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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一百问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百问

1.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在税法规定的时限内,企业填写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自核本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缴纳应补税款或提出退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汇缴资料进行审核评税,作出相关处理,并对汇缴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的行为。

2.哪些企业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包括:

(1)临时来华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一年的外国企业;

(2)汇算清缴期内已办理注销的企业;

(3)其它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

3.只有盈利的企业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如何规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应在每年5月31日以前完成。

其中,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所得税申报,税务机关在5月31日前完成审核评税、汇缴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

5.什么是所得税申报与缴纳分离?

目前我局税收申报与税款缴纳已经分离。

纳税人如在纳税账户余额不足申报税款时申报,纳税人需自行发起税款缴纳,税务机关不再主动划款。

对税款缴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

6.采用非公历年度作为纳税年度的企业何时进行汇算清缴?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采用非公历年度作为纳税年度的企业,在其纳税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7.企业第四季度所得税还需要单独申报缴纳吗?

企业第四季度所得税申报应与年度所得税申报分开进行,即第四季度所得税必须单独申报预缴。

申报限期为次年1月份各区局所规定的申报限期。

8.企业报送报表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假日的如何处理?

企业报送报表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3日以上法定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9.企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如何处理?

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的,应在年度终了4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申报期限。

10.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方式有几种?

申报方式包括上门申报和互联网申报,税务机关鼓励纳税人采用互联网申报。

11.上门申报有何特别要求吗?

上门申报应附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电子数据,数据格式应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专区-申报表类-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下载。

上述下载的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由10个文件组成,包括申报表的电子版、辅导资料等。

12.互联网申报如何办理?

由经办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本辖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理互联网办税开户手续。

   办理时所需提交的《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方式申请核准表》,可到税务机关领取,也可自行在我局网站下载。

13.互联网年度申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互联网年度申报应注意:

(1)认真选择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2)建议采用在网页上直接录入的方法,但录入时应注意保存;

(3)应先从附表填起,主表大部分数据由附表自动生成;

(4)申报前应注意核对主表数据;

(5)申报前应注意导出申报表;

(6)应注意保留电子申报回执。

1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报送资料包括:

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会计决算报表、中国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和备案类资料。

1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取得?

取得方式有两种:

(1)到主管区局或税务所免费领取;

(2)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自行下载。

1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可以复印(打印)使用吗?

年度申报表和季度申报表均可复印(打印)使用。

其中,申报多家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情况的A1001表、申报多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A13-A、A13-B表,可自行复印(打印)填写。

1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有何分类?

该申报表按征收方式分为A、B两类。

A类申报表适用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

一般企业都使用A类申报表。

B类申报表适用于按核定利润率以及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缴纳所得税的企业。

目前部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使用B表情况较多。

18.A类年度申报表主表与附表有何关联?

申报表主表综合反映企业申报计税情况,附表则反映主表申报项目数的具体归集、计算和调整情况。

19.A类年度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的填报与审核有何要求?

填报与审核时应特别注意:

(1)先填写附表,再将附表的相关数据填入主表。

(2)主、附表项目的填写口径必须保持一致。

(3)主、附表项目的相关数据应保持同一性,不能出现逻辑错误,否则无法读入我局征管系统。

20.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哪些资料?

分支机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包括:

(1)会计决算报表;

(2)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该分支机构的A1001附表。

2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缴纳。

22.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吗?

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无需税务机关审批。

但是,分支机构需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汇总申报证明。

23.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何时申请开具汇总申报证明?

总机构应在每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总或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

2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不提交汇总申报证明有何风险?

分支机构不按期报送汇总申报证明、又无延期申报批准文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对其就地征收企业所得税及实施处罚。

25.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填写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有何注意事项?

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应填写年度申报表A10系列附表。

26.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需填写A10、A1001、A1002表吗?

采用查实征收方式的,需填写A10和A1001表,且总机构和境内每家分支机构均需填写A1001表。

采用按比例分配应纳税所得额方法的,需填写A10和A1002表,且总机构和境内每家分支机构均需填写A1001表头。

27.有多家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填写A10系列表?

采用上门申报方式的企业可自行复印填写,采用互联网申报方式的企业可自行复制填写。

28.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填写A10系列表?

企业境外分支机构无需填写A10系列表。

29.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如何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与各分支机构应单独归集计算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照适用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

30.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如何确定?

境内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应是其所在地同类业务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但是,其产品销售所得应适用该产品实际生产机构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1.外商投资企业总分支机构无法准确核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处理?

企业无法准确核算总机构与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各机构的收入比例、成本和费用比例、资产比例、职工人数或者工资数额的比例,在各机构间进行合理分配。

32.外商投资企业总分支机构之间可以进行盈亏弥补吗?

外商投资企业总分支机构之间的盈亏可以互相弥补。

33.外商投资企业总分支机构之间如何进行盈亏弥补?

