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2636582 上传时间:2023-06-06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6.0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6页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docx

西南林学院大型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

关于下发执行《西南林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西林[2009]63号

各有关部门: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提供重要的保障,对完成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项建设”以及实现更名为“西南林业大学”两大目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促进我院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用及资源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加强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南林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

现将该管理办法印发你单位,请按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西南林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

2、《西南林学院仪器设备购置专家论证制度暂行规定》

3、《西南林学院大型设备共享机组管理制度》及《机组负责人岗位职责》

西南林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

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用及资源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加强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立“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有利于仪器设备合理布局,共用共享,为高水平科学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及创新成果的获取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二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原则

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依托学科,分散管理、专管共用、开放共享”的建设共享机制,形成以共享机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以及与共享平台相适应的技术队伍,最终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体系相对健全、开放高效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及面向校内外开放服务的网络平台。

1、依据现有的学科专业发展布局,大型仪器设备相对集中在相关院(系、部)或专业、学科,以满足主要功能、主服务学科的需要。

以资源共享为核心,改变大型仪器设备封闭和垄断的状况。

2、大型仪器设备配备了高素质的实验技术人员,专人负责管理,最大限度发挥仪器设备的每项功能。

制订平台管理相关服务细则,加强资源开放共享。

3、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行优惠收费,根据设备使用范围的不同进行有偿服务。

4、进入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年使用机时数未达到一定要求的院(系、部),根据共享设备的原值及使用年机时数,按一定比例交纳设备闲置费。

对于使用机时数超过规定标准的共享设备,根据共享设备的原值及使用年机时数,按一定比例向共享机组发放超机时奖励。

(具体标准见第三章共享设备的考核与奖惩)

5、对于性能指标落后、故障率高、开放机时长期过低或不纳入共享平台以及管理混乱的仪器设备,将根据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对设备的需求情况,报请学校对设备的使用部门进行调整,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对于进入共享平台的教学院(系、部)或独立的实验室,共享仪器设备利用率达到要求,设备运行良好,学校将在学科建设、仪器设备的投入上进行适当倾斜。

第三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管理机构

1、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研究生工作处、科技处及教务处领导组成的西南林学院资源共享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资源共享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及处理。

2、国有资产管理处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管理部门,负责共享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成立由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及学校实验管理专家组成的监察组,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的监察及年终绩效考评工作。

第四条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界定:

1、学校经费购置的单价或单套件总价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03、04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原则上必须进入共享平台。

2、科研经费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也应纳入共享平台。

3、单价或单套件总价在20万元以下的03、04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且有专职人员管理、使用、维护,仪器与设备运行正常,分析测试的数据正确、可靠,并具有共享性,能对外提供共享服务的其他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可自愿申请,经批准后进入共享平台管理。

4、满足上述范围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但因精度明显下降,或常年使用已陈旧过时、性能降低的,或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纳入共享平台的,由设备所属院(系、部)将情况书面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经调查论证情况属实,报学校资源共享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不参与共享。

第五条有偿服务收费方法及管理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的制订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需要为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1、收费标准的组成: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仪器使用收费项目包括了材料费、水电消耗费、人工服务费、仪器设备折旧费及管理费等。

为方便结算,学校仪器使用费合并为材料费、测试人工费及管理费。

2、各仪器设备所属管理单位可按以上收费项目,参照有关同类仪器收费标准分别提出收费标准建议,报学校资源共享管理领导小组,并经学校收费管理部门审核及公示后,经学校批准实施。

3、收费分类:

仪器设备所属院(系、部)进行的内部测试,产生的费用由设备所属院(系、部)自行负责。

学校其他院(系、部)的测试使用,收取材料费及测试人工费。

校外的测试使用,收取材料费、测试人工费及管理费。

第二章 共享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共享基金的设立

为了维持共享平台的正常运行,学校设立共享基金,此基金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协调和管理。

共享基金的组成:

1、学校每年按共享仪器设备总值的2%-5%的资金投入设立共享基金,用于共享平台的运行管理经费。

2、教学院(系、部)因年机时数未达到要求而缴纳的设备闲置费。

3、学校报废报损仪器设备残值处理的收入进入共享基金。

第七条共享基金的使用方向

共享基金用于维持本系统的正常运行,包括:

1、共享平台仪器设备配件、维修与保养、新功能开发;

2、共享平台仪器设备测试的耗材支出;

3、测试人员劳务费支出;

4、共享平台的管理费用;

5、共享平台的奖励支出

6、申请获得批准资助的优秀学生或教师创新科研的测试费;

第八条共享基金的管理

1、学校财务处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收费专用账户”,对所收取的测试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统一管理。

