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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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

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划背景

     为深化落实国家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东湖示范区)的宏观战略以及东湖示范区发展战略,落实东湖示范区产业发展需求的空间支撑;实现东湖示范区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和东湖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指导东湖示范区各项城市建设,特编制《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作为东湖示范区下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法定依据。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东湖示范区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东湖示范区的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成为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

     1、区域协调,示范带动:

在武汉城市圈武鄂黄城市带的区域背景下,坚持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周边区域特别是鄂州西部的发展,加强其在产业、生活、生态环境、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对接。

     2、创新特色,开放平台:

充分挖掘“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内涵,塑造具有创新特色的城市功能、空间布局、景观特色,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工作、学习、生活、游憩的公共服务共享平台。

     3、研发主导,科学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三产业协调发展;由高新技术制造业逐步向创新研发产业转变,兼顾产业经济、社会生活、生态环境三方面的关系,营造经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和谐社会。

     4、安居乐业,城乡和谐:

合理安排原住民的居住和就业,建立和谐的城乡关系。

     5、集约节约,绿色低碳:

实行紧凑和集约化的发展格局,建立以面向公众利益为基点的城市交通、市政和公共设施配套体系;树立节约型城市理念,贯彻节地、节水、节能等措施;尊重山、水等自然生态环境,确保城市健康、安全。

     6、立足长远,引导实施:

从时间和空间的更高层面上去认识城市发展的远景和趋势,用区域的观点思考城市的发展,并注重近远期结合安排建设时序,提出科学合理的实施建议。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3、《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4、《武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托管区域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武文[2010]20号;

     6、《武汉东湖高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武汉东湖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10年);

     7、《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2010年);

     8、《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2010年);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四、规划期限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期限:

2010年至2020年,

     近期:

2010年-2015年

     远期:

2016年-2020年

     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年以后。

     五、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武汉市界,南至江夏区五里界镇的大屋陈社区,西与江夏区藏龙岛和武汉市洪山区接壤,北以东湖风景旅游区、化工新城和长江为界,总规划用地面积约518平方公里。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一、城市发展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东湖示范区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自主创新驱动区域发展、创建全国具有重要典型意义和先行示范作用的“东湖模式”;建成具有活跃的创新经济、和谐的社会人文和绿色的生态环境、以“世界光谷”享誉全球的世界一流科技园区。

     二、经济发展目标

     创新发达经济。

规划至2020年,将东湖示范区建成为机制体制领先、创新经济活跃、高端要素聚集、营商环境优越、开放合作、生态友好、功能完善、社会和谐的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排头兵,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享誉全球的“中国东湖•世界光谷”。

总收入达到30000亿。

     三、社会发展目标

     和谐社会人文。

规划至2020年,东湖示范区内人均居住用地达到32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5平方米以上,基本达到小康社会居住标准。

基尼系数达到30%,恩格尔系数小于等于40%。

     四、环境目标

     绿色生态环境。

规划至2020年,东湖示范区人均公园绿地不少于1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45%,实现本地区“山水交融、绿意盎然、生态平衡、持续发展”的目标。

东湖示范区内主要湖泊严西湖、南湖、严东湖、汤逊湖水质的管理目标为Ⅲ类,其他湖泊如牛山湖、豹澥湖和严家湖等主要湖泊的水质管理目标为Ⅱ类。

     规划至2020年,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厂防护绿化隔离带不小于300米。

     规划至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三章 功能定位与规模

     一、功能定位

     世界一流高技术园区;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资源辐射区和自主创新机制示范区;

     中部崛起增长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先行试验区; 

     武汉市集产、学、研、居、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创新型城市功能核心区。

     二、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5年,东湖示范区城镇人口为95万人;至2020年,东湖示范区城镇人口为150万人。

     三、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东湖示范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6平方公里以内。

     第四章 规划空间管制

     一、禁建区

     禁止建设区是指对人类生存发展有重大影响而禁止城镇建设的地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设行为,包括禁止建设一区和禁止建设二区。

