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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校考核制度汇编

高青四中教职工考核奖惩制度汇编

目录

1、目录……………………………………………………………………….1

2、高青四中教职工考核奖惩方案…………………………………………..2

3、师德考核指导办法…………………………………………………..……8

4、教职工工作量计算指导办法…………………………………..………..13

5、教职工考勤指导办法……………………………………………..……..16

6、教师能绩考核指导办法…………………………………………………..19

7、职员(工人)综合考核指导意见………………………………………..22

8、班主任工作考核指导办法………………………………………………….25

9、干部考核办法……………………………………………………………….30

10、基础年级教职工考评办法……………………………………………….37

11、初三年级教职工考核奖惩方案……………………………………………40

12、初四年级组教师综合考核办法……………………………………………43

13、艺体教师德能勤绩考核办法……………………………………………..45

14、办公室职员考核奖惩办法………………………………………………..47

15、教务处职员考核办法……………………………………………………..51

16、德育处职员工作考核办法………………………………………………..53

17、后勤人员考核奖惩办法……………………………………………………54

 

高青四中教职工考核奖惩方案

(2011年1月14日一届二次教代会通过)

为全面科学合理地评价教职员工,激发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章程》,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原则

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落实级部(处室)负责制原则,发挥基层管理的最大作用;强调过程管理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保证考核形式公平合理;遵照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的原则,确保考核的全面、全方位、全过程;遵循量化管理为主、模糊评价为辅的原则,优化考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坚持谁主管谁考核的原则,促进职能处室工作职责的落实。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考核内容主要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施行千分制记分法,具体分数分配方案建议如下:

主要

内容

德(A)

勤(B)

能(C)

绩(D)

加减分

(100)

120

300

220

360

分项内容

日常评价

(A1)

期终评价(A2)

考勤

(B1)

工作量

(B2)

基础能力

(C1)

过程考核

(C2)

岗位工作成绩

(D1)

教科研成果

(D2)

50

70

120

180

20

200

300

60

级部(处室)在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时可以对此方案进行调整,不能包括的项目可以作为典型加减分(如班主任工作可根据考核,最终加50-90分)处理,但加减分应控制在100分内。

三、考核办法

级部(处室)作为考核主体,即级部负责本级部任课教师的考核,教务处负责对艺体教师的考核(按一个级部论),处室(级部)负责本处室(级部)职员的考核,工会负责全校干部(处室正副职、级部正副主任)的考核。

督查室负责对级部、处室的单位考核。

职能处室进行常规考核和督查,将考核分数反馈到级部(处室),级部(处室)折分后汇总到每个人的考核成绩中。

1、职能处室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相关的德能勤绩考核指导办法,供相关级部(处室)在制定考核方案时参考。

2、级部(处室)根据职能处室考核指导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单位的教师(职、工)德能勤绩综合考核方案,本单位人员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3、级部(处室)成立由本单位主任、副主任、群众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也可下设专项考核组织。

考核时,原则性强、难于把握的考核项目可以申请职能处室的协助。

4、级部(处室)根据自己制定的教师(职员、工人)德能勤绩综合考核办法,对本单位所属人员进行全面、全方位、全过程考核,并且考核成绩必须以本单位考核为主,杜绝依赖职能处室提供分数的现象。

5、职能处室加强对分管工作的日常督查和反馈。

级部(处室)应及时将职能处室的督查反馈情况进行对号入座,纳入本单位对教职工的综合考核中。

(1)工会:

每月一次向级部(处室)反馈师德考核情况,包括领导巡视、行政值班和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定期向服务对象征询到的对教工个人意见,师生、家长、社会对教工违规情况的举报投诉等。

(2)办公室:

每月一次向级部(处室)反馈教工的出勤情况汇总,包括上下班刷卡、一天以上的请假、学校安排的公差等。

(3)教务处:

