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语的类型背景谈粤语与普通话的差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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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语的类型背景谈粤语与普通话的差别

(原载香港《亚太语文教育学报》3卷2期,2000。

粤语句法的类型学特点*

刘丹青

0.引言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

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

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Yip(1995),此外还有大量粤语语法论文。

现有的粤语语法论著,大多侧重于描写,尤其注意粤语与普通话的语法差异。

本文也想集中关注粤语区别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的语法特点,但想换一个角度,即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来比较粤语和普通话,依托更广阔的汉语类型背景来揭示粤语语法的类型特征,以便深化对粤语语法特点的认识。

所谓语言类型学,就是以人类语言的共性及类型差异为目标的一整套理论和方法。

它以大范围的跨语言对比为基本视角,不局限于单一语种的研究或少数几种语言方言的对比。

本文借助类型学研究的现有成果来观照粤语语法的特点,主要是句法特点,因为粤语的类型特点更多地表现在句法而不是形态上。

本文将分三步来走。

先概述粤语的几项主要句法特点,然后暂离粤语本身,讨论汉语整体的类型背景,为聚焦于粤语的类型特点准备好“幕布”背景,最后以此为背景进一步讨论粤语句法的类型特点。

对粤语语法类型特点的认识,不但在理论上有助于加深对汉语方言语法差异的认识,而且也有利于香港等粤语地区的普通话和中文教学,能使教学双方更自觉地认识到哪些是粤语根深蒂固的类型特点及各特点的关系。

1.粤语句法的主要特征

本节拟参考前贤粤语语法论著的描写,加上笔者对粤语的一些观察,简要概述一下粤语句法区别于普通话的几个主要特点。

各语法点不平均使力,人详我略,人略我详。

1.1量词作用突出,指示词和数词作用受限。

粤语的量词(classifiers)可以离开指示词或数词单独充当句子成分。

指示词和数词则不能脱离量词而使用。

可见量词是句法上更为重要的词类。

普通话则相反,量词总须与指示词或数词同现,不能单用,而指示词和数词有时可以离开量词单独充当句法成分。

以往的描写较强调粤语量词的功能“扩张”,而不太注意粤语指示词、数词的功能“萎缩”。

比较:

(1)<粤>个人客走咗喇。

~<普>*(这/那)位客人走了。

(2)<粤>呢*(个)地方几方便。

~<普>这地方挺方便。

(3)<粤>嗰*(支)笔坏咗喇。

~<普>那笔坏了。

(4)<粤>我支笔~<普>我的这支/那支笔(我的笔~*我支笔)

(5)<粤>我啲人客~<普>我的那些客人(我的客人们~*我些客人)

(6)<粤>*我呢笔坏咗喇。

~<京>我这笔坏了。

(7)<粤>啲手表好靓,买只喇。

~<普>这些手表很好,买*

(一)块吧。

(8)<粤>等阵先。

~<普>先等*

(一)阵。

(9)<粤>我买咗只茶杯/买咗两只茶杯/买咗三只茶杯。

~<京>我买了一茶杯/买了俩茶杯/买了仨茶杯

(10)王太买啲呢*(个),买啲嗰*(个)。

~<普>王太太买点儿这,买点儿那。

(1)粤语单用量词“个”、“杯”限定名词,而普通话必须加上指示词。

反之,例

(2)(3)普通话单用指示词“这/那”限定名词,而粤语必须在指示词和名词之间加进量词“个”、“支”。

例(4)(5)量词出现在领属定语和中心名词之间,实际上兼具结构助词的作用,当然仍有定指作用,但不分远近。

完整的翻译应是“我的这支笔”或“我的那支笔”,普通话不常说得如此罗唆,而“我支笔”是粤语的常用表述法,所以更简洁的翻译就是“我的笔”。

例(6)显示,在普通话中,有时可用指示词兼起结构助词的作用,而粤语指示词如“呢”没有这样的功能。

这一微妙的差别常为粤普语法对比的论著所忽视。

当然这也与普通话指示词能直接限定名词有关,但能限定名词不一定兼有定语标记作用。

正规的英语可以说thispen‘这钢笔’,但不能说Ithispen或mythispen‘我这钢笔’。

所以结构作用应该是普通话指示词的一项附带功能。

例(7)(8)中,名量词“只”、动量词“阵”分别在动词后单独充当宾语或动量补语,而普通话一定要加进数词“一”后才能作宾语或补语。

普通话只有在量词后还有名词时才能省略“一”,如“买块手表吧”,但这时就不是由“块”做宾语了。

反之,例(9)显示,北京口语名词遇到“一、二、三”三个数字时,量词可以隐去,由“一(念阳平)、俩、仨”直接修饰名词,它们分别是“一、两、三”和“个”的合音(参阅刘祥伯2000)。