     禁止建设一区主要集中分布于东湖示范区南部九峰森林保护区与中部龙泉山风景区以及东湖示范区内山体、水体及周边保护范围、大型市政管线走廊、自然灾害高发区等区域。

禁止建设一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行为。

     禁止建设二区主要分布于东湖示范区北部严东湖、外环线以东长山—古米山等山体、南部豹澥后湖和牛山湖、自然灾害易发区等区域。

禁止建设二区原则上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城镇建设活动,不允许新建工业、仓储、商业、居住等经营性项目。

     二、限建区

     限制建设区是指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地区,对相关建设用地有严格限制条件。

     限制建设区主要分布于东湖示范区北部严东湖、二妃山、九峰森林保护区北部以及牛山湖南部等区域。

限制建设区原则上禁止城、镇、工矿建设,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

     三、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以外适宜和鼓励城镇开发建设的区域,包括优化建设区、重点建设区和拓展建设区。

     优化建设区的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光谷鲁巷地区、关山地区、大学园地区及流芳地区,以结构调整、功能优化为主,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环境,提高集约化发展水平。

     重点建设区主要分布在豹澥与左岭地区,为城镇发展的优先选择地区,应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强度和建设时序。

     拓展建设区主要分布在严东湖与牛山湖,为城镇外延扩展远景建设和为重大建设项目预留建设区域。

     第五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一、对外交通规划

     1、铁路

     开通武汉至鄂州、黄冈、黄石和咸宁城际列车。

新建左岭站、花山站、南湖东站和汤逊湖站,升级改造流芳站为综合交通枢纽。

新建化工新城铁路专用线,预留武汉至福州铁路客运专线走廊和铁路货运外绕线走廊。

     2、高速公路

     提高东湖示范区对外公路可达性,建设武阳(新)高速公路和武咸快速通道(天子山大道),预留四环线过江通道。

     3、物流体系

     重点建设北湖(白浒山)港区,着力建设疏港道路系统和港区专线铁路,形成多功能复合物流体系。

     二、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系统

     各组团内道路网基本为方格网状,等级分为四级,分别为:

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一级主干道和二级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2、轨道交通

     东湖示范区内设置四条轨道交通线路,分别为地铁2、9、11和S4号线,轨道控制线按30米宽控制,影响线按70米宽控制。

东湖示范区引入现代有轨电车系统,作为区内轨道线网的重要补充。

     3、公共客运

     公共客运要建立以大容量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架,常规公交为基础,出租车、轮渡等为辅助,多层次、一体化的交通系统。

     4、慢行交通

     完善城市步行及自行车系统,。

发挥自行车短距离出行和接驳公交的功能。

在滨水地区建设环境宜人的步行、自行车道路,限制机动车通行,营造市民亲水、休闲的良好交通环境。

     5、交通设施

     规划控制公交首末站、公共停车场(库)等。

强化交通管理设施与智能系统建设,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工程设施;应用智能交通(ITS)等先进技术,建成现代化的交通综合管理指挥控制和应用系统。

     第六章 用地规划

     一、规划原则

     1、以生态资源保护为前提,建设用地向城镇发展轴向集聚,确保生态功能的发挥;

     2、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城镇建设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

     3、适度超前,优先发展,按照现代化新城标准体系配套建设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并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二、城市发展方向

     延续原有城市发展脉络,以东向拓展为主体,适度向南、北发展。

     向东集束式拓展:

东部地区凭借良好的地质条件及土地资源,依托西部建成区的产业基础,发展以创新科技园及与之配套的商业、生活居住区;

     向南北跨越式延伸:

南北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跨越发展以高科技研发及居住为主的综合组团。

     三、规划结构

     东湖示范区构建“一轴六心、三区两城、两楔多廊”的空间结构。

     “一轴”:

依托高新三路强化其快速通道作用“集束式”布局服务中心及产业生活组团,打造东湖示范区东西向带状拓展的城市空间发展轴”。

     “六心”:

规划鲁巷、豹澥、花山、左岭、流芳和牛山湖等六处公共服务中心。

其中,在鲁巷强化商业功能,建设鲁巷商业中心,承担武汉市主城区及东湖示范区的商业服务职能。

东湖示范区中部豹澥地区,布置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博览展示等服务功能,建设光谷中心,作为武汉市城市副中心。