每月向级部(处室)通报一次教师常规落实、教研、培训、外出学习情况,学生参赛获奖情况、校际联考成绩等。

(4)德育处:

每月通报一次教师值勤、班主任参与活动、学生违规违纪和常规检查情况等。

(5)总务处:

每月通报一次公物损坏和收费进度等情况。

(6)各处室、级部:

每月通报反馈一次对职能处室管理服务的评估情况。

各职能处室和级部将以上分数在向级部(处室)反馈用于对教工考核的同时,报送督查室备案一份,用于对处室、级部工作的单位评估。

6、级部(处室)要将每个月对教职工的综合考核原始分(Y)进行归类、汇总、折算、排名、公示、上报督查室。

7、督查室牵头,由工会、教务处、办公室人员成立考核小组,根据级部(处室)上报的教职工考核数据和对各处室(级部)的考核分数,将各单位人员的分数进行平衡、折算、奖惩和汇总。

(1)分数平衡:

根据级部(处室)对教职工的考核分数,以级部(处室)为单位进行排名,将各级部(处室)内专职人员的第一名定为最高分即满分,将专职人员的最后一名定为最低分即满分的60%,其它名次在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等差计分。

某个人的平衡分数(P)=(最高分-最低分)/(人数-1)×(人数-名次)+最低分。

若兼职人员的分数低于专职人员最后一名的分数,其平衡分数(P)参照最后一名的折算比例折算。

(2)分数折算:

根据主管处室确认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兼课职工、兼课干部,利用平衡分(P),按照下列公式进行分数折算,得出折算分(Z)。

①兼职教师的考核成绩=教学分数(D13)×{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兼职工作量)}+职员分数(D12)×{兼职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兼职工作量)};②兼课职工的考核成绩=职员分数(D12)×{职员工作量/(职员工作量+兼课工作量)}+教学分数(D13)×{兼课工作量/(职员工作量+兼课工作量);③兼课干部的考核成绩=管理分数(D11)×{干部工作量/干部工作量+兼课工作量)}+教学分数(D13)×{兼课工作量/(干部工作量+兼课工作量)}。

(3)分数奖惩:

督查室根据对级部(处室)的日常考核成绩、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将级部(处室)按照处室、级部两个序列进行排名,赋予级部(处室)一个奖惩系数(V)。

奖惩系数(V)=(1.1-0.9)/(级部数-1)×(级部数-名次)+0.9。

各级部(处室)内教工的折算分数(Z)与本级部(处室)的奖惩系数(V)的乘积就是个人奖惩分,即最终得分(G),即G=Z×V。

(4)分数汇总:

根据每个人的最终得分(G),按照干部、教师和职员三个系列进行汇总、排名。

多岗多职人员按照其主管处室,确定其参与的排名系列。

每学期所有考核月分数的平均数就是个人的学期分数,两学期分数的平均数就是个人的学年分数。

四、奖惩兑现

学校奖金分为工作量奖和绩效奖两部分,由办公室负责折算、平衡、汇总。

1、工作量奖:

根据教职工全部工作(管理、服务、教学、班主任、兼职—如教研组长等)量的大小,计算工作量奖。

学校根据本年度的财力情况,确定工作量奖的月班均标准。

(1)教师工作量奖。

学校按照各年级的班数、月班均标准,以学期为单位将工作量奖下拨到级部,由级部根据本单位的分配方案计算出教师个人的工作量奖。

(2)职员工作量奖。

根据学年初学校体制改革方案核定的各处室职员数,按照教师平均工作量奖的0.8倍,以学期为单位下拨到处室。

处室根据每个职员的工作量大小,按照2:

5:

3的比例划分为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工作量奖比为1.2:

1:

0.9。

(3)干部工作量奖。

按照教师平均工作量奖,校级领导1.2倍,中层正职1.1倍,中层副职1.0倍,以学期为单位发放。

对于兼职、兼课人员,其主要工作的工作量奖按整人计算,兼职部分的工作量奖按常规计算值的三分之一发放。

2、绩效奖:

根据综合考核中,除去工作量部分的分数,计算绩效奖金。

学校结合财力情况,制定学期月班均绩效奖励标准。

(1)教师绩效奖。

级部绩效奖金=班均绩效奖励标准×奖惩系数(V)×班数×月数。

各级部根据各自的考核数据,计算教师的个人绩效奖金。

个人奖金M=(奖金总数÷所有人员的总分数)×个人分数。

毕业年级升学奖。

由毕业年级级部根据本级部起草、学校通过的升学成绩奖惩办法,计算发放奖金。

(2)职员绩效奖。

各处室(级部)按照职员考核成绩按照2:

5:

3的比例划分成三个等次,每个等次赋予奖金比例(R),根据督查室对处室(级部)考核给予的奖惩系数(V),计算每个职员的绩效奖金。

某个人的奖金=基础年级教师绩效奖金的平均数×V×R。

一等奖R=1,二等奖R=0.8,三等奖R=0.6。

(3)干部绩效奖金。

学校根据教师绩效工资的平均数,按照校级1.2倍,中层正职1.1倍,中层副职1.0倍的标准拨发干部绩效奖金。

工会根据汇总后的干部绩效考核分数分配奖金,个人绩效奖金=(奖金总数÷所有人员的总分数)×个人分数。

不参与考核的干部按照拨发标准发放。

兼课干部、职员的绩效奖金有两部分组成,其高额部分全额发放,低额部分按三分之一发放。

3、评先树优、评职晋级等

学校评先树优、专业考核、评职晋级时,作为计分的主要内容,处室、级部要保证所取考核时段一致;名额下放到处室级部时,根据对处室级部的考核成绩,通过赋值的形式,调整不同处室、级部之间的分配数量,赋值大小由校长办公会根据情况决定。

(1)每学年末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时,教师“优秀”等次的人员分配按级部、职员、干部序列,但只能从本学年两学期的考核汇总成绩前20%中确定;有严重师德问题或出现重大工作事故的,原则上定为“不合格”,学校实行缓聘或根据《聘任合同》条款执行。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教师学年的综合考核成绩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3)教师聘任时,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可以签订三年期的聘任合同,一般教职工只能签订一年期聘任合同。

中层干部、班主任经试用合格,职务聘用年限等同教师聘任合同的年限。

(4)每学年,学校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教师总数20%的比例确定校级“优秀教师”、按照职工总数15%的比例确定校级“优秀职工”,并评选校级“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

(5)学校向上级推荐先进人物时,只能从本学年度校级先进人物或符合本办法上款规定条件的人选中推荐。

五、本方案于2010—2011学年度开始试行。

 

师德考核指导办法

为体现以人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落实级部(处室)负责制原则,发挥基层管理的最大作用;强调过程管理与中介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师德考核的公平合理。

学校借鉴先进学校师德考核办法,根据《高青四中教职工考核奖惩方案》,进一步修订我校师德考核方案,提出指导办法如下:

一.师德考核内容形式

师德考核分日常评价和期终评价。

日常评价占50分,期中评价占70分。

(两项均可采用百分制形式考核,最后进行折算合计。

二.考核办法

(一)期终评价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评议(30分)、服从工作安排(10分)、常规落实(30分)。

(1)评议:

a.服务对象评议:

(占70%)

教师由学生评教产生;职员由服务对象中的教工代表评议产生(教职工和干部两个层面);

b.互评:

(10%)级部由本级部教师进行互评,处室由本处室人员进行互评。

若互评作废率超过20%,扣级部处室考核分。

c.所辖条线管理干部评议:

(占30%)

(2)服从工作安排:

级部系列:

级部安排工作时,视教师接收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记录该项的教师个人得分。

(本项采用扣分制)

处室职员系列:

由各处室根据各处室职能安排工作时,视教师接收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记录该项个人得分。

(本项采用扣分制)

(3)常规落实:

各级部汇总本部门学期常规检查数据,处室根据职员学期综合表现,排出名次,前15%为师德优秀30分,后10%为26分,其他为28分(各档次严格比数,按四舍五入计,如果个别人员常规落实很差,级部处室有自主考核权力,可不受最低分数限制)。

(二)日常评价依托常规落实、行政值班日常督察和工作奉献三方面。

1.常规落实包括岗位表现(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办公、值班、会议纪律、公物爱护用电安全等),一岗双责、日常纪律三个方面。

级部(处室)根据教工月常规落实(工作业绩表现)情况排定名次前15%为师德优秀50分,后10%为46分,其他为48分(各档次严格比数,按四舍五入计,如果个别人员常规落实(工作业绩表现)很差,级部处室有自主考核权力,可不受最低分数限制)。

2.行政值班日常督察试行扣分制

(1)各级部处室可根据部门实际参照附件标准完善本部门的考核细则。

(2)学校行政值班日常督察发现的违规问题参照附件标准,进行汇总扣分。

(3)行政值班日常督察组汇总后交工会办,然后由工会办通报到部门,并纳入对部门的综合考核。

3.工作奉献加分

(1)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大型活动,给学校带来良好声誉,相关人员每人次加1——5分,需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学校遇到的有一定难度或需要特殊条件才能完成的工作,视情况给责任人每人次加1-5分。

(3)不可预计的为学校声誉或教师形象带来良好影响的视情况给责任人加分,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各级部、处室每月进行考核汇总并上报工会办。

期末根据《高青四中教职工考核奖惩方案》要求,折算计入教职工考核成绩,并将汇总单完善程序交学校存档。

2、本考核纳入教职工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附件:

行政值班日常督察师德考核细则(参考)

(一)岗位表现

1、备课:

教师必须按照教务处要求备课,不论抽查还是检查发现缺一个,扣0.5分。

2.上课:

(1)课前侯课一分钟,上课铃响后到教室视为迟到,每次扣1分;

(2)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视为早退,每次扣1分;

(3)旷课:

上课铃响后十分钟未到教室或者找不给本班上课教师看班,视为旷课,每次扣2分,本节课学生发生的意外,该教师负完全责任。

(4)无教案上课每次扣1分;

(5)随便离开教室每次扣1分;

(6)坐着上课每次扣1分;

(7)上课手机响或打手机者,每次扣2分;

(8)上课吸烟者,每次扣1分;

(9)酒后上课每次扣2分

3、作业:

(1)不批作业,一经发现,扣2分。

(2)有批无改,每次扣0.2分。

(3)批改简单,每次扣0.2分。

(4)他人代批,每次扣2分。

(5)学生代批每次扣2分。

4. 办公:

(1)办公时间开机干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每次扣2分。

(3)办公时间校内玩游戏、打扑克等每次扣2分。

(4)办公时间闲聊,干私活,看闲书等每次扣0.5分。

(5)脱岗一次扣2分。

5.值班:

不按时值班的按迟到、早退处理,每次扣0.5分。

公寓晚未值班的按旷工处理,每次扣2分。

6.会议纪律:

按时参加学校例会或处室组织的临时性会议。

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期间不能打手机及玩手机,不能交头接耳、喧哗,违反纪律者由主持会议人直接认定每次扣2分。

7.公物爱护、用电安全

(1)故意损坏、隐匿公物,照价赔偿,视价值扣1-3分。

(2)值班期间玩忽职守,出现财产失窃,视情节轻重扣1-5分。

(3)分管物资私自变更每件扣1分。

(4)违规用电视情节扣0.5-2分。

(5)违反操作过程,造成安全事故视情节扣1-5分。

(二)一岗双责

1、建立首见负责制。

教师在学校发现的学生违纪、安全隐患及其他不正常现象,自己能解决的必须解决,并将结果上报相关处室级部,自己不能解决要及时上报。

对所见问题不处理、不汇报每次扣1分,出现严重后果师德分为0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2、 要求学生遵守的规章制度,教师要率先垂范。