粤语此时绝不容许句法上如此重要的量词隐去。

例(10)显示普通指示词有时可以单独做宾语,而粤语指示词即使在同样条件下也必须带上量词才能做宾语。

1.2双宾语语序。

粤语表示给予义的双宾语常规语序为“直接宾语+间接宾语”,普通话则反之。

如:

(11)<粤>畀本书我。

~<普>给我一本书。

(12)<粤>哥哥送咗支笔佢。

~<普>哥哥送了他一支笔。

1.3比较结构。

粤语基本的差比句形式是“NP1+A+过+NP2”(主体+形容词+标记+基准)。

普通话用“NP1+比+NP2+A”式,不但所用的标记“比”不同于“过”,更重要的是语序安排不同,如:

(13)你肥过我。

~<普>你比我胖。

(14)阿林高过你好多。

~<普>阿林比你高好多。

1.4某些副词状语后置。

主要是“先”、“添”、“多”、“少”。

为什么它们是状语而非补语,下文3.1.3将有说明。

普通话谓词后没有真正的副词状语,所以这几个词的用法属于粤语的句法特点而不仅是词汇性特点。

后置副词在粤语中数量不多,但都是高频词语,其句法功能不尽相同,句法个性很强。

“先”可以紧接着动词后,也可以用在宾语或数量补语后,但都是在整个VP之后,不能在动词和宾语或补语之间。

如:

(15)你走先|人客食先,主人再食|等阵先先等一下|你帮下我先你先帮我一下|交钱先,至攞表先交钱,再拿表|*人客食先饭,主人再食|*你帮我下先你先帮我一下

“添”作为副词表示“再”义时,动词后必须带数量词语作宾语或动量时量补语,“添”则必然跟在数量词语后,这与“先”相同。

但“添”不能像“先”一样直接跟在动词后,如:

(16)你食碗添|写一张添就够了|我重还要坐一阵添|*你食添

“多、少”作为后置状语与“先、添”句法差异更明显,它们必然插在动词和带数量词语的宾语补语之间,只能紧接在动词后,不能用在整个VP后。

如:

(17)买多啲青菜多买些青菜|你要识多多认识几个朋友|用少啲钱得唔得少用些钱行不行|又要我行多次?

又要我多走一趟?

“先”和“添”还发展出更更虚化的语气词用法,这种“添”已不限于用在数量词语后。

如:

(18)咁都唔得,到底你想做乜先这样都不行,你到底想做什么呢|你识唔识做先你到底懂不懂怎么做|要我做都得,有冇着数先要我干也行,(得瞧)有没有好处

(19)添:

你重可以游水添你还可以游泳呢(未与数量词语同现)|佢好似好中意我,重送埋花添,係未?

他好像很喜欢我,还给我送花呢,是不是?

另外一些有特色、难直译的动词后置成分,如“晒、埋、返也作“翻、番”,因变读阴平”,更像是粘合式补语(动结式或动趋式)而不是后置状语。

如:

(20)晒:

佢口地食晒啲生果他们把水果都吃完了|佢口地去过晒欧洲他们跑遍了欧洲

(21)埋:

连阿荣都来埋连阿荣都参加进来了|我攞埋份报纸去睇我拿好一份报纸上去看

(22)返:

我要搬返过去搬回去|佢教返书重新教书之后就成个瘦晒整个地瘦掉了

虽然有时可用普通话状语来翻译这些补语,如“啲学生走晒”可译成“学生们都走了”,但也可以用动结式译成“学生们走光了”。

这些补语的虚化用法更是接近助词。

结果补语和助词都是普通话具有的成分,它们的特色只是词汇性的(实义者)或范畴性的(虚义者),跟句法类型无关。

1.5“形+名”或“形+量”结构充当形容词谓语。

充当形容词谓语的“形+量”式和“形+名”式基本上是同一类结构。

量词的源头是名词,更重要的是两类词的表达功能。

例如:

(23)a.好嘢!