2、在使用共享大型仪器设备时,使用人可以用现金和转帐两种方式进行支付。

如使用者在学校财务处账户上有资金来源,可直接在账户间进行结转;如没有资金来源,须用现金或支票支付。

3、以实验室为单位,设立院(系、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机组自筹账户,收取的测试人工费全额划归测试单位共享机组自筹账户,由各院(系、部)根据共享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实验人员的工作情况,用于测试人员的劳务报酬开支。

4、收取的材料费额划归测试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机组自筹账户,按实结算开支。

5、共享设备的维修、维护经费根据共享设备年机时数的达标情况,从共享基金中按比例划拨进入业务费。

(具体划拨比例见第三章)

6、大型仪器使用费每年结算一次,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及财务处根据当年设备共享部门的收费情况及分配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7、获批准资助的共享测试基金,由申请人持共享测试基金使用卡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经费核算,不足部分资金由申请人自筹,剩余部分在规定时间内可延续使用。

8、上年结余的共享基金滚动进入下一年度使用。

第九条共享基金对科研项目的资助

1、凡是我校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均有资格获得共享基金资助。

2、凡是我校教师或学生承担的科研项目中使用共享设备的费用,学校根据项目的情况对实验费用进行补助,补助部分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后,从共享基金中划拨进入共享机组账户。

具体补助比例见下表:

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共享开放使用费补助比例表

项目情况

国家级项目

省级项目

校级项目

院系级

补助实验费比例

50%

40%

30%

20%

第三章 共享仪器设备的管理

第十条共享仪器设备的管理应严格遵守“西南林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大型共享仪器设备的购置应严格按“西南林学院仪器设备购置专家论证制度暂行规定”进行购置,经专家论证审批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岗位责任制,由设备所属院(系、部)负责聘任有关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工程师组成的共享机组负责使用,由共享小组根据《大型设备共享机组管理职责》及《机组负责人岗位职责》负责共享仪器设备的管理。

第十三条拟进入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由设备所属管理部门填写“西南林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进入申请表”(见附件),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学校批准后进入共享平台管理。

第十四条院(系、部)未提出申请,但学校认为应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与院系商定后列入开放共享设备范围。

第十五条进入共享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须经过市场调研后据实填写“西南林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验项目收费申请”,申请表中必须提供的实验项目(或测试项目)、开放时间段,并提出每个试验项目(或测试项目)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后,经学校评审通过后,确定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及有关收费标准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在网上进行公布。

第十六条利用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做终端测试时,原则上由机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

根据工作需要,经机组负责人批准,可由校内人员上机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使用完毕后,严格按规程检查仪器设备,履行仪器设备交接手续。

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根据“西南林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的规定,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事故责任人按规定进行赔偿。

正常使用中发生的故障,由共享机组及时填写“共享仪器设备故障报修申请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准后组织维修。

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仪器设备所属院(系、部)从教学业务费中预支,年终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该共享设备的年使用机时数进行补助(具体标准见第三章共享设备的考核与奖惩)。

未经上报批准发生的共享设备维修费用,由设备所属部门自行负担。

第十八条对于首次进入共享平台前存在故障,但是仍然具有一定开放价值的仪器设备,可由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填写“共享仪器设备故障报修申请表”和“共享仪器设备故障报修申请表”,经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审核批准后,由共享基金开支对设备进行维修,并纳入共享平台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使用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实行预约制。

1、校内用户可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了解大型仪器设备的综合状况,并与共享机组工作人员预约设备的使用时间,填写“西南林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申请表”。

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积极予以支持与协助,不得无理拒绝。

2、用户原则上须在使用前二周向共享机组提出预约申请,说明实验要求的条件、耗材和试剂等情况,由管理单位根据收费规定核算收费金额,并提前做好安排,保证仪器设备按时使用。

3、用户到财务处办理完成交费手续后,持交费单及“西南林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申请表”,按预约时间应及时上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上机的,应在48小时前通知机组人员取消预约。

如因用户方面的原因未能按时上机造成损失的,由用户负责。

4、用户在使用仪器设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所在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服从仪器操作人员的管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其它仪器设备,应维护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5、获准自行上机操作的用户,实验完成后,应做好记录,认真填写用户意见,及时清理所用物品。

6、机组工作人员在使用人完成实验后应严格检查设备状况,发现设备故障后应及时处理,并追究事故责任。

7、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排或接收使用共享设备,私自接受测试(加工)任务和收取测试(加工)费的按学校核定收费标准的2倍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暗中收取额外费用的按收取金额的2倍处罚;