在花山依托在建城际铁路站点,设置商业、商贸、文娱、医疗等生活服务设施,承担严东湖科研生态城的公共服务职能。

在左岭沿高新二路布置高端的娱乐型、创新型、生活化的服务设施,承担未来城的公共服务职能。

在流芳老镇区,布置综合性服务设施,承担关山科研储备区的公共服务职能。

在南部牛山湖中部区域布置高端服务设施,承担牛山湖科研生态城的公共服务职能。

     “三区”:

依据自然要素的阻隔、交通特征的引导,东湖示范区中部地区构建关山科研储备区、豹澥产业聚集区、未来创新研发区三大功能区。

     “两城”:

依托中部三大功能区,向南北跨越式发展,构建严东湖和牛山湖科两大科研生态新城。

     “两楔”:

严格落实武汉市两环六楔的生态框架,保护区域的生态体系。

北部依托长江、东湖、严东湖、严西湖、白羊山、九峰山等生态资源构建大东湖生态绿楔,南部依托龙泉山风景区、牛山湖、梁子湖、汤逊湖等生态资源构建汤逊湖生态绿楔。

     “多廊”:

依托区域山系水系及主次干道、铁路等沿线防护绿地,建设多条生态廊道串联南北两大生态绿楔,强化生态联动效应。

     四、片区定位

     1、 关山科研储备区

     凸现滨湖景观风貌,形成以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轻制造业为主;融科教、产业、居住、游憩为一体的科研储备区。

     2、豹澥产业聚集区

     围绕东湖示范区“131”的主导产业,集中设置产业园区,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形成高新技术产业聚焦区。

     3、未来创新研发区

     以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中试基地为主导,形成融科教、居住、游憩为一体的科教研发创新基地。

     4、严东湖科研生态城

     依托花山镇及左岭镇,形成以生活服务和研发为主导,融居住、游憩、商业及生态产业为一体的生态新城。

     5、牛山湖科研生态城

     以高端技术服务、生态产业为主导,形成融研发、居住、休闲度假等功能为一体的滨湖生态新城。

     第七章 产业用地规划

     规划至2020年,东湖示范区将全力打造以光电子信息为核心产业,以生物、环保节能、高端装备为战略产业,以高技术服务业为先导产业的“131”产业架构。

至2020年,东湖示范区进入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第一梯队,成为代表我国参与全球高新技术产业竞争、提升我国在全球科技和经济分工地位的核心载体之一,成为率先发展、辐射中部、联动全国、面向世界的科技经济引擎。

     规划形成关山产业园区、流芳产业园区、佛祖岭产业园区、保税物流园区、未来创新研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未来科技城研发园区、龙泉产业园区、枫树岭产业园区九大产业园。

光电子信息产业主要布局在关山、流芳、豹澥湖以北等地区;生物工程与新医药产业主要布局在九峰山东南部;节能环保产业主要布局在左岭地区;高端装备制造业主要布局在佛祖岭地区;高技术服务业主要布局在豹澥中心区、龙泉山、枫树岭等地区。

     第八章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优化大型商业、科教文娱等大型设施,突出建设具有区域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强化科研服务及咨询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设施,突显技术共享交流功能;依据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导向作用,有重点、有选择地布局各级公共服务设施,支撑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将东湖示范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辐射武汉城市圈东部城市、均衡服务东湖示范区所有地区,辐射力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的公共服务设施及社会事业体系。

     结合东湖示范区空间布局,形成市级—组团级—社区级(居住区、工业区)的三级公共服务服务设施布局体系,总体形成“两主四副多点”布局结构。

     第九章 居住用地规划

     居住用地按照“环境优先、交通导向、职住相对均衡、住房多元保障”的布局原则,结合产业布局与交通走向,形成分布合理、配套完善的居住用地空间格局。

     努力塑造多元化的居住社区,建立完善的住宅供给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提高居住区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化配置水平,建设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生活舒适、配套齐全的新型社区,全面提升东湖示范区人居环境和住宅建设水平,创造宜居生活。

