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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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学院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学院大规模暴发,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原工作方案废止。

   一、学院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一)学院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

  在学院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二)学院发现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

  在学院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但未发现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急性起病,发热[体温≥37.5℃],或有明显的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者。

  (三)学院出现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

1周内,在学院发现10例及以上聚集性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且其中至少有2例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二、明确职责

  学院在防控工作中的职责为: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学院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院长具体抓的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院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场所、设施、人员等;学院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院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学院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

  学院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要积极开展以下常规预防措施:

1.制订应对学院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案、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

  2.组织医务所人员参加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

  3.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学院应在厕所(洗手间)、食堂、宿舍、教室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配备充分的洗手设施。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学生和教职员工都知晓甲型H1N1预防知识,包括勤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喷嚏后要以清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用过的纸巾要扔入垃圾箱;不随地吐痰;保证充足的营养和睡眠;锻炼身体;自觉监测自我健康状况,有病及时就医,不带病上课等。

倡导师生保持健康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卫生与通风,特别是教室每一课间都要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积极开展学院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学院的环境清洁工作,尤其是厕所(洗手间)、食堂、教室、宿舍、浴室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7.坚持晨检制度。

要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寝室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

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学,并及时就医。

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症状消失24小时后,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学,无需出具医疗机构相关证明。

  8.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

一旦发现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所致缺勤异常增多的现象,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9.建立健全学院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院与家长、学院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1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当地政府及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部署,在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学院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应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具体参见卫生部现行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

  

(二)学院发现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

  学院发现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后,应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播。

  1.学院应对病例做好登记。

  2.加强与居家休息治疗患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告知患者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必须接触时应戴口罩。

  3.学院设有独立场所,安排无条件居家的患者自我休息治疗,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如必须接触,应做好防护如戴口罩。

学院指定专人照顾其日常生活,并配合卫生所义务人员做好患者的相关治疗工作。

患者一旦病情加重,应及时住院治疗。

  4.居家和在学院休息治疗患者症状消失后24小时,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无须出具医疗机构相关证明。

住院的患者应持有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据方可上课。

5.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和教职员工等可正常上课、上班,但学院要求其进行健康状况的自我观察,各系部、辅导员要认真检查、督促,并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接触病例后5天,一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院报告。

学院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6.出现确诊病例的班级在加强晨检工作的同时,应增加午检,晚检,以及时发现、报告可疑病例。

7.1周内,学院发现5例及以上有关联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8.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三)学院出现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

学院出现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应在强化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强化疫情监测、病例管理、感染控制、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减少大型聚集活动等综合防控措施,减轻疫情危害。

  1.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如健康告知书、宣传材料、电话、短信、黑板报等)做好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的预防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早、中、晚三检工作,健全宿舍、班、院(系)、学生处和校医院等学生健康状况信息收集报送渠道。

3.加强学院的环境、玩具、教学用具等的清洁工作,尤其是厕所(洗手间)、食堂、教室、宿舍、浴室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

4.学院出现暴发疫情期间,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

如必须举行,尽量在室外举行;如在室内举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关防控措施,如保持良好通风,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同时尽可能缩短人群聚集的时间。

社团和学生团体应尽量避免参加校外的活动。

5.加强对学院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各类培训活动。

  6.停课措施。

疫情达到以下标准时,可采取停课措施。

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全校。

 

(1)班级停课。

①如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②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集患者标本检测,确认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学校继续实施停课,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

排除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学校可根据卫生部门建议予以复课。

  ③班级停课由我院自行决定。

(2)学院停课。

 ①如学院因急性呼吸道感染休息治疗的学生过多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报请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全学院停课措施。

  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

停课期限满后,如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需症状完全消失24小时后方可恢复上课。

②如郑州市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强度或疾病严重程度有明显增强趋势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专家组风险评估结果,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报请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学院停课措施。

(3)学院同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沟通,根据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作出科学研判,酌情调整班级和学校停课标准。

  (4)停课期间管理。

  ①停课前,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并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院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学院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②学院停课后,要加强停课学生的在校管理。

  ③停课期间,出现轻症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无需采集标本进行检测,对其采取上述散发病例的管理措施;出现重症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或高危人群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治疗。

学院一旦发现学生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00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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