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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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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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花垣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讨论稿)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关于到2010年“建设40个重点县级职教中心的精神,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建立统筹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职教体系、提高整体效益”的要求,建设一个省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提高县域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提升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使其成为县域内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建立并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机制,在县域范围内进一步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国民教育体系和初等与中等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职教中心领导机构

县级职教中心由县人民政府主办,是全县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协调机构。

成立县级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由石建军副县长任主任,由龙银珍、麻老正、廖昭俊、贺力健、麻文权任副主任,由龚安波、黄智敏、刘明尧、吴吉寅、吴橝、张垣军、李念军、彭中辉、杨通富、龙宗清为成员,县职教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龙宗清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县职教中心建设

要站在构建“大职教”格局的高度,重点在统筹规划、统筹指导、统筹服务上下功夫,积极整合教育(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湘西广播电视大学花垣县工作站、花垣县卫生学校、花垣县树亿星电脑职业技术学校)、劳动、就业、农业、劳务等部门力量建设好职教中心,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教育主管、连锁办学、集团运作,多方融资的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

建设好职教中心,应以县职中心为本部形成核心层,以特色专业为组带形成紧密层,与相关单位,行业协会,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姻形成松散层,要切实加强对县域内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加大对全县职业教育的规划布局、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办学管理、实训基地、师资力量、就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努力把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成为我县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

三、职教中心的职能与办学任务

县级职教中心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应具有并履行以下工作职能:

1、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指导中心。

县级职教中心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制订的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专业经济类型结构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领域,合理调整和设置职业学校的专业与培训项目,加强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形成特色专业,改善专业教育条件,提高专业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计划地安排和调整学校之间的专业设置,防止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和无序竞争;县级职教中心负责对办学组成单位的办学指导思想,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条件、教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确保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规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提高办学组成单位和农村劳动力“订单”转移的比重。

“十一五”期间县级职教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四项工程”:

1、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围绕县域范围内和国家、省、州、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建设好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和基地学校,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2、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

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体系,以乡镇农校为依托,普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引导性培训,以实习实训中心和实习实训基地为依托,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和稳定就业的能力。

3、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以乡镇农校为基础,县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充分发挥其它办学组成单位的专业优势,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平台,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供师资、场地和设施,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大面积的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4、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

县职教中心应成为县域范围内中小企业的职工培训基地,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普遍的、持续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级工和技师,建设学习型企业;县级职教中心应成为社区教育基地,面向城乡各类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业能力。

四、职教中心的建设规划

(一)建设规模

花垣县职教中心设置化工、汽修、电子电器、电焊、机电专业等;在校生3000人;教职工200人;占地面积206010平方米(309亩),其中实验实训基地138673平方米(208亩),校舍占地面积12118平方米。

划分教学区、科研活动区、生活区、生产区、运动区五大类。

1、教学区新建培训大楼、师训大楼及图书馆各一栋,建筑面积13793平方米。

(1)培训大楼和师训大楼各一栋,均为六层,共60个教室39间小办公室,内含卫生间等设施,内连廊,建筑面积9715平方米。

(2)图书馆一栋,六层,(图书室2间,电子阅览室4间,电子图书室1间,学生阅笕室2间,教师阅览室2间,资料室和档案室各1间,阶梯教室1间),建筑面积4078m2。

2、在科研活动区建科技楼一栋,建筑面积4520m2。

内含计算机教室4间,语音室4间,多媒体演播室4间,物理实验室2间,化学实验室2间,生物实验室2间,及相应仪器和准备室10间;远程教育电视台1间,教育教学信息采集室1间,录像室2间,摄、录、编、制作室1间。

3、在生活区建设生活服务用房三栋,建筑面积17546平方米。

(1)学生宿舍楼二栋,均为六层房(男女生各一栋),建筑面积14194平方米。

(2)师生食堂、餐厅兼礼堂、总务仓库、浴室、卫生间等合为一栋,建筑面积3352平方米。

4、在生产区主要建设有:

在食堂后(南)方新建生产用房一栋,三层,机械加工车间、细加工车间及检验室各占一层,食堂负一层安排汽修一间,汽修模拟安装室一间,面积4400平方米。

5、运动区域主要建设项目。

(1)建塑胶田径运动场一个,内含6×400米环道,6×100米直道及跳高、跳远等设施,面积为16200平方米。

(2)建设塑胶篮球场6个,排球场2个和乒乓球场一个,面积4800平方米。

(3)建设一栋艺体馆,附设体育器材室,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看台600平方米。