(字面上是“好东西、好事”。

常用作赞叹语)|今日好彩运气好!

|阿王时时都咁顺景境遇都这么顺利|佢做嘢好快手手脚快|今日啲餸好好味今天的这些菜味道很好

b.呢间房好大间这间房子很大|哇,咁细只这么小|佢妹妹好细粒嘅他妹妹个子很小的|我哥哥好大只嘅个子可大了|呢件事好稳阵这件事很稳妥的

上述带线黑体字词语从结构上看应是名词性的,但在句法上却是形容词的,似乎难以按句法结构再去作内部分析,因此像麦耘(1995)那样把它们看作复合词是相当合理的。

不过,它们在粤语中不仅常用,而且非常能产,从麦文所举就可看出。

一种内部结构与外部功能相背离的格式(所谓“离心结构”)较为能产,这本身就是很值得注意的。

普通话也有这样的表述,如“(很)大胆、(很)细心”等,但数量要少得多,而且往往也常倒过来说,如“胆大、心细”。

上引麦文归入此类的普通话例子中,有些只有区别词功能,并没有谓词性,如“大声、大量、长条”等。

2.汉语句法的类型背景

2.1与汉语有关的句法类型学理论

2.1.1类型学、语序共性与汉语的语序类型

当代语言类型学相信人类语言表面的千差万别背后有着深刻的共性,这种共性不但体现为有限的共同特点,如都有辅音元音、名词动词等,更体现为在不同语言现象之间大量的相关性。

这种相关性可以用蕴涵性共性来表达(例如下面表1中的共性)。

正是这种相关性,使得众多语言被归为有限的类型。

当代类型学以语序为重点。

在上文的粤语句法特点中,1.2以下都跟语序有关。

在人类语言中,现代汉语似乎少有地违背了多条语序共性或倾向。

试比较Greenberg(1963)的开创性论文在30种语言基础上所得到的部分语法共性和通行看法下汉语特点(按通行看法):

表1.与汉语有关的若干Greenberg语序共性

Greenberg共性

对汉语的通行看法

2.在具有前置词的语言中,领属定语几乎总是后置于中心名词。

在具有后置词的语言中,领属定语几乎总是前置于中心名词。

具有前置词的语言,领属定语前置于中心名词。

4.以绝对大于偶然性的频率,以SOV(主宾动)为正常语序的语言是后置词语言。

SVO语序,前置词。

9.当疑问句助词或词缀相对于整个句子有专用的位置时,以远超出偶然的频率显示,位于句首时,该语言是前置词语言,位于句末时,该语言是后置词语言。

疑问句助词“吗”等位于句末,属前置词语言。

22.当差比句的唯一语序或语序之一是“基准-比较标记-形容词”时,该语言为后置词语言;如果唯一语序是“形容词-比较标记-基准”时,大于偶然性的绝对优势可能是该语言为前置词语言。

差比句语序是“比较标记-基准-形容词”(比他高),前置词语言。

24.如果关系从句前置于名词是该结构的唯一表达法或可选表达法之一,或者这种语言是后置词语言,或者形容词定语前置于名词,或者两者都是。

关系从句前置于名词是唯一语序(他买的书,买书的人),属前置词语言,形容词定语前置。

由表1可见,汉语在多个方面不符合语序共性。

而且,汉语对共性的有些偏离在人类语言中是比较突出的。

Dryer(1992,1999)先后用625种和940种语言验证语序和谐性,结果发现,VO语言采用关系从句前置于中心名词的只有汉语一个语组,VO语言差比句采用基准前置于形容词的语序的也只有汉语语组。

汉语成为这两点上的仅有例外。

2.1.2为什么存在语序共性?

