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疑难问题反馈与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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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疑难问题反馈与解答

锅炉疑难问题反馈与解答

杭州特检院:

01.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1.1.2中,……燃煤锅炉或者炉膛辐射受热面积平均热流密度大于0.05MW/M2的锅炉……,这个平均热流密度如何确认,出厂资料没有要求的?

答:

一般来说,热力计算书有热流密度的值。

规程没有要求出厂资料提供平均热流密度,检验员可以通过使用单位向制造单位索取平均热流密度。

检验员的综合知识和经验很重要,今后需要检验员自己判断的地方会愈来愈多。

02.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1.2.4中,……金属护套表面最大热流密度……从何处查询。

出厂资料有无要求的。

答:

这是对设计时的要求,金属护套表面最大热流密度可以向电加热元件厂家索取该值,也可以根据热功率除以表面积计算得出该值。

03.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1.3.6.2中,……火焰加热锅炉的炉膛应当配备惰性气体灭火装置……。

惰性气体源的数量(瓶)是如何要求的?

气体灭火装置包括二氧化碳、氮气吗?

灭火装置在炉膛中是如何布置的?

灭火装置的灭火起动是如何动作的?

手动还是自动?

答:

规程中没有具体提出惰性气体源的数量的要求,配备惰性气体灭火装置主要作用是应急,一般布置炉膛侧面(设计制造时留有位置孔),灭火装置的灭火起动采取手动比较现实,另外发生火灾时还是要打119。

检验时可参考设计文件要求。

04.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1.4.10中,……静电保护装置……。

具体如何要求?

答:

参考压力管道相关技术要求,比如法兰连接处的保护。

05.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1.5.1

(2)中,在用有机热载体中低沸点物质聚积到5%以上时,应当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脱气操作,并且将其冷凝物安全收集。

低沸点物质并非必检项目。

液相有机热载体炉没有气体回收装置要求的。

答:

低沸点物质多少以及是否超标的把握,可以通过查阅有机热载体化验报告得到(具体依据TSGG5002-2010要求)。

液相有机热载体炉冷凝物安全收集可以参考气相炉的有关要求。

中试所:

06.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燃机内部检验如何开展?

答:

燃机余热锅炉内部检验,检验人员应根据锅炉使用情况,出厂资料,锅炉结构特点、失效模式,制定相应检验方案。

对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模块必要时可以采用耐压试验检验方法对模块进行检验。

07.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锅炉内外部检验结论:

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中检验结论是允许运行、整改后运行、限制条件运行、停止运行。

现在用定检规结论?

答:

根据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3)31号),锅炉内外部检验结论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衢州特检中心:

08.在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明确了锅炉范围内管道的概念,根据新《锅规》5.2.2安装标准中“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对于A级锅炉应当符合DL5190.5《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

管理及系统》和DL/T869《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有关技术规定;”。

疑问:

在关于锅炉范围内管道的验收过程中,安装标准是满足DL5190.5《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

管理及系统》和DL/T869《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有关技术规定即可,还是也要同时满足新《锅规》的要求。

例如:

锅炉范围内管道的无损检测方法及比例是否既要满足《锅规》第四章中无损检测及比例的要求又要满足DL/T869《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中第六章质量检查的要求,两者在无直段弯头的焊接接头方面的无损检测要求差异较大,如何处理。

答:

无损检测应符合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4章的有关要求。

09.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4.3“

(1)锅炉受压元(部)件修理后应当进行外观检验、无损检测(其中挖补焊缝应当进行100%无损检测,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水(耐)压试验,其合格标准应当符合本规程第4章有关规定;”。

疑问:

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水(耐)压试验,这个必要如何去把握。

答:

由检验人员根据设备特点、使用和维修情况把握。

10.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5.4.6中第(3)款:

承压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无损检测比例及方法应当符合表4-2要求,非承压有机热载体锅炉可以不进行无损检测。

疑问:

此条的承压或非承压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划分是否仍以原《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注入式”和“抽吸式”来划分?

答:

锅炉出口表压大于0MPa为承压有机热载体锅炉。

11.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1.3.6.5中:

有机热载体系统的联锁保护装置,应当在以下情况时能够切断加热装置和循环泵,并发出报警:

疑问:

切断加热装置理所应当,但切断循环泵是否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答:

按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不会错。

《规程》中提到的前二种情况,有机热载体炉炉管是否已经有裂开向外喷油的可能了?

