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secret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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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secret2
第一章投标须知
1.1总则
1、工程说明
1.1我单位拟建的高度综合楼建设工程概况详见前附表。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
现场自然条件:
现场交通条件便利;
资金已落实;
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拔款。
4、合格的投标人
4.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组织,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经理具有工民建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4.3由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建议投标人踏勘现场,并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方便。
5.2招标人将按前附表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1.2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前附表
投标须知
技术规范
合同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其投标人(不计利息)。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7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株洲市电业局炎陵县电力公司。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3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11.4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劳动力配备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
确保施工工期的组织措施;
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1.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部人员拟配备情况;
(2)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11.6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项目经理证等复印件;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优惠费率报价,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图纸、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及招标文件24.1条款,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投标优惠费率。
13.2中标人确定后,以招标人发布的标底拦标预算价为准,根据中标人的投标优惠费率确定中标价。
13.3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安全文明施工、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13.4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及投标保证金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五天,按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14.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以现金形式缴纳。
收款单位:
***
14.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串通作弊;
;
14.5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4.6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有效期满前确定中标人的,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4.7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
16.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4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7.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
(1)工程名称;
(2)2012年10月20日9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7.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的有关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投标文件。
19.2招标人可按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对其重新组织招标。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1.5开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组织开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投标人应按时到会并签到,投标人到会时应出示以下资料:
法人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后离场。
22.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2.3开标程序:
22.3.1开标由招标人或代理人主持;
22.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2.3.3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优惠费率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2.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2.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投标优惠费率、工期、质量)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或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指投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将其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
未按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3.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1.6标底
24、本工程采用投标优惠费率招标,招标人于开标7天前公布标底拦标预算价,投标报价高于标底拦标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24.1标底拦标预算价的编制依据
;
;
24.1.32009版《湖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湖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9)综合解释》;
24.1.42009版《湖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
第3季度株洲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株洲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中相应材料基准价执行。
1.7评标与定标
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其中招标人的代表一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四名。
25.2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25.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5.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5.5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8.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8.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9.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优惠费率和用文字表示的优惠费率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优惠费率为准;
29.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优惠费率,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优惠费率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优惠费率,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0、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0.1评标基准优惠费率确定
30.2评标标准及内容
以评标基准优惠率为基准,投标优惠费率与评标基准优惠率相比:
相等者得基础分50分;高于评标基准优惠率的按每高0.2个百分点加1分的比例在基础分(50分)上进行加分,最高加10分;低于评标基准优惠率的按每低0.2个百分点扣4分的比例在基础分(50分)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文件中投标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
投标工期满足要求工期要求得6分。
(1)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2)劳动力配备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
(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4)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
(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7)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以上8项齐全共计20分,每缺1项扣2.5分。
(1)有关“施设”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是否科学先进、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流水段的划分、各项交叉作业是否可行。
(2)结合工程及招标文件要求,重点是否突出并切实可行,质量体系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有无冬、雨季施工组织措施。
(3)社会信誉:
指投标人是否遵守招标投标规定及在以往施工中的信誉。
(4)标书制作水平:
根据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的标书、“施设”等是否清晰及其本身编制的质量、开标及咨询时表达的准确性、条理性等。
(5)服务承诺:
指投标人改善经营服务态度,针对招标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和交工后回访服务、保修等方面的承诺。
(6)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情况,其在确保质量、减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程方面的作用。
此项得分由评委针对以上六项内容在2-8分的范围内酌情打分。
此计分以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31、计分办法及推荐中标候选人
31.1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统一认定投标人的硬指标分值;加上评委个人评判分值,作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1.2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若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仍有得分相同者,则按小数点后3位计算比较,依次类推。
31.3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31.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32、定标
32.1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的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则按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下依次确定的中标人。
32.2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15日内,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8合同的授予
33、合同授予标准
33.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经过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
34、中标通知书
34.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4.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公司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4.3确定出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
35、合同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35.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5天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有关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1.9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6、合同价款的确定
36.1本工程合同价按下列方式确定:
合同价=招标人发布的标底拦标预算价×(1-中标人的投标优惠费率)
36.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纠纷解决方法
详见协议书及施工合同
1.10其他
38、投标人领取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每套500元,投标人在定标后5工作日内交回图纸,图纸完好无损者,退还图纸押金。
39、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0、招标文件须报郑州金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备案。
4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郑州金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2、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金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章技术规范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规范》GB50203—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3.1协议书
建设单位(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总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内容:
土建、装饰。
承包范围:
单位工程施工图所含的土建(除精装修施工部分)及安装均属乙方承包范围,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变更及施工管
理总承包。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的方式承包。
第二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
总日历工期:
天。
如因甲方延期发布开工通知,则开工、竣工日期在甲方开工通知的基础上顺延。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
合格。
第四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暂定合同价为:
(大写)元整,(小写)¥元。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规定的结算条件据实作竣工结算。
第五条有关各方的项目负责人
甲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
乙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为:
,
总监理工程师为:
。
上述各方项目负责人根据各方的授权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各自的职权,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第六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询标回复;
招标文件;
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甲乙双方共同与分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
甲乙双方共同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
其他有关附件。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份。
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3.2合同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1.1甲方:
指。
1.2乙方:
指。
1.3本工程:
指。
1.4本合同:
指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1.5设计单位:
指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有限公司。
1.6工程监理单位:
指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承担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工程监理单位。
1.7甲方代表:
指在本合同条款中指定的甲方项目负责人。
1.8乙方代表:
指在本合同条款中指定的乙方项目负责人。
1.9总监理工程师:
指在本合同条款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监理总负责人。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指。
1.12工程安全监督部门:
指。
1.13合同价款:
指按协议书和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承建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14费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应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1.15工期:
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6开工日期:
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竣工日期:
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完成施工工程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8图纸:
指由设计单位提供的,经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