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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社会学研究的新领域

迈向社会学研究的新领域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社会学分析

洪大用罗桥

2012-07-2514:

11:

29   来源: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摘要】在分析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特点基础上,指出气候变化问题对于社会学研究的挑战或意义包括:

社会学将面临新的研究议题,需要开展跨学科合作研究;社会学在研究社会系统的运行和发展时,将不得不转换其思维和研究范式;社会学将不得不扩大和改进对于其研究对象——“社会”——的理解;社会学将不得不探索或者强调一种新的秩序观,更加强调秩序的生成和建构过程;社会学将会更加重视社会行动的研究,倡导行动主体的积极反思和主动变革。

最后,我们将对社会学研究全球气候的主要争议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

  【关键词】气候变化社会风险社会变迁社会学

  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广泛关注的议题,是全球环境问题的重要方面。

我们深知气候与地球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有着直接而密切的关系。

正是适宜的气候状况,孕育了地球上的各种生命形式,而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差异也导致了不同社会的生产、生活乃至文化品格的差异。

气候条件的剧烈变化甚至影响着文明的兴衰,对此,美国地理学家艾尔斯沃斯·亨廷顿(EllsworthHuntington)早在1915年就出版了《文明与气候》进行论述。

从另外的方面看,人类的生产与生活活动也对气候状况有着影响。

因此,关注并研究气候与社会的关系,本是以社会系统运行和发展为重要研究对象的社会学学科的应尽之责。

然而,正如对其他环境问题缺乏足够的回应一样,社会学,特别是中国社会学,对于目前讨论热烈的气候变化问题也没有发出太多声音。

本文尝试解析气候变化对于社会学学科的意义,并在梳理有关研究(特别是国外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社会学研究中的主要理论争议。

  一、全球气候变化及其主要特点

  气候变化是指气候平均值和气候离差值出现了具有统计意义的显著变化,如平均气温、平均降水量、最高气温、最低气温,以及极端天气事件等的变化。

全球气候变化意指气候变化的范围、规模和影响已经涉及全球各个地区,需要全球动员共同应对这种变化。

  全球气候变化的历史、过程和原因都非常复杂。

仅从气候变化的原因看,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还有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

在此,我们讨论的主要是由于人为原因导致的气候变化,尤其是指当今时代的全球变暖现象。

遵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定义,气候变化是指“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于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①,这里明显将因人类活动而改变大气组成的“气候变化”与归因于自然原因的“气候变化”区分开来。

更进一步,社会学家吉登斯指出:

气候变化指的是这一事实,即现代工业所制造的温室气体的排放正在引起地球的气候变暖[1](P2),这里明确界定了气候变化的主要时段和表现。

可以看出,工业化导致了气候变化的加剧,人在其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

  事实上,早在1896年,瑞典地球化学家阿伦尼斯(SvanteArrhenius)就曾发表过论文指出,基于地球大气层影响气候的立场,如果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数量翻番,可能导致地球气温上升4~6℃②。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关注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及其人为影响因素的研究。

各种机构和组织参与了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测量,相关数据表明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是一个极其紧迫的问题。

1988年11月,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建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其任务是评估气候与气候变化科学知识的现状,分析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的潜在影响,并提出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的可能对策。

  IPCC成立后,先后组织了世界范围内的数千名专家,完成了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其中第四次评估报告在2007年完成。

该报告认为全球气候系统的变暖趋势是毋庸置疑的,这可以从全球平均气温和海温升高、大范围积雪和冰融化、全球平均海平面上升的观测数据中看出。

报告从时间上展现了地球气候在各个时期的变化情况。

可以明显看出,自工业化时代以来,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很可能是导致全球变暖的重要原因。

自1750年以来,各种温室气体的浓度已明显增加,目前已经远远超出了根据冰芯记录测定的工业化前几千年中的浓度值。

其中,在1970年至2004年期间增加了70%。

2005年大气中二氧化碳(379ppm,1ppm为百万分之一)③和甲烷(1774ppb,1ppb为十亿分之一)的浓度远远超过了过去650000年的自然变化的范围。

其中,在1970年至2004年间,二氧化碳的排放增加了大约80%④。

报告还预估了21世纪的气候变化情况,从各种已知数据中可以窥见人类所面临的形势是极其严峻的。

  大致说来,目前我们所讨论的气候变化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气候变化具有客观性。

前文提到,在人为因素导致气候变化方面,科学家们有着不同的观点。

但是,对于气候变化本身,大多数人的看法是一致的。

2010年7月28日,由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与英国气象局联合发表的《2009年气候状况》报告指出:

过去的50年地球确实在持续暖化,过去的10年是历史上最暖的10年,全球变暖不容置疑。

这份报告综合了全球48个国家、160个研究团体共300多名科学家提供的研究数据,设计了10个可测量的指标来衡量全球气候变化。

其中7项指标在上升:

地表气温、海洋表层温度、海洋上空气温、海平面高度、海洋热含量、最靠近地表的大气对流层湿度和温度。

另有3项指标在下降:

北极海冰、冰川和春季覆盖北半球的雪盖。

实际上,气候变化的客观性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即不管气候自身状况如何,大多数人都认识到气候变化并在讨论气候变化以及应对方案,这本身已经成为一种社会事实,对于社会过程以及人们行为都发生了这样那样的实实在在的客观影响。

  二是气候变化具有明显的有害性。

尽管气候变化有可能带来诸如中高纬度地区农作物增产、全球木材供应增加和取暖能源需求减少等有利结果,但是多数人认为气候变化会带来种种负面影响,这些负面影响甚至要远远大于它带来的正面影响。

一般认为,气候变化会导致水资源短缺、粮食减产、居住环境恶化、大量经济损失、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增加、空气污染、人类健康受威胁、物种变化加剧等等问题。

  三是气候变化具有不确定性。

限于现有的科学理论、研究范式、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对于气候变化状况、过程及其影响的判断也还存在着不确定性。

目前,科学家还不能建构一个更好的地球气候动力学模型,一方面是因为计算机尚不能同时处理所有必要的测量数据;另一方面,一些重要的变量(如云、海洋)怎样和大气相互作用也还不清楚[2](P159)。

特别是,气候变化对于人和社会的冲击不应只从自然层面上进行理解,由于人类社会系统自身的复杂性,气候变化的实际影响更是充满着不确定性。

此外,媒体、政策制定者在将专业研究发现转变为大众语言和政策语言时,也有可能造成理解扭曲。

事实上,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也应包括应对措施及其效果的不确定性。

现有的基于控制温室气体(特别是二氧化碳)影响的相关政策和技术并没有呈现普遍有效的结果。

因此,正如有的学者指出:

有关全球变暖这个潜在的最严重的环境威胁问题,可能也是具有最大不确定性与争议的问题[3](P7)。

  四是气候变化具有全球性。

首先,如果目前的气候变化有着人类自身的原因,那么全球各国、各地区的人类生产与生活活动都对气候变化有影响,区别只是影响的先后、方式和大小。

其次,气候变化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世界的各个角落。

有的学者指出:

从我们的历史看,气候变化也许是自然对人类最具全球性冲击力的表现[4](P5)。

大气循环系统的特性使得温室气体可以很轻易地在世界的各个范围流动,其流动不受任何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并由此对世界各国造成影响,虽然具体的影响程度和方式可能存在差异。

再次,气候变化是一个需要全球各国协同采取行动以共同应对的问题。

单独一个国家或少数国家采取行动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特别是因为温室气体在全球的混合循环,所以一个国家或组织的排放和其遭受的致命性后果之间是没有直接联系的,也是不成比例的[4](P5),由此,一方面可能挫伤少数先行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又助长不负责任和搭便车的倾向。

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实际上考验人类合作的能力。

  五是气候变化具有社会建构性。

尽管气候变化本身是基于一些科学观察的数据和资料而提出的,但是,这一科学事实的确定必然是科学家之间沟通、协商和争议的结果。

科学家的生活和工作背景都会影响他们对数据和资料的理解以及得出最后结论。

科学家也分别受雇于学术机构、政府机关、工业和私人环境组织等,这些组织都提供了不同的研究日程和政治气候[2](P163)。

更重要的是,气候变化作为一种为公众所接受的社会事实并进而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在此过程中则更加明显地充满着社会建构。

不同的机构、不同的人群都有理解气候变化的不同角度。

大众传媒在建构气候变化议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09年底,当媒体披露“气候门”和“冰川门”事件后,就引发了越来越多的人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怀疑。

根据英国公司Populus在2010年2月5日公布的民意调查结果,有26%的英国人不相信全球正在变暖,比三个月前增加了10%。

这个针对1001人进行的调查也发现,认为气候变化是事实的人也从去年11月的83%,减少到目前的75%⑤。

很明显,气候变化并不纯粹是一个客观不变的事实,它也取决于社会定义,准确地说,它应该是“客观但充满建构”的事实。

  二、全球气候变化对于社会学研究的意义

  目前,全球气候变化已经从自然科学界的话题转变为公众话题并进入政策议程。

1990年10月,由各国政府官员和科学家参加的第二次世界气候大会通过了部长宣言和科学技术会议声明。

会议认为当时已有一些技术上可行、经济上有效的方法,可供各国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并提出制定气候变化国际公约。