     规划形成13个居住片区。

包括关山居住片、大学园居住片、黄龙山居住片、流芳居住片、王家店居住片、西干渠居住片、豹澥居住片、九龙居住片、豹澥湖居住片、花山居住片、左岭居住片、龙泉居住片、枫树岭居住片。

居住用地建设应相对集中,禁止零星的开发行为。

  

     第十章 园林绿地规划

     结合生态框架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要求,扩大绿地面积,提高绿地建设标准和质量,相对集中布局大型绿化用地,配套完善各级公园,形成完善的园林绿地系统,发挥园林绿地的生态和改善生活质量的作用。

东湖示范区内园林绿地分为区域绿地和城市绿地两种类型。

     区域绿地主要包括山水保育绿地、郊野集中绿地(郊野公园)、生态风景区和森林保护区、其他区域绿地。

     城市绿地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生产绿地。

     规划新建二妃山体育公园、铁家山生态公园等2个市级公园;新建藏龙岛中心公园、佛祖岭公园等7个组团级公园,街头绿地主要结合城市主干道布置。

     规划沿主要对外交通干道、城市干路局部沿线、高压走廊等建设绿化防护带。

     规划新建、扩建凤凰山、小龚庄等2处苗圃,现有城区生产性绿地逐步向观赏性花卉园地或城市开放公园转变。

     第十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构建东湖示范区“两翼一环;廊道交错”的生态格局。

     依托龙泉山、豹澥湖和牛山湖形成“南翼”的武汉市汤逊湖-梁子湖生态绿楔;依托九峰山、严东湖和严西湖形成“北翼”的武汉市东湖生态绿楔。

依托严西湖、南湖、汤逊湖、长江、咀里湖、豹澥湖、牛山湖、梁子湖及其湿地公园构成的外围湖滨生态保护圈。

     大东湖绿楔和汤逊湖绿楔是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楔型绿化开敞空间。

是联系城镇建设区内外的生态廊道和城市风道,是以风景旅游、生态农业生产、湿地及郊野公园为主导。

     规划控制东湖示范区南北向3条生态廊道和东西向的5条生态廊道,其平均控制宽度不少于100米。

     牛山湖、豹澥湖、梁子湖、严家湖水质管理目标为Ⅱ类水体,东湖、严东湖为Ⅲ类水体,南湖为Ⅳ类水体。

东湖示范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第十二章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文物古迹通过划定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两个层次进行保护。

     保护区依法在相关条例和专业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古迹遗址的保护、修善等保护性建设,禁止一切与文物保护需要以外的建设行为;建设控制地带主要是控制文物古迹周边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是保护范围的外延地带,必须严格控制其建设行为。

     东湖示范区内文物保护分为国家级文物古迹(明楚王墓群)、市级文物古迹保护、区级文物古迹保护。

其中,国家级文物古迹为明楚王墓群;东湖示范区内市级古迹遗址共有4处,其中古墓2处,遗址2处。

东湖示范区内区级古迹遗址共有6处,其中古墓(墓群)3处,遗址3处。

     第十三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一、给水规划

     东湖示范区用水规划由白沙洲水厂、余家头水厂、规划新建的金口水厂提供,各水厂均以长江为水源。

     二、雨水规划

     东湖示范区的雨水排放规划分为9个湖泊汇水区和一个沿江抽排区。

湖泊汇水区分别为东湖、南湖、汤逊湖,豹澥湖,严东湖、严西湖、严家湖、牛山湖和梁子湖汇水区,各汇水区采用排水管涵和生态明渠相结合的方式将雨水排入湖泊调蓄,调蓄湖泊最高控制水位18.0-19.65米,调蓄水深0.5-1米。

