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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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叉口,东侧为咸阳北路(距离约24m),南侧为银泰大厦(距离约14m),西侧为天津环通客运有限公司,北侧为光荣道(距离约24m)。
周边道路及咸阳北路和光荣道可通车。
厂区内基本无地下管线。
场区东、北侧距基坑28m有市政中水、供暖、自来水、燃气等管道,埋深1.4m。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现行建筑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大全》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
4、《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
5、《设计图纸及及设计文件》标准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2002版
三、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准备:
1、施工组织设计审核;
2、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
3、安全管理网络审核;
4、进场机械报验审核;
5、总体临时用电设计审核;
6、施工机械进场布置图审查;
7、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件审查;
8、进场人员三级教育培训审查;
9、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审查;
10、安全生产协议书审查;
11、对整个工程不安全隐患进行预测评价,并制订预防对策。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场地设施
(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防火、工业卫生等有关规定。
(2)、临时建筑工程均应有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总工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3)、临时建筑工程应按经济、实用、安全、易装、易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设置。
施工现场应设置适当数量的厕所。
(4)、施工现场及周围的悬崖、陡坎处,应设置可靠的围栏。
影响安全施工的坑、洼、沟等均应填平或设围栏。
正在施工的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
危险场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
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
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
(6)、利用城市排水管道排水,应先摸清原有的雨水、污水管道系统,对妨碍施工的原有管道应临时拆移或封塞。
封、移管道,封拆管道均应列出施工顺序。
由专人操作,严格遵守封拆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
并详细记录。
同时应考虑地区排水,必要时应铺设临时管道,以维持地区排水畅通。
(7)、排水管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
凡上部有可能承载荷重的排水沟,都应有盖板或铺设涵管。
涵管的大小和埋深应通过计算确定。
(8)、施工现场的用水系统应铺设临时性或永久性的消防用水管道。
(9)、施工现场的噪声标准应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超过者应装设消音、减音设施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2、施工现场的道路
(1)、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
交通繁忙的交叉口必须设置落杆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宜筑成环行,并应与主要的临时建筑物的道路连通。
其宽度,双车道不宜小于6米;
单车道不宜小于3.5米。
(3)、交通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平面交叉点。
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不宜小于15米,遇有特殊情况也不得小于10米,并应保证有足够的视野。
(4)、施工现场道路需要跨越坑沟时,应搭设牢固的便桥。
便桥宽度,人行便桥不得小于1米;
手推车便桥不得小于1.5米;
汽车便桥应设计后搭设,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
各种桥的两侧应设有可靠的栏杆,并经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在浅桥或架空管线道下面的道路,其通行空间高度一般应大于4.5米。
(5)、交通道路应经常整修清理,保持畅通。
各种建筑器材,废材料等的堆积应在道路两侧排水沟的50厘米以外,以防沟壁坍塌。
(6)、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
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应事先征得施工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同意,限期修复。
开挖期间必须采取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
(7)、现场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
厂区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路边内设有交通指示标识,危险地区应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警告标识;
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场地狭小、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3、器材堆放及保管
(1)、所有建筑材料都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中规定的地点堆放成垛,使之整齐稳固。
堆放场地应整平。
(2)、易燃、材料和废料的堆置场地与建筑物、明火作业区的距离,应符合下表2的规定。
(3)、施工器材严禁靠近或沿着木栏及其他建筑物的墙壁堆置,若要堆放,必须留0.5米以上的间距,且空间两端应于封闭,严禁人员入内。
(4)、预制构件的堆放应符合标准及相应的规定以及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
(5)、各类竹、木材料的堆放,应符合防腐、防火的要求。
钢脚手板在堆放时应垫起防锈,使用前应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6)、易燃、易爆物料、应放在专用仓库内。
沥青应堆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
(7)、防雨布和雨衣积存不得过久,且应定期晾晒。
库房应通风。
