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简日书梦篇考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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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简日书梦篇考释

睡虎地秦简日书梦篇考释

内容摘要:

睡虎地秦简《日书》中的“梦”篇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占梦文献,对于研究我国早期术数文化具有一定意义。

其中的“瞢”、“䁷”、“绎”、“择”、“祷”、“皋”、“幅”、“驷”、“畐”等字的释读以及残文部分,需要进一步地训释和补充;其中记载的食梦之神,正如学者所指出,与《白泽精怪图》中的伯奇有一定的联系。

《日书》“梦”篇中的“推导理论”已经具备后世术数原理的雏形。

关键词:

睡虎地秦简,日书,梦篇

 

占梦是中国古代术数文化中起源较早且流传最广的一个分支。

据考古发现,在甲骨文卜辞中就有殷商帝王占梦的记载。

《周易》中的《剥》卦,也有占梦的记录,而先秦史书如《左传》《国语》等,更是记载了许多神秘的占梦事件,即使是像司马迁这样带有理性精神和自觉史官意识的人,在《史记》中也同样记载了一些奇怪的梦[1]。

可见占梦在秦汉乃至先秦一直都有很大影响。

 

 

做梦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

古人对于梦的形成以及梦境的内涵,无法客观地加以解释说明,因此就有神秘之感,甚至于科学昌明的今天,解梦占梦在社会上还有一定的影响。

作为术数文化的占梦,在古代上层社会也被格外重视,《周礼》中就记载有占梦之官。

《周礼·春官·太卜》曰:

“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

其经运十,其别九十。

”《周礼·春官·占梦》曰:

“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

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

”薛季宣注曰:

“占梦者以其十二岁、十二月观之,日月所会之辰,因其升降往来之度而合其吉凶休咎之证。

”[2]可见,当时已经对梦的内容和性质做了较为详细的划分,所以“占六梦之吉凶”,而且,占梦的方法和依据的权威文献已有三种,所以说“掌三梦之法”,犹似易占中的“掌三易之法”。

根据《周礼》的记载,我们还可以知道,彼时占梦要依据日月星辰和岁时的不同,即把梦的吉凶和时间因素联系起来进行占断。

并且,所谓的“三梦之法”,根据笔者的理解,《致梦》是解释得梦的原由,《觭梦》是解释那些奇奇怪怪的梦,包括噩梦,《咸陟》是禳除噩梦带来的不详,咸乃古时著名巫师,又叫巫咸,陟是由人间上升至天界、神界。

由此可知,当时占梦的系统已经基本完备。

汉代,刘向、刘歆父子整理典籍,梳理学术源流,撰写《七略》,班固将其吸收入《汉书·艺文志》,其《术数略》曰:

“杂占者,纪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徵,《易》曰:

‘占事知来。

’众占非一,而梦为大,故周有其官。

”可知占梦属于术数中的杂占之一,且占梦最为重要。

占梦虽然在先秦就被受到重视,且形成了一定的解释体系,残留了一些占梦案例,但占梦用书却没有保留下来,给我们研究早期占梦文化带来了许多困难。

值得庆幸的是,睡虎地秦简《日书》的出土,为我们研究先秦占梦文化提供了一线契机,其中的“梦篇”,应该是先秦梦书的辑录。

《日书》内容,是辑录众多术数门类的拼盘,内有梦书、堪舆书、占候书、风角书、医术等,多和时日有关。

传世文献中对梦书的记录,最早见于《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其中记载晏子请占梦者为齐景公占梦,占梦者“请反具书”,学者认为应读为“请翻其书”,则“其书”为占梦书无疑,可惜失传。

西晋太康年间,于战国魏襄王墓中发现一批竹简,史称《汲冢竹书》,内有《琐语》一篇,据《晋书·束晳传》说,乃“诸国卜梦、妖怪、相书也”。

可知在战国竹简中,占梦一类术数文献的存在。

惜乎此类早期梦书皆已失传,现存最早的梦书是后人辑佚的三国时期周宣梦书和敦煌文献中的梦书。

这就更显出睡虎地秦简《日书》中梦书残文的文献价值。

 

 

睡虎地秦简《日书》有两段梦书文字,分别见于《日书》甲种和乙种。

这两段“梦篇”文字均不完整,可以相互补充校勘。

为便于探讨,姑列举如下:

 

甲种

夢:

人有惡瞢(夢),䁷(覺)。

乃繹(釋)髪西北面坐,(禱)之曰:

“皋!

