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古林镇古林村新村建设一期景观绿化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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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古林镇古林村新村建设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鄞州区古林镇古林村新村建设(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代理人: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招标文件备案意见

 

招标项目名称:

鄞州区古林镇古林村新村建设(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人民政府(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2年月日

 

备案意见:

备案单位:

(盖章)

备案日期:

2012年月日

 

说明

1、本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按《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九月版示范文本)填写;本专用条款是对《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九月版示范文本)的填写与补充,必须结合所附示范文本一起使用;示范文本与本专用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专用条款内容为准。

示范文本中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9.4.1条(P112)删除。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

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鄞州区古林镇古林村新村建设(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审核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鄞州区古林镇

项目规模

/

结构层数

/

项目总投资

/

工程造价

(暂估)

约1295343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绿地平整,黄土回填,苗木种植、养护、景观铺装、小品等。

质量控制目标

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50日历天

投标人

资格等级

企业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

其他要求

投标人无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图纸,清单)。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2月27日9时30分;

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公共交易站(古林中心路266号3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公告发布

时间:

2012年2月17日

媒介(网站):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孙乾峰,电话:

88427477。

招标代理人

地址:

鄞州区泰康中路500号国骅国际大厦6楼602室

联系人:

徐新宇;电话:

83033198;传真:

83033570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2

招标人

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孙乾峰

电话:

88427477

2

1.1.3

招标代理人

名称: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鄞州区泰康中路500号国骅国际大厦602

联系人:

徐新宇

电话:

83033198

3

1.1.4

项目名称

鄞州区古林镇古林村新村建设(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4

1.1.5

建设地点

鄞州区古林镇

5

1.1.6

建设规模

/

6

1.1.7

结构层数

/

7

1.1.8

招标工程类别

园林工程三类

8

1.1.9

工程总投资

/

工程造价(暂估)

约1295343元

9

1.2.1

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1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00%

11

1.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分包工程

不允许

12

1.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3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绿地平整,黄土回填,苗木种植、养护、景观铺装、小品等。

14

1.3.2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

1个标段

15

1.3.3

质量等级要求

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6

1.3.4

安全等级要求

合格

17

1.3.5

计划工期要求

国家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计划工期:

50日历天(以开工报告为准)

缩短工期比例:

/%

18

1.4.1

1.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19

1.4.3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0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21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22

3.2.1

投标报价方式

□工料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

□暂定总价法。

23

3.2.1

工程量计算依据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24

3.2.4

合同价格类型

□固定价。

■可调价。

25

3.3.1

商务标编制内容

商务标编制资料如下:

书面格式:

1、商务标封面(详见示范文本第119页)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示范文本第120页)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示范文本第121页)

4、投标函(适用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详见示范文本第123页)

5、投标函附录(详见示范文本第126页)

6、投标保证金支付有效的银行缴款证明。

7、投标报价文件:

(详见示范文本第129页-149页的

(1)~(10),其中(4-1)、(4-2)、(6-1)、(6-2)条由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三日内打印成册提交招标人作为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依据。

26

3.3.2.1

技术标编制形式

明标(页数控制在50页以内,封面采用普通A4纸)

27

3.3.2

技术标编制内容

示范文本第二章3.1.2.1、3.1.2.2条内容

另附: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28

3.3.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

3.1.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包括:

3.1.3.1资格审查申请函;

3.1.3.3附表及附件: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

(5投标人无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承诺;

(6)投标担保收执证明复印件;

(7)鄞州区外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

(8)《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

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在开标时提交

29

2.2.1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2012年2月23日14时00分

30

2.2.2

招标文件答疑

截止时间

2012年2月24日16时00分

31

4.3.1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2月27日9时30分

32

3.5.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60天。

33

3.6.1

投标担保

金额:

不少于投标总价的---%或人民币拾伍万元整

形式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元整(拾伍万元整),2012年2月24日下午16:

00(北京时间)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付到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账号(逾时交纳的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总公司账户汇款,分公司、办事处或个人等的无效,现金交纳的无效。

开户银行:

鄞州银行古林支行账号:

81260101302207167

各投标单位的收款收据一律在开标当天的下午发放。

34

3.4.1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

一份(单独包封)

商务标及技术标:

一份正本,叁份副本。

35

4.2.1

投标文件提交

收件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地点:

鄞州区古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古林中心路266号3楼)

截止时间:

2012年2月27日9时30分

36

5.1

开标

开始时间:

2012年2月27日9时30分

地点:

鄞州区古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古林中心路266号3楼)

37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评标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8

6.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39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家。

40

7.4.1

履约担保

金额:

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0%或人民币—元整

形式:

汇票或支票;担保收件人:

招标人

提交时间:

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预算价1295343元下浮10%【即1165809元】作为有效报价的上限标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此上限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控制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以下(含),高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0.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5.1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4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0.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本投标人须知第8条款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

招标人的补充约定

/

前附表二

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与要求

备注

1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3天

2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_元/天

3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1000_元/天

4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

合同价款的2.5%

5

未达到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3%

6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项目经理到位率≥80%)

合同价款的2.5%

7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1%

8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1%

9

安全文明施工费

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按规定计入投标报价文件中。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一般工程)考虑、且安全文件施工不得低于4904元、验试验费不得低于383元。

其中提前竣工增加费不计。

投标人需计取的费用应在投标函附录或投标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

未明确的,结算时按不计处理。

当投标函附录中的费用与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作为结算依据。

10

检验试验费

11

提前竣工增加费

12

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

13

工程保修担保金额

结算价款的15%

14

专业工程招标项目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

分包合同价额的2%

14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必须承诺“同意”

15

是否同意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必须承诺“同意”

 

二、投标须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计价

12.3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次发放的招标工程施工图的范围、质量、安全及工期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12.5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规费、税金之和。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子目(包括投标人漏项),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中。

12.7.2定额采用《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10月刊、《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9月刊苗木专刊、《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省市造价文件及其他有关造价依据。

12.7.5其它相应的计价规定:

工程类别按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的类别计取,综合费用按园林工程三类中间值取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规费按“非市区工程”中值取定,检验试验费按【单独绿化工程】乘系数0.2中值取定,园林景观工程乘以系数0.65,安装工程管理费乘以系数0.8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不计,税金按“城镇工程”取定,税金3.513%,人工费按甬发改投资[2008]400号《关于发布宁波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的通知》补差,规费按照甬建价[2011]13号文件规定的材料价格参考《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10月鄞州区信息价,缺项时采用同期宁波市区价及《浙江造价信息》2011年10月信息价;苗木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9期园林苗木专刊;苗木专刊上没有的按市场询价。

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4.1条

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标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标”同时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文件封面、商务标封面及技术标封面有投标人的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增删。

如有修改,投标人在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及技术标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

“正本”和“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担保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规定。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至第3.4.5条款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九、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格式略有改变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评审。

投标文件标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2条款规定或未按该条款规定进行标注时,投标文件内容未出现不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8项规定。

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企业资质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条款规定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鄞州区外的投标单位须提供鄞州区外绿化企业信用证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款规定资格要求的职称证书。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款规定、《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及人员登记备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款规定。

备注:

如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人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要的原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3

技术标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第1.3.1条款规定。

技术标编制形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6项规定。

规定为暗标的技术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2.1条款规定。

技术标编制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7项规定,内容齐全。

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

技术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示范文本本章第3.1.6.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

2.1.4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第1.3.1条款规定。

商务标编制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5项规定,内容齐全。

工程质量等级承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款规定。

安全等级承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条款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5条款规定。

投标函

按规定内容填写,内容齐全。

投标函附录

按规定内容填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的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电子商务标

由现行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并与相应的书面商务标内容保持一致.

投标报价

同时满足:

(1)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已声明哪个有效或提交了两份及以上商务投标文件,已声明哪份有效;

(2)未擅自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或招标人暂列金额。

投标报价文件

除本章第3.1.5.1(3)条款所列情形外的其他计算性错误的绝对值累计不超过投标(总)报价的3%。

施工组织措施费

施工时实际必须发生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报价未低于规定费率的低限值。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按不低4904元。

检验试验费按不低于383元)

权利义务承诺

已承诺同意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

商务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示范文本本章第3.1.6.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或量化因素

评审或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标细则”

2.2.1

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进度、质量、合同条款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附件“评标细则”技术标评审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是否合理科学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科学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是否合理科学

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能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能满足材料检测需要

2.2.2

投标成本价界定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价10%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全部计入】

投标报价

对不低于成本价或未突破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的投标价按附件“评标细则”规定计算分值。

 

附件1:

废标条件一览表

1、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2、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4.1.1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开标时应到的人员未按规定到场的或未按规定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3条款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或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担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未通过本章前附表第3.3.3条款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所列的任何一项内容。

(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注正副本且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7)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关键性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文件擅自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和格式,致使招标文件的原意发生改变而将影响评标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及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或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总报价,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10)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未按规定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章(绿化专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章)的。

如无造价人员执业资格章的单位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并附委托协议。

(12)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投标人在实际施工中必须发生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检验试验费等施工组织措施费在投标报价时低于相应工程类别的下限值;

(14)投标文件中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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