、采购发票及其他购货发票遗失。
21)因个人原因造成发票过期或丢失不能抵扣的,发票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含20000元)。
22)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出错误或妨碍工作秩序,给公司带来损失达到5000元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或相当于5000元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
23)年度内累计警告2次。
24)有其他违规行为,程度与上述行为相当的,其他制度规定中适用本等级处罚的。
(3)以下行为给予记过处罚:
1)迟到、早退当月累计5次(含)以上未达10次的。
2)连续旷工1日以上未达3日的。
3)更改考勤记录,托人或代人打卡。
4)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
7)XX,超越职权范围擅自行动,造成公司损失达10000元至20000元(含20000元)或相当于10000元至20000元(含20000元)。
8)明知他人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
9)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
10)因个人原因造成发票过期或丢失不能抵扣的,发票金额价值达到20000元以上。
1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出错误或妨碍工作秩序,给公司带来损失达到或相当于上述的规定数额。
12)年度内累计通报批评2次。
13)犯有其他违规行为,程度与上述行为相当的,其他制度规定中适用本等级处罚的。
(4)以下行为给予记大过,立即辞退或开除:
1)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10次(含)以上。
2)连续旷工满3日或12个月内累计旷工达5日。
3)伪造(或隐瞒)简历、个人身份信息而受雇于公司。
4)利用公司网络系统群发邮件传播负面观点或负面情绪。
5)贪污、盗窃、索贿、受贿、挪用公款或其他违规违法的经济行为或犯罪的(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利)。
6)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利)。
7)未经允许,擅自向外界披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资料或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利)。
8)伪造、变造、盗用公司印信、文件、介绍信(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利)。
9)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违法犯罪。
10)在公司宿舍内聚众赌博或打架斗殴。
11)有威胁侮辱上级的行为。
12)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打击报复员工。
13)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
14)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
15)有任何不诚实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隐瞒、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实反映情况;误导决策或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的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或提供虚假发票报销、冒领业务返利或伪造个人资料;向公司提供任何不实个人资料;在公司内各项表单或文件中仿效他人签名;XX、超越职权范围擅自行动等行为)。
1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予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损失价值达到或相当于20000元以上。
17)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出错误或妨碍工作秩序,给公司带来损失达到或相当于20000元以上。
18)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
19)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
20)煽动他人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21)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
22)在12个月内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达5次及以上。
23)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4)未经许可兼任其他外部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
25)违反公司《保密协议》。
26)销售人员做私单、炒单。
27)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28)年度内累计记过2次。
29)犯有其他违规行为,程度与上述行为相当的,其他制度规定中适用本等级处罚的。
3.处罚提案及审批程序
(1)员工发生违纪行为,所在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情形要求违纪员工本人及事件相关人员写出事件经过。
(2)部门负责人应在《员工表彰/投诉/处罚提报表》上做出初步处理建议,交至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核实,填写调查意见,并参照公司现行制度、规定、通知等依据做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1)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类:
由分管副总经理最终审核批准。
2)记大过类及以上:
由总经理最终审核批准。
(4)报告经批准后,人力资源部起草处罚通告在核定范围内公布。
1)警告类:
部门负责人与员工本人谈话,不予全公司张榜公告,仅在部门内部通报。
2)通报批评及以上:
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处罚通告》,约请员工本人及其部门负责人谈话,张榜公告。
(5)在对员工违纪行为形成处理意见时,可根据需要由人力资源部召集相关领导成立临时违纪事件处理委员会。
临时违纪事件处理委员根据违纪员工的态度、对错误的检讨认识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形成决议对违纪员工进行从轻或从重处罚。
(6)对于下属违规行为,部门直接主管和间接主管均需承担管理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须引咎辞职。
(7)员工申诉:
如员工不服任何处罚处理,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人力资源部视情况进行事件调查或召集会议研究,将调研结果呈有关领导审核,并以核定结果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后向员工本人书面反馈。
4.处罚结果的应用:
(1)受到“警告”一次:
当月绩效扣5~10分,最高不得超过B级。
(2)受到“通报批评”一次:
当月绩效降一级,最高不得超过C级。
(3)受到“记过”一次:
当月绩效为0,张榜公告,记入个人档案。
(4)受到“记大过”一次:
当月绩效为0,立即辞退或开除,受罚员工不获任何补偿,公司还将视其违纪严重程度,保留追索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力,并在全公司张榜公告。
(5)员工在工作中因工作失职、过错、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延误的,除接受以上相关处罚外,另外还将根据实际情况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1)过失责任: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个人主观上的工作疏忽大意、未严格按工作流程、工作要求执行、对可预见的不良后果、相关的工作建议未引起重视而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延误的,需承担一定经济赔偿的工作过失责任。
对在已造成过失责任的事件中负有管理、审核、监控以及配合的相关岗位,根据其职责履行情况,将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属过失责任的经济赔偿中,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金额的70%,连带责任人承担剩余30%的赔偿金额。
A.直接经济损失在人民币3000元及以内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全额赔偿。
B.直接经济损失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相关责任人赔偿金额计算方式为:
3000元+3000元以上部份的30%。
C.直接经济损失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由公司另行决定其赔偿比率。
2)过错责任: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明知故犯,不服从工作安排,故意不遵守公司规定、不按工作流程执行或损坏、丢失公司财产的,须承担一定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
在过错责任事件中,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金额的80%,连带责任人承担剩余20%的赔偿金额。
A.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及以内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全额赔偿。
B.损失金额在5000元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相关责任人赔偿金额计算方式为:
5000元+5000元以上部份的60%。
C.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公司根据情况另行决定其承担责任比率。
(6)在年度内受过处罚的员工,若再次违规受到处罚,则对其处罚结果升一级处理。
(7)员工受处罚的记录,将作为职务、职级调整时的参考。
5.公司其他制度文件中涉及员工奖惩内容规定,适用于本制度。
五、相关附件/记录
附件一《员工表彰/投诉/处罚提报表》
见下页
员工表彰\投诉\处罚提报表
日期:
编号:
日期+序号
奖惩对象
部门
姓名
职务
奖
惩
情
况
说
明
事
件
描
述
奖
惩
内
容
奖励:
□表扬□记功□记大功□特殊嘉奖
惩罚:
□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开除)
奖惩建议:
发起人:
日期:
体系/部门
确认
确认人:
日期:
人力资源
审核
审核人:
日期:
总经办
意见
审批人:
日期:
本表使用流程:
申请体系/部门确认人力资源审核总经办审批人力资源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