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意见与司法局年底司法行政管理总结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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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意见与司法局年底司法行政管理总结汇编

司法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意见与司法局年底司法行政管理总结汇编

 

司法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关系到党风、政风和民风,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

为此,全体干部要站在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证,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

近几年来,全系统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立足本职、开拓创新,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面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绝大多数干部的作风是好的,但仍有少数干部在思想作风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政治素质不高,理想信念淡化,维护大局意识淡薄,工作配合不主动、不协调,本位主义较重;组织纪律性不强,坚守岗位做的不够好,上班时间办私事、在电脑上玩游戏、串岗、聊天等现象比较突出;学习风气不浓、业务素质、文化水平适应不了新形势下工作需要;有的干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缺乏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开拓性;工作质量、效率较低,不讲究办事程序;存在攀比现象,不与他人比工作,比态度,而是在享乐、待遇上斤斤计较,不落人后。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全体干部必须正视问题,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1、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大讨论活动、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深入学习《司法行政系统公共知识》和《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业务知识》。

一是严格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计划、内容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建立“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和业务知识考核机制,形成领导和一般干部人人讲学的浓厚学习氛围。

11月份将以业务知识竞赛的方式来检验全局干部业务学习的成效,提高整个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定,将评定结果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范畴。

三是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党的知识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业务工作人员参加各级党校和专业院校的学习培训,引导和鼓励干部提高岗位能力。

2、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全体干部要改变过去一些不合时宜的思想模式,从不合时宜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在开展工作中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束缚,增强时效观念,加快工作节奏,纠正懒、散、拖拉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积极进取,抢抓机遇、推进发展。

全体干部发挥好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形成办实事、求实效、认真负责的良好工作氛围,构建一门心思干事业、千方百计促发展的工作格局。

在年终考核时将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基本标准,以工作绩效看人、用人。

3、热情服务,坚持执政为民。

全体干部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增强公仆意识,对来司法行政部门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要态度热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要求,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

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首访谁、谁受理、谁主管、谁负责,不推不拖,切实予以解决,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对工作推诿拖延,不负责,态度粗暴,有意刁难、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

4、廉洁自律,严格依法行政。

全体干部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杜绝衙门作风,杜绝吃、拿、卡、要,做到文明执法,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杜绝工作时间、酗酒及打牌赌博等违纪行为。

加强8小时以外的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良习气的侵蚀。

5、严明纪律,确保令行禁止。

严守组织纪律,自觉坚持“四个服从”;严守政治纪律,促进安定团结,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

在同志之间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矛盾,增进团结,克服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自由主义不良风气;严格工作纪律,对上级的工作部署、工作安排要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做到不折不扣,毫不走样,克服工作拖拉,各行其是的不良倾向,要加强工作上的配合和协调,提高工作效率;严肃财经纪律,坚持财务收支公开,接受监督。

要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财务支出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克服盲目攀比,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气。

严格考勤纪律,坚持工作日按时签到制度,杜绝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的现象;干部下乡和外出,要向办公室说明地点、时间、事项,并登记备案,外出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杜绝外出无法联络,贻误工作现象发生。

对于违反公务员管理规定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评选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资格。

三、周密部署,整体推进,确保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和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全体干部监督,要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精神,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带动和影响全体干部扎实工作,无私奉献。

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

局党组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

全体干部要对照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进行自查自纠。

对干部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真正把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建设一支过硬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我们每一名司法行政干部自我发展、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需要,为此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强化集体荣辱感,积极参与到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中来,相互帮助、相互督导、共同提高,力求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司法局年底司法行政管理总结

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程

(一)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律教育。

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

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如华桥乡、止马镇等司法所开展中小学法律知识讲座,并结合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进行了认真剖析和讲解。

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600余份。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制定下发了《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及时安排部署和动员。

积极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三)创新普法形式,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

3月份,与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举办的“综治宣传月”活动。

展出了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法制内容的宣传展板6块,发放《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2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

鸾凤、司前、李坊等司法所组织综治办、派出所人员组成的宣传队深入各村(场)学校、企业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村场”、“平安校园”创建宣传。