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一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审核,并进行统计,加盖审核印章后返回共享机组。

未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的使用登记无效,不计入年使用机时。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年机时数800机时/年的合格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入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分三个阶段进行考评:

1、设备进入共享平台第一年为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的共享设备参加年终考评,并纳入闲置费收取范围,但年机时数按学校规定合格数的50%,即400机时/年计算。

2、设备进入共享平台的第二年为调整运行期,在调整运行期的共享设备参加年终考评,并纳入闲置费收取范围,但年机时数按学校规定合格数的75%,即60机时/年%计算。

3、设备进入共享平台的第三年为正常运行期,在正常运行期的共享设备参加年终考评,并纳入闲置费收取范围,但年机时数按学校规定合格数的100%,即800机时/年计算。

第二十三条约束措施

2、收取闲置费:

纳入共享平台但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大型仪器设备,学校将对各分院收取设备闲置费,设备闲置费交纳标准如下表。

上一年的设备闲置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共享设备的使用年机时数,依据闲置费交纳标准,年初报财务处从各学院发展费中划拨进入共享基金,用于共享平台的管理与奖励。

各阶段闲置费收取比例如下表:

设备闲置费收取比例表

阶段

定额机时

0-100

10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00-700

700-800

试运行阶段(2009年)

400

2.00%

1.50%

1.00%

0.50%

调整阶段(2010年)

600

3.00%

2.50%

2.00%

1.50%

1.00%

0.50%

运行阶段(2011年)

80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0.50%

上表中的“年使用机时”包括学院内部、校内其他单位使用及校外服务机时之和。

使用机时=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以小时计算)

2、设备在入网后连续两年使用机时达不到合格标准,国有资产管理处有权通过校内调剂等方式,重新调整分配设备以发挥设备效益。

3、对于仪器设备管理混乱,故障率高,共享仪器设备的使用年平均机时数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定额机时要求或自身原因不进入共享平台的院(系、部),学校将对该单位仪器设备的采购进行限制(或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四条激励措施

1、超机时奖励:

纳入共享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当年使用超过学校规定的定额机时,学校将对仪器设备所属的教学院(系、部)实施奖励,奖励费计算比例如下表。

(注:

上一年的设备奖励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共享仪器设备的使用年机时数,依据奖励费标准核算后,年初报财务处划拨进入各教学院(系、部)发展奖励基金)

年机时=院系对内使用年机时+院系对外服务年机时

(注:

“院系对外服务机时”包括对本院系以外的院系服务的机时数和对社会服务的机时数)

当年机时数达到当年规定,且对外服务机时数达到比例要求时:

超机时奖励费=大型仪器设备原值×超机时奖励费计算比例

当年机时数达到当年规定,但对外服务机时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时:

超机时奖励费=大型仪器设备原值×超机时奖励费计算比例×(1-对外机时比例)

超机时奖励计算比例表

阶段

定额机时

对外机时比例

400-500

500-600

600-700

700-800

800-900

900-1000

1000以上

试运行阶段(2009年)

400

1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调整阶段(2010年)

600

20%

2.00%

2.50%

3.00%

3.50%

4.00%

运行阶段(2011年)

800

30%

3.00%

3.50%

4.00%

2、鼓励对外服务:

(1)校内院系对外服务:

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试运行和调整阶段,各机组在校内开展本院系以外的服务项目所收取的费用,作为机组运行业务费管理使用,进入共享机组账户。

(2)校外服务:

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试运行和调整阶段,各机组对校外开展的社会服务项目所收取的费用,按学校教学科研服务收入管理相关规定,70%返回共享机组。

学校收入30%的部分,建议全额返回教学院(系、部),其中60%用于机组奖励,进入共享机组账户,40%作为教学院(系、部)管理奖励,进入教学院(系、部)自筹账户。

3、共享设备维修与保养补助:

共享设备维修由设备所属单位填写“共享仪器设备故障报修申请表”,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设备维修费,经批准后由设备所属部门先从业务费中垫付,年终根据使用年机时数按比例进行补助。

具体补助比例见下表:

仪器设备维修与保养费补助比例

年使用机时(小时)

额定机时

100以下

10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00-700

700-800

800以上

试运行阶段(2009年)

400

20%

40%

60%

80%

100%

 

 

 

 

调整阶段(2010年)

600

30%

40%

50%

60%

80%

90%

100%

 

 

运行阶段(2011年)

80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4、科研项目实验费用补助:

我校教师或学生承担的科研项目中使用共享设备的费用,学校根据项目级别对实验费用进行补助,补助部分由共享基金中开支,补助资金将审核后划拨进入共享机组账户用于实验支出。