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发生亏损时,应先用相同税率机构的盈利进行弥补,若没有相同税率机构的盈利,可用与亏损机构相近税率机构的盈利进行弥补。

企业进行上述盈亏弥补后仍有利润的,应按有盈利的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纳税。

发生亏损的机构,应以其以后年度的盈利弥补其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利润的,再按该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纳税;其弥补额应当按为该亏损机构抵亏的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纳税。

34.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亏损弥补情况如何申报?

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申报表中的A09附表申报年度亏损弥补情况。

35.外商投资企业的亏损弥补期限如何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

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36.外商投资企业的季度所得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外商投资企业的季度所得可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弥补后有余额的,再适用税率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

37.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所得如何申报?

取得境外所得的企业应填写申报表主表第28行及A12附表,并将境外分支机构有关情况自行附表说明。

同时,应附送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同一年度纳税凭证原件。

38.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可在境内汇总纳税时扣除吗?

该类所得的境外已纳所得税税款可在境内汇总纳税时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

39.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包括纳税后得到补偿或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吗?

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是指企业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纳税后得到补偿或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

40.何为扣除限额?

扣除限额,是指境外所得按照税法规定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及损失,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乘以适用税率得出的应纳税额。

41.扣除限额的计算公式如何规定?

扣除限额应当分国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X(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42.境外已纳所得税税款高于扣除限额的部分如何处理?

境外已纳所得税税款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作为税额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不足限额的余额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43.境外所得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企业境外所得的所得税适用税率是30%。

44.境外所得的地方所得税可以免征吗?

因地方所得税也需汇总纳税,所以其减免优惠按企业总机构所在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总机构在深圳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境外所得可免征地方所得税。

45.外商投资企业如何进行关联申报?

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年度申报表A13系列附表进行关联申报。

46.何为关联企业?

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即为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不仅包括境内的关联企业,也包括境外的关联企业。

47.何为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有8条判定标准,只要满足任一标准,即存在关联关系。

判定标准包括:

(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企业的董事长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销售(包括价格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48.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填写A13系列附表?

企业通过附表A13-C申报关联关系,通过附表A13-A或A13-B附表申报关联交易。

其中,关联类型为单一的,填写A13-A附表;关联类型为非单一的,填写A13-B附表。

49.何为关联类型?

关联类型按业务往来性质分为六类:

(1)购销业务;

(2)融通资金业务;

(3)提供劳务业务;

(4)转让财产业务;

(5)提供财产使用权业务;

(6)其他业务。

50.备案类资料包括哪些?

备案资料包括国务院取消审批事项的备案资料,减免税备案资料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51.外商投资企业如何申报取消审批核准事项?

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A15附表申报审批核准事项,选择对应报告栏目、予以简要说明,并报送相关备案资料。

5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何时可以享受备案类减免税?

企业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并自税务机关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

53.外商投资企业未报送备案资料可在税前扣除相关费用或享受减免税优惠吗?

未向税务机关报告或备案的事项,企业不得在税前扣除相关费用或享受相应减免税优惠。

54.企业不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会受到处罚吗?

企业未按规定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会计决算报表、中国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和备案类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5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依法可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吗?

该类多缴税款,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未规定申请期限的,企业可在税收征管法第51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税款,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6.现行会计制度与涉外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所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中与涉外税收法规有不同规定的,在企业计算纳税时,应按税法规定执行。

57.如何理解“账载金额”与“依法申报金额”?

“账载金额”是指企业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在相应报表、总账、明细账上的汇总或明细金额。

“依法申报金额”是指企业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对账载金额进行调整后的申报金额。

58.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楼款预缴的所得税如何申报?

该项预售楼款的应税所得,应计入年度申报表主表第12行“其他应税项目调增(减)额”。

在季度申报时,应计入季度申报表第2行“本季利润数”。

59.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楼款的核定利润率是多少?

预售楼款的核定利润率是20%。

60.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楼款何时结算?

在该项房地产产权转移、销售收入实现后,依法计算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结合预缴所得税款计算应补退税额。

61.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楼款如何结算?

先将该房产预售楼款的应税所得,冲减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第12行“其他应税项目调增(减)额”(或季度申报表第2行“本季利润数”);再将各结转项目金额记入申报表对应行次。

62.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福利类费用如何填报?

企业发生的住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填入年度申报表附表A03的对应行次。

上述五项外的其他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填入年度申报表附表A03第2行“福利费”。

63.外商投资企业其他职工福利费支出在税前扣除时有比例限制吗?

企业当年度税前扣除的此类费用,不得超过企业全年职工税前扣除工资总额的14%。

超过部分不得在以后年度扣除。

64.年度申报表附表A03第4行的“退休保险基金”包括补充养老保险吗?

表中的退休保险基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不包括补充养老保险。

65.年度申报表中附表A03第5行的“医疗保险基金”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吗?

表中的医疗保险基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不包括补充医疗保险。

66.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应计入附表A03中的福利类吗?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应计入附表A03中的福利类,在税法规定的限额中扣除。

67.企业违法经营的与各项税收的罚金、罚款及滞纳金属于年度申报表附表A07中的营业外支出吗?