6、其他建设项目。

(1)连廊1000平方米;

(2)校门及传达室60平方米;

(3)增修围墙5000米,高2.4米;

(4)建花坛面积1080平方米;

(5)路面平整及硬化,面积5200平方米;

(6)绿化8000平方米。

(二)资金投入

1、建设校舍面积45304平方米,需资金5890万元(按1300元/m2计算)。

2、运动场建设费计价698万元。

(1)平整场地开挖填方40000立方米,造价120万元;

(2)建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458万元;

(3)建塑胶篮球场等120万元。

3、教学设备购置费计价303万元;

(1)购置铁架床1500架,75万元;

(2)购置课桌凳3000套45万元;

(3)购置图书90000册90万元;

(4)购置教工办公桌凳220套10万元;

(5)购置阶梯教室凳子500座次7万元;

(6)购置图书架200个10万元;

(7)购置阅览桌凳350套21万元;

(8)购置仪器档案柜250个20万元;

(9)购置实验室、化验室桌凳500套25万元。

4、教学仪器购置费,计价277万元。

(1)计算机教室4个,其中学生用机600台,价100万元,师用机4台,价2万元,配套设备(空调、温压器等),价10万,小计价112万元;

(2)多媒体演播室4个,价40万元;

(3)电子阅览室2个,价20万元;

(4)语音室6个,价30万元;

(5)课件制作室,价10万元;

(6)校长办公系统(含每个办公室微机),价10万元;

(8)教育电视台和教育教学信息采集系统20万元;

(9)液晶电视机40寸60台,价35万元。

5、骨干专业所需教学仪器购置费50万元。

6、师资培训费100万元。

7、校园水电改造500万元。

8、校园网络100万元。

9、实训设备、车床等100万元。

10、其他建设项目100万元。

11、规划设计、地勘费150万元。

12、不可预见费400万元。

上述十一大项共需投入资金8668万元。

(三)资金来源

1、争取专项及外缓资金2500万元;

2、县政府统筹5000万元;

3、其他资金1018万元;

上述共筹集资金8668万元。

(四)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分五年实施(2008年至2012年)

1、2008年计划完成下列项目,总造价150万元。

完成项目总体建设规划及地勘150万元。

2、2009年计划完成下列项目,总造价588万元。

建科技楼,4520平方米,造价588万元。

3、2010年计划完成下列项目,总造价4292万元。

(1)、建培训大楼、师训大楼及图书馆各一栋,建筑面积13793平方米,造价1793万元;

(2)、建学生宿舍楼二栋,师生食堂一栋(含负一层生产用房),建筑面积19222平方米,造价2499万元。

4、2011年计划完成下列项目,总造价2154万元。

(1)、建生产用房一栋,建筑面积2724平方米,造价354万元。

(2)、建一栋艺体馆,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看台600平方米,造价364万元。

(3)、建塑胶田径运动场一个,建设塑胶篮球场6个,排球场2个和乒乓球场一个,造价698万元。

(4)、其他建设项目,造价888万元。

①、连廊1000平方米;

②、校门及传达室60平方米;

③、增修围墙5000米,高2.4米;

④、建花坛面积1080平方米;

⑤、路面平整及硬化,面积5200平方米;

⑥、绿化8000平方米;

⑦、校园水电改造。

5、2012年计划完成下列项目,总造价930万元。

(1)、教学设备购置费计价303万元;

(2)、教学仪器购置费,计价277万元;

(3)、骨干专业所需教学仪器购置费50万元;

(4)、师资培训费100万元;

(5)、校园网络100万元;

(6)、实训设备、车床等100万元。

五、几点建议:

1、建立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确保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并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步增长,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督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按照辖区内人口总数人均1元的标准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逐年增长;国家和省职业教育专项建设项目,凡要求配套的部分,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予以配套;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政府有关部门无向职业学校摊派、乱罚款现象,职业学校收取的学费全部用于教育教学,政府不得收取调节基金,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县财政设立贫困生救助专项经费,用于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学费减免。

以上经费县政府要纳入财政预算。

2、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

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责任,把职业教育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党政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3、加强职业教育执法检查和督导评估工作。

县人民政府定期向人大报告《职业教育法》、《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情况,接受人大、政协的检查和指导。

4、营造职业教育良好的社会环境。

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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