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教案06联系发展的基本环节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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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
在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中,不仅原因引起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过来作用于自己的原因,引起原因的进一步变化,这就是彼此之间互为因果。
二、因果关系的客观普遍性与多样性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
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是指,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人们头脑中的因果观念无非是客观的因果联系的反映。
因果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
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它们也都会引起一定的结果。
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决定论。
坚持唯物主义决定论原则,是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前提。
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如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因果联系是人们多次看到两组现象先后相随而形成的心理习惯。
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客观世界没有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是人们用来整理感觉经验的一种先天知性形式。
奥地利哲学家马赫宣称,在自然界中,既无原因,又无结果,因果律的一切形式都是从主观意想中产生的。
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的还有神学目的论,它虽然承认因果联系,但却把万事万物变化的终极原因归之于上帝或神的目的。
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和神学目的论都是错误的。
因果联系是普遍的,但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
其中主要的类型是:
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在分析复杂的因果联系时,一定要进行具体、全面的分析。
掌握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例如在医学上,只有找出某种疾病产生的原因,才算对这种疾病有了深刻的认识,才能找到预防和治疗这种疾病的方法。
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
我们在行动之后总结经验,就是从结果中找原因,认识获得成功的原因,从而继续加强这些原因,争取更大的成功;
认识招致失败的原因,从而努力消除这些原因,避免失败,转败为胜。
第二节、必然性和偶然性
一、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作用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两种不同的趋势。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
必然性与本质和规律是同等程度的概念。
偶然性则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向。
偶然的东西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
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
如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经过怎样的曲折道路是偶然的。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对立统一关系。
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趋向,它们产生的原因以及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但两者的原因各不相同。
必然性根源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而偶然性的产生则主要是由事物的非根本性矛盾或外部条件引起的。
与此相应,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是一定要贯彻下去的趋势,这决定着事物发展变化的方向、前途和命运。
偶然性则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从属地位,它只能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变化的进程,使事物发展过程的具体特点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其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二者的统一表现在:
第一,必然性总是通过大量的偶然现象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辟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
事物的每一过程都是按其根本矛盾引起的必然规律发展的,但事物内部的非根本矛盾和种种外部条件等因素,对事物的发展都起不同的影响作用。
事物的发展不能排除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总是在大量的偶然性变动中贯彻自己发展的必然趋势。
有些看来是纯粹必然的过程,也有大量的偶然因素包含于其中,并通过这些偶然性表现出来。
第二,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必要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制约,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
在高级的运动形式中,特别是在生物领域和社会领域,直接呈现出来的是大量的随机现象和偶然事件,几乎看不到必然性。
然而,生物的进化和社会历史的发展都是按其内在矛盾所规定的必然趋势,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进化和发展的。
如在社会历史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都带有偶然性,但是偶然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是由社会基本矛盾决定的,是由历史必然性支配的,是历史发展必然规律的表现和补充。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由于事物的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是相对的,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这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在前一个过程中具有必然性的东西,对于后一过程来说可以转化为偶然性,反过来也是一样。
另一种情形是,在小范围是必然的东西,对于大范围来说可以变为偶然的,反过来也一样。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的统一,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和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两种错误观点。
机械决定论把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看成必然的,否认偶然性的存在。
机械决定论者把因果联系和必然联系混为一谈。
他们认为世界上一切现象都是有原因的,因而一切都是必然的,偶然性是不存在的。
如法国的霍尔巴赫认为,在大风扬起的尘土漩涡中,没有任何一个尘土分子的分布是偶然的。
这样,他们就把偶然性也当成了必然性。
这在表面上抬高了必然性,实际上是把必然性降低到偶然性。
同时,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把一切都说成是必然的,就会导致“命运”决定一切的唯心主义宿命论,取消人的积极活动,使人完全服从“命运”的摆布。
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则把一切现象看成是纯粹偶然的,否认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
如英国哲学家比尔生认为,必然性只属于概念世界,现实世界本身是没有必然性的。
法国分子生物学家莫诺认为,偶然性是生命的起源和发展的基础,生物进化的根基是绝对自由的,但又是盲目的纯粹偶然性。