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切断循环泵。

台州特检中心:

12.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实施后,锅炉检验引用了新《锅规》要求,但是检验直接依据仍然是《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结论依据现行有效的《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定,还是依据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各地意见不一致。

答:

根据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3)31号),锅炉内外部检验结论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温州特检中心:

13.小型锅炉房核准作为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锅炉房选址、图纸审核如何把关?

程序怎么做?

可否全省统一?

答:

小型锅炉房核准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是为了规避责任和风险,也是取消或下放行政许可权力的要求,我们认为全省统一可能性不大。

锅炉房验收按GB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6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简单一点的做法:

在有些情况下,可以参照原锅规的要求(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4.司炉工无有效证件(包括无证、证年审超期和证级别不够)、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压力表和温度计)未在校验有效期内、阀门材质不明或不合格、安全保护装置(包括液位示控装置、超温报警联锁装置、超压或差压报警联锁装置、点火程序及熄火保护装置)失灵或损坏、耐压试验超期等较严重缺陷问题者只要有其一即下停止运行的结论是否妥当?

答:

外部检验结论分三种:

允许运行;监督运行;停止运行。

以上情况,比如是压力表和温度计超期、司炉工证年审超期(有时还和几人当班有关),即下停止运行肯定不妥的;再比如超压报警坏了,但安全阀是正常的,那也不需要下停止运行的结论。

有些问题也不能用文字表达的清楚,可能面对面交流会好些。

很多时候需要由检验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下什么结论,也可以单位内部对尺度的把握进行统一。

宁波特检院:

15.我省原根据省条例设立了的行政许可小型锅炉房设计方案核准,方案核准具体执行《浙江省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核准管理规定》及附件《浙江省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审查要点》。

在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时,检验员按TSGG7001-200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及附录《监督检验大纲》中锅炉房相关监督检验要求按经核准的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进行“现场核查锅炉房及锅炉安装位置”。

主要核查与设计方案是否一致,是否有严重不满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目前省政府已发文取消型锅炉房设计方案核准的行政许可,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改由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备案。

监督检验是否仍按照经备案的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现场核查锅炉房及锅炉安装位置”。

由于备案不是行政许可,相应设计图纸不规范、与现场不符合如何处理。

原省局出台的《浙江省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核准管理规定》及附件《浙江省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审查要点》。

是否还效?

答:

浙质法发(2014)22号文已明确《浙江省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核准管理规定》及附件《浙江省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审查要点》作废。

锅炉房设计方案备案不是行政许可,若发现相应设计图纸不规范、与现场不符合,向用户提出建议。

就技术角度讲,参照原锅规要求及以前的一些规定,是比较简单有效的办法。

丽水特检院:

16.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1.3.4条

(1)点要求膨胀罐装设一套自动液位检测仪。

实际上制造厂都未按要求配置,只配置了低液位报警,按规定制造单位在出厂前安全附件应配置齐全且在现场重新配置不方便。

给监督检验带来困难。

答:

应符合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

17.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1.3.6条中对液相有机热载体总注入量大于5m3时,要求:

17.1火焰加热的炉膛应配备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制造厂在设计制造时未规定灭火系统的分布且未设置开孔位置,安装单位无法安装。

答:

制造厂在设计制造时应设置开孔位置。

17.2液相强制循环锅炉的出口应装设低流量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在控制台已设置了差压报警及联锁保护装置是否符合;

答:

差压报警及联锁是低流量报警与联锁的一种。

17.3火焰加热锅炉应装设出口烟气超温报警装置;制造厂在设计制造时未按要求配置,一般400大卡以上的液相强制循环锅炉可能配置出口烟气显示装置,但无报警装置。

答:

应按规程要求配置。

17.4膨胀罐应装设高液位报警装置;制造出厂时一般只配置低液位报警装置无高液位报警装置。

答:

应装设高液位报警装置。

17.5并联炉管数大于等于5根的液相锅炉,应装设任一根炉管出口温度超过设定限制值的联锁保护装置。

制造出厂时未配置。

答:

应按规程要求配置。

17.6液相有机热载体系统的供应母管和回流母管之间,应装设自动流量控制阀或压差释放阀。

阀门由谁负责配置,按规定应该由制造厂配置,但都未配置。

答:

参照锅炉系统图和供货合同,确定该由谁配置。

18.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1.4.5.2条炉体蓄热量较大(没有定量,难掌握)的锅炉宜采用双回路供电、配备备用电源或采用其他措施(不采用冷油置换)。