(8)、存放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网、带等)时,应防止其腐朽变质,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查、鉴定和修理并做好记录。
(9)、建筑材料堆放高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施工器材堆放安全高度
器材名称
堆放高度
安全要求
管材、圆桶
1米
在两排管中加楔,圆桶两边应设立柱;
三角形堆放时两边加楔垫;
防止滚落
圆木
2米
堆积或装卸时,应使用垛木器械
水泥
10--12袋
堆放时,底部应以木板架空垫起0.3米以上
器材箱、筒
横卧3层立放2层
每层箱下应加垫、筒状应设立柱,防止滚落
袋装材料
1.5米
堆卸时,搭设可靠的踏板
五、安全用火
1、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设施应防雨、防冻措施,每月检查一次;
(2)、消防水应充足,灭火器应定期更换药液,保证经常有效;
(3)、消防水带、砂箱、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之处,不得挪动或遮盖。
(4)、仓库器材堆置场、木工场及其它严禁明火的地方,应挂有“严禁烟火”警告牌。
氧气瓶与电石应分开,不得同库。
进入油库、易燃、易爆仓库时,严禁携带火种及其他易产生火花(如穿铁钉鞋等)、静电物品。
(5)、凡是用火的地方,必须制定防火措施,并设专人看火。
工作台完毕,必须将火源彻底熄灭。
(6)、在易燃易爆施工现场用火或进行易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事先与保卫部门联系办理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7)、进入易燃、易爆库区附近的汽车等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必须有防火帽。
(8)、盛装易燃、可燃气(液)的容器、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等的存放和使用,均应距火10米以外,露天使用的应有防晒装置。
(9)、乙炔发生器及乙炔气瓶,应设有防爆膜、安全阀或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使用时,不得放在架空线路、施工设备的垂直下方。
(10)、严禁用汽油、丙酮、苯等易燃物擦洗衣服,地面,墙面和清洗设备、机械、车辆。
(11)、在高处用火(如电焊、气焊、喷灯、热铆钉等)的下方的周围,如可燃物应清除或采用不燃物遮盖,并设专人看火。
(12)、清洗用的废汽油严禁与其他废油混合存放,应专门妥善处理。
2、临时建筑及仓库的防火:
(1)、临时建筑及仓库的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定执行。
各类建筑与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2的规定。
(2)、盛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可燃物品的容器的堆放地点与施工中建、构物的距离不得小于25米。
这种空的容器未经处理,严禁用电焊或气焊进行焊割。
(3)、闪点低于28oC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4)、危险品仓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非燃烧物建造的轻型结构房面;
②、应装设向外开启的门窗;
③、应装设避雷装置;
④、应接危险程度设置静电接地;
⑤、氢气瓶仓库的室温,不得高于35¡
æ
;
⑥、电石仓库的地板,应高出地面20厘米;
⑦、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地面,不得采用易产生火花的材料建造。
(6)、木工加工用的工棚,应与其它工棚隔开设置。
(7)、使用、存放炸药和雷管时,应得到当地市公安部门许可。
炸药和雷管应分开存放在专用库内,指定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领、退制度。
六、安全用电:
(1)、施工用电气线路采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软电缆。
并不得随便乱拖乱拉电线。
(2)、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不得成束敷设。
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2.5米;
架空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地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6米。
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3)、变压器、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及电机等电气设备的周围2米内不准堆放杂物,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潮湿的或者腐朽性物品。
(4)、凡与电源连接的电气线路,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触摸。
(5)、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或接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施工用电设施的对地电压在110伏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②、接地装置的接地极不得少于2根,入地深度不小于2米,并不得用罗纹钢作接地极。
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
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
③、在同一供电系统,零地保护不准混用,在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④、必须将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同一根导线。
(6)、严禁擅自接用电源。
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7)、施工现场,均应设置BD系列玻璃钢安全电箱。
安全电箱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验;
以后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时间;
对不符合参数要求的应及时调换。
(8)、户外变压器应设置围栏,对塔吊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的变压器,必需搭设专用防护棚,并挂“有电危险警告牌并应装设避雷装置”。
(9)、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有两名电工负责。
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停电作业应履行停、复用手续。
停用电时应在开关箱上加锁或取下熔断器。
(10)、装有瓷底胶木闸刀开关动力的电气设备,严禁带负荷合闸和切断。
(11)、线路送电必须通知用电单位,直至班组个人,电路停电后,用电设备应切断电源,并挂上“严禁合闸”警告。
(12)、电气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或接近热源。
严禁将电线直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和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13)、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
