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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民度级财政预算执行

关于惠民县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局实施了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

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和对财政局、农机局、广播局、商务局4个预算执行单位的审计。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全县及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9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4%,同比增长12.8%。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结余等217008万元,收入总计314974万元。

另外,地方政府置换一般债券收入249800万元。

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956万元,完成预算的98.3%,同比增长4.6%。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结转下年等21018万元,支出总计314974万元,全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另外,地方政府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49800万元。

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429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8.5%,比上年增长12.40%。

当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结余等185989万元,收入总计228931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15591万元,占预算的96.4%,同比增长2.0%。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结转下年等13340万元,支出总计22893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92966万元,完成预算的224.7%,当年收入加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结余等20756万元,收入总计113722万元。

另外,地方政府置换专项债券收入109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148万元,完成预算的175.0%。

当年支出加上解支出、年终结余2574万元,支出总计113722万元。

另外,地方政府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9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0万元,支出18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4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832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7446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3571万元,投资收益865万元,转移收入13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904万元,其他收入182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8489万元,其中:

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13387万元,转移支出482万元,上解支出4633万元,其他支出-13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9831万元,累计结余69066万元。

(五)审计评价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开源节流,保证了全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圆满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016年全县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59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4%,同比增长12.8%。

税收收入完成75370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78.54%,同比增长5.42%。

——民生政策得到保障。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3956万元,同比增长4.6%,其中涉及民生方面的支出达264500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9.9%。

——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县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率达到100%,开发区和14个镇办全部公开政府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二是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推进顺利。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台账,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公开拍卖公务用车306部,拍卖收入全部缴入国库。

三是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向镇办延伸,打通了“改革最后一公里”。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实现了县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的目标,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

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操作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逐步解决。

二、县级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代编预算规模较大。

2016年年初人大批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为295630万元,年初代编预算规模为169149万元,代编率为57.22%;年初人大批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为50106万元,编制预算时全部采取年初代编形式,未明确到部门或乡镇,代编率为100%。

(二)向非预算单位拨款362万元。

2016年拨付惠民县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惠民县支行、音乐协会、国家统计局惠民调查队等8个非预算单位经费共计362万元。

(三)部分单位无预算政府采购160.64万元。

2016年年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单位48个,金额180.84万元,但还有6个预算单位实际发生政府采购业务,但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为160.64万元。

(四)存量资金处理不规范,脱离人大监督。

1.2016年县财政局收回各预算单位上年度结余资金23556.69万元,该部分资金通过国库科财政专户账支出总计13517.59万元,截止到2016年年底,资金剩余10039.10万元。

2.2016年年初存量资金剩余11220.38万元,2016年县财政局各科室交到预算科统筹使用存量资金总计13259.16万元;存量资金通过预算科支出总计24479.53万元,年底存量资金无余额。

3.2016年12月惠民县财政局将当年度剩余本级财力冲国库科、预算科、社保科、农综办、农业科、企业科、综合计划科暂付款金额合计5991.44万元,暂付款项包括2015、2016年暂付款4488.11万元,国库科历年挂账暂付款1503.33万元。

以上资金的再次列支没有通过预算,处理不规范。

(五)扩大范围发放困难企业军转干补助27.31万元

2016年度惠民县财政局社保科发放惠民县供电公司职工困难企业军转干补助27.31万元,包括:

军转干生活补助24.51万元(22人),春节困难补助0.66万元(22人),“八一”困难补助0.44万元(17人),查体及一次性补助1.7万元。

经核实惠民县供电公司不属于困难企业范围。

(六)无依据收费1799.36万元。

2016年惠民县财政局通过综合计划征收科以社保费的名义无依据收取企业征地款1799.36万元,同期退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康旺食品、龙凤面粉资金总计151.75万元,列暂存款-征地款科目,年初余额为672.14万元,年底将该科目结余资金2319.75万元交预算科作为存量资金使用。

(七)虚假配套县级项目资金938.95万元。

2016年惠民县水利安装公司上缴国有资本收益938.95万元,经延伸审计核实,该公司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实际为交回的县级水利项目配套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未按相关制度规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

2016年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229.85万元,其中:

2015年12月水利安装公司、自来水公司、民生就业服务中心等企业上缴290.90万元、2016年水利局(水利安装公司)上缴938.95万元。

根据惠民县水利安装公司、惠民县利民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县自来水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2015年各公司利润较低,未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国有资本收益。

2.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监管不到位。

惠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提供的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总计32个,经审计调查不包括名单在内的惠民县飞天广告服务公司、惠民县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且惠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无法提供其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等明细情况,存在国有企业的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九)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1840万元。

2016年未经县相关领导书面审批,惠民县财政局通过国库科借给县国有资产投资公司资金总计11840万元,至2016年年底,借出资金已收回。

(十)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转暂存金额过大。

截至2016年年底,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转暂存金额38313.18万元,其中:

预算安排不合理、项目进度慢等原因形成结余36158.63万元,占94.40%;上级资金下达较晚结转2077.90万元,占5.4%;其他原因(主要是经费执行剩余)结余转暂存金额76.65万元,占0.20%。

(十一)落实公务卡制度不到位,未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截至2016年年底惠民县没有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96个预算单位中,仅有10个办理了公务卡,而且全部未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业务。

(十二)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对外投资手续不健全。

2016年基层财政管理局分别收县国伦商贸有限公司、预算科拨入资金1700万元、15000万元,同期将以上资金通过基层财政管理局拨入惠金投资公司,用于增加该公司的实收资本,资金的拨付无县主要领导签批或相关县级会议决定及纪要。

2.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省政府核定、县人大批准惠民县地方债务限额53.6亿元。

截止到2016年底,惠民县政府债务负有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50.44亿元,其中:

政府债券40.24亿元、存量债务余额10.2亿元。

另外,政府债务从2017年进入偿还高峰期,2017-2019年需支付当年债券还本及利息分别为13558万元、46422万元和75226万元,财政支出压力逐年增加。

(十四)上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中,我们对2015年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调查。

上年审计报告反映的11个问题中,大部分问题已积极整改,个别问题因跨年度等原因未能落实,已督促财政部门在以后工作中积极纠正。

三、县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和我市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对惠民县地税系统税收征管质量情况进行了审计。

2016年我县地税部门共完成收入46971万元,同比下降5.29%,减收2623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入库41145万元,同比下降12.21%,减收5721万元。

各项收入中税收收入44090万元,同比下降7%,其他收入2881万元,同比增长32.58%;主体税种中,营业税入库11973万元,受“营改增”影响,同比下降27.74%;企业所得税入库3722万元,同比增长65.86%;个人所得税入库3521万元,同比增长53.15%;其他税种中,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房产税和车船税实现增收,增幅分别是1.02倍、76.38%、48.67%、33.22%、31.27%和26.63%;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现下降,降幅分别是99.54%、50.16%和35.52%。

其他收入中教育费附加收入1437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95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5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481万元。

通过审计,主要发现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情况。

审计中发现2户小微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未享受减免,1户小微企业符合营业税及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未享受减免。

1、山东惠民鼎益土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营业利润为1.03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0.25万元。

该企业符合其所得按50%计入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0.1万元,应享受税收减免0.15万元。

2、山东惠民帝峰劳务有限公司2015年营业利润为6.81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70万元。

该企业符合其所得按50%计入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0.68万元,应享受税收减免1.02万元。

3、北京东旭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民分公司2015年1-4月、2015年9月月营业额没有达到3万元,符合营业税减免条件,应免征未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共计0.13万元,其中:

营业税0.1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0062万元,专项收入0.003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19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0.00086万元。

(二)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审计共发现3户纳税单位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欠税,欠缴税款48.32万元。

其中土地增值税44.42万元,附加税费3.9万元。

1、山东惠民县世纪花园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御龙分公司应纳未纳土地增值税44.42万元。

2、山东滨州波涛化纤制品有限公司2016年度欠缴附加税费共计0.12万元。

3、山东省惠民县丰泰纺织有限公司2016年度欠缴附加税费共计3.78万元。

(三)上年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地税部门严格落实了2016年审计决定,及时返还多征税款,追征纳税单位少缴税款。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督促地税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审计机关。

审计建议地税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税工作,努力抓好数据采集和信息共享,积极强化与有关部门信息数据的比对和分析利用,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税源监控能力;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的力度,确保企业税收应收尽收。

四、对部分预算执行单位的审计

根据审计工作方案,我局对部分单位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涉及财政局、广播局、商务局和农机局4个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2016年度会计核算基本合规,财务会计报告较为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较规范,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也存在超预算支出、原始凭证不合规、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问题。

对以上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审计、依法处理、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做出了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调整账务等处理,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下达了审计决定。

五、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细化预算编制,力求科学完整。

结合财政建设和部门预算的推进,统筹安排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科学预测上级专项资金并及时纳入预算,力求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二)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一是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应收尽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出;二是完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从源头控管国有资本经营单位;三是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职责分工,分清责任,组织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以及国有资本收益的收支情况。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地方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债务风险意识,量力而行,量财办事,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同时规范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行为,运用规范的ppp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有效规避债务风险。

(四)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

财政部门要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消费现金支出范围和规模,规范现金管理,提高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率,增强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资金安全。

(五)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要程序化、制度化。

对于大额资金的拨付,要实施严格的程序和完善的资金拨付手续,健全资金拨付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今后,我们将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思路创新,突出项目质量,突出业务规范,加快推进审计转型,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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