答:

链条炉(炉排上有着火的煤)、煤粉炉(炉膛容积大)这些都是属于蓄热量较大的,电加热锅炉、燃油(气)小功率锅炉,则肯定不是了。

19.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3.23.1(6)《锅规》规定对立式锅炉下部开设的手孔数量(不少于3个),对于锅筒较小的锅炉如蒸发量小于0.1H/T的锅炉锅筒直径较小,是否也要开3个手孔。

答:

应满足《规程》要求,特殊情况图纸审查时会把关,检验员最终按图控制即可。

20.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3.3.1,13.3.2蒸汽锅炉装设高、低水位报警装置,汽水两用锅炉应当装设可靠的低水位报警或联锁保护装置,在实际使用中往往是摆设,失去这些装置的意义。

答:

小锅炉发生的事故中,缺水事故比例较大,汽水两用锅炉应当装设可靠的低水位报警或联锁保护装置,就是根据这种情况提出的。

21.农村小锅炉是否按要求开展内部及外部检验,因为现在开展检验已不能收费了。

答:

农村小锅炉应按要求开展内部及外部检验。

金华特检中心:

22.小型锅炉房勘察。

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行政许可项目,小型锅炉房现场勘察已于近期取消,原先我市市本级一般都是安监机构接受小型锅炉房受理后,委托检验机构到现场进行勘察,外县市则由当地安监机构自行到现场勘察,该项目取消后,如锅炉安装监检不对小型锅炉房进行现场确认,直接进入其它监检程序,就会出现锅炉已安装就位、但锅炉房不符合要求等后遗症,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

按TSGG7001-200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要求,锅炉房监检属于A类检验项目,因此,应按照以前做法,将锅炉房确认作为现场检验项目,在锅炉就位前先对小型锅炉房进行现场监检确认,但要做到这一步,在检验单位加强锅炉房监检要求的同时,还需得到各地安监部门支持,最好能在锅炉安装告知前督促锅炉使用及安装单位做好锅炉房及锅炉就位的监检确认工作。

23.在用锅炉能效测试。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规定,在用锅炉每两年需开展一次能效测试工作,但是现在许多地方都没有得到很好开展,主要原因为:

一是测试经费问题,因能效测试需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前几年调研性免费测试时还有上级各部门一定的资金资助,现在检验机构在没有拨款的情况再开展免费测试,将是无法承受的负担;二是各检验机构普遍检验任务繁重、检验人员短缺,若要跟锅炉安全定期检验一样,全面开展锅炉节能定期检验,检验机构锅炉定期检验的工作量将大幅度增加,人员将无法满足要求;三是若要开展在用锅炉收费性质的能效测试,需进行大量的宣传促进工作,并且须加强锅炉节能监管的监察力度,在当前要求减轻企业负担的大环境下,收费政策能否出台也是一个未知数。

答:

目前省局是以“帮扶”名义做在用锅炉能效测试工作。

如果企业主动要求进行锅炉能效测试,可以协议收费。

24.燃气锅炉的燃气检漏报警装置。

随着各地环保要求的提高,锅炉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推进,天然气燃料作为绿色低污染燃料,其成本低于燃油,作为各地建成区内锅炉使用的主要燃料将是大势所趋,但是气体燃料具有易挥发、易燃易爆的特性,其使用的安全性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

“用气体作燃料时,应当有燃气检漏报警装置”,由于燃气管路上装设燃气检漏报警装置成本较高,许多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仅在锅炉房内装设简易的燃气泄漏报警器,显然达不到安全防护的实际要求,应引起相关单位的足够重视。

25.关于余(废)热锅炉管理的问题。

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锅规》)规定“本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的烟道式、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

”,明确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换热设备均属于锅炉范畴。

实际上,为了满足节能减排要求,现在大量排烟温度较高的锅炉特别是许多有机热载体锅炉在尾部烟道上均装设有换热设备如热管式蒸汽发生器等。

这些换热设备很多按压力容器标准制造,如按锅炉要求进行管理,不知是要办理锅炉使用证还是压力容器使用证?

是按锅炉要求还是按压力容器要求进行检验和管理?