出现下列情况每人次扣0.5分。

(1)践踏草皮。

(2)乱扔废弃物。

(3)公共场所吸烟。

(4)随地吐痰。

(5)办公室地面脏、物品杂乱。

(6)教师语言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学习、礼仪习惯。

课堂注意强调学生的礼仪习惯和读写姿势,如果学生上课出现严重非正常现象:

不听讲、随便说话等等,上课教师置之不理。

扣当堂教师0.5分。

上述考评由值班组领导负责检查,如学生有反映,调查属实后同样计入考评。

(三)日常纪律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每次扣2分,造成责任事故的加倍扣分。

(2)不服从领导,顶撞领导每次扣3分。

(3)拉帮结派,不维护学校利益和学校荣誉的,有不利于学校言行,每次扣3分。

(4)发表不负责言论,攻击领导的每次扣3分。

(5)分管工作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给学校荣誉造成损失加倍扣分。

(6)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变相体罚影响极坏的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5分,并承担一切后果。

(7)不讲团结,不尊重同事和领导在师生中威信低的每次扣5分。

(8)替他人签到,每人次扣2分。

(9)不按时按质值班,玩忽职守,出现责任事故每次扣5分,给学校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的直接按待岗处理。

(10)学校应急性、临时性工作按排时有能力而不愉快接受的扣1分。

(11)学生在校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如学生意外伤害、打架斗殴、造成影响拨打110、119电话等),上课期间发生任课教师每次扣10分,课余时间发生的相应值班教师扣5分,班主任扣8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12)其它有损于学校教师形象的活动,每次扣3分。

教职工工作量计算指导办法

为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根据教职工所承担的工作性质、任务,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内容及方式

(一)教师工作量

1、文化课教师

(1)每周正常工作量标准

按周课时计,1个课时(含自习)=1个工作量,平行自习按1个工作量计,早晚自习按1.1个工作量计,1个导学案按0.5个工作量计,1个二次备课按0.5个工作量计,批阅一次导学案或学生作业按0.3个工作量计,听课1节按0.5个工作量计,参加1次校级教研活动按0.5个工作量计。

(2)每月增加工作量

校内执教公开课按1.5个工作量计,执教县级公开课按2个工作量计,执教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按4个工作量计。

参加一次校级以上教研活动,回校后按要求完成汇报课和汇报材料,按2个工作量计。

教研组长加5个工作量,备课组长加3个工作量。

(3)临时工作量

如遇到临时工作安排,根据实际情况计为临时工作量。

(4)未完成工作量

教师因事请假或其他原因,未按时完成应有工作,根据以上标准计为未完成工作量

2、艺体、微机教师

(1)每周正常工作量标准

按周课时计,1个课时(含自习)=1个工作量,平行自习按1个工作量计,早晚自习按1.1个工作量计,1个教案按0.5听课1节按0.5个工作量计,参加1次校级教研活动按0.5个工作量计,辅导学生1节按1个工作量计。

(2)增加工作量

校内执教公开课按1.5个工作量计,执教县级公开课按2个工作量计,执教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按4个工作量计。

参加一次校级以上教研活动,回校后按要求完成汇报课和汇报材料按2个工作量计,教研组长加5个工作量,备课组长加3个工作量。

组织一次校内的文体活动按5个工作量计。

(5)临时工作量

如遇到临时工作安排,根据实际情况计为临时工作量。

(6)未完成工作量

教师因事请假或其他原因,未按时完成应有工作,根据以上标准计为未完成工作量

(二)职工工作量

1、专职职工

专职职工工作量每周正常工作量按照全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计。

每月增加工作量、每月临时工作量和未完成工作量

由各处室依据实际情况计算。

2、兼课职工

兼课职工每周工作量按照全校教师平均工作量,加上兼课部分的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计。