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0多个国家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定了最终要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不对气候系统造成危害的水平的目标,该公约于1994年生效。

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创新了清洁发展机制(CDM)和排放权交易制度,这是第一个以条约形式要求各国承担保护地球气候系统义务的执行性文件。

2007年,国际能源署(IEA)提出“450稳定情景”,即将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长期稳定在450ppm左右,使全球温度平均升高值比工业革命前上升2·4℃。

200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巴厘路线图”。

2009年12月7日—19日,联合国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世界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所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刚刚过去的2010年11月29日—12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在墨西哥坎昆召开。

会议通过了两项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推动气候谈判进程继续向前。

会议决议继承了上述《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保了2011年的谈判继续按照“巴厘路线图”确定的双轨方式进行。

中国政府于1998年5月签署了《京都议定书》,长期致力于自主减排。

2007年,中国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为最早制定实施该方案的发展中国家。

2008年又发布了《中国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文件。

  考虑到气候变化的客观性、有害性、不确定性、全球性和建构性,特别是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社会事实,并对各种机构和社会成员的行动产生了影响,社会学作为一门以社会系统的运行和发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理应对该议题进行回应。

事实上,要全面地理解气候变化议题,必须开展跨学科的研究与合作。

特别是,要动员世界各国协同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更是需要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主要社会科学的广泛介入,简单的自然科学逻辑在理解和推动社会行动方面显然存在不足。

因此,IPCC在其研究中已经表现出对经济学、社会学以及政策科学的重视。

尽管IPCC认为这些学科并没有自然科学所渴望的精确性和严密性,但研究全球气候变化很明显离不开社会性的分析[5](P388)。

  大体上,气候变化问题对于社会学研究的挑战或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社会学将面临新的研究议题,需要开展跨学科合作研究。

  社会经济发展总是为科学研究提出新问题、新挑战,科学研究也往往是在认真回应这些问题和挑战的过程中取得新进展、开辟新领域乃至建立新学科。

社会学作为现代工业社会的产物,其传统的研究议题包括了现代社会组织、社会制度、社会分层、社区、城市化、婚姻家庭、社会行为、文化比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

正是在对这些方面的深入研究中,社会学积累了它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然而,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社会学所研究的社会已经并且仍然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很多人试图用各种各样的概念,比如说知识社会、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风险社会等等,来概括社会新阶段的特征。

相应地,社会学也不断拓展其研究议题,比如说对风险、全球化、虚拟社会、新型传染病(如艾滋病)等的研究。

这种对于研究议题的不断拓展,不仅是贡献社会学对于相关现象的洞见,从而有助于解决相关问题,而且是社会学学科本身在一个新的社会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

当前,面对广受关注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社会学同样不能置身事外。

这不仅是由于气候变化问题及其解决涉及广泛的人类行为和复杂的社会机制,社会学应该能够对其作出贡献,而且,气候变化正在改变着社会学研究的对象———人类社会自身。

如果不将气候变化纳入社会学的研究视野,社会学将无法更好地理解当代社会。

而要研究气候变化,社会学就需要主动汲取跨学科的知识,开展跨学科的合作。

  第二,社会学在研究社会系统的运行和发展时,将不得不更多地关注气候变化这样的物理变量,转换其思维和研究范式。

  事实上,社会学要研究气候变化这样的问题,不只是需要在现有社会学知识的基础上开展跨学科研究,更重要的是主动反思社会学自身历史形成的研究范式。

在20世纪70年代,一些社会学者在反思社会学为何对当时广受关注的环境风险表现出集体失语时,就已经指出了以前的西方社会学,无论属于何种流派,在整体上都具有明显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

  1978年,美国环境社会学家卡顿(W·R·Catton,Jr·)和邓拉普(R·E·Dunlap)在《美国社会学家》杂志第13卷上发表题为《环境社会学:

一个新范式》的文章,区分了关于人类社会与环境关系的两种范式:

“人类例外范式”(Hu-manExceptionalismParadigm,简称HEP)和“新环境范式”(NewEnvironmentalParadigm,简称NEP)[6](P41-49)。

前者是传统的主流社会学所秉持的思维和研究范式,后者是社会学在回应环境危机时所应发生的范式转换。

  所谓“人类例外范式”并不看重环境因素对于人类社会的影响和制约。

大体上,它秉持以下几个基本预设:

第一,人类不同于其他动物,它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它有文化;第二,文化的发展与变迁是无限的,文化的变迁相对于生物特征的变化更为迅速;第三,人群的差异是由有文化的社会引起的,并非从来就有,而且这种差异可以通过社会加以改变,甚至被消除;第四,文化的积累意味着进步可以无限制继续下去,并使所有的社会问题最终可以得到解决。

基于以上预设,所谓环境问题也就不具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人类最终可以像解决其他社会问题一样,解决环境问题。

所谓“新环境范式”,则非常强调环境因素对于人类社会的影响和制约。

大体上,它坚持以下几个基本预设:

第一,社会生活是由许多相互依存的生物群落构成的,人类只是众多物种中的一种;第二,复杂的因果关系及自然之网中的复杂反馈,常常使有目的的社会行动产生预料不到的后果;第三,世界是有限度的,因此,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以及其他社会现象,都存在自然的和生物学上的潜在限制。

基于以上预设,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就具有特殊的意义,如果人类不重新认识自己,调整自己以因应自然,前景将会非常危险。

  凭借着对“新环境范式”的建构,环境社会学者呼吁主流社会学关注环境因素对于社会运行与发展,以及对人类行为的客观影响,倡导对社会与环境的关系进行研究。

正是在这种研究中,创立了日益走向成熟的环境社会学学科。

但是,这个分支学科仍然不是社会学的主要学科,,更谈不上对主流社会学产生颠覆性影响。

不过,全球环境危机的日益深化,特别是当今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以及日益增加的人为因素的证据,正在引发主流社会学更多的担忧,越来越多的社会学者开始注意到在社会研究中确实要高度重视环境—社会—人的关系,在当前尤其要重视气候与社会的关系研究,甚至已经有学者更加理性地看待社会学诞生之初对于地理环境决定论和生物决定论的盲目拒斥,提出要借鉴其合理成分,重构社会理论,以便更好地指导社会学的具体研究。

  第三,社会学将不得不扩大和改进对于其研究对象———“社会”———的理解。

  首先,社会学需要扩大“社会”的范围,更加直面一个全球社会的兴起。

在19世纪社会学诞生之初,社会学者对于“社会”的理解,几乎等同于“民族国家”,这是由于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使然[7](P20)。

一些社会学的奠基者虽然也运用比较研究以及分类方法对社会现象,特别是那些跨民族国家界线的事件进行分析,但是其视野仍然会局限在西方中心论的范式中,并没有形成真正的全球性视角[7](P21)。

实际上,当时全球各地区、各国家之间的联系远远没有像今天这样的全面而紧密,更谈不上形成超出民族国家范围的,与民族国家并存同时又相互影响的所谓全球社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持续推进,交通通讯手段的飞速发展,人口流动的日益加速,全球社团革命的迅速兴起,跨国家和超越国家的组织广泛建立,各个国家及其人民之间的横向联系已经普遍加强,全球社会已经是一种真实现象。

我们社会学的先驱们也许已经预见到这样一个社会形态的到来,但是我们今天的社会学者们却已经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之中。

所以,我们必须拓展社会的视野,把一个相互联系的全球社会作为我们重要的研究对象。

  更重要的是,面对全球气候变化这样的问题,我们需要关注全球社会中的各类行动者,比如说政府、企业、媒体、科技圈、民间组织、公众等等,以及他们之间的互动对于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全球气候变化对于各类行动者所施加的影响。

仅仅局限于民族国家范围的社会研究,无法科学揭示全球气候变化的社会动力学,更谈不上有效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在当今时代,不仅仅是研究气候变化问题,事实上,研究任何民族国家范围内的任何一种社会现象,都需要利用全球视野,拓展全球社会的想象力。

因为全球社会的兴起使得各个国家之间的联系是如此紧密,已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正因如此,沃勒斯坦提出的“世界体系理论”和贝克等人提出的“全球风险社会理论”,被越来越多的社会学者在研究气候变化之类的全球环境问题时加以利用。

  与此同时,对于一些社会学者而言,还要小心处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广义而言,我们可以将国家包含在社会之中。

特别是在相对于生物物理背景而谈论社会概念时,尤其如此。

但是,一些社会学者从狭义上界定和建构社会的概念,把社会理解为国家的对立面,过分强调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与对立,甚至呼吁所谓社会的自主和解放。