该类罚金、罚款及滞纳金不属于可予以税前扣除的项目,不得填入该表营业外支出的对应栏目。

68.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有何限制?

企业可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仅限于:

(1)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

(2)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研究开发经费。

69.何为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

此类捐赠是指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此类捐赠不包括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

70.从事贷款担保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提取坏账准备吗?

该类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逐年提取坏账准备。

但是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不得超过其提供无抵押物、无质押物的担保的银行实际放款年末余额的3%。

71.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提取坏帐准备吗?

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得计提坏帐准备。

但是,该类企业发生的拖欠时间在1年以上的用户欠费,可作为坏帐损失在税前扣除。

72.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保险机构购买的财产、责任保险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凡属于我国保险法律、法规规定投保范围的保费支出,可在税前扣除。

我国保险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境外保险机构投保的保险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7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管理费吗?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税前扣除支付给关联企业的管理费。

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可以合理分摊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总机构的管理费,在税前扣除。

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向其总机构支付的、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7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装修产权不属于自己的房屋所发生的费用如何扣除?

企业发生的房屋装修费,凡房屋产权不属于本企业的,可在房屋装修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按5年平均分摊。

7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的预留比例是多少?

企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

残值比例应不低于原价的10%。

7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不留残值吗?

凡能预见在使用年限结束后无法变卖、或者没有变卖价值的固定资产,可以不留残值。

7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自行采用非直线法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吗?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原则上采用直线法,对确实需要采用其他折旧方法的,企业可自行确定。

但应在该资产投入使用或改变折旧方法后的首个纳税年度,在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附送采用或改用的折旧方法、具体年限及原因等说明资料。

78.薄膜晶体管显示器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可以缩短折旧年限吗?

该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性设备的折旧年限最短可为3年。

79.外商投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可自行缩短购进软件的折旧或摊销年限吗?

该类企业可自行适当缩短购进软件的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为2年。

80.外商投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自行缩短生产性设备的折旧年限吗?

该类企业可自行适当缩短生产性设备的折旧年限,最短为3年。

8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自行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吗?

企业可自行改变存货计价方法。

但应在改变存货计价方法的纳税年度开始以前,就改变计价方法的原因,向主管税务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82.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如何申报?

企业自行确定计算本年度的税前加成扣除金额,填入年度申报表主表第15行“技术开发费税前加成扣除金额”,以及附表A11第1行“技术开发费”。

同时,应附送相关备案资料。

83.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应附送哪些备案资料?

附送的备案资料包括:

(1)企业本年度编制的技术开发计划和费用预算方案;

(2)企业技术研究人员情况;

(3)企业技术开发费发生情况;

(4)企业上年度技术开发费发生情况;

(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8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附表A08中的补贴收入包括哪些?

该项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按销售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助、以及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

85.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补贴收入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取得的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均应计入收到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86.铸锻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可以免征所得税吗?

该类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该类返还资金应纳入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凡改变用途的,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7.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需缴纳所得税吗?

企业出口货物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88.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债务豁免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该类债务豁免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申报表主表第12行“其他应税项目调增(减)额”、附表A11中的第5行反映。

89.债权人超过2年未要求偿还的企业的应付未付款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债权人超过2年未要求偿还的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应计入当年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90.外商投资企业内部处置资产需要确认收入吗?

企业内部处置资产(包括各项自制和外购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不确认收入。

91.何为外商投资企业内部处置资产?

内部处置资产,是指资产所有权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的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5)上述两种或以上情形的混合。

92.哪些情形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资产处置?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资产处置:

(1)用于市场推广或推销;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93.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何时申请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可在正式投产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定期减免所得税。

94.兼营性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定期减免所得税资格后,还需办理年度生产性收入认定吗?

在减免税期间,兼营性企业应在其生产性收入超过全部业务收入50%的年度,提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享受该年度相应的减免税待遇。

95.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如何申报?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进行投资抵免后,企业应自行计算当年可抵免金额,填写在年度申报表第30行“政策性抵免所得税额”栏。

注意该栏金额不得超过第29行金额。

同时,应附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汇总审核表》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

96.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何时申请?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购买国产设备后两个月内,向主税务机关提出抵免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97.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期限如何规定?

购买设备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不足抵免的,可用以后年度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处于免税期间的企业可适当延长延续抵免期限,但延续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年。

98.享受抵免的国产设备出租、转让的,需要退还已抵免税额吗?

享受抵免的国产设备在购置之日起5年内出租、转让的,应在出租、转让时补缴已抵免税款。

99.设备购买以前年度亏损的如何确定投资抵免?

设备购买以前年度亏损的,购买当年或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确定投资抵免。

100.设备购买当年或以后年度处于税法规定的免税年度的如何确定投资抵免?

设备购买当年或以后年度处于税法规定的免税年度的,应先按税法规定给予免税,其投资抵免额可延续下年抵免,但延续抵免期限不能超过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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