3月22日,寨里司法所与江西的西排村,开展“平安边界”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开展妇女维权法律宣传活动。

在“3.8”妇女维权周,我局举行了以“法律为你服务,维护妇女权利”为主题的妇女维权法律宣传周活动。

发放宣传单5000张、宣传挂图1000张。

从3月2日至3月7日,我局派出13名普法骨干,深入全县8个乡镇配合司法所开展妇女维权法律宣传周活动。

三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广泛宣传《刑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如李坊、华桥、止马、杭川司法所与妇联、综治办、中学联合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法规讲座。

通过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在校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四是在“12.4”期间,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依法治县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并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取得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全力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把“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迎检工作作为今年工作重要任务来抓。

我县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以及“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标准,副县长谢俊林作了县“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5月20日至21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对全县8个乡(镇)及县直成员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32个单位进行了“六五”普法教育抽查。

各有关部门在县市检查组到来之前认真组织自查,开展了全县性的“六五”普法档案资料整理和总结自查工作。

6月2日至3日,我县迎接了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市检查验收组对我县五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普法工作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得力、活动开展到位、社会效果明显。

(五)扎实推进基层法治进程。

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以维护基层安定稳定为主线,进一步健全村(居)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

目前,全县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100%。

二、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一)认真组织、指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全面履行县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认真制定全年工作意见和全县集中统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意见,定期召开县、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和每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及时掌握全县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

在全国两会和重大节庆期间,组织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各乡镇司法所都把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开展这项工作作为推动“平安乡(镇)”的重要内容来抓。

一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如8月29日,华桥乡铁关村的村民蒋某,在县武林路附近坠楼自杀身亡。

蒋某家人认为与其男友叶某有很大关系,召集了亲属几十人气势汹汹赶往县城,要找叶某赔偿精神损失费及丧葬费。

闻讯后,华桥乡领导立即率领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解协商,蒋某亲属索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及丧葬费30多万元。

华桥乡司法所林锐所长耐心的向蒋某家人一一详细列述了公安机关得出蒋某自杀的现场勘验依据,并出示了蒋某在手机上所留下的遗言,并转而劝解叶某作出适当的让步,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双方达成了4万元的补偿协议。

二是各乡镇司法所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项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和特点,积极为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因决策失误、措施不当而引发矛盾纠纷。

三是坚持在辖区内对矛盾纠纷每月开展排查一次,村每周排查一次的制度。

各乡镇司法所主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各村了解民情,解决纠纷。

今年3月10日下午,某村村民严某骑摩托车,造成同村李某母女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司法所得知情况后,立即成立以乡、村联动联调工作小组,通过上门分别做事故双方亲朋中说话管用的人的疏导劝解工作,解决合理诉求、缓和对立情绪,第二天待死伤家庭中的亲朋赶到乡政府时,事故双方已在乡司法所和村里签订事故赔偿协议书,由于处置及时,防止了一场群体性事件发生。

今年,全县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480件,全部进行了调处,调处率达100%,成功调解467件,调解成功率97.29%。

(三)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严格履行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制定下发了《县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意见》,建立了层层目标责任考核制,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帮教组织网络。

6月份,县局对所辖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软件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为下阶段实现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做好准备。

一是落实好今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帮教、安置等措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管理软件的应用。

今年对全县8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安置帮教软件管理培训,规范了软件使用,提升了我县两劳回归人员管理的水平。

三是9月份组织司法所,乡综治办、派出所、妇联组成的安置帮教小组专程到建阳监狱看望县籍在监服刑人员,了解在监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

(四)认真开展医患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积极开展医患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坚持以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执行《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积极开展医患纠纷预防、处置、化解工作,在缓解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今年医患调处纠纷已立案13起,办结10起,3起在调解和技术鉴定之中。

如年6月10日,县医院由于用错药引起事故而造成医患纠纷,我中心经过与患者仔细沟通、耐心劝解,最终患者接受院方2万元的赔偿协议。

9月29日至30日,县医患中心及时处置浙江籍农民工张某坠楼身亡后与县医院的医疗纠纷,县医患中心从维稳大局出发,积极主动的解决了张某家属于橘园洲大桥施工方的连环风波,有力维护了我县国庆期间的安定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搭建司法行政工作新平台