这里试结合现有研究成果提出几种比较具体的解释。

第一、和谐原则,类似的结构应该有类似的语序(参阅Greenberg1963),或者核心在前,或者核心在后。

日语、韩国语、阿尔泰系语言、绝大多数藏缅语都是较典型的核心在后语言。

英语、俄语、马来语、壮侗语言都是较典型的核心在前语言。

当然,几种主要语序都和谐的语言占世界语言约48%,不到一半(见Hwakins1983),但将近一半也非小数目。

假如没有和谐关系,几种不同结构的语序可以通过排列组合构成数十种类型,而事实是竟有近半数语言表现为两种基本类型之一,可见语序和谐性有相当的力量。

汉语跟两种类型的亲戚邻居都有共同点,结果成为很不符合语序和谐的例子之一:

名词短语是清一色的核心在后,跟藏语、蒙古语、日语等一致,而动宾结构是核心在前,跟壮语等一致,状动结构则两种类型都有。

第二,联系项(relators)居中原则(见Dik1997),这关系到一批语序共性。

介词、连词、关系代词、比较标记等等都属于联系项,其理想位置是介于所联系的两个单位之间。

联系项原则也是语言像似性的一种体现。

例如(24)中黑体的英语联系项:

(24)a.sitinthechair,‘坐在椅子上’talktoyou‘跟你谈’,tallerthanyou‘比你高’

b.UncleTom’sCabin,‘汤姆叔叔的小屋’thebooksofthelibrary,‘图书馆的书籍’themanwhotalkedtoyou‘跟你谈话的人’

古代汉语是比较符合联系项原则的,注意(25)诸例中划线的联系项的位置:

(25)a.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而谋亡曹。

《左传》

b.博我以文,约我以礼。

《论语》

c.夜以继日《孟子》~继日以夜

d.野于饮食《墨子》~饮食于野

e.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荀子》

也有一些不符合联系项原则的现象。

比如,《孟子》中表达用羊换牛,既可说“易之以羊”,联系项“以”居中,也可说“以羊易之”,联系项不居中。

到了现代,普通话不符合联系项原则的现象较多,粤语则接近古汉语的符合联系项原则的现象比普通话多,比较:

(26)<普>到上海去|在野地吃喝|用晚上继续白天|你比我胖|用羊换掉牛|给他送花(以上不符合)|住在宿舍|送花给他(以上符合)

(27)<粤>去到上海|畀一条颈链过佢|你肥过我

不过普通话也有一些应付联系项不居中这一局面的策略,详2.2.2。

第三,避免歧义原则。

如果同一内容有两种表达方法,那么语序和谐的表达有利于避免歧义,而语序不和谐的表达可能造成歧义。

详见刘丹青(1999)的分析。

第四,来源的一致。

在VO语言中,动源的介词当然是前置词,例如汉语中的“在、像”等。

在OV语言中,动源的介词则是后置词,如德语由OV语序造成的后置词。

介词的另一类来源是领属结构的核心名词。

如“山上”原来是以“山”为核心的领属结构,所以可以说“山之上”。

现在“上”之类方位词已虚化为介词,相当于英语的on,in等,所以不能说“山的上”。

汉语是领属语前置于名词的语言,名源的介词是后置词。

在领属语在后的语言中,则来自名词的介词是前置词,如泰语中的一些前置词。

(有关介词来源的类型学,参阅Mallinson&Blake1981)。

汉语既属VO型,有动源前置词,又属所有格前置型,也有名源后置词,所以两者并存。

2.2作为粤语背景的汉语句法类型

2.2.1汉语历来是不典型的SVO语言。

汉语自有文献以来大体上一直是SVO型的,但也从来不是典型的SVO的。

可能因为原始汉藏语是SOV型的,所以古代汉语还保留了一些有规律的SOV句式,如:

(28)a.吾谁欺,欺天乎?

