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240255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92.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养老保险新解析文档格式.docx

因此,要强调养老保险的保值增值问题——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可以乱用,而且不能贬值,政府有义务对这笔钱进行运作投资,立法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保值,抵消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

三、“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养老保险费由谁来承担

新《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1.什么是“视同缴费”

在计划体制下,社会上没有统筹保险,企业不用缴纳保险,职工从退休到死亡的退休金都由企业支付,支付比例按照连续工龄的长短计算。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实行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险,但是并没有要求过去的国有企业一次性缴纳职工从进入单位工作到统筹保险设立之前的保险。

这种情况就称之为“视同缴费”。

2.视同缴费的形成和解决

视同缴费的实际用途不是很大,因为视同缴费的是年限,实际上企业并没有缴费,个人也没缴费,个人账户是空的。

养老保险金的支付跟个人账户有很大关系,如果个人账户是空的,个人拿到的养老金就会很少。

 

【案例】

相去甚远的养老金

2000年以前中国存在一种属于军人的军队企业,这种企业不用申请营业执照,也不用缴纳保险。

按照2000年中央军委的规定,军队企业都要跟军队脱钩,转成地方企业,于是北京市有一家军队企业就在2002年向工商局申领了营业执照,正式转成地方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开始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到2003年,有一个在这家企业里工作了30多年的职工到了退休年龄,他的视同缴费年限是30多年,实际缴费年限是一年多。

最后核准养老金是一个月690多块钱。

而如果是一个在地方企业一直缴纳养老保险的人,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就是2000多块钱。

鉴于案例中的情况,这次立法明确规定,无论是在国有企业还是事业单位,视同缴费年限内的费用都由政府承担。

四、退休时缴费不足15年如何领取养老金

目前,全国各地都规定个人领取养老保险的条件是需要缴费满15年。

新立法也直接确定下来: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那么,员工到退休时缴不满15年怎么办?

1.原来的处理原则

原来的处理原则是:

退休员工可以把个人账户的余额提走,叫做“一次性领取养老金”。

其实这就不能称为“养老金”了,因为人们只是把原本属于自己的钱拿回去,而企业给职工缴纳了多年的养老保险费就跟个人没有关系了,这对职工是很不公平的。

养老保险还存在转移的问题。

很多地区有外来打工的人,特别是农民工,他们的流动性很强,在本地的工作年限很难达到15年。

如果按照目前的规定,外来职工就无法在任何地方领取养老金。

比如,一个农民在北京工作了14年,缴纳了14年的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时没在别的地方工作过,但他仍然没有办法按月领取养老金,这对他是很不公平的。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有些地区不能续缴,很多人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因此出现了很严重的农民工退保现象。

这对农民工的利益也有很大损失,因为保费是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职工退保时只能拿回个人账户的部分,企业缴费的部分是不能退给职工的。

“两头堵”的退休

20世纪90年代初,在《社会保险法》出台之前,南京某国有企业的一个职工辞职下海去了深圳。

下海的时候他四十几岁,在南京已经有十几年的工龄。

90年代初南京已经实行了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但是还没有个人账户,因此个人交的养老保险费没有落实到个人名下。

到了深圳后,深圳的企业也给他缴纳了养老保险。

等他到了60岁,想回南京退休。

他的想法是把在深圳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南京,然后与他之前在南京十几年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和国有企业后期实际缴纳的统筹养老保险合在一起,享受养老金待遇。

结果,南京的企业不接收他的养老保险转移,理由是他没有个人账户,企业和职工交的钱都扔到大库里了,没有分出来,所以不接收他从深圳转回的养老保险,也不给他办退休。

既然在南京办不了退休,该职工就去深圳退休。

在跟深圳的社保经办机构交涉时,该职工要求给自己发放养老金,但是深圳社保经办机构也不发,因为他的缴费年限不够15年。

在原来的制度体系下,这位职工缴纳了多年养老保险,到了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这就是制度带来的弊病。

2.新立法的规定

新的立法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这次立法明确规定不可以退保,而是建立一种续缴或转接机制,有利于保障缴费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有人认为缴纳养老保险15年之后就可以不缴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缴纳15年以上的职工跟缴纳刚满15年的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职工缴费年限越多、缴费额越高,养老金也就越多。