(一)司法所建设有新的突破。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全省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

一是强化司法所人员配备。

今年来,我县新招录司法助理员1名、调入1名,我县高度重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工作,提拔了本局人员2名,同时调入2名任司法所长,目前全县8个司法所,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7个,配备率达90%。

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抓住全省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契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一方面认真做好我县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调查摸底工作,另一方面与各乡镇党政领导协商,逐步推进我县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规范化,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今年,我局完成了李坊、止马、华桥司法所独立的办公楼建设。

三是加强化司法助理员的培训。

组织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市里上岗前培训。

2月中旬,与县综治办举办了为期2天的全县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各村(居)专职调解员培训班。

四是继续开展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司法所结对帮扶活动,加强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作用。

四、规范运作,主动服务,全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一)加大律师、公证行业的管理力度。

一是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政府涉法信访工作制度,帮助政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全县8名律师(含公职律师)都按照县政府的接访群众安排表,积极参与“县领导接访群众活动”,坚持在县信访局陪访。

全年共接访群众涉法信访228件656人,服务了平安县建设与和谐海西建设。

截止11月份,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家,办理各类案件159件,解答法律咨询229人次,业务收费47.47万元。

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按照司法部关于贯彻《公证法》的要求,通过抓好学习宣传活动,提高落实《公证法》的自觉性。

公证处除了保持正常的公证业务外,还到社区开展《公证法》宣传,让群众树立公证事务的意识。

今年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437件,国内民事88件、国内经济5件、涉外249件、涉台93件、涉港澳2件,公证咨询616人次,业务收费10.31万元。

三是组织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和“大学习、大讨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组织县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开展“结对子”活动,帮助司法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提供上门服务和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我县律师、公证人员到各乡镇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626人次,开展法制宣传19次,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件,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二)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延伸。

围绕我县法律援助案件集中在农民工工资问题、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方面案件的实际,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努力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积极为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办案质量。

组织人员参加全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从10月份,健全了法律援助经费支出台帐,并采用省统一法律援助经费台帐格式,确保专款专用。

今年11月份,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对案件质量、数量、遵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情况进行检查。

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先后三次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148”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一年来共办理援助案件95件,其中民事案件86件、刑事案件8件、接待咨询386人受援人数103人。

(三)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开展法律服务“三进”工作,乡(镇)法律服务所针对土地征用、维护自身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上门入户剖析法律法规,以案析法,让群众得到法律服务实惠,增强法律意识。

认真组织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

今年,全县乡镇共担任法律顾问86家,调解民间纠纷57起,解答法律咨询6458人2613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75.6万元。

五、深化队伍素质教育,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抓好政风行风的专项治理。

以政务公开为载体,对机关的人事、财务、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事项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政风行风政工作,重点抓了以下几项:

一是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态度,树立为群众、为基层、为三农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在法律服务领域严禁私自收费;三是加强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的规定,既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效能建设。

抓好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积极完成县效能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制定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进行多次查岗,效能监督。

上下班时间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精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把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监督制度,完善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是局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围绕各自岗位从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联系个人实际,认真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对法律服务市场收费、服务等重要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理,防止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四是制定了司法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局班子与各自分管的业务股室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实现“一岗双责”。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今年起,继续参与新一轮(年-年)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活动,努力争创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更好树立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深化司法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今年6月下旬以来,我县境内连降暴雨,至使我县灾情严重。

在防汛抗洪的关键时刻,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到挂点村(社区),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帮助转移安置群众,确保挂点村(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局共出动车辆10余次,全局人员捐款4700元。

此外,还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以“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群众因洪灾产生的山林、因地、水利以及相邻关系的矛盾纠纷,并引导他们正确处理这些矛盾。

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

主要是:

工作重点和成效不够突出;基层司法行政公用经费不足。

这些问题和困难有待于我们逐步加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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