在研究气候变化之类的全球环境问题时,如果过于强调这样的“社会”视角实际上是有害的,在很大程度上也与经验事实不相符合。

我们应当看到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国家与社会是一体的,有可能密切合作的。

特别是在应对气候变化这样的全球性环境风险时,国家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第四,社会学将不得不探索或者强调一种新的秩序观,超越社会均衡与社会冲突的简单对立,更加强调秩序的生成和建构过程。

  传统社会学在回答社会秩序何以可能的问题时,提出了两种主要的模式,即社会均衡模式与社会冲突模式。

前者强调社会秩序的自发性、功能性,认为社会系统的各个部分相互依赖、功能协调,从而形成了社会秩序。

当社会系统出现失调时,社会自身通常有着某种调节机制,引导社会发生适应性变迁,并达到新的均衡。

后者则强调社会秩序的人为性、强制性,认为社会秩序之所以可能主要是社会的一部分对另一部分进行压制与强制的结果。

这样一种秩序总是充满着张力,只是暂时现象,社会冲突与社会变革是常态。

  在以上两种秩序观的指导下,社会学者对于现实社会的态度往往也朝着两个方向分化:

一个方向是默认甚至公开维护现存秩序的合理性,抵制革命性的社会变革;另一个方向则是揭露和批判现存秩序的不合理性,倡导社会解放,主张激进的社会变革。

联系到当前人类社会所面临的气候变化威胁,两个方向上的社会学者也继续表现出了差异化甚至相互对立的社会主张,这在后文中还将继续讨论。

重要的是,当人们对于社会秩序秉持以上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时,实际上妨碍了新秩序的形成。

尤其是当人类社会面对气候变化这样的全球性环境风险时,以上两种秩序观都不利于人类成功地应对这种新型风险,甚至都会继续扩大风险。

过于强调现实社会结构的合理性会忽视改变环境不友好的社会结构,而过于强调现实社会结构的强制性和冲突性,无疑也会削弱人类共同应对新型环境风险的共识与合力。

因此,我们今天在环境风险扩大的背景下来看社会秩序问题,就应当超越社会均衡与社会冲突的简单对立,创造新的秩序观。

我们应当更加重视社会学中已经存在的社会互动理论、交往行动理论等,更加强调沟通理性,强调对话与协商,强调通过社会互动与交流,增进共识、缩小分歧、促进合作,从而建构起新的能够应对环境风险的社会秩序。

特别是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继续目前的全球社会格局,肯定是不行的,全面否定现存的格局也是不现实的。

当前需要的是交往理性与技术,是积极建立有效的沟通、谈判和决策机制,促进全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合作。

  第五,社会学将会更加重视社会行动的研究,倡导行动主体的积极反思和主动变革。

  在社会学的发展史上,存在着对于社会结构与社会行动的不同态度,并因此形成了不同的理论流派。

有的学者主张从理解社会行动出发来解释社会现象,有的学者则强调要从社会结构来分析和预测社会行动。

但是,大体上可以说,后者的观点一度成为社会学的主流,人类的行为受着特定社会结构———包括文化与制度环境———的制约,似乎成为社会学的“共识”。

社会学者更多地关注人们如何适应社会环境以及这种适应对于社会系统运行的意义。

在帕森斯的理论中,明显地非常强调社会化与社会控制机制的建设,以便促进人们的社会适应。

在某种程度上,社会学者对于社会结构的强调本身具有某种建构现代社会的意义。

从社会学的创始人开始,实际上就在建构现代社会的意象。

但是,这种意象一直在变化,一直难见定型。

最初人们把这种变化当作一个必经的过程来理解,但是越到后来,人们对于现代化的建构越失望,甚至走到了解构现代社会的极端。

面对一个不确定的社会,人们如何去适应?

  由此,晚近的社会学开始更多地关注社会行动对于社会结构的生成和建构意义,而不再机械地强调社会结构决定论。

这样一种趋向不仅有其理论上的必然性,更有其实践上的合理性。

当今社会面临着越来越全面、越来越严峻、越来越深刻的风险,这种风险扩大了现代社会的不确定性,而其根源正在于现代社会的结构之中。

如果依然强调结构性制约,强调人们的被动适应,不仅不利于减少社会的不确定性,而且会抑制行动者的反思性和建构性。

事实上,当社会面临不确定状况时,唯一能动的是人自己,目前的行动影响和决定着未来,人自身行动的批判性、创新性、建构性和重要性应当受到更多的鼓励。

当今社会普遍呼唤行动与变革。

任何抑制或延缓行动的意识与做法,都可能扩大社会风险。

比如说,我们面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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