沿江抽排区位于左岭北部,雨水通过沿江泵站抽排入江。

     三、污水规划

     东湖示范区规划布局六个污水集中处理区,建设六座污水处理厂。

各污水处理厂尾水应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或实施污水再生利用。

     规划以龙王嘴、汤逊湖、王家店、豹澥、花山污水处理厂尾水为再生水水源,用于工业用水、市政道路清洁、园林绿化,环境景观用水和生态补给用水。

     四、电力规划

     规划至2020年,东湖示范区最大供电负荷约为3884兆瓦,负荷密度为15兆瓦/平方公里。

     规划在东湖示范区内新建500kV东湖高新变1座、新建220kV变电站10座、新建110kV变电站36座。

     五、通信邮政规划

     规划至2020年,东湖示范区电话装机数约为174万部,话机普及率为83%。

     提高有线广播电视服务水平,丰富广电内容,在规划期末,有线电视普及率达到100%。

主干电缆采用地埋方式与通信电缆同侧敷设。

     东湖示范区的邮政服务半径为1~2公里,每局所服务人口不高于3~5万人。

     六、环卫规划

     东湖示范区生活垃圾由现状江夏长山口垃圾处理厂(填埋与焚烧)和规划青山东垃圾焚烧厂负责处理。

东湖示范区的污泥、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分别由服务武昌地区的污泥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建筑垃圾处理场负责处理。

     东湖示范区共布置17座中型垃圾转运站,每座垃圾转运站转运量为150~300吨/日。

     七、水系规划

     规划构建连通渠道实现汤逊湖水系、梁子湖水系、北湖水系之间的联系。

扩建现有东坝河,引梁子湖水进汤逊湖水系,改造现有黄大堤港,向西北延伸至严东湖,形成严东湖与严家湖的连通渠道。

建设花山渠,连通严东湖和严西湖。

新建覃庙连通渠,形成牛山湖和鄂州梧桐湖的连通渠道。

对各水系内部的现有渠道、冲沟进行整治和改造,控制景观、生态、排水廊道,实现多功能的生态水系网络系统。

     八、燃气规划

     东湖示范区规划使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作为生活、生产用气,规划至2020年,天然气普及率规划达到100%。

燃气气源自五里界门站引来,经关山调压站调压后,采用中压A管道系统向示范区各地块供气。

2020年新建花山、左岭和牛山湖三座调压站。

     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规划

     一、防洪规划

东湖示范区作为武汉市的一部分,其防洪体系与武汉市一致,采用为200年一遇的标准。

形成沿江堤防与蓄滞洪区相结合,蓄排并筹,以排为主的防洪体系。

长江干堤均已达标,遇超额洪水,将运用杜家台、武湖、涨渡湖、白潭湖、西凉湖和东西湖分蓄洪区分蓄洪水。

     二、消防规划

     东湖示范区消防站的布局满足消防队从接警起5分钟内到达火场的要求,共布局消防站27座,每座消防站服务面积为4~7平方公里。

结合给水管网建设,按间距不大于120米设置消火栓,每座消火栓的半径不大于150米,出口水压不小于10米。

     三、抗震规划

     东湖示范区抗震设防标准与武汉市现行的城市抗震设防标准一致。

按“平灾结合、就近疏散”的原则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公共绿地作为疏散场所。

形成以中心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一般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和救灾备用地组成的避震疏散场所体系。

     利用红线宽度15米以上的城市支路、次干道作为中、短程疏散通道,结合人防疏散通道的布置,将城市主干道、快速路、高速公路等作为城镇对外疏散的通道。

疏散通道两侧的建筑必须满足倒坍后仍有7-10米的空间。

     四、人防规划

     按照“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总方针,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和高科技局部战争的防空需要,建立完整的人防体系,制定应急状态下的交通组织预案,要加强城市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结合,以地铁、城市快速环线和主干道为主要应急疏散通道,地上地下结合,连网成片,增强城市总体防空抗毁能力。

结合小区开发、高层建筑、重点目标及大型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作为人员掩蔽工程,人员就近掩蔽。

     第十五章   原住民安置规划

     原住民居住安置采取农村城镇化型整理模式和农居点合并型整理模式。

     农村城镇化型整理模式即社区型整理模式,将原住民原有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转变为城镇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形成新的城镇社区,融入到城市生活,同时农民的身份也转变为城镇居民。

     农居点合并型整理模式在不改变原住民原有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的前提下,通过迁村并点,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

     原住民产业优化采取农村城镇化型产业模式和农居点合并型产业模式。

     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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