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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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合肥金屿海岸零星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2018JKZJ0138
采购人:
合肥海恒进展股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时刻:
2018年5月
一、谈判邀请(谈判公告)3
一、谈判邀请(谈判公告)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受合肥海恒进展股分委托,现对“合肥金屿海岸零星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条件的国内供给商参加谈判。
一、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编号:
2018JKZJ0138
二、项目名称:
合肥金屿海岸零星工程施工
3、项目预算:
98万元
4、项目类别:
工程类
五、资金来源:
自筹
6、项目内容:
金屿海岸项目西组团施工已接近尾声,现就剩余的机动车和非机动库坡道钢结构雨棚、小区内临时围挡、一二期地库交接处地面构造处置和风井出地面结构、单体内公共区域墙砖铺贴等零星工程进行招标施工。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供给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领导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谈判。
5、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治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治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发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治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发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治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发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供给商存在以下不良信誉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给商,不得确信为成交供给商:
1)供给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给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领导(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法档案的;
3)供给商被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样名录的;
4)供给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给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谈判时刻及地址
一、谈判时刻:
2018年6月7日15:
00
二、谈判地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2402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刻
2018年6月7日15:
00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方法
一、报名时刻:
2018年5月30日9:
00至2018年6月6日17:
00止
二、谈判文件价钱:
免收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同意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供给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供给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
1,),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致使无法报名的,责任自大;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
合肥海恒进展股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经开区翡翠路6号
联系人:
许工联系:
2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地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2409室
联系人:
蔡工
:
5
:
5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网上报名的供给商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谈判文件。
二、供给商必需在报名截止时刻前网上报名,超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刻(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
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供给商应合理安排报名时刻,专门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域避免在报名终止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
若是因运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大。
五、网上报名的投标供给商可在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八、其他
本谈判邀请以谈判公告形式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二、供给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合肥海恒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委托人
合肥海恒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
代理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409室
(合经区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西南角)
网址:
项目名称
金屿海岸零星工程施工
5
项目编号
2018JKZJ0138
6
项目性质
工程类
7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采购人自筹□其他
8
财政编号
9
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分为个标段
10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①按月支付经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并经发包人最终审核的完成产值的70%(具体为按工程计划进度完成的支付70%,未完成的按60%支付,待完成工程计划进度后进行补付剩余的10%);②经发包人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并经发包人最终审核的完成产值的75%;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手续完毕,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监理、跟踪审计、发包人初审后付至初步审核价的80%;④经中介机构最终审核后,一年内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97%;⑤剩余最终审定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前15日历天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回访申请,经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回访合格后,质保金无息返还(如有违约金应扣除)。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谈判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
11
联合体谈判
□允许☑不允许
12
谈判有效期
谈判后60天
13
建设地点
合经区锦绣大道与清潭路交口
14
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
☑其他说明:
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15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其他专业承包
16
计价方式
按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
17
施工工期
合同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违约金
工期每延期一天,处罚2000元违约金,累计计算,延期超过7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8
质量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19
预留金
无
20
暂估价(暂定价)
无
21
评标定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竞争性谈判评审操作流程
合肥经开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引入淘汰机制。
经谈判小组审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以第一轮报价为依据,由最低报价向最高报价排序供应商,淘汰第四名及之后的供应商,只公布第四名供应商报价,前三名供应商(含并列)入围谈判,进入下轮报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具体操作程序详见本文件“26.响应文件评审与谈判”条款。
2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3
供应商项目经理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工作人员;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否则取消该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法处罚。
24
业绩要求说明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谈判业绩(含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进行公示。
如涉嫌造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合肥市公管局、经开区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近X年指自谈判之日向前追溯X年,类似工程业绩均指已完工程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原件备查)。
25
安全文明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26
总包及分包规定
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
如需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
27
主要材料要求
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8
现场条件
具备开工条件
29
采购人
提供的资料
☑谈判文件
☑工程量清单
☑控制价
☑电子版图纸
上述资料请供应商自行登陆安徽合肥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附件
30
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
谈判保证金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谈判公告指定账号。
31
谈判保证金
缴纳账号
详见本项目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谈判公告
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中心将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请注意:
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采用动态虚拟帐号,项目采购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2
答疑
2018年6月4日17时,前接受网上答疑(逾期不予受理),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14条。
供应商请注意: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对谈判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
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上述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
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3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34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提交。
若采购文件分包,则响应文件须分包密封提交。
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35
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本项目本次谈判公告
36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接收时间
递交地点:
同谈判地点
接收时间:
自谈判时间前30分钟至谈判时间止(以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详见本项目本次谈判公告
37
中标服务费
免收
38
履约保证金
成交价的5%(保留到百位数),期限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无息返还。
收受方式为:
☑转账/电汇、□保函,收受人为☑采购人、□委托人、□合肥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30条。
39
免费质保期
2年。
(自验收合格并移交次日起)
40
采购人联系方式
许工2
41
其他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项目报名手续的,谈判无效。
三、采购需求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人员到岗
及履约要求
1、供应商一旦成交,投标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
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
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
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单位。