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将其固定在离地面2.5米高处或适当地方。
2、照明设备
(1)、施工现场及作业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有路灯。
可参考各篇的具体规定。
(2)、施工现场用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固定的经常检查维修。
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在2.2米以上,如低于2.2米时,应设保护罩,且不得任意挪动或当行灯使用。
(3)、在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照明线路时,应采用有效措施防止脚手架带电。
(4)、临时建筑物、工棚内的照明线,应采用合格的绝缘导线并应固定在绝缘子上。
穿过墙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
保护管管端距临时建筑物或工棚内壁应不小于2.5厘米。
(5)、所有照明灯具应装配齐全,并根据具体情况装设防水、防尘或防爆的罩。
如使用中发现残缺不齐,应及时更换。
(6)、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3、安全距离与隔离
(1)、在运行的电气设备室内搬运较长工具或材料(如梯子、管子等)时搬运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
1~3
6~10
35
110
安全距离(米)
>
1.90
2.00
2.10
2.70
(2)、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如作业人员及携带的物件与架空线路距离小于表3、4的规定值时,应停电或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起重机严禁在架空输电线路下方工作。
如需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
(4)、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起重机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人体、物件或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千伏)
1以下
~20
35~110
154
220
230
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米)
1.5
2
4
5
6
7
(5)、装设潜水泵时。
潜水电机、电缆及其接头等必须绝缘良好、安全可靠,并配置保护开关。
在其周围30米的水域内,不得有人作业。
(6)、当电气设备采用24伏的电压时,必须采用双圈式变压器作为防止人体接触带电体的安全措施。
电路必须与大地绝缘。
4、电气设备
(1)、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
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
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2)、电源电压应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并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启动装置。
(3)、电动设备应先试运转,检验有无异常情况。
电动设备启动后,应检视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后,方可正式使用。
(4)、当电气设备跳闸时,应仔细查明原因。
经检修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
故障原因未查明时严禁盲目合闸。
(5)、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
如发现松动,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电气设备用的开关箱应保持清洁,电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件,并应加锁和由专人负责管理。
(7)、用水清洗电力施工机械时,严禁将水冲到电气设备或电气开关上。
(8)、推拉刀闸开关,应戴绝缘手套。
电气设备在切断电源前,不得使用湿布抹擦。
(9)、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
如在施工现场存放,应有妥善的防雨雪和防潮等设施。
(10)、当保养或修理机械时,应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并挂上“机械修理,严禁合闸”警告牌。
(11)、运转中的电动机外壳温度超过容许值时,应暂停工作,查明原因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
5、避雷
施工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装设避雷装置:
①、脚手架、井架和金属构架等各种构建筑物的高度超过15米;
②、上述建、构筑物在少雷区,其高度超过20米;
③、独立建、构筑物。
七、高处作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进行的作业,应使用合格的脚手杆、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档脚板和安全带等。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2)、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随作业位置升高及时调整。
高度超过15米时,应在作业位置垂直下方4米处架设一层安全网。
(3)、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事先检查身体,合格者才能上岗。
(4)、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严禁上下投掷,必须采用合适的方式进行运送。
(5)、一般情况下不容许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实需要时,中间必须设置隔离设施。
(6)、使用安全带应事先详细检查有无破损,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7)、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
如净距不够,不得使用。
(8)、安全带应高挂(系)使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2、防止高空坠落
(1)、高处作业人员应穿轻便衣着,不得穿硬底、铁掌和易滑的鞋。
(2)、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骑坐在脚手架的栏杆上或踏在、倚在未安装牢固的设备、管道、模板或其他构件上。
(3)、高处作业应设置安全可靠的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或栏杆攀登。
(4)、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将走道和作业处的冰、雪打扫干净,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5)、当风速在10.8米/秒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6)、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楼梯、空洞等处应设明显的标志警示。
(7)、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
小型金属材料应事先放在工具袋或工具箱内。
较大的工具应用绳子栓在固定的构件上。
不得随意乱放和抛掷。
(8)、非有关作业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攀登高处。
(9)、高处作业人员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3、梯子的使用
(1)、移动式梯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平时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修理。
(2)、梯子的制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梯子应轻便、坚固、并用优质材料制成;
②、梯子支柱应能承受使用人员及其所携带工具的总重量;
③、梯子横档应用椎头嵌入立柱,梯级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底宽应不小于50厘米;
④、梯子两端立柱用螺栓或铁丝拉紧。
梯子长度大于3米时,应在其中部加一道紧固螺栓;
⑤、人字梯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铁链。
(3)、梯子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使用时,必须放置稳固。
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
梯子顶端与建、构筑物靠牢,有条件的必须绑扎;
②、在木板或地面上使用时,梯脚应有金属防滑器;
③、在混凝土或坚硬光滑的地面上使用时,梯脚应有橡皮套或防滑垫,必要时应有人扶持;
④、在梯子上作业,应用工具袋。
上下梯子时,不得手拿工具。
严禁上下抛掷工具物件;
⑤、严禁两人同时站在同一梯子上进行工作。
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梯子顶端,用靠梯时应距顶端不得少于四级,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两级。
⑥、梯子一般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必须接长时,须用铁卡子或绳索切实卡住或绑牢;
⑦、严禁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搁置梯子;
⑧、靠梯长度大于6米时,应在梯子中部增设加固支撑;
⑨、梯子不能稳固搁置时,可由专人扶持或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牢,并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人员的安全措施;
⑩、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临时围栏。
在门前使用时,应有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11、梯子上有人时,严禁移动梯子;
12、在转动机器附近使用梯子时,应在梯子与机械的转动部分之间,设置临时隔离设施;
13、禁止梯子架在木箱子等不稳因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挂梯应设置撑脚,梯子与支撑物体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
(4)、固定钢直梯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直梯应采用A3F或性能不低于A3F的钢材;
②、梯梁必须采用不小于50×
50角钢或60×
8扁钢;
③、踏棍宜采用圆杆制作,直径不得小于Ф20毫米,踏棍间距应为300毫米等距分布;
④、支撑必须采用不小于70×
6角钢,埋设或焊接时必须牢固可靠;
⑤、最下端一对支撑距基准面距离为300毫米,支撑竖向间距不得大于1500毫米,一般直梯至少焊两对支撑,钢直梯与建筑物或设备之间的距离为150-250毫米。
⑥、攀登高度超过2米时应设护笼,护笼下端距基准面为2米,护笼上端低于扶手100毫米。
⑦、护笼直径为750毫米,水平圈采用50×
4扁钢焊在梯梁外侧,间距不大于500毫米,在水平圈内侧均布焊接5根30×
4扁钢垂直条;
⑧、钢直梯最佳宽度为500毫米,由于工作面所限,攀登高度在5米以下时,梯宽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小于300毫米;
⑨、钢直梯上端踏棍应与平台或构筑物齐,并在直梯上端设置高度为1150毫米的扶手。
⑩、攀登高度一般不应超过8米,超过8米时必须设梯间平台,分段设梯。
攀登高度在15米以内时,梯间平台的间距5—8米。
超过15米,每米设一个梯间平台,平台应设安全防护栏杆;
11、钢直梯全部采用焊接连接,焊接要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
所有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
安装后的钢直梯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12、钢直梯必须涂防锈漆,安装后再涂表面漆。
(5)、固定式钢斜梯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梯梁的钢材的性能不得低于A3F。
不同角度的斜梯按表5选材。
表5单位(mm)
30°
--39°
40°
--49°
50°
--59°
60°
--69°
70°
--75°
A型
扁钢180×
8
扁钢160×
扁钢140×
扁钢120×
B型
槽钢18
槽钢16
槽钢14
槽钢12
②、踏板应采用厚度不得小于4毫米的A3F花纹板,或经防滑处理的普通A3F梯宽超过700毫米时,踏板必须设加强筋;
③、扶手高为1050毫米采用外径为30—40毫米、壁厚不小于2。
5毫米的电焊钢管,也可用机械性能不低于这种电焊钢管的管材,但扶手外径必须在30—40毫米之间;
④、扶手立柱采用直径20毫米圆钢。
从第一级踏板开始设置,间距不大于1米。
横杆采用直径20毫米圆钢或扁钢,固定在立杆内侧中点处;
⑤、梯宽应为700毫米,最大不得大于1000毫米,最小不得小于600毫米;
⑥、梯高一般不大于5米,大于5米时必须设梯间平台,分段设梯;
⑦、钢斜梯最大均布荷载不得超过350㎏/m3;
⑧、钢斜梯的焊接要求、构件表面光洁度要求、安装要求和涂漆要求等可参考第4条的(11)和(12)。
(6)、钢筋软梯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筋软梯一般应用A3号钢,直径不小于16毫米,并须经计算确定;
②、软梯挂钩应无伤痕裂口,使用时上部应牢固地连接在构架或建筑物上;
③、梯子每隔3米有一对15厘米长的支撑脚,较长的软梯中间应分段与构筑物绑牢,以防工作人员上下时晃动;
④、钢筋软梯上下不得拉设电源线,也不得将钢筋软梯作接地线使用。
八、季节性施工
1、雨季施工:
(1)、雨季前,应修整、疏通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排水管道与沟渠,整修道路和防水设施,对易腐蚀的机具应进行防腐处理。
(2)、对大型临时建筑工程应进行全面检查。
如发现漏雨、倾斜、下沉、腐朽等现象,应及时处理。
(3)、施工道路及各种行人通道都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应经常排除积水、清除泥泞或用炉渣铺垫。
(4)、在每年雨季前均应对避雷及其他接地装置进行接地电阻测定。
(5)、雨季施工应有防水措施。
雷雨时,严禁吊装设备和攀登金属梯子等,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6)、雨季和汛期前,施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