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否认了客观世界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也就取消了人们认识世界的可能性,从而使人或者消极无为,或者盲目冒险。
三、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的重要意义
掌握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有重要意义。
首先,必然性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途,我们必须努力发现必然性,按必然规律办事。
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在实践中避免盲目性,提高行动的自觉性,取得预期的效果。
绝不能离开必然规律,不按规律办事,把希望寄托在侥幸的偶然事件上。
否则就会犯类似“守株待兔”的错误,
其次,偶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绝不能忽视偶然性。
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善于分析各种偶然性,正确估计它可能给事物发展带来的各种影响,充分利用有利的偶然因素推进事物的发展,尽量避免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还要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有所准备,以便处变不乱、应付自如。
此外,在科学研究中,应该抓住偶然现象提供的机遇,揭示其背后隐藏的必然规律,抓住机遇往往是在科学研究上做出重大发现的关键环节。
如电流磁效应的发现、青霉素作用的发现、X射线的发现,都是通过抓住和分析偶然现象而取得的重大科学发现。
反之,如果排斥偶然性,否认机遇作用,就会错过科学发现的时机,不利于科学的发展。
第三节、可能性和现实性
一、可能和现实及其辨证关系
在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时,都要经历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过程。
现实就是现在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现实性是指包含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
由于事物处在不断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中,现实的存在可分为两种状态,一种是生长着的现实,是最有前途、最有生命力的东西,它具有成长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一种是衰亡着的现实,这类事物虽然还存在着,但它已失去了生命力,丧失了继续存在的必然性。
现实性和必然性相联系,只有生长着的必然性的东西,才是现实的、合理的、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也才是具有现实性的。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为了全面理解可能性这个范畴,必须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要分清可能性和不可能性。
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事物中有内在的根据、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变成现实的趋势。
不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事物中没有任何根据,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变成现实的事情。
第二,要分清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
现实的可能性是指具备了充分的根据和必要的条件,目前就可以实现的可能性。
抽象的可能性是指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还不充分,尚不具备必要条件,当前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抽象的可能性虽然当前无法实现,但随着现实的发展,条件的成熟,它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
第三,要分清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在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中,由于必然性和偶然性都会起作用,存在多种现实的可能性。
这些可能性从对人有利还是不利的角度看,基本上可分为两种:
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如种地有丰收的可能性,也有歉收的可能性;
打仗有胜利的可能性,也有失败的可能性。
在这两种相反的可能性竞争中,一种可能性的实现意味着另一种可能性的消失。
究竟哪一种可能性能变成现实,通常取决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和各种外部条件。
我们要努力促使好的可能性变成现实,防止坏的可能性变成现实。
第四,要分清可能性的大小。
或然率(也叫“概率”、“几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
或然率是所要测定的偶然事件的数目与全部可能发生的偶然事件总数之间的比率。
把握可能性的大小,可以正确地规定自己行动的目的和任务,并创造条件,使有利可能性的或然率增长,使不利可能性的或然率减小。
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
现实性是业已实现了的当下的客观实在,可能性则是目前尚不存在以后才会出现(或并不一定能出现)的东西。
可能性还不是现实性,现实性已不再是可能性,决不能将二者混淆起来。
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
一方面,二者相互依赖,不可分离。
现实性不能离开可能性,这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不可能的东西永远不会成为现实;
可能性也不能离开现实性,它的内在根据存在于现实之中。
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转化而来的,同时它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这种新的可能又将转化为新的现实。
客观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二、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重要意义
掌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
列宁说:
“马克思主义的政策是以现实的东西而不是以可能的东西为依据。
”可能的东西,是可能出现而未必一定出现的东西,以这样的东西为依据是不牢靠的。
正确估计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是必要的,但要把自己活动的依据建立在现实性这个可靠的基础上。
其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
现实的可能性有多种,基本上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两种。
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过程,就是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互争实现的过程。
在有人参与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哪种可能性会转化为现实,除了一定的客观条件起作用外,人的主观能动性起着巨大作用。
人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创造有利条件,改变不利条件,争取使好的可能性变为现实,避免坏的可能性实现。
即使在坏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过程中,只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也可以做到有备无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这就是所谓“做最坏的打算,力争最好的结果”。
第四节、内容和形式
一、内容和形式及其辨证关系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
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也就是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它们所规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过程和发展趋势的总和。
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不仅是对立统一关系,而且是相互作用的关系。
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的统一。
内容和形式是现实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两者是对立的。
