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第1次任务0005.docx
《国际公法第1次任务0005.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公法第1次任务0005.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国际公法第1次任务0005
国际公法第1次任务_0005
试卷总分:
100 测试时间:
60分钟
剩余时间:
55分45秒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案例讨论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
1. 对中华人民国的承认,属于对( )的承认。
A.新国家
B.新政体
C.新政府
D.新国体
满分:
2 分
2. 当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 )。
A.条约优先
B.条约优先于宪法以外的法律
C.国法优先
D.后法优先
满分:
2 分
3. 首先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是()
A.中国与前联
B.中国和印尼
C.中国与法国
D.中国、印度和缅甸
满分:
2 分
4. 下列不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一项是( )。
A.国际条约
B. 国际组织的决议
C.国际习惯
D.一般法律原则
满分:
2 分
5. 关于国际法与国法的关系,( )主二元论平行说。
A.奥本海
B.左恩
C.凯尔森
D.孔慈
满分:
2 分
6. 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承认仅仅是单方面的行为
B.承认意味着建交
C.承认不具有溯及力
D.建交是承认的一种表现形式
满分:
2 分
7. 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 )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A.绝对主义
B.普遍主义
C.限制主义
D.连带主义
满分:
2 分
8. 学者对国家承认的效果的研究从理论上提出了两种主,其中之一是( )
A.宣告说
B.平行说
C.自然法学说
D.实在法学说
满分:
2 分
9. 前联解体后,1992年1月3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国发表建交联合公报,这是中国对一个( )的承认。
A.新国家
B.新政体
C.新政府
D.新国体
满分:
2 分
10. 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源于人类良知、理性和法律意识的学派叫做( )。
A.实在法学派
B.规法学派
C.格老秀斯派
D.自然法学派
满分:
2 分
11. 一国的部分领土脱离母国,建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的国家被称为( )。
A.独立
B.合并
C.解体
D.分离
满分:
2 分
12. 确定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条件之一是( )
A.具有固定的居民
B.有确定领土
C.有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D.有普遍管辖权
满分:
2 分
13. 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
A.以山为界
B.几何划界
C.天文学划界
D.扇形划法
满分:
2 分
14.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下列学者持实在法学派观点的是( )。
A.奥本海
B.凯尔森
C.狄骥
D.格老秀斯
满分:
2 分
15. 国际法的官方编纂始于()
A.19世纪
B.18世纪
C.20世纪
D.17世纪
满分:
2 分
16. 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
A.国际立法
B.使国际法汇总成册
C.使国际法法典化
D. 编辑成册便于查阅
满分:
2 分
17. 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 )立场在19世纪初得到英美等国的司法判例的确认,19世纪末叶以前一直得到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和学者的普遍支持。
A.绝对主义
B.普遍主义
C.限制主义
D.连带主义
满分:
2 分
18. 在国家继承中,与被继承国对继承所涉领土的活动有关的被继承国的国家动产应转属继承国,叫做( )。
A.白版原则
B.移动条约界域原则
C.领土转移协定原则
D.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满分:
2 分
19.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
A.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B.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C.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D.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满分:
2 分
20. 最早将西方国际法著作翻译成中文的人是( )。
A.边沁
B.丁韪良
C.惠顿
D.梅汝璈
满分:
2 分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
1. 在被继承国灭失的情况下,被继承国参加的哪些条约一般不自动地拘束继承国( )。
A.参加某一国际组织的条约
B.政治性的条约
C.道路交通条约
D.有关中立化条约
满分:
2 分
2. 下列哪些债务不属于国家继承的围( )。
A.国债
B.地方债务
C.地方化债务
D.恶债
满分:
2 分
3. 国际法的直接渊源包括( )。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有关的辅助资料
满分:
2 分
4.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基本原则?
( )
A.国际主权平等原则
B.不干涉政原则
C.多边协商原则
D.禁止反言原则
满分:
2 分
5. 关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下列哪种说确的( )。
A.它不是国家但类似国家
B.其享有的民族自决权是其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的主要依据
C.它的国际交往能力与国家相同
D.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对它完全适用
满分:
2 分
6. 以下哪几项关系属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
( )
A.中国与百事可乐公司的关系
B.中国与美国的关系
C.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关系
D.自然人与法人间的关系
满分:
2 分
7. 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 )
A.居民
B.领土
C.政府
D.主权
满分:
2 分
8. 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包括( )。
A.国家领土割让
B.国家领土合并
C.由于先占
D.由于添附
满分:
2 分
9.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
A.各国必须遵守
B.各国不得以条约改变之
C.适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中
D.具有任意法的性质
满分:
2 分
10. 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 )。
A. 国家
B.争取独立的民族
C.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D.一定条件下的法人组织
满分:
2 分
11. 不干涉政原则包括( )。
A.一国不得以经济的方法迫使另一国服从
B.民族自决权不受外国势力干涉
C.联合国制止一切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D.各国任意处理其国的一切事务
满分:
2 分
12. 下列属于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有( )。
A. 先占
B.时效
C.添附
D.割让
满分:
2 分
13.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原则宣言中的七项原则( )。
A.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B.不使用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C.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D.各民族权利平等与自决
满分:
2 分
14. 下列哪几项属于限制领土主权的方式( )?