答:

按国质特(2007)402号文件规定烟道式余热锅炉按相关锅炉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制造。

新《锅规》1.2也明确了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的烟道式、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符合《锅规》要求。

该类设备应按锅炉设计和管理。

26.新《锅规》“电加热锅炉的其他要求”也规定“按照压力容器相应标准设计制造的电加热锅炉的安全附件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设置规定及其要求。

”,其安装后的运行管理是否应当按锅炉要求进行管理和检验?

答:

按质检特函[2005]20号文件要求:

应当按锅炉要求进行管理和检验。

《锅规》第6.7条释义也进行了说明。

压力容器疑难问题反馈与解答

杭州特检院:

01.压力容器检验工作最大的困难——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太详细,应大大简化。

安全状况等级为1、2、3级的容器,检验记录和报告建议采用简化格式,1~2页;安全状况等级为4、5级的,采用详细的检验记录和报告。

答:

检验记录和报告的格式与压力容器的安全状态等级不相关,与容器的结构、使用状况等有关,但记录与报告格式在满足《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下,可根据各单位的质保体系要求自行设置。

但内容不能少于定检规的要求。

02.部分简单的压力容器应当规定可以不停机进行定期检验?

如储气罐、分汽缸、储水罐等部分简单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经常不肯停机(因为影响生产)而要求检验。

类似工作介质为空气、水蒸汽、水等容器,能否规定定期检验可以在不停机的状态下进行,发现缺陷或有必要时应当停机进行检验,这样规定可以方便企业、有利于检验工作开展、减少检验员承担的风险。

(当前很多空气储罐检验时都未停气且不方便停气)

答:

简单压力容器可按《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不需要定期检验,其他简单的压力容器,应该对设备进行失效模式分析后由各个机构体系内明确规定,原则上可以,但要保证在线检验的质量。

03.定期检验周期。

检验项目受限或难于实施的情况下,也可以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3.1由于使用单位原因,致使盛装易燃易爆介质、有毒有害介质容器的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等准备工作不够到位,检验人员在定检率、检验任务的重压下又不得不进行检验,导致定期检验项目不全或检验部位、数量不够的。

3.2使用单位限于能力或停产时间短等原因,经常不打开容器的法兰、检查孔,检验人员无法对容器内部进行检验,如内表面对接接头、管板与换热器的连接接头等重要部位,使定期检验等同于外部检验,无法发现容器内部重要部位的安全隐患,给检验工作带来较大的风险。

3.3造纸烘缸、印染烘筒等,受检验空间等的限制,无法对整台容器进行有效的检验,检验项目也受到较大的限制,检验结论中安全状况等级反而较高。

此类容器,检验周期应适当缩短。

3.4保温拆除:

大量的使用单位由于安全检验意识、生产成本或停产时间等因素的限制,本着“不拆或少拆”的原则,使检验项目、检验部位受到极大的限制,给检验工作带来较大的风险。

检验周期应当缩短。

答:

《定检规》没有规定“检验项目受限或难于实施的情况下,也可以适当缩短检验周期”这方面的内容。

检验方案中的检验项目、检验部位和检验比例应根据容器的使用情况、损伤模式及失效模式来确定,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检验方案执行检验。

可以采取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增加必要的检验项目或实现难以实施部位的检验。

04.部分缺陷在《定检规》中依然未规定如何定级。

4.1表面气孔,如何定级?

深孔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补焊处理?

答:

对无致密性要求的气孔,应视其深度是否影响本质安全而确定是否需要打磨。

对于要打磨消除的,深孔根据凹坑计算,如果不符合则需要补焊。

4.2紧固螺栓和垫片,选材(选型)不当时如何定级、定检验结论?

答:

不符合则要求更换。

4.3接管腐蚀,如接管腐蚀严重,但强度校核仍合格时,如何定级?

定5级缺乏依据。

答:

建议根据实际的腐蚀速率来判断,是否需要修理。

接管的腐蚀会涉及到补强面积,容易导致失稳,强度计算是很容易满足的,建议根据强度计算书中补强面积进行核算,防止失稳。

如计算合格(强度+补强)则不影响定级。

05.小型氨制冷系统容器的检验。

5.1氨液成分检验,目前杭州地区几乎都未进行氨液成分检验,检验时无法审查该检验记录。

该项目缺项,如何处理为妥?

