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调拨管理新规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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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调拨管理新规制度
资金调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资金调拨安全、正确、高效,提升资金管理水平,防范资金管理风险,依据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标准。
第三条企业资金管理实施收支两条线标准。
第四条集团财务中心运行管理部负责集团资金调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企业财务部负责本企业资金调拨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适适用于集团企业及所属分、子企业间资金往来业务,不包含因商品调拨等购销业务引发资金往来。
第二章资金调拨管理
第七条各企业财务部为资金调拨实施和责任部门。
第八条各分、子企业之间不许可直接进行资金往来,必需经过集团财务中心统一调拨。
第九条新企业开业前资金调拨管理:
1.新设企业向当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置(开业)登记,收到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应按提交企业章程申请调拨注册资金;
2.当地企业登记机关有要求,按要求在指定银行设置验资账户;对于没有要求,应书面上报财务本部,经集团财务中心运行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按要求在指定银行设置验资账户。
3.运行管理部负责调拨注册资本金至验资账户。
4.新企业注册完成,由开设人员向集团财务中心运行管理部提出申请开设基础存款账户。
基础户开立成功后将验资款转入该账户(假如原为验资账户,则无须转入)。
第十条日常业务资金调拨管理:
1.企业资金调拨管理实施“收支两条线”标准;
2.集团企业和各分、子企业应分设收入和支出账户。
各企业收到货币资金,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必需存入指定收入账户,不得私自挪用;
3.各企业预期出现资金缺口时,应立即填写《资金申请单》,由财务责任人、本企业责任人签字后上报集团财务中心运行管理部申请调拨;
4.集团财务中心运行管理部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5.各授权部门和人员根据《内部资金调拨授权表》所授权限签批《资金内部调拨审批单》;
6.集团财务中心运行管理部资金主管将签批完成《资金内部调拨审批单》传真至调出、调入企业作为收付款凭据,原件留存备档;
7.调出企业收到审批经过《资金内部调拨审批单》,按审批意见进行资金划拨。
同时将《资金内部调拨审批单》传真件和付款单据作为原始凭证,立即入账;
8.调入企业收到内部调拨资金,应将《资金内部调拨审批单》传真件和银行进账单作为原始凭证,立即入账。
第十一条《资金申请单》必需以纸质形式传输,严禁口头、电话等无痕形式进行资金调拨申请和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经主管财务副总裁同意可优异行资金调拨,后补《资金申请单》。
第十二条资金调拨核实。
集团企业和各分子企业和分子企业之间资金往来,必需实施往来核实,明确资金权属关系。
第三章资金调拨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资金调拨必需建立资金估计和收支计划。
各企业按年、季、月、周编制本企业《收支计划表》并报集团财务中心运行管理部。
运行管理部审查修订各企业资金收支计划,汇总并综合平衡,按年、季、月、周编制全集团资金收支计划并报财务总监和财务副总裁审批。
第十四条资金调拨严格根据计划实施。
运行管理部有权拒绝审批计划外资金开支项目。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申请单位办理追加资金计划手续,由运行管理部依据当初资金情况安排支付。
为了确保资金计划顺畅和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付款程序上实施计划内资金优先审批支付标准。
第十五条资金调拨、资金信息必需集中于运行管理部。
各企业应将包含资金收付、结余全部信息以《资金日报表》形式立即反馈给运行管理部,由运行管理部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供决议使用。
第十六条资金调拨必需事先申请。
各企业财务部门依据本企业业务需求和资金情况立即向集团财务中心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由运行管理部审核。
审核经过后,由运行管理部依据资金计划和轻重缓急进行调拨。
第十七条当支付金额在本企业资金计划、授权额度以内,经本企业各级审核审批后,由支付账户直接支出。
支付账户金额不足,由财务部门向集团财务中心申请调拨补入,补入金额不超出同意金额。
对超计划、计划外和超出本企业授权额度资金支付必需经过集团审批方能支付。
第十八条严禁各企业间代收代付资金。
如有特殊情况,需报集团财务中心核实管理部和运行管理部共同审批方可。
第十九条资金调拨稽核。
各企业应于年、季、月、周末编制本企业《资金支出计划实施情况表》,报集团财务中心运行管理部。
运行管理部汇总审核计划实施情况,分析偏离计划原因,提出处理问题措施。
并不定时对各单位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核查。
第四章资金调拨簿记和备查
第二十条资金调出企业出纳依据签字完整《资金内部调拨审批单》进行资金划转,在ERP系统中做“支出调配”确定调出,同时登记个人银行日志账。
每日下班前应进行ERP系统资金账、个人银行日志账和银行存款明细账三方查对,确保资金调拨数据正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资金调入企业出纳依据签字完整《资金内部调拨审批单》查询资金是否到账。
若已到账,须在ERP系统中做“收入调配”确定资金到账,同时登记个人银行日志账。
每日下班前应进行ERP系统资金账、个人银行日志账和银行存款明细账三方查对,确保资金调拨数据正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集团财务中心运行管理部应妥善保管《资金申请单》和《资金内部调拨审批单》原件,按月装订成册存放备查。
各企业财务部应将《资金申请单》和《资金内部调拨审批单》传真件连同收付款凭证一起作为记账凭证保留。
第二十三条集团财务中心运行管理部不定时对资金调拨实施和档案保管情况抽查。
第五章严禁行为和罚则
第二十四条在资金调拨中严禁以下行为:
1、未使用《资金申请单》申请资金;
2、未使用《资金内部调拨审批单》进行资金调拨;
3、未严格根据授权权限进行资金调拨审批;
4、未根据《资金内部调拨审批单》审批意见实施资金划转;
5、未经许可,分、子企业之间代收代付资金;
6、未根据本制度要求立即上报相关资金调拨报表;
7、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责任人、财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由企业给对应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应负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有犯罪嫌疑,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运行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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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资金申请单
申请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企业
申请金额
申请事由
财务责任人(签批)
企业责任人(签批)
运行管理部(签批)
财务总监(审批意见)
财务副总裁(审批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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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资金内部调拨审批单
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入企业
调出企业
调拨金额
调拨事由
经办人
运行管理部(签批)
财务总监(审批意见)
财务副总裁(审批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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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内部资金调拨授权表
经营性款项调拨
审核签字权
金额
资金主管
运行管理部经理
财务总监
财务副总裁
0-30万(含)
Y
30万-100万(含)
Y
Y
100万-500万(含)
Y
Y
Y
500万以上
Y
Y
Y
Y
经营性费用调拨
审核签字权
金额
资金主管
运行管理部经理
财务总监
财务副总裁
0-5000元(含)
Y
Y
5000-10000(含)
Y
Y
Y
10000元以上
Y
Y
Y
Y
非经营性费用
审核签字权
金额
资金主管
运行管理部经理
财务总监
财务副总裁
0-10000元
Y
Y
10000-40000(含)
Y
Y
Y
40000以上
Y
Y
Y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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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XX企业X年(季、月、周)收支计划表
项目
上期余额
本期估计收入
本期估计支出
本期估计结余
备注
1.经营性现金收入(①)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其它业务收入
2.经营性现金支出(②)
主营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其它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手续费)
3.投资活动(③)
4.筹资活动(④)
短期借款
长久借款
财务利息
5.现金净结余(⑤=①-②-③+④)
单位:
财务责任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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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XX企业X年X月资金调拨计划实施表
单位:
X月X日
计划用款项目
审批金额(元)
实用金额(元)
剩下金额(元)
超支金额(元)
备注
合计
单位:
财务责任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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