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自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约谈会,供应商参加人员为:
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上人员若不及时参加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合肥经开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该项目要求中标的项目经理、“五大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每月在岗不少于22日历天,每日历天不少于8小时,但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源的隐蔽工程施工需全天候在岗履责,违约处罚按照合同补充条款第执行。
每月初对上月考勤汇总,待违约金交至招标人财务部后方予以支付工程款。
2
材料要求
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
成交供应商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认可。
如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该要求。
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推荐品牌:
墙砖(薄板):
BTP,LA'BOBO,三荣、腾达
瓷砖粘合剂:
德高、晨光、楼邦
专用填缝剂:
卓高、曼陀罗、缝皇
注:
墙砖颜色同4、5#楼已施工墙面砖颜色。
3
工程施工
重点难点
1、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充分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由于本次工程施工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区域进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作衔接和配合,服从和配合总承包的管理,供应商进场前应与总承包管理单位(一期总包单位安徽水安建设集团公司,二期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定总承包管理协议。
3、小区周边人群对文明施工要求很高,供应商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尤其要考虑施工噪音对周围的影响,因上述原因引起居民投诉而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供应商需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4、供应商进场后应对总承包单位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并办理书面验收及移交手续,报监理确认后方可施工。
移交后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由供应商负责,成品(或半成品)有损坏的,供应商需在2日历天内原样修复;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若未按期、按质完成,招标人将直接委托总承包单位实施,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支付,同时供应商向招标人支付与上述费用等额的违约金。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已全面开展施工,已无闲置土地可供搭设临时设施(包含场所),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此情况,所需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6、根据现行国家、合肥市的规范及法规进行必须的各项检测、测试(包括材料测试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
7、供应商在合同工期内实施的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需满足总承包单位的项目整体计划安排,有可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降效、大面积集中施工等现象发生,供应商需谨慎考虑列入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顺延、拖延工期,此条款也列入供应商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总承包管理协议之中。
8、钢结构雨棚须进行深化设计确认后施工。
9、4#楼、5#楼墙面薄板施工应对公共区域范围内的成品做好保护并做好移交工作,同时应充分考虑与总承包单位施工工序交叉的配合事宜,如门安装后侧边收口、二次修补、打胶等与总承包单位施工交叉相互影响的工序的二次完善工作量,上述工作量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列入投标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0、中标人进场的水电接引从总承包单位分配电箱和分支水管接引并安装水、电表,所用电费和水费由总承包单位直接收取。
4
备注
1、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否则预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项目概算。
2、各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控制价(如有),否则谈判无效。
5
重要提示
1、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澄清、修改、补充等相关资料均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发布同时系统以短信形式提醒,请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
但系统短信并非必要程序,且可能出现因网络原因造成供应商未收到短信的情形,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短信的责任,供应商应当及时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2、在工程项目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最终报价与公布的控制价或项目概算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终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外地建安企业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并中标后必须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
4、供应商农民工劳务管理方面应严格执行《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合政办[2013]55号)、《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督管理的通知》(合建【2013】155号)、合肥市及经开区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地方性规定。
5、供应商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费用管理上,必须严格执行《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建〔2013〕156号文、《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手册》、《合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手册》及国家、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的规定。
6、供应商在谈判报价中应执行项目所在地关于不可竞争费(如规费、人工费、扬尘治理措施费等)的规定,其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供应商在谈判报价综合考虑,无需单独列出。
供应商在谈判报价中应执行《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13]16号)和《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合造价[2013]17号)的规定,其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供应商在谈判报价综合考虑,无需单独列出,成交后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合肥市内项目选用
7、营改增相关政策,已在清单控制价中考虑。
7、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进项目所在地信息登记或备案工作。
按照《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合建【2015】41号)的要求,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在肥开展建筑经营活动前须及时准确提交企业基础信息,并按规定进行项目信息备案。
8、供应商应自觉熟悉了解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变更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合经区管〔2013〕168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行和验收管理办法》(合经区财〔2013〕22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合经区财〔2013〕23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管理暂行办法》(合经区管〔2013〕105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反馈管理办法》(合经区管〔2015〕87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约谈暂行规定》(合经区管〔2015〕88号)等相关地方性规定,该规定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供给商必需提交的谈判资料(响应文件)内容
评审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
联合体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资质等级证书
提供满足资质等级要求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如企业所在地园林绿化企业不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绿化类项目须增加)
4
联合体谈判
详见谈判公告要求
5
分包情况
☑允许专业分包,但必须经采购人和监理方同意
□不允许
6
项目经理
1、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单位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
2、提供项目经理承诺,格式后附。
7
外地建筑业企业
进项目所在地
信息登记
按照合肥市城乡建委关于停止发放《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表》得到函(合建办函〔2016〕78号)执行
8
承诺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9
谈判保证金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0
报名情况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1
授权委托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
投标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3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4
其他要求
如类似业绩、样品、检测报告、证书等,从项目需要。
如有,请明确所需提供的材料;如没有,请删除本项。
备注:
一、供给商必需全数通过上述评审指标方为合格。
二、以上评审内容均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表现(指提供有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等),并提供相应原件备查,时刻以落款时刻为准。
如评委会需核查原件时,供给商无法提供原件的或提交原件不全的或原件与谈判响应文件不符的,能够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在本中心同一时刻参加两个及以上不同项目投标的,经核实后相关原件可在合理时刻内暂缓提交。
4、不管何种缘故,即便供给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谈判小组能够视同其未提供。
五、供给商须知
(一)总那么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述的工程项目采购。
2.有关概念
政府采购监督治理部门:
系指合肥市公管局和合经区财政局。
采购人: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委托人: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集中采购机构:
系指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供给商:
系指购买了本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或预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且为实现工程大体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效劳,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探、设计、监理等效劳。
货物:
系指各类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效劳等。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需在财政部发布的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需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知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钱、有效期、售后效劳等要求。
近X年内:
系指从谈判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除非本谈判文件还有规定,不然均以合同签定之日为追溯结点。
业绩:
系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信的承包方)签定的合同及相关证明。
供给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定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谈判费用
不管谈判结果如何,供给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供给商
合格的供给商应符合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资格。
除非谈判文件认可,不然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谈判。
法律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属于其他不合格供给商的条件。
5.勘探现场
供给商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探,以获取编制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