答:

建议原始记录中写明企业不具备氨液成分分析条件,也可以审查液氨供应商提供的成份记录,督促使用单位索取相应的证明资料,或者按《容检规》附件C中的C3.5.2、C3.5.3要求进行。

5.2主要受压元件材质不明的,应该查明材质。

储氨器、油分等容器,内部充满介质有一定的压力,光谱分析有一定的危险性,让使用单位停机、置换、清洗,难度很大几乎不可能,如何查明材质?

答:

按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3]61号)的规定处理。

06.定期检验追溯问题。

造纸烘缸、印染机等,数量多,更换(或移装)频繁,铭牌易遗失,造成使用管理、定期检验追溯困难。

有没有比较好的检验标志方法,便于追溯。

答:

要求使用单位加强管理,建议在不影响使用和设备安全的部位打钢印。

07.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方面。

年度检查结论规定的太笼统,许多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未规定如何下结论。

比如:

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无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无运行记录、未进行应急演练等等。

答:

根据使用管理规则44条,年度检查完要进行安全状况分析,分析完成后再下结论。

对于管理方面的问题可以认为是基本符合要求,如果是本体上的问题(如检漏孔泄露,这是严重问题,则认为不符合要求)

中试所:

08.容检规第六条“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但现在有些新建电厂在基建时压力容器有监检报告,有效期在6年之后,这些容器该什么时候进行定期检验?

答:

应根据容检规的要求,首次全面检验时间一般为3年。

如果需要首检延期,按照使用管理规则32条向登记机关登记时就提出,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的。

巨化集团检测中心:

09.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使用的压力容器的检验。

对于60年代投入运行的压力容器,实际使用已超过50年,进行定期检验,也只是做些宏观检验、壁厚测定、表面缺陷检测、埋藏缺陷超声检测、安全附件检验为主,而且局限于接管(螺纹连接)及焊缝的位置,对这些部位无法进行无损检测,对这些容器目前我们能做的只是缩短检验周期至2年。

答:

对于使用年限超长的设备,应根据容器的使用情况(使用温度、介质等因素)、损伤模式及失效模式来确定,特别要注意材质是否存在劣化或退化现象,建议增加检验项目,做个更全面的检验或者进行合于使用的评价。

10.压力容器的改造与维修。

使用过程中容器改造与维修是难免的,比方说一台容器上次检验日期是2008年,2014年进行定期检验时发现期间进行过修理或者改变了运行参数或盛装介质,对这类容器查它的修理或改造资料,几乎没有。

答:

如压力容器的改造与重大修理在《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则改造与重大修理需按规定要进行监检。

如果检验时发现参数与登记表不符,按照定检规16条规定,应向登记机关告知,原则上应停机。

台州特检中心:

11.《固容规》“对于已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或者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是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如果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合于使用评价)”。

超过20年的设备还大量存在,在没有明确的隐患下,使用单位难以接受淘汰更新,而检验总不能无限期继续下去,如何规避风险?

即使存在一定隐患,我们不具备合于使用评价的资质,直接将用户踢给国家特检院、合肥通用院,既不现实,也遭企业抱怨、投诉。

答:

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要求检验,检验时应停机检验,并适当增加检验项目,缩短检验周期,必要时按《固定式容规》第7.7条进行合于使用评价。

12.数据库当中“无资料、无铭牌、不能确定制造单位”的压力容器,基本上也很难确定使用年限,多数在普查时纳入数据库,从外观来看,制造质量基本有保证,经过检验、强度校核,当初允许使用,现在如何淘汰?

各地是否统一口径。

答:

需请示国家局后,再作处理(浙江省2013年压力容器检验技术研讨纪要)

13.根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发现压力容器存在影响安全的缺陷或者损坏,需要重大维修或者不允许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逐台填写并且上报检验案例”,由于案例基本没有新颖性,我们基本没有执行,请问其他机构是如何执行的?

答:

现在检验师按规定每年必须填报检验,上报检验案例还有统计功能。

温州特检中心:

14.压力容器设计图纸:

设计制造标准为未被《固容规》引用,如NB/T47012-2010《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GB/T18442.1~18442.6-2011《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等标准,均未做出符合性声明,如何执行?

答:

《固容规》列举的为主要引用标准,如标准与《固容规》无冲突,也可引用其他标准。

15.封头监检中如何判断制造单位封头成型后最小厚度符合要求。

有企业认为GB/T25198-2010《压力容器封头》标准成品封头已标注最小厚度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供最小厚度依据:

如设计图样,合同或协议?

答:

封头监检中判断制造单位封头成型后最小厚度是否符合要求主要是下列几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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