A.共管
B.割让
C.势力围
D.国际地役
满分:
2 分
15. 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新自然法学派提出了( )。
A.二元论说
B.社会连带学说
C.平行论说
D.规法学说
满分:
2 分
16. 依照国际法,边界争端应通过( )方式解决。
A.武力
B.谈判
C.国际仲裁
D.国际司法程序
满分:
2 分
17.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持实在法学派观点的的学者包括( )。
A.普芬道夫
B.奥本海
C.斯特
D.宾刻舒克
满分:
2 分
18. 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进行( )。
A.军事演习
B.自由考察
C.占领
D.建立科学研究站
满分:
2 分
19. 现代国际法承认的领土变更方式包括( )。
A.添附
B.全民投票
C.自愿割让
D.时效
满分:
2 分
20. 可以被视为国际法的辅助渊源的选项包括( )。
A.国际条约
B.权威公法学家学说
C.国际组织的决议
D.国法院的民事案件判决
满分:
2 分
(1)中华人民国在美国享有豁免权。
这是因为,国家主权豁免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根据是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完全独立和平等的,任何一个国家不能对另一个国家行使管辖的权利,一个国家的法院没有经过国家同意,不能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诉讼对象的案件。
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无可非议地享有司法豁免权。
(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不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
这是因为,美国地方法院以一个主权国家作为被告诉讼,行使管辖权,作出缺席判决甚至以强制执行其判决相威胁,这是完全违反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违反联合国宪章。
对于这种将美国国法和美国法院的管辖强加于中国,损害了中国主权,损害中国民族尊严的行为,中国政府理应坚决拒绝。
现在,本案由于中国坚决站在维护国家主权的立场上,坚持国际法的原则,最后并没有有按照美国法院的"缺席判决"执行。
1987年3月9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美国
债券持有人的复审要求,撤销了不利于中国的判决。
(3)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因为因为这次借债是1911年,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辛亥革命,勾结在华划分势力围的帝国主义列强决定加快修建铁路,由于财政危机只能向帝国主义借债。
中国政府无任何义务继承这笔用于镇压革命的恶债。
因为,这涉及新政府对前政府的债权问题,新政府如何处理债权取决了该政府政策利益等方面,国际法上的继承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它是一个国家或新政府如何处理旧国家或旧政府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问题。
在这里,只涉及到新政府的债务继承问题。
中华人民国政府是推翻国民党政府而建立的新政府并且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因此,我国政府在处理旧政府的债务时,也坚决适用"恶意债务不予继承",这是久已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因为这次借债是1911年,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辛亥革命,勾结在华划分势力围的帝国主义列强决定加快修建铁路,由于财政危机只能向帝国主义借债,因此,我国政府理所当然地不予承认这一债务,这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而且也为国际法实践所证明的。
请分析,土耳其对法国船员德蒙上尉进行刑事诉讼是否违反国际法原则?
为什么?
答:
本案涉及属地管辖权和公海管辖权问题。
属地管辖即是国家对其领域的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行使管辖。
一国是否可对在其领域之外的人或事行使管辖权呢?
国际法承认一国可以根据“属人优越权”(国籍)、保护性管辖原则、普遍性管辖原则行使管辖权。
例如,根据保护性管辖原则,为了保护国家及其国民的重大利益,国家有权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所犯的某种罪行实行管辖。
这表明,正如法院在本案中所判决的那样,刑法的属地性不是国际法的一项绝对的原则,也并不与领土主权完全一致。
虽然本案判决超越了刑法的属地性原则,但并不等于说本案的判决就是正确的。
事实上,本案的判决在下述两个方面长期受到国际法学界的批评,也为后来的国际实践所否定。
一是法院否认当时存在着船旗国对发生在公海上的碰撞事件具有专属管辖权的国际法规则,1958年《公海公约》和1982年《海洋法公约》对此都作出了明确否定。
公约规定国家对在公海上的本国船舶,包括船员、乘客、货物有权行使管辖。
《海洋法公约》第97条还排除了船旗国和船长或船员的国籍国以外的国家对他们行使刑事管辖权。
二是法院将一国在公海上的船舶等同于该国领土,这实际上就是所谓的“浮动领土说”的反映。
虽然某些国际公约为了便于解决管辖权问题而将船舶称为“拟制领土”,但它毕竟不是一国实际领土。
而且,“浮动领土”是与“治外法权”相联系的,因此,法院的这个观点是过时的和不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