五、异地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1.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新立法规定: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些员工在不同的地区从事过工作和缴纳养老保险,而各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养老保险政策不一样,所以员工在不同地区的缴费,到了退休年龄养老金应该分段计算。

因为如果一个人曾在8个城市工作过,并且都缴纳了养老保险,企业不能让他到这8个城市领取养老金。

按照分段计算的办法,就可以将养老金分成8个地区,按分段工作情况计算,然后在一个地区统一支付。

2.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职工来说,过去的养老保险需要统一转移到员工户籍所在地:

职工在户籍所在地工作缴纳保险,后来又去异地工作缴纳保险,到退休年龄时,职工在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都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支付养老金。

而且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只转移关系和个人账户,不转移统筹基金,导致不同统筹地区的利益不一样。

比如,对于人口输出大省来说,把劳动力都输送到深圳、上海等发达省市,员工在这些地方缴纳多年保险,退休时回到原来的省份,当地就会拿本省的统筹基金支付打工者的养老金,这对打工者来说是相当不划算的。

因此,新立法彻底修改了养老保险转移规则: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这一条款的意思是,一个员工从某地去另外的地方继续工作,他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关系要转移到新的工作地。

具体表现为:

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这一规则与劳动者和企业的利益没有很大的关系,主要是平衡了各地区之间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和支出,让各地的养老保险收支相对平衡合理。

六、如何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分为基本养老金、病残待遇、死亡待遇三种。

基本养老金待遇是指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病残待遇是指员工在工作时由于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提前丧失了劳动能力,养老保险基金会给予的待遇;

死亡待遇是指职工在工作时或退休以后死亡,会享受到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1.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方法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在领取养老金过程中,国家会根据物价上涨的状况和社会发展的水平适时提高养老金水平。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即: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缴费年限×

1%

很多在职职工在30岁时就想知道退休后能领到多少钱的养老金,其实这是算不出来的,基础养老金是无法提前知道的。

因为基础养老金跟上年度本地区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相关,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加,个人养老金也会增加。

当年社会平均工资是一个变动因素,因此基础养老金是无法预期的。

基础养老金的高低也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即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除此之外,基础养老金还与缴费年限有关,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用公式表示如下: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

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中,50岁计为195个月、55岁计为170个月、60岁计为139个月,不再统一计为120个月了。

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按照计发月数领取,即使最后里面的钱被拿空了也没关系,退休者仍然可以继续领取,国家会补贴上这笔钱,一直到退休者死亡。

2.死亡待遇的计发方法

新法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这就是参加养老保险以后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的死亡待遇。

在立法之前,很多地区没有对抚恤金进行明确规定,也没有丧葬补助金,甚至有的地区规定: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即使缴纳了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或丧葬费也要由企业负担;

如果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在此期间死亡,丧葬补助金才由社保基金支出。

3.病残待遇的计发方法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死亡待遇和病残待遇资金应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其实这不是全新的规定,在《社会保险法》出台之前,有些地区就已经有了这样的规定。

当职工在工作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只能退出工作岗位,为了保障他以后的生活,有的地区就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办病退;

如果比较年轻,没有达到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要求,则可以办退职。

本次立法规定的病残待遇就相当于退职,以前有些地区规定退职要求缴费累计满10年以上,而新法则没有这种年限规定。

七、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做到广覆盖

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应该广泛,这是新立法原则之一。

因此,政府除了建立城镇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还要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立法规定: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首先,从缴费方式来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三方共同出资形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

其次,农村新型养老金待遇组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农民的基础养老金跟城镇居民养老金不同,它的标准由国家确定,目前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个月55元。

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增加基础养老金,例如,北京地区现在增加到每个月280元。

最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领取年龄一律规定为60岁。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在城镇里,大部分有工作的人都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针对少数没有工作的人,比如家庭妇女或长期在家不工作的人,国家也应该有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否则将来这些人丧失劳动能力,就没有了生活来源。

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制度,只在个别地区搞了试点,导致立法比较原则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