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项目业主临时公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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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区项目业主临时公约.docx

某小区项目业主临时公约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某小区项目业主临时公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28428

某小区项目业主临时公约

InterimConventionforProjectOwnersinaCommunity

说明:

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小区项目业主临时公约

  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实现物业的保值和增值,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

恭请全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觉遵守以下约定: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请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或先期向物业管理处咨询。

  二、在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请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的内容是指按照XX市XXXX有限公司的委托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本小区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养护、管理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

请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自觉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也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由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协调解决。

  五、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须自我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自身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六、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出现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处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告知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或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七、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不进行维护的由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九、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在本物业范围内,请不要发生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违规占用通道、屋面等(造成损坏要自费修复并赔偿由此发生的其他损失)。

  4、擅自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公共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在楼顶平台堆土造田、砌池或砌圈搞种、养殖等。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或未经物管处允许擅自安装凸出墙体的防护网。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在花园内种植粮食、蔬菜等非观赏性经济作物。

  14、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十、因行为人原因造成下列情形发生,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共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2、因装修房屋擅自穿墙打孔污染、损坏外墙面必须恢复原状并清污。

  3、请不要擅自改动上下水管路,必须在卫生间、厕所等有防水层的区域施工时,请不要损伤防水层,如造成渗漏,应及时修复并负责赔偿对相邻住户造成的损失。

  4、为了保证小区的美观,安装防盗网请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统一样式安装。

  5、未经小区物管主任书面批准请不要擅自到屋面上去,以免损坏屋面。

  6、景观带区域是为小区全体业主休闲娱乐场所,无能力行为人或不完全能力行为人应有监护人进行跟踪监护,如因监护人监护不当出现意外,责任自负。

  7、为了您的人身安全,请不要攀爬小区供电围栏,擅自攀爬供电围栏出现意外者,责任自负。

  8、为了维护小区业主人身安全,请不要将各种宠物带入景观带或小区绿地内大小便。

  9、为了您的人身安全,请不要攀爬、攀坐小区围栏、扶台;因擅自攀爬、攀坐围栏、扶台出现意外者,责任自负。

  10、请不要在小区绿化带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免给您或他人造成损失;造成损失者,负责恢复或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11、请保护小区的公共环境,不要践踏、毁坏小区公共草坪、植被,攀爬树木,在树木上刻字、涂画、捆绑绳索等,造成损失的,由损害者照价赔偿。

  十一、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和向开发企业缴纳上房水电费押金[物管处代收]。

本小区上房时首交第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以后按年度缴纳:

  1、物业公共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为0.5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装璜垃圾处置费收取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生活垃圾处置费收取标准为每户每月1元(代收代缴费用)。

公用院墙灯楼道灯用电费预收:

50元/户/年,其中单元楼道灯20元/年,小区公用水电30元/年(每年收取一次,如有节余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足部分下年度累计收取);一层有库房使用二次供电的业主预交一年电费,每户(间)50元/年,单独装表计量专款专用,不足时续筹;装修不良责任保证金1000元/每户(在办理装手续时由装修企业纳);停车库10元/月间;露天机动车位60元/月个;临时停车超过1小时小车2元/辆;客货3元/辆(停车1小时内不收费);过夜4元/辆;

  2、在业主上房时一次性交纳第一年应交的上述各项费用。

  3、从第二年起在每年度第1个月的1日起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自行到小区物管处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4、产权人上房后6个月未入住的应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空置房公共服务费,出租房由使用人缴纳,产权人负连带责任。

  5、水电费押金的代收标准为每户600元,用电证工本费每户元,用水证工本费每户元,在业主上

  房办理完水电过户手续后,水电押金按多退少补的办法进行冲抵(物业公司代收)。

十二、物业管理公司为保持企业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有权按物业管理有关法规对故意拖欠应交纳各项规定费用的业主进行催交,对拖欠业主将从拖欠的第2个管理年度的1月1日起按应交纳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加收滞纳金,对6个月以上长期拖欠规费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包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本物业小区内属于公共水电的应按规定向物业管理处交纳费用。

  十四、在小区内醉汉酗酒滋事、扰乱社区治安环境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其责任由肇事者承担,物业管理处只承担规劝及上报和协助公安机关采取可行措施制止事件的进一步发展,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小区内的绿化用水电费用,公共路灯院墙灯照明用电以及单元楼道照明用电的电费支出不包括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内,其费用应由小区全体业主按一定的比例分摊。

  十六、小区业主如果需要封闭阳台、防盗网,请到物管处申请并按照物管处统一式样进行安装。

  十七、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自觉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有关决定,按照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交纳维修基金的义务,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八、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小区生活环境。

  签约人:

XXXX号楼单元室

  20____年__月__日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Design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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