敢告壐(爾),某有惡瞢(夢),走歸之所。

強飲強食,賜某大幅(富),非錢乃布,非繭一三背乃絮。

”則止矣。

一四背壹[3]

 

乙种

夢:

甲乙夢被黑裘衣寇(冠),喜,人(入)水中及谷,得也。

一八九壹

  丙丁夢□,喜也,木金得也。

一九〇壹

  戊己夢黑,吉,得喜也。

一九一壹

  庚辛夢青黑,喜也,木水得也。

一九二壹

  壬癸夢日,喜也,金得也。

一九三壹

  凡人有惡夢,覺而擇(釋)之,西北鄉(嚮)擇(釋)髪而駟(呬),祝曰:

“(皋)!

敢告壐(爾)宛奇,某有惡夢,老來□一九四之,宛奇強飲食,賜某大畐(富),不錢則布,不繭則絮。

一九五壹[4]

 

从甲乙两段简文可知,甲文只是乙文的最后一部分,属于禳除噩梦之法。

乙文相对来说较为详细,除了末尾的禳除噩梦之法外,尚有“十干日得梦”吉凶解释。

甲文乙文篇名均作“梦”,但甲文的正文却作“瞢”,整理小组认为“瞢”是“梦”的借字是可行的,这两个字在古籍中通用。

除了整理小组所举的“《周礼·职方氏》其泽薮曰云瞢,即云梦”之外,《晏子春秋·谏上二二》也有例证:

“景公举兵将伐宋,师过泰山,公瞢见二丈夫,立而怒,其怒甚盛。

”此处“瞢”亦为“梦”之假借字。

在乙文正文中,凡甲文用“瞢”处,乙文均作“梦”,亦可证文中“瞢”义为梦。

然而,甲文标题作“梦”,正文却作“瞢”,这能有两种原因:

一是图方便将“梦”写作“瞢”(其实在写法上并不比“梦”简单),用了一个假借字;二是有意用“瞢”而不用“梦”,因为二者在含义上尚有区别。

《说文解字·目部》:

“瞢,目不明也。

”可见“瞢”只是一种视觉的状态。

梦却是一种意识活动,正如《墨子·经上》所说:

“梦,卧而以为然也。

”由此可见,在春秋时期,古人已经认识到梦就是在人躺卧睡着之后觉得是真实情况的意识活动。

可知“梦”和“瞢”有别。

《说文解字·夕部》“梦”字曰:

“梦,不明也。

从夕,瞢省声。

”清人王夫之《说文广义》三:

“梦,从瞢省,从夕。

目既瞢矣,而又当夕,梦然益无所见矣。

故训云‘不明也’。

”则“梦”与“瞢”同义,均有不明之义。

简文中“瞢”与“恶”连用,即“恶梦”,后世常作“噩梦”。

《周礼·春官·占梦》云:

“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

”郑玄注引杜子春云:

“噩,当为‘惊愕’之‘愕’,谓惊愕而梦。

”孙诒让《正义》:

“惊愕则心为之感动,故因而成梦。

”可见噩梦之“噩”是惊愕之意,而“恶”有可怖、不祥之意。

所以,恶梦与噩梦在字面与含义上有所区别。

但后世混用,噩梦也便具有了惊愕与不祥两种含义。

甲文用“恶瞢”,自然是可怖不祥之梦。

瞢又有眼睛看不见的意思,所以这种梦是指眼睛未睁开时的一种恐怖之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梦魇。