对于特定事物来说,内容就是内容,形式就是形式,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
同时,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依存的。
任何内容都具有某种形式,离开了形式,内容就不能存在;
任何形式都是一定内容的形式,离开了内容就没有形式。
另外,内容和形式的区别和对立是相对的,只有对特定的事物和确定的关系才有意义,在一定条件下,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
在某一联系中是形式的东西,在另一联系中可以成为内容,反过来也是一样。
例如,思想是人们反映客观世界的主观形式,同时又是语言的内容;
语言是思想的形式,同时又是语言学的内容,等等。
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作用的。
第一,内容决定形式。
有什么样的内容就要求有什么样的形式与之相适应;
内容发生了变化,形式迟早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例如文学作品的题材决定体裁。
第二,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
被一定内容所决定的形式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它能反过来积极影响内容。
当形式与内容适合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当形式不适合于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
第三,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构成两者的矛盾运动。
事物的内容和形式这两个方面,内容是活跃易变的,形式则是相对稳定的。
活跃易变的内容与稳定少变的形式之间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
在事物发展的初期,形式与内容是基本适合的,这时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促进作用。
经过一段时间,内容有了较大的变化,形式落后于内容,逐渐成为内容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形式与内容基本不适合,这时就产生了变革旧形式以适合新内容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
经过变革,打破旧形式,代之以适合内容发展要求的新形式,形式与内容又基本适合。
形式与内容的矛盾运动,就是这样从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无限发展过程。
在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中,二者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
首先,内容决定形式是根本意义上的决定,而不是僵死的决定。
内容和形式之间并不存在僵死的一一对应关系。
在一定条件下,同一内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
例如,同一题材可以采用小说、电影、戏剧等多种形式来表现。
同样是小说,既可以表现革命的内容,也可以表现反动的内容。
其次,在一定条件下,新内容可以利用旧形式,旧内容也可以以新形式的面貌出现。
例如,现代生活的内容可以用京剧等旧形式来表现;
一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以“科学预测学”的形式招摇过市,骗钱害人。
事物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事物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们之间的联系也是非常复杂的。
只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全面、深刻地认识事物的内容和形式。
二、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的重要意义
掌握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内容决定形式。
我们在观察处理问题时,必须首先注意事物的内容。
注意内容,就是根据内容的需要保持或改变形式。
当形式基本上适合于内容时,我们要使这种形式相对稳定,不能任意改变这种形式;
当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形式基本不适合内容时,要及时地采取措施,抛弃旧形式,建立新形式,为内容的不断发展开辟道路。
注意内容,就要反对脱离内容片面追求形式的形式主义。
其次,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
我们不能忽视形式,选择、利用和创造适当的形式,促进内容的发展,把充实的内容和恰当的形式结合起来。
不忽视形式,就要反对只强调内容否认形式作用的形式虚无主义。
第五节、现象和本质
一、现象和本质极其辨证关系
现象和本质这对范畴是揭示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及其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
事物的现象是纷繁复杂的,一般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它和事物的本质相一致,这类现象称为真象;
另一种以间接的方式,从反面表现事物的本质或以歪曲颠倒的形式表现本质的现象,这类现象称为假象。
假象同真象一样具有客观性,它与人们在感知过程中产生的错觉不同,错觉是主观的,假象是客观的。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指组成事物的各个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本质作为事物的根本性质,它不同于广义的质,而是一事物具有质的规定性的内在根据。
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决定的。
本质与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不过本质的含义更广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现象和本质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现象和本质是相互区别的、对立的。
主要表现在:
第一,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暴露于事物外部,可以为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
本质则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事物内部,是不能直接感知的,只有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
第二,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多样的;
而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
第三,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
本质则是相对平静、相对稳定的。
其次,现象和本质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一方面,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赤裸裸的本质。
另一方面,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纯粹现象。
此外,本质和现象之间并不是并列关系,本质决定现象,是现象存在的根据,现象的产生和变化归根到底是依赖于本质的。
二、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的重要意义
掌握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现象和本质的对立,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
现象和本质的统一,决定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
现象和本质是相互区别的、对立的,认识了现象不等于认识了本质,这就有必要通过科学研究揭示事物的本质。
如果事物的现象和本质是直接合而为一的,一切科学研究就成为多余的了。
现象和本质又是统一的,本质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表现着本质,人们就可以通过对现象的认识达到对本质的认识。
其次,我们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要透过现象,抓住本质。
既然现象和本质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我们既不能使认识停留在表面现象的层次上,也不能脱离现象去凭空地构想事物的本质,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现象的分析,去揭示事物的本质。
毛泽东指出:
“我们看事物必须要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作入门的向导,一进了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