《论语·子罕》

b.三岁贯汝,莫我肯顾。

《诗经·硕鼠》

c.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论语·学而》

中古以后汉语通过连动式中次要动词的虚化逐渐形成“把/将”字句,如(29a)。

“把”字句不是真正的SOV句,因为后面还可以出现宾语,如(29b,c)。

但有了“把”字句后,汉语的受事成分的确经常位于动词前,甚至难以回到动词后,如(29d),所以中古以后的汉语也不是典型的SVO。

(29)a.醉把茱萸子细看。

杜甫诗(义1:

拿着茱萸子细看;/义2:

子细看茱萸)

b.他把橘子剥了皮。

c.小张把酒喝了一大半。

d.小张把信撕成了碎片。

~*小张撕信成了碎片。

2.2.2汉语历来不是纯前置词语言。

例(25c,d)的“夜以继日、野于饮食”等句显示,古代汉语介词短语前置于动词时,前置词可以用作后置词以保持居中位置。

其实,汉语从古到今还有其他成分具有后置词的作用,它们在介词短语前置于动词时可以保持居中位置有虚词起联系项作用。

一种常见的手法是介词短语和后面的动词之间加进连接成分,起着介词的中介作用。

常用的连接词有“以、而”,其中“而”一直沿用到现代,如“为现代化而奋斗”。

现代汉语更常用的是“来”。

下面分别是用“以、而、来”的例子:

(30)宋人以兵车百乘、文马百驷以赎华元于郑。

《左传·宣公2》

(31)a.晋师三日馆谷,及癸酉而还。

《左传·僖公28》

b.齐因孤国之乱而袭破燕。

《战国策·燕策一》

c.太卜之起,由汉兴而有。

《史记·日者列传》

(32)a.怎么可以用这条来处罚我?

(语料库)

b.他们的自我价值是通过所获得的成就来定义的。

(语料库)

此外,从中古开始,方位词等一些关系性名词开始虚化为后置词,上古汉语不必用方位词的地方中古以后汉语往往需要用。

比较:

(33)a.颁白者不负戴於道路矣。

《孟子·梁惠王上》

b.白发老人不必在路上负重了。

现代汉语中还有其他一些虚化中的词语兼有后置词的作用,如下列“他像小偷似的溜了”中的“似的”、“蓝包比黑包来得/要小”中的“来得”或“要”,“这篇文章我可以跟他一起写”中的“一起”,“为了安全起见”中的“起见”、“商场从明天起开业”中的“起”,“他退休以来还一直挺忙”中的“以来”等。

由以上情况可见,汉语实际上是一种前置词和后置词并存的语言。

后置词的存在可以让动词前的介词短语保持一个居中位置的介引成分,符合联系项居中原则。

2.2.3双及物结构的类型及其若干类型学因素

表示给予等交接类行为的动词有两个对象,由此构成的结构称双及物结构,假如两个对象都充当动词的宾语,就构成双宾结构。

普通话双及物结构主要有三种结构形式:

(34)单纯双宾型:

a.我送他一本书。

b.警察罚了我五百块

(35)带“给”双宾型:

a.我送给他五百块b.小英打给他一件毛衣。

(36)非双宾型:

a.我送了一本书给他。

b.小英打了一件毛衣给他。

有几条互相存在一定矛盾的原理影响着这几种句式的方言分布。

第一,与动词的关系紧密度。

间接宾语用“给”引出而非紧跟动词,这体现了与动词关系的亲疏度,而且上述非双宾型更理想,因为语序也符合亲疏关系:

间接宾语离动词较远。

在双宾型中,则粤语“畀书佢”式更符合这一原理,因为直接宾语更靠近动词。

第二,生命度与话题性。

间接宾语通常是指人名词,生命度高,话题性强。

有人研究认为间接宾语和直接宾语有类似主语和谓语的关系(参阅徐、刘1998:

77-79的介绍)。

这条原理又倾向于让间接宾语更靠近动词,这可以解释“我给他书”的语序。

第三,“重”成分后置,即相互组合的成分倾向于让更长、复杂的成分后出(参阅Arnold&Wasow2000及所引大量文献)。

这条语言共性对双宾语也适合。

在双宾结构中,不论哪种语序,只要在前的宾语过长过复杂,都会设法改用其他语序以避免长的成分前置。

比较起来,第一条原则涉及句法关系的核心,所以更为重要。

在双宾型和非双宾型都和存在的方言中,双宾型使用有限制,如靠近动词的一方不能太长,而非双宾型使用更自由,可见非双宾型是更基本的。

2.1.4汉语由非量词语言到量词语言,并且越到南方越发达。

量词型语言的确定标准是具有分类量词(classifier,即个体量词),而度量衡单位则是人类语言共有的。

商代汉语中刚出现“羌百羌”、“人十有六人”、“玉十玉”等结构,名词临时用做另一个同形名词的量词,还不是真正的分类量词,当时汉语还不是真正的量词语言。

先秦时才出现“匹、个”等少量分类量词,从此汉语量词由少而多,由可选使用到强制使用,成为真正的量词语言。

句法强制性是一个特别重要的指标。

一种语言即使量词很多,如果是可选使用的,仍然是不典型的量词语言,量词仍主要是词汇现象。

如果量词不多,但却是强制使用的,则已经是典型的量词语言。

可惜不少历史和方言的量词研究都过分注意量词的词汇发展和词汇性差异,而对句法问题注意不够。

汉语量词句法化最重要的时代是南北朝时期(参阅刘世儒1965)。

这时汉语的主流在南方。

用句法标准看,现代量词最发达的可能是粤语,其次是闽语和吴语等,北方话量词都不发达。

再从汉语的亲邻语言看,量词句法功能最发达的是壮侗语,其次是靠近壮侗语的汉语方言和藏缅语(如彝语支),再其次是远离壮侗语的汉语方言和藏缅语(如藏语支),最不发达的是离壮侗语最远的喜马拉雅藏缅语。

它们围绕壮侗语呈由发达到不发达的同心圆分布。

因此不妨设想,量词未必是汉语和其他语言独立发展出来的,很可能是在百越(今壮侗)语言的影响下产生的,只是各语言受影响的的深浅早晚不同。

粤语量词为普通话所无的一些句法功能,也见于其他南方方言如吴语(参阅石、刘1985)。

3.粤语句法类型特点的再认识

3.1粤语是SVO特点比普通话更强的方言。

现在回到粤语,根据上述理论和材料背景来进一步认识粤语句法的类型特点。

作为汉语的一种方言,粤语也是不太典型的SVO语言。

不过比较起来,粤语比普通话离典型的SVO更近一些,它大概也是汉语各方言中离典型的SVO类型最近的方言。

下面从三个方面来分析粤语更强的VO语言属性。

3.1.1“将”字句与VO句。

最能体现粤语强VO倾向的是有关“把/将”字句的比较。

比起普通话和其他方言来,粤语更多倾向VO句式,而受事前置的“将”字句远不如普通话相应的“把”字句常见。

郑定欧(1998)对此有一段概括:

“a.把字句(指普通话的——引者)为强势的独立句式;几乎所有动宾句可以改写成把字句,相反只有少数把字句能改写成动宾句;b.将字句(指粤语的——引者)为弱势的变体句式;几乎所有将字句可以改写成动宾句,相反只有少数动宾句能改写成将字句”。

“把”字句的动因之一是让有定、已知的受事成分前置于动词,让句子的重要信息特别是结果性成分占据句末的自然焦点位置(关于焦点的位置,参阅刘、徐1998)。

“把”字句又称处置句。

所谓处置,就是对受事施加某种影响并造成某种后果。

“把”字句的受事则通常是有定的已知信息,由动词及其补语表示的处置行为及其结果才是要强调的新信息。

总体上,汉语不喜欢让有定的已知信息居于句末,这正是汉语VO句型不像在典型SVO语言中那样常用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粤语在这一点上构成汉语中的某种例外,而离典型的SVO语言更接近一些。

它受句子信息结构的影响较小,所以“将”字句成为可用可不用的弱势句,而VO句型才是优势句式。

哪怕VO句型导致有定已知信息居末,粤语也很能接受。

比较(粤例见张双庆1997):

(37)a.<普>把这些饭吃完。

(?

吃完这些饭)~<粤>食晒啲饭佢。

b.<普>把那些旧东西全扫掉了。

(?

?

全扫掉了那些旧东西)~<粤>扫走晒啲旧嘢佢。

c.<普>快把那把钥匙还给我。

(?

快还我那把钥匙。

)~<粤>快啲还返条锁匙我。

d.<普>他们把那些水果都吃完了。

(?

?

他们全部吃完了那些水果)~<粤>佢口地食晒啲生果。

例(37)各句的受事都是有定成分,它们在普通话中很难用于VO句式。

特别是当突出受事的全量属性时,普通话很排斥VO句式,如b、d两句,而此时粤语照样很自然地采用VO句式。

(3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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