古人把这种梦又叫做“寤梦”。

如《说苑·敬慎》云:

“恶梦者,所以警士大夫也。

”《孔子家语·五仪解》则作“寤梦征怪,所以儆人臣也”,可知恶梦即寤梦。

寤梦,顾名思义,就是在清醒状态的梦,其实就是半清醒状态的梦魇。

这种梦在诸梦之中最为恐怖,所以成为占梦者的首选对象。

“䁷”,整理小组释为“觉”,可通,乙文正是作“觉”。

但“䁷”不必作通假解。

《集韵·觉韵》:

“䁷,目明也。

”则“䁷”正与“瞢”相对。

由瞢到䁷,也就是由闭眼状态到睁眼状态,用觉醒之“觉”来理解,此义可通。

“绎发”,整理小组作“释发”。

案,绎亦有疏解之义。

《汉书·循吏传·黄霸》:

“吏民见者,语次寻绎。

”颜师古注:

“绎谓抽引而出也。

”三国时期刘劭《人物志·体别》:

“论辨理绎,能在释结,失在流宕。

”刘劭将“理绎”与“释结”并举,则绎的作用正是在于“释结”。

所以,绎可以解释为抽引而出,绎发,也就是将头发从挽结的状态抽引而出,即将挽结的头发解开、散开。

绎发即文献中所谓的“解发”、“散发”,如《韩诗外传》卷六“解发佯狂而去”,《后汉书·袁闳传》“闳遂散发绝世,欲投迹深林”,李白“明朝散发弄扁舟”等皆是。

与甲文相对应,乙文用“择发”,并比甲文多出“而择之”三字。

整理小组将“择”字均释为“释”,“觉而择之”的“择”,通“释”,解除之义。

“择发”的“择”通“释”,择发即释发,释发即散发。

整理小组的两种意见均可取。

案,“择”通“释”,有舍弃、抛弃之义。

如《墨子·经说上》:

“取此择彼,问故观宜。

”孙诒让《墨子间诂》:

“择读为释,释、舍古通……言取此法则舍彼法也。

”《吕氏春秋·察今》:

“故择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

”许维遹《集释》:

“择,释声,两字通。

”《史记·李斯列传》:

“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均以“择”通“释”。

“觉而择之”的“择”,正为抛弃、舍弃之义,意为将噩梦丢掉。

“”,整理小组读为“祷”,正解。

案,“”字左边的“金”部,极易和“祷”字左边的“示”部混淆,二字古写法形近。

“”字的右部,其实就是“焘”字,右上部份为“寿”之异体写法。

因此,“”字极有可能就是“祷”()字的误写,或者图片不清,本是“祷”字,而误释为“”,又做形近通假解。

考之古文献,“铸”、“祷”未见通假例。

在祷告之辞中,整理小组对“皋”字也进行了注解:

“《仪礼·士丧礼》:

‘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曰:

皋!

某复。

’注:

‘皋,长声也。

’”[5]整理小组的解释是正确的。

类似的例子如《礼记·礼运》:

“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

‘皋!

某复。

’”孔颖达疏:

“皋,引声之言。

”黄侃《经传释词笺识》卷五:

“皋,发语之长声也。

皋,号之借。

”可见这里的“皋”,和嗥、号、嚎等义相当。

《说文解字》曰:

“礼祝曰皋。

”更说明了“皋”是祝祷之中的常用拟声词。

乙文作“”,整理小组直接读为“皋”。

此外,“皋”字的这种用法在睡虎地秦简《日书》中还有两次出现,都是在实施禹步巫术中的祝祷之辞,分别见于甲种一一一背至一一二背和乙种一〇二叁至一〇七贰。

在甲乙两段文字中,都出现了祷告禳除噩梦之神,甲文作“”,乙文作“宛奇”。

学者们对此神灵已做颇多探讨。

如刘乐贤认为:

“《日书》‘梦篇’之在《续汉书·仪礼志》及敦煌本《白泽精怪图》中作伯奇。

而在《日书》乙种的‘梦篇’里,这位食梦之神又写作宛奇。

更有甚者,饶宗颐、高国藩二氏认为这位食梦之神还与文献中的穷奇有关。

”[6]在《续汉书·仪礼志》中,说到“伯奇食梦”,伯奇是专吃噩梦的神灵。

多数学者在研读“梦篇”时都提到敦煌本《白泽精怪图》(伯6282),因为该文献中禳除噩梦的方式与《日书》非常相似。

兹摘录如下:

 

人夜得恶梦,旦起于舍,向东北被发呪曰:

伯奇!

伯奇!

不饮酒食宍,常食高兴地,其恶梦归于伯奇,厌梦息,兴大福。

如此七咒,无咎也。

 

可见《日书》中的“走归之所”,与《白泽精怪图》中的“其恶梦归于伯奇”意思相同,都是希望噩梦统统回到食梦之神那里被吃掉。

但是,《日书》中食梦之神的两种写法与伯奇之间是如何演变的,至今不得确解。

“强饮强食”一句,乙文作“强饮食”,意思相同。

整理小组对此句注释:

“《考工记·梓人》祭侯之辞亦有‘强饮强食’之语。

”[7]结合上下简文,可知这是希望食梦之神痛快地、狠狠地吃掉噩梦。

“幅”,整理小组读为“富”,估计是根据后文“非钱乃布,非茧乃絮”两句,因为钱、布和茧、絮都是物质财富。

但正如王子今先生所说,“‘幅’读为‘福’亦可通。

”[8]其实,“幅”理应为“福”,简文“幅”的左边“巾”,和“福”字的左边“示”,古文字写法形近,简文误“福”为“幅”或整理者将“福”误释为“幅”。

结合前文《白泽精怪图》中的“兴大福”,可知“幅”其实就是“福”。

在古汉语中,福的意思是各种好的东西都齐备,如《礼记·祭统》所说的“贤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谓福也。

福者,备也。

备者,百顺之名也,无所不顺者谓之备”,所以福的含义自然就包含物质充裕。

如果是“富”,则仅指物质财富的多,而缺少吉祥无灾的含义。

古人祈神,一般求福,很少有单独祈求物质富有的。

虽然,在古文献中,“富”可以通“福”,如《诗·大雅·瞻卬》:

“天何以刺?

何神不富?

”《毛传》:

“富,福。

”《墨子·非命》:

“(商汤)尊天事鬼,是以天鬼富之。

”于省吾《双剑誃诸子新证·墨子二》:

“按富、福古字通。

”但不可能将“幅”读为“富”,再辗转通假为“福”,如此则过于繁琐。

结合甲文,乙文最后一段就很容易考释了。

比较两段文字,可发现其内容基本相同,均为禳除噩梦的方法,且文字大同小异。

乙文“择发而驷”,其中“驷”整理小组读为“呬”,乃形近假借,可取。

呬,语气词,后来成为道教吐纳术中六字诀之一,《云笈七签》卷六一:

“天师云:

‘内气一,吐气有六。

气道成乃可为之吐气。

六者:

吹、呼、嘻、喣、嘘、呬皆出气也……嘘以散滞,呬以解热。

’”可见“呬”的发音也被赋予宗教、巫术的神圣意义。

《日书》禳除噩梦巫术咒语中使用“呬”,正是后世道教采纳此词的较早源头。

乙文中“老来□之”一句,根据公布的释文可知有阙文,整理小组用□来表示,应该是从简文推测缺一字。

但是根据甲文的“走归之所”推测,“老”为“走”字,两字形近而误。

此句阙文处应为“宛奇”,“之”字后应漏写一“所”字,完整的句子应为“老(走)来宛奇之[所]”。

“赐某大畐”一句,整理小组读“畐”为“富”。

其读为“富”的原因及不当之处,前文已述,此不赘。

若简文为“畐”字,畐是容器名,即无足鬲。

清人倪涛《六艺之一录》卷二一四云:

“畐,无足鬲也。

”甲骨文中的“畐”字象形,是一种炊器,似和“福”、“富”关系不大。

倘以“畐”为“福”之省形,读为“福”,亦无不可。

但根据古文字学,再结合《日书》竹简图版,推测“畐”当为“畗”,形近而误,“畗”上面一点极易模糊难辨而与“畐”发生混淆。

而“畗”正是“福”的古字。

所以,乙文中“赐某大畐”一句中的“畐”应该是误释,不当读为“富”,而应该是“赐某大畗”,也即“赐某大福”。

乙种《日书》“梦篇”比甲种尚多出一段文字,这段文字乃是对具体梦境的占断。

由于《日书》性质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它只是选取了梦书中和时日密切相关的内容以满足《日书》的要求。

正如前文所引《周礼·春官·太卜》所说:

“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

”可见古人很早就以时间因素来判断梦之吉凶。

这种传统在后来的梦书中尚有保留,如敦煌文书p.3908《新集周公解梦书》中就有“十二支日得梦章”、“十二时得梦章”和“建除满日得梦章”,如“十二支日得梦章”中说:

“子日梦者,主失脱;东家口舌。

丑日梦者,主财入宅及喜悦。

”这与《日书》同一思路。

尤其值得注意者,其最后有“厌攘噩梦章”,所用乃是符咒,但其咒语与《日书》不同。

可见,以时日之不同占测梦境吉凶,并在最后介绍禳除噩梦之法,乃是梦书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睡虎地秦简《日书》“梦篇”的结构和内容,恰好说明了这一问题。

按照敦煌本《新集周公解梦书》的内容章节格式,可以把《日书》乙种“梦篇”前一段有关具体梦境吉凶占断的文字叫做“十干日得梦”。

也正是基于这种思路,笔者认为《日书》“梦篇”内容不全。

因为在《日书》中有关于十二地支日和十天干日得病吉凶的论述,结合敦煌本《新集周公解梦书》来推测,《日书》中的“梦篇”大概至少还应有“十二支日得梦”或“建除得梦”,即分别论述十二地支日或十二建除日做梦的吉凶。

《日书》乙种“梦篇”前一部分的“十干日得梦”亦有阙文。

十干每两个为一组,共五组,分别和五行对应,其吉凶也是按照五行生克来判断。

关于天干和五行的相配,《日书》乙种有明确的记载:

 

丙丁火,火胜金。

戊己土,土胜水。

庚辛金,金胜水(笔者按:

应为木,整理者因形近误释)。

壬癸水,水胜火。

[9]

 