具体比例见下表:

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共享开放使用费补助比例表

项目情况

国家级项目

省级项目

校级项目

院系级

补助实验费比例

50%

40%

30%

20%

5、论文奖励:

通过使用我校共享仪器设备做的实验项目,并在发表的文章中明确标注的,由共享机组收集资料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学校根据发表刊物的层次,按下表对承当实验项目的共享机组发放奖金。

使用共享平台数据发表文章奖金发放比例表

刊物层次

SCI、EI、ISTP、SSC

一般期刊

发放比例(元/篇)

3000元

300元

第二十五条科研经费购置的贵重设备,应纳入共享平台,但是暂不收取设备闲置费

本管理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西南林学院仪器设备购置专家论证制度暂行规定

教学仪器设备是办学的重要条件之一。

买好教学仪器设备是管理好、用好教学仪器设备的前提。

为了科学有效地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装备水平,充分发挥现有人力、财力、物力的作用,减少浪费现象,提高投资效益,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将进行专家论证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论证项目

凡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指单价或全套设备费在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并写出论证报告(见“西南林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经专家论证批准后才能进行仪器设备的购买审批程序。

二、论证原则

在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过程中,必须把握和坚持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1、使用原则

购置教学仪器设备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教学及科研工作的需要。

所以在选购教学仪器设备时,首先,要根据教学及科研要求,有针对性地选购仪器设备。

其次,要对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进行较为精确地预测,为采购提供较详实的参考数据,避免造成设备的闲置。

再次,在确定仪器设备的功能和精度等级时,除要求满足当前教学任务及科研任务的需要外,还应当考虑专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适当留有余地,避免一旦专业和学科有了发展而导致现有教学仪器设备不适用,又要重新购置新仪器设备。

2、技术原则

选择教学仪器设备要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①可靠和稳定。

仪器设备的可靠性、稳定性应达到所要求的指标。

②便于维修。

在功能和费用相同的情况下应当选择售后服务好的供货厂商,便于仪器设备维修。

③耐用。

尽量选择自然寿命长、技术寿命也长的仪器设备。

防止购买即将淘汰的仪器设备。

④可互换。

选择的新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尽可能与现有仪器设备相衔接。

⑤仪器设备要配套,防止购入后因无配套设备而闲置的现象出现。

⑥共享性。

仪器设备可进入学校共享网,实施“专管共享”,以提高利用率。

3、经济原则

坚持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效益的原则。

在选购教学仪器设备时,要对各种方案进行经济分析和综合效益分析。

既要考虑当前购置费,还要考虑运行维护的消耗费用。

考虑购置数量时,既要保证满足教学的实际需求量,又能充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三、论证内容

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购置理由。

2、购置仪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功能及用途范围,生产厂家、应配的零配件,要求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和正规设计图纸。

3、主要技术指标。

4、安装及使用条件,包括实验室的桌椅、地面、空调等设施建设要求并提供设计图纸。

5、损益预测(含利用率、经济技术效果和旧仪器设备处理、经济损失情况)。

6、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配套设施建设等各种费用预算。

7、目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素质、配备状况,今后人员培训提高的方法、途径、要求。

8、学校现有的同类仪器设备情况。

9、仪器设备支持教学科研的情况。

四、论证程序

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工作必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教研室和实验室根据教学大纲,提出采购或整体建设设计计划和预算。

2、教学院(系、部)审核通过后组织本单位专家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比较,撰写“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附件: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大批量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3、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对项目进行审核。

4、通过专家论证后,根据仪器设备采购申报流程进行审批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实施采购。

5、按本规定应论证而未进行论证的采购设备,不准进行采购。

五、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机组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内外相关的规章制度及质量体系的有关要求。

(2)根据仪器设备的特点,负责制定大型共享仪器设备的管理规范及仪器设备使用规程。

(3)各种检测仪器必须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工作人员认真按规程操作凡违反操作规程,人为损坏仪器设备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4)机组内的各种设备、仪器,必须进行明确标识,标明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工作状态等,制定完善的机组管理制度。

(5)共享的大型设备,不得对外租借,如特殊原因,确需对外租借的,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

(6)共享的大型设备机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要求和检测标准,对样品进行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检测,并认真、及时填写检测原始记录,在填写记录中,要文字清晰、数据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对形成的文字资料,要妥善保存。

(7)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守检测数据及客户的机密。

(8)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出收费办法,经核定后执行,对共享资金进行有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9)对在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认真分析原因,对于发生机器损坏、人员伤亡的事故,要及时上报机组负责人和管理部门。

(10)认真、及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