每月增加工作量、每月临时工作量和未完成工作量由各处室依据实际情况计算

(三)干部工作量

校级领导按照教师平均工作量的1.2倍,中层正职按照教师平均工作量的1.1倍,中层副职按照教师平均工作量的1.0倍。

兼课干部按照干部工作量+兼课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二、教职工月工作量计算

(四)个人工作量=周工作量*4+增加工作量+临时工作量-未完成工作量

三、工作量得分

个人工作量得分=个人工作量/最高工作量*180

四、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教职工考勤指导办法

根据上级规定、学校《章程》和《教职工考核奖惩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考勤指导办法,供级部、处室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时参考。

一、考勤管理

教职工考勤实行办公室领揽全局,主管级部(处室)负责日常考勤和汇总计分的管理办法。

办公室负责教职工每天上下班考勤,通过考勤机签到、签退管理,每周通报一次教职工的刷卡和一天以上的请假情况;主管级部(处室)负责正常工作时间的岗位考勤;相关处室负责教师值班、加班、会议、活动等的考勤,每月通报一次;督查室、行政值班小组和分管校长负责对出勤情况的抽查,抽查情况及时通报。

主管级部(处室)将办公室的反馈、职能处室的通报、本单位的考勤进行汇总,计算每一个人的月度考勤计分。

学期结束,各级部(处室)要将考勤资料移送办公室封存备案。

二、请假程序

1、严格事前请假制度。

请假人必须持《调课(岗)通知单》到所在级部(处室)填写《请假(外出)审批单》,逐级请假,一天以内的假条和证明交级部(处室)备查,一天以上的假条和证明交办公室备案。

2、请假必须从级部开始,最终根据批准权限核准。

批准权限为,半天由级部主任批准,一天由处室主任批准(教师由教务处批),两天由分管校长批准,三天及以上由校长批准。

3、中层干部请假,经分管校长同意后校长审批;校级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

4、短暂(2小时以内)外出的,到级部(处室)主任处填写《短时外出登记表》,由级部(处室)主任批准。

需要每天固定时间请假的,经校长批准后到级部(处室)、办公室备案,免除登记手续。

5、病假须有医疗证明(病历、处置单、建议书等),住院治疗须有有效的住院时间证明,否则以事假论。

因公出发、会议、活动等,必须将派出处室开具的证明交相关级部(处室)备案,否则按旷工论。

请假到期要及时续假,否则超出部分按旷工处理。

因特殊情况,电话请假者,返校后必须补办书面手续,无书面手续按旷工论。

三、缺勤规定

1、请假按天计。

短时外出累计八小时折计为请假一天。

2、一次无故未刷卡,为旷工半天。

工作时间擅自离开为离岗,比规定时间晚到30分钟以内为迟到,比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离开为早退。

迟到、早退、离岗时间超过30分钟、不足两个小时的为旷工1/4天,超过两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

3、公假:

婚假本人7天,子女3天;直系亲属(父母公婆)丧假3天;产假3个月;哺乳假(小孩在一周岁内)每天1小时;计划生育假,流产7天,引产15天。

如遇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假期不予扣除。

4、会议、活动、值班、教学(考试)等,考勤一次,按照半天计。

虽请假,但因调班不到位,导致空堂、耽误工作等,按旷工计。

四、考勤计分

考勤计分实行缺勤扣分的办法,扣完120分为止。

旷工一天扣60分,请假一天扣20分,病假一天扣10分,迟到、早退、离岗一次扣10分。

非因公出差未刷卡,能在考勤时间内到所在级部(处室)登记者扣5分,超出考勤规定时间登记的扣10分、公示后说明情况的扣15分;考勤照相不规范(无图像、图像不清等)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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