上面文字缺少甲乙二干,由其他文字很容易补出“甲乙木,木胜土”。

由天干五行的关系,可将“梦篇”“十干日得梦”的吉凶原理诠释清楚。

“甲乙梦被黑裘衣寇(冠),喜,入水中及谷,得也。

”甲乙五行为木,天干为甲乙的日子梦见穿戴黑色的衣帽,因为黑色和五行的水对应,水生木,所以喜,有喜庆之事发生。

“入水中及谷,得也”,因为水生木,谷属于土,木克土,所以会在这两种地方有收获。

“丙丁梦□,喜也,木金得也。

”根据上一条的原理,梦见的事物颜色五行所属,生做梦日的天干五行才能喜,所以,再结合简文另外几条表示颜色的词语,此句当补一“青”字。

丙丁属于火,青色和五行中的木相对应,木生火,所以喜,有高兴的事情发生。

“木金得也”,和前面一条句法一样,只是做了省略,因为木生火,火克金,所以会在五行属于木和金的地方有收获。

此句补足的青色,自然也和上一条一样,是说梦见穿戴青色的衣帽。

下面三条均同此例。

“戊己梦黑,吉,得喜也。

”此条表面看文字完整,其实不合整段的体例。

依前面五行原理,此处的“黑”当为“赤”之误,或者当处于“得”之前。

戊己属于土,黑色和五行中的水相对应,土克水,不合前面相生则喜的体例,而赤色五行为火,火生土,与前面原理一致。

此条与其他四条相比,多出一个占断辞“吉”,但是却少了得财(收获)地方。

依照其他条的原理,可以补足为“火水得也”。

该条简文完整的表述应为“戊己梦赤,吉,喜也,火水得也”。

意思是说,天干是戊己的日子梦见穿戴红色的衣帽,吉利,会有高兴的事情发生,会在五行属于火和水的地方有收获。

“庚辛梦青黑,喜也,木水得也。

”其余四条只涉及一种颜色,此条却有两种,于体例不合,明显有误。

依照前面的原理,应为“庚辛梦黄”,庚辛属金,黄色和五行中的土对应,土生金,所以“喜也”。

后文的“木水得也”,依原理也应为“土木得也”,因土生金,金克木。

简文的意思是说,天干是庚辛的日子梦见穿戴黄色的衣帽,会有高兴的事情发生,将会在五行属于土(如前文的谷)和木(如林子)的地方有收获。

“壬癸梦日,喜也,金得也。

”此条简文亦有错误。

“日”不表示色彩,当为“白”,二字形近易误。

壬癸属于水,白色和五行中的金相对应,金生水,所以“喜也”。

依体例,“金得也”一句漏写一字,应为“金火得也”。

因金生水,水克火。

 

 

通过对“梦”篇的简单考释可知,原简文字本身就有误写或漏写之处(类似的情况在《日书》其他篇目也有发生),这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再加上其年代久远,文字模糊,形近之字误释也无可非议。

但考释校正之后的“梦篇”占断原理还是比较清晰的,即五行生克,天干和颜色的联系正是通过五行的纽带才产生的。

这种五行生克和联系,是后世术数操作的基本原理。

并且,通过“梦篇”还可以发现,梦的五行属性生做梦日子的天干五行就喜,因为在后世术数学看来,被生其实就是一种增加和补益,所以要有收获,是喜事。

得财或有收获的地方,应该是生日干的五行之地,生与被生构成一种母子关系,被生的一方为子,生的一方为母,如水生木,水是母,木是子,木被水生,木就得到好处,所以“梦篇”甲乙日说在和水相关的地方可以有收获。

此外,除了相生,还有相克的关系。

在后世术数学看来,被克的一方就是施克一方的财,六爻卦叫做妻财,八字命理叫做财(有正财和偏财之分),而在“梦篇”中,得财的另一个地方正好就是被日干所克之处,如甲乙日的谷中,谷属于土,木克土,土就是甲乙木的财。

这充分说明,《日书》“梦篇”已经包含了后世术数原理的雏形。

值得一提的是,“梦篇”将五行思想和梦境颜色相联系,类似的原理还见于《黄帝内经素问·方盛衰论篇第八十》。

孙思邈继承这种思想,在《备急千金要方》中论述五脏时,分别论述了五脏气虚实不同的梦境变化,如说“肺气虚则梦见白物,见人斩血籍籍,得其时则梦见兵战,肺气盛则梦恐惧哭泣”[10],而“梦篇”甲乙条“入水中及谷”,则可以和《备急千金要方》中的肾脏之梦相比较。

此二者均以五行为基础,只不过“梦篇”是把天干和颜色用五行联系起来,孙思邈是把五脏和颜色用五行对应起来而已。

注:

[1]参见拙文《史记术数学管窥》,《长安学术》(第四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85-94页。

[2]薛季宣撰,张良权点校《薛季宣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578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210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247页。

[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210页。

[6]刘乐贤,《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文津出版社(台湾),1994年版,第216页。

[7]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210页。

[8]王子今,《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疏证》,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27页。

[9]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239页。

[10]孙思邈著,李景荣等校释《备急千金